《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解读
2021 年 6 月,我國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筆者針對該法編寫 《老煩讀<數據安全法>》一文。承蒙讀者厚愛,很多熱心讀者對該文提供了修訂 意見及建議。2021 年 8 月備受矚目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通過審議發布。一夜之間,很多解讀鋪天蓋地,筆者閑暇之時閱讀幾篇頗有感觸。各家之見各有 所長,充分凸顯出行業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關注。因各類專家都做出 專業解讀,本不打算獻丑,嘩眾取寵,但各方朋友多方請求,本人勉為其難對該 條例相關內容提出個人見解與看法。由于本文僅是個人觀點,難以代表“解讀”一詞,所以本文以“亂讀”作為 標題,請各位讀者在閱讀過程中提供建議和意見,以便完善該文檔。本文檔雖為公益文檔,但 1 萬余字的堆砌尚屬不易,望各位在閱讀和轉發、 引用時請注明出處,知識無價,但知識需要獲得尊重。
筆者 樊山 2021 年 8 月 21 日
?
?
摘自: 試析中國人民從精神被動到精神主動的歷史嬗變?張智
第三,近代社會中國人民在精神上不自覺,自足于農業文明及其倫理文化。中國具有源遠流長、從未間斷的文明,這是世所罕見的。以生產力為標準來衡量文明形態,中華文明屬于典型的農業文明,形成和支撐這一文明形態的經濟基礎是“依靠小農業與家庭工業相結合而存在的中國社會經濟結構”,“這些田園風味的農村公社不管看起來怎樣祥和無害,卻始終是東方專制制度的牢固基礎。它們使人的頭腦局限在極小的范圍內,成為迷信的馴服工具,成為傳統規則的奴隸,表現不出任何偉大的作為和歷史首創精神。”而涵育和推延這一文明形態的經濟社會因素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中國傳統文化,其核心是以儒學為代表的政治、社會、倫理思想文化。在兩千多年的歷史變遷中,從原儒歷經兩漢經血、魏晉玄學、宋明理學、清代考據學各階段,儒學不斷豐滿化、精致化、深邃化,形成一套與閉關自守、君主專制的封建社會的相適應的意識形態體系。大約從13世紀開始,當世界上一些民族和國家開始覺醒并積極尋求經濟發展和文化轉型時,中國人還以一種狹隘的、封閉的、保守的精神狀態做著“天朝上國”的美夢。“在中國人的眼里,中國的文明不是一種文明,而是唯一的文明,而中國人的生活方式也不是一種生活方式,而是唯一的生活方式,是人類心力所能及的唯一的文明和生活方式”。林語堂這一觀點可以說是中國封建社會末期人民精神上不自覺的最好注解。歷史和現實都雄辯地證明,一個國家和民族的覺醒,首先是精神上的覺醒,是否在精神上自覺,直接關乎一個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精神自覺或者是文化自覺,其“意義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對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來歷、形成的過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發展的趨向,自知之明是為了加強對文化轉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適應新環境、新時代文化選擇的自主地位。”但是,在近代中國社會,由于中國人民長期浸染和馴化于農業文明及其倫理文化,勤懇躬耕、安貧樂道,持盈保泰、自給自足,小富即安、不思進取,嚴重缺乏對中華文化的“自知之明”,更缺乏對于自身精神世界的自主能力、反思能力和創造能力。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解读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 上一篇: 静态时序分析知识点
- 下一篇: 基于Html+Css+javascr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