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拘留7男3女被曝光(拘留七日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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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列表:
- 我想問刑期?
- 到底女警察遇到壞人怎么抓,打得過人家嗎?
- 個人曝光臺
- 2016年校園欺凌事件有哪些?
- 通報唐山打人案件中嫌疑人七男兩女,其中兩名女性是為什么成為嫌疑人的?
我想問刑期?
(刑法)中對有期徒刑的規定是6個月~~~15年,數罪并罰不得超過20年,你朋友可能是被判了拘役,是歸公安機關執行的,場所一般都是在看守所執行,但是如果是被判了有期徒刑(根據規定刑期不長的話也可以由公安機關看守所代為執行)每個地方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怎么樣利于執行,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都是可以的 ,這是很常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國務院令第52號)
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時間:1990-03-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號
1990年3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章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第三條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人犯進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看守所監管人犯,必須堅持嚴密警戒看管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權益。嚴禁打罵、體罰、虐待人犯。
第五條 看守所以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為單位設置,由本級公安機關管轄。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安全廳(局)根據需要,可以設置看守所。
鐵道、交通、林業、民航等系統相當于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可以設置看守所。
第六條 看守所設所長一人,副所長一至二人;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看守、管教、醫務、財會、炊事等工作人員若干人。
看守所應當配備女工作人員管理女性人犯。
第七條 看守所對人犯的武裝警戒和押解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以下簡稱武警)擔任。看守所對執行任務的武裝實行業務指導。
第八條 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章名】 第二章 收押
第九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人犯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制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第十二條 收押人犯,應當建立人犯檔案。
第十三條 收押人犯,應當告知人犯在羈押期間必須遵守的監視和享有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對男性人犯和女性人犯,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犯,同案犯以及其他需要分別羈押的人犯,應當分別羈押。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犯,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人犯,遞次移送交接,均應辦理換押手續,書面通知看守所。
【章名】 第三章 警戒、看守
第十六條 看守所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隨時巡視監房。
第十七條 對已被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必須加戴械具。
對有事實表明可能行兇、暴動、脫逃、自殺的人犯,經看守所所長批準,可以使用械具。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報告看守所所長。上述情形消除后,應當予以解除。
第十八條 看守人員和武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時,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開槍射擊:
(一)人犯越獄或者暴動的;
(二)人犯脫逃不聽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
(三)劫持人犯的;
(四)人犯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險物,正在行兇或者破壞的;
(五)人犯暴力威脅看守人員、武警的生命安全的。
需要開槍射擊時,除遇到特別緊迫的情況外,應當先鳴槍警告,人犯有畏服表示,應當立即停止射擊。開槍射擊后,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主管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章名】 第四章 提訊、押解
第十九條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提訊人犯時,必須持有提訊證或者提票。提訊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看守所應當拒絕提訊。
第二十條 提訊人員訊問人犯完畢,應當立即將人犯交給值班看守人員收押,并收回提訊證或者提票。
第二十一條 押解人員在押解人犯途中,必須嚴密看管,防止發生意外。對被押解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押解女性人犯,應當有女工作人員負責途中的生活管理。
【章名】 第五章 生活、衛生
第二十二條 監室應當通風、采光,能夠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對監房應當經常檢查,及時維修,防止火災和其他自然災害。
被羈押人犯的居住面積,應當不影響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的伙食按規定標準供應,禁止克扣、挪用。
對少數民族人犯和外國籍人犯,應當考慮到他們的民族風俗習慣,在生活上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 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五條 人犯每日應當有必要的睡眠時間和一至兩小時的室外活動。
看守所應當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潔衛生制度。
第二十六條 看守所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藥品。人犯患病,應當給予及時治療;需要到醫院治療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治療;病情嚴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二十七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死亡的,應當立即報告人民檢察院和辦案機關,由法醫或者醫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鑒定,并通知死者家屬。
【章名】 第六章 會見、通信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托,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后,可以與本人委托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信。
【章名】 第七章 教育、獎懲
第三十三條 看守所應當對人犯進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勢和勞動教育。
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
人犯的勞動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帳目,嚴格手續。
第三十五條 人犯在被羈押期間,遵守監視,表現良好的,應當予以表揚和鼓勵;有立功表現的,應當報請辦案機關依法從寬處理。
第三十六條 看守所對于違反監視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訓誡;情節嚴重,經教育不改的,可以責令具結悔過或者經看守所所長批準予以禁閉。
第三十七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有犯罪行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情況通知辦案機關依法處理。
【章名】 第八章 出所
第三十八條 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判決書辦理出所手續。
第三十九條 對于被依法釋放的人,看守所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釋放通知文書,辦理釋放手續。
釋放被羈押人,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四十條 對于被決定勞動教養的人和轉送外地羈押的人犯,看守所根據有關主管機關的證明文件,辦理出所手續。
【章名】 第九章 檢察監督
第四十一條 看守所應當教育工作人員嚴格執法,嚴守紀律,向人民檢察院報告監管活動情況。
第四十二條 看守所對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違法情況的糾正意見,應當認真研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人民檢察院。
【章名】 第十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三條 看守所對人犯的法定羈押期限即將到期而案件又尚未審理終結的,應當及時通知辦案機關迅速審結,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應當將情況報告人民檢察院。
第四十四條 對于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沒有決定停止行使選舉權利的被羈押人犯,準予參加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第四十五條 看守所在人犯羈押期間發現人犯中有錯拘、錯捕或者錯判的,應當及時通知辦案機關查證核實,依法處理。
第四十六條 對人犯的上述書、申訴書,看守所應當及時轉送,不得阻撓和扣押。
人犯揭發、控告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材料,應當及時報請人民檢察院處理。
【章名】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看守所監管已決犯,執行有關對已決犯管理的法律規定。
第四十八條 看守所所需修繕費和人犯給養費應當編報預算,按隸屬關系由各級財政專項撥付。
看守所的經費開支,單立帳戶,專款專用。
新建和遷建的看守所應當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列入基本建設項目。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所稱“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本級在內。
第五十條 本條例由公安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公安部制定。
第五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軍隊看守所的具體情況,可以另行制定實施辦法。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54年9月7日政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中有關看守所的規定即行廢止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
(1955年在日內瓦舉行的第一屆聯合國防止犯罪和罪犯待遇
大會通過由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以1957年7月31日
第633C(XXIV)號決議和1977年5月13日
第2076(LXII)號決議予以核準)
序言
1�訂立下列規則并非在于詳細闡明一套監所的典型制度,它的目的僅在于以當代思潮的一般公意和今天各種最恰當制度的基本構成部分為基礎,說明什么是人們普遍同意的囚犯待遇和監獄管理的優良原則和慣例。
2�鑒于世界各國的法律、社會、經濟和地理情況差異極大,并非全部規則都能夠到處適用,也不是什么時候都適用,這是顯而易見的。但是,這些規則應足以激發不斷努力,以克服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實際困難,理解到全部規則是聯合國認為適當的最低條 件。
3�另一方面,各規則包含一個領域,這個領域的思想正在不斷發展之中。因此,各規則的目的并不在于排除試驗和實踐,只要這些實驗和實踐與各項原則相符,并能對從全部規則原文而得的目標有所促進。中央監獄管理處若依照這種精神而授權變通各項規則,總是合理的。
4�(1)規則第一部分規定監所的一般管理,適用于各類囚犯,無論刑事犯或民事犯,未經審訊或已經判罪,包括法官下令采取“保安措施”或改造措施的囚犯。
(2)第二部分所載的規則只適用于各節所規定的特殊種類。但是,對服刑囚犯適用的A節各項規則,應同樣適用于B、C和D各節規定的各類囚犯,但以不與關于這幾類囚犯的規則發生矛盾,并對其有利者為限。
5�(1)這些規則的目的不在管制專為青少年設立的監所——例如青少年犯教善所或感化院——的管理,但是,一般而言,第一部分同樣適用于這種監所。
(2)青少年囚犯這一類別最少應當包括屬少年法庭管轄的所有青少年。一般而言,對這些青少年不應判處監禁。
第一部分
一般適用的規則基本原則
6�(1)下列規則應予公正執行。不應基于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而加以歧視。
(2)另一方面,必須尊重囚犯所屬群體的宗教信仰和道德標準。
登記
7�(1)凡是監禁犯人的場所都要置備一本裝訂成冊的登記簿,編好頁數,并登記所收每一囚犯的下列資料:
(a)關于他的身分的資料;
(b)他被監禁的原因和主管機關;
(c)收監和出獄的日期和時刻。
(2)非有有效的收監令,而且收監令的詳細內容已先列入登記簿,各監所不能收受犯人。
按類隔離
8�不同種類的囚犯應按照性別、年齡、犯罪記錄、被拘留的法定原因和必需施以的待遇,分別送入不同的獄所或監所的不同部分。因此,
(a)盡量將男犯和女犯拘禁于不同監所;同時兼收男犯和女犯的監所,應將分配給女犯的啟舍徹底隔離;
(b)將未經審訊的囚犯同已經判罪的囚犯隔離;
(c)因欠債被監禁的囚犯和其他民事囚犯應同因犯刑事罪則被監禁的囚犯隔離;
(d)青少年囚犯應同成年囚犯隔離。
住宿
9�(1)如囚犯在個別獨居房或寢室住宿,晚上應單獨占用一個獨居房或寢室。除了由于特別原因,例如臨時過于擁擠,中央監獄行政方面不得不對本規則破例處理外,不宜讓兩個囚犯占用一個獨居房或寢室。
(2)如設有宿舍,應小心分配囚犯,使在這種環境下能夠互相保持融洽。晚上應按照監所的性質,按照監督。
10�所有供囚犯占用的房舍,尤其是所有住宿用的房舍,必須符合衛生規定,同時應妥為注意氣候情況,尤其立方空氣容量、最低限度的地板面積、燈光、暖氣和通風等項。
11�在囚犯必須居住或工作的所有地方:
(a)窗戶的大小應以能讓囚犯靠天然光線閱讀和工作為準,在構造上,無論有沒有通風設備,應能讓新鮮空氣進入;
(b)應有充分燈光,使囚犯能夠閱讀和工作,不致損害眼睛。
12�衛生設備應當充足,使能隨時滿足每一囚犯大小便的需要,并應維持清潔和體面。
13�應當供給充分的浴盆和淋浴設備,使每一個囚犯能夠依規定在適合氣候的室溫之下沐浴或淋浴,其次數依季節和區域的情況,視一般衛生的需要而定,但是,在溫和氣候之下,最少每星期一次。
14�監所中囚犯經常使用的各部分應當予以適當維修,經常認真保持清潔干凈。
個人衛生
15�囚犯必須保持身體清潔,為此目的,應當提供為維持健康和清潔所需的用水和梳洗用具。
16�為使囚犯可以保持整潔外觀,維持自尊,必須提供妥為修飾須發的用具,使男犯可以經常刮胡子。
衣服和被褥
17�(1)囚犯如不準穿著自己的衣服,應發給適合氣候和足以維持良好健康的全套衣服。發給的衣服不應有辱人格或有失體面。
(2)所有衣服應當保持清潔整齊。內衣應常常更換或洗濯,以維持衛生。
(3)在特殊情況下,經準許將囚犯移至監所之外時,應當準許穿著自己的衣服或其他不惹人注目的衣服。
18�如準囚犯穿著自己的衣服,應于他們入獄時作出安排,確保衣服潔凈和適合穿著。
19�應當按照當地或國家的標準,供給每一囚犯一張床,分別附有充足的被褥,發給時應是清潔的,并應保持整齊,且常常更換,以確保清潔。
飲食
20�(1)管理處應當于慣常時刻,供給每一囚犯足以維持健康和體力的有營養價值的飲食,飲食應屬滋養豐富、烹調可口和及時供應的。
(2)每一囚犯口渴時應有飲水可喝。
體操和運動
21�(1)凡是未受雇從事戶外工作的囚犯,如氣候許可,每天最少應有一小時在室外作適當體操。
(2)青少年囚犯和其他在年齡和體力方面適宜的囚犯,在體操的時候應獲得體育和文娛訓練。應為此目的提供場地、設施和設備。
醫療
22�(1)每一監所最少應有一位合格醫官,他應有若干精神病學知識。醫務室應與社區或國家的一般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密切關系。其中應有精神病部門,以便診斷神經失常狀況,適當時并予以治療。
(2)需要專科治療的患病囚犯,應當移往專門院所或平民醫院。如監所有醫院的設備,其設備、陳設、藥品供應都應當符合患病囚犯的醫藥照顧和治療的需要,并應當有曾受適當訓練的工作人員。
(3)每一囚犯應能獲得一位合格牙科人員的診治。
23�(1)女犯監所應特別提供各種必需的產前和產后照顧和治療。可能時應作出安排,使嬰兒在監所外的醫院出生。如果嬰兒在監獄出生,此點不應列入出生證內。
(2)如乳嬰獲準隨母親留在監所內,應當設置雇有合格工作人員的育嬰所,除由母親照顧的時間外,嬰兒應放在育嬰所。
24�醫務人員應于囚犯入獄后,盡快會晤并予以檢查,以后于必要時,亦應會晤和檢查,目的特別在于發現有沒有肉體的或精神的疾病,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將疑有傳染病狀的囚犯隔離;注意有沒有可以阻礙培訓的身體或精神缺陷,并斷定每一囚犯從事體力勞動的能力。
25�(1)醫官應當負責照顧囚犯身體和精神的健康,應當每天診看所有患病的囚犯、自稱染病的囚犯和請他特別照顧的任何囚犯。
(2)醫官如認為繼續予以監禁或監禁的任何條 件已經或將會危害某一囚犯的身體或精神健康時,應當向主任提出報告。
26�(1)醫官應經常視察下列各項,并向主任提出意見:
(a)飲食的分量、素質、烹調和供給;
(b)監所和囚犯的衛生和清潔;
(c)監所的衛生、暖氣、燈光和通風;
(d)囚犯的衣服和被褥是否適當和清潔;
(e)如無專業人員主持體育和運動活動時,這些活動是否遵守規則。
(2)主任應當審查醫官按照第25(2)和26條 規則提出的報告和意見,如果他贊同所提的建議,應當立刻采取步驟,予以執行;如果所提建議不在他權力范圍之內或他并不贊同,應當立刻向上級提出他自己的報告和醫官的建議。
紀律和懲處
27�紀律和秩序應當堅持維持,但是,不應實施超過完全看守和有秩序的集體生活所需的限制。
28�(1)囚犯在監所服務時,不得以任何懲戒職位雇用。
(2)但本項規則并不妨礙以自治為基礎的各項制度的正當推行,在這些制度之下,囚犯按應受待遇的目的,分成若干小組,在監督之下,令其擔任社會、教育或運動等專門活動或職責。
29�下列各項應經常依法律或依主管行政機關的規章決定:
(a)違反紀律的行為;
(b)應受懲罰的種類和期限;
(c)有權執行懲罰的機關。
30�(1)依這種法律或規章,不得懲罰囚犯,且一罪不得二罰。
(2)除非已將被控的罪行通知囚犯,且已給予適當的辯護機會,不得懲罰囚犯。主管機關應徹底查明案情。
(3)必要和可行時,囚犯應準通過口譯提出辯護。
31�體罰、暗室禁閉和一切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懲罰應一律完全禁止,不得作為對違犯行為的懲罰。
32�(1)除非醫官曾經檢查囚犯身體并且書面證明他體格可以接受禁閉或減少規定飲食,不得處以此種懲罰。
(2)同樣規定亦適用于其他可能有害于囚犯身心健康的懲罰。此種懲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抵觸或違背第31條 規則的原則。
(3)醫官應每日訪問正在接受這種懲罰的囚犯,如認為根據身心健康的理由,必須終止或變更懲罰,則應通知典獄主任。
戒具
33�戒具如手鐐、鐵鏈、腳銬、拘束衣等,永遠不得作為懲罰用具。此外,鐵鏈或腳銬亦不得用作戒具。除非在下列情況,不得使用其他戒具:
(a)移送囚犯時防其逃亡,但囚犯在司法或行政當局出庭時,應予除去。
(b)根據醫官指示有醫藥上理由。
(c)如果其他管制辦法無效、經主任下達命令,以避免囚犯傷害自己、傷及他人或損壞財產;遇此情況,主任應立即咨詢醫官并報告上級行政官員。
34�中央監獄管理處應該決定使用戒具的方式。戒具非絕對必要時不得繼續使用。
囚犯應獲資料及提出申訴
35�(1)囚犯入獄時應發給書面資料,載述有關同類囚犯待遇、監所的紀律要求、領取資料和提出申訴的規定辦法等規章以及使囚犯明了其權利義務、適應監所生活的其他必要資料。
(2)如果囚犯為文盲,應該口頭傳達上述資料。
36�(1)囚犯應該在每周工作日都有機會向監所主任或奉派代表主任的官員提出其請求或申訴。
(2)監獄檢查員檢查監獄時,囚犯也得向他提出請求或申訴。囚犯應有機會同檢查員或其他檢查官員談話,監所主任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在場。
(3)囚犯應可按照核定的渠道,向中央監獄管理處、司法當局或其他適當機關提出請求或申訴,內容不受檢查,但須符合格式。
(4)除非請求或申訴顯然過于瑣碎或毫無根據,應迅速加以處理并予以答復,不得無理稽延。
同外界的接觸
37�囚犯應準在必要監視之下,以通信或接見方式,經常同親屬和有信譽的朋友聯絡。
38�(1)外籍囚犯應準獲得合理便利同所屬國外交和領事代表通訊聯絡。
(2)囚犯為在所在國沒有外交或領事代表的國家的國民和囚犯為難民或無國籍人時,應準獲得類似便利,同代管其利益的國家的外交代表或同負責保護這類人的國家或國際機構通訊聯絡。
39�囚犯應該以閱讀報章雜志和特種機關出版物、收聽無線電廣播、聽演講或以管理單位核準或控制的類似方法,經常獲知比較重要的新聞。
書籍
40�監所應設置圖書室,購置充足的娛樂和教學書籍,以供各類囚犯使用,并應鼓勵囚犯充分利用圖書館。
宗教
41�(1)如果監所囚禁的同一宗教囚犯達到相當人數,應指派或批準該宗教的合格代表一人。如果就囚犯人數而言,確實恰當而條 件又許可,則該代表應為專任。
(2)第(1)款中指派的或批準的合格代表應準按期舉行儀式,并在適當時間,私自前往同一宗教的囚犯處進行宗教訪問。
(3)不得拒絕囚犯往訪任一宗教的合格代表。但如果囚犯反對任何宗教代表前來訪問,此種態度應受充分尊重。
42�在可行范圍之內,囚犯應準參加監所舉行的儀式并準持有所屬教派宗教、戒律和教義的書籍,以滿足其宗教生活的需要。
囚犯財產的保管
43�(1)凡囚犯私有的金錢、貴重物品、衣服和其他物件按監所規定不得自行保管時,應于入獄時由監所妥為保管。囚犯應在清單上簽名。應該采取步驟,保持物品完好。
(2)囚犯出獄時,這類物品、錢財應照數歸還,但囚犯曾奉準使用金錢或將此財產送出監所之外,或根據衛生理由必須銷毀衣物等情形,不在此限。囚犯應簽收所發還的物品錢財。
(3)代囚犯所收外界送來的財物,應依同樣辦法加以管理。
(4)如果囚犯攜入藥劑或藥品,醫官應決定其用途。
死亡、疾病、移送等通知
44�(1)囚犯死亡、病重、重傷或移送一個機構接受精神治療時,主任應立即通知其配偶(如果囚犯已婚),或其最近親屬,在任何情況下,應通知囚犯事先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2)囚犯任何近親死亡或病重時,應立即通知囚犯。近親病情嚴重時,如果情況許可,囚犯應準隨時單獨或在護送之下前往訪問。
(3)囚犯有權將他被監禁或移住另一監所的事,立刻通知其親屬。
囚犯的遷移
45�(1)囚犯被送入或移出監所時,應盡量避免公眾耳目,并應采取保安措施,使他們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視或宣傳。
(2)禁止用通風不良或光線不足的車輛,或使囚犯忍受不必要的肉體痛苦的其他方式,運送囚犯。
(3)運送囚犯的費用應由管理處負擔,囚犯所享條 件一律平等。
監所人事
46�(1)監所的正確管理端賴管理人員的正直、仁慈、專業能力、與個人是否稱職,所以,監獄管理處應該對謹慎挑選各級管理人員,作出規定。
(2)監獄管理處應經常設法喚醒管理人員和公眾,使其保持這項工作為極其重要的社會服務的信念;為此目的,應利用一切向公眾宣傳的適當工具。
(3)為保證達成上述目的,應指派專任管理人員為專業典獄官員,具有公務員身份,為終身職,但須符合品行優良、效率高昂、體力適合諸條 件。薪資應當適宜,足以羅致并保有稱職男女;由于工作艱苦,雇用福利金及服務條 件應該優厚。
47�(1)管理人員應該具有教育和智力上的適當水平。
(2)管理人員就職前應在一般和特殊職責方面接受訓練,并必需通過理論和實際測驗。
(3)管理人員就職后和在職期間,應該參加不時舉辦的在職訓練班,以維持并提高他們的知識和專業能力。
48�管理人員全體應隨時注意言行、善盡職守,以身作則,感化囚犯改惡從善,以贏得囚犯尊
到底女警察遇到壞人怎么抓,打得過人家嗎?
唐山打人事件后,全網掀起了一波討論狂潮。批判這個事是肯定沒問題的,但有人故意往歪節奏上帶,不僅把零星地痞惡霸作惡的事情上升到否定全中國的地步,還有人故意往制造社會更大暴力,倡導人人施暴的角度上去引導。
就連號召人人持刀,有人打你就上去捅刀,乃至于宣稱持槍,有人打你就開槍這種行為都應該算正當防衛,不允許就是國家不公,法律不公等離譜言論都出來了。
各地的警方賬號緊急出來普法,說什么是正當防衛,但并不被大眾理解,被人噴的體無完膚。
比如說陜西警方就做了個視頻,說被人打了,不建議還手。
這個普法視頻里說的很明確,如果你被人打了,想還擊,那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對方危及了你的生命。
如果對方沒能危及你的生命,那么你不能還手,你要做的是立即逃跑且報警,然后警察會給對方狠狠的懲罰。
如果對你造成了輕微傷情,那么對方會被拘留且罰款。
如果對你造成了輕傷及以上,那么對方承擔刑事責任,想輕判需懇求你的原諒。
但是,陜西警方再次強調,這都不算危及你的生命,所以你不能還手,如輕率還手,那么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不允許輕率還手,除非危及你生命,否則你要么坐牢要么住院,這是陜西警方給出的結論。
類似這樣的結論其實很常見,很多派出所門口都貼過這樣的公告。
但很顯然,公眾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
我被人打了,憑什么不允許我還手,我還手了就要么坐牢要么住院?
憑什么?我就問你憑什么?
陜西警方之所以被噴,還被特地截圖到處噴,就是因為只講結論,不講憑什么。
警方沒錯,理由不好講,內容有點長,但肯定會增長你的見識,請大家耐心觀看。
很多人說中國的正當防衛寫的很模糊,條件很難達成,普通人根本沒辦法正當防衛。
但其實你錯了,中國的正當防衛寫的很清晰,而且是為了整個社會好,只要你懂法,要做到正當防衛很簡單。
中國《刑法》第20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罪行很明確,當你遭受此類暴力犯罪的時候,你擁有無限防衛權,只要對方不轉身逃跑,即便你造成侵害人傷亡,也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行兇這個定義就有點模糊,是介于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之間,通常來說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定,自由裁量權很大。
比如說唐山打人案,當醉酒小混混綠衣男調戲白衣女子,直接上手摸人時,犯尋釁滋事罪/性騷擾罪沒問題。
白衣女回擊,罵綠衣男變態,此時不犯法。
當綠衣男直接甩手打白衣女一個巴掌時,繼續觸犯尋釁滋事或故意傷害罪。
此時最有爭議的點出現了,白衣女同伴,一個黑衣女,直接抄起啤酒瓶爆了綠衣男的頭。
如果時間點到此截止,警察瞬間出現終止爭斗,那么黑衣女并不屬于正當防衛,也不屬于見義勇為,會按打架斗毆被警察和綠衣男一并帶走進行處罰。
但是,時間點沒有截止,警察也沒有出現,綠衣男暴怒后糾集同伙,7男2女總共9人,圍毆白衣女,把白衣女打的很慘,并用啤酒瓶爆白衣女的頭。
此時,綠衣男的同伙7男2女,犯聚眾斗毆罪,同時對白衣女的動手行為,可升級為“行兇”。
根據輿論程度,根據法院自由裁量權,把這個傷害行為升級為“行兇”沒有太大問題。
黑衣女抄啤酒瓶爆頭一事,嚴格按時間點來算的話,不算正當防衛,因為發生在“行兇”之前。
但黑衣女的這一啤酒瓶并沒有命中要害,沒有造成綠衣男死亡或重傷等嚴重后果,即便在啤酒瓶爆頭之后暫停時間并立即進行判罰,責任也很小,再加上后來綠衣男等9人同伙的明顯就是20年前黑惡勢力的做派,暴行驚動全國,所以這點小事也就算了。
但是,這并不代表被人打了之后還手或啤酒瓶爆頭屬于正當防衛,如果當場從身上拿出刀捅了施暴者,那更不是正當防衛。
綠衣男等7男2女必定會被法律嚴懲,這次的暴行會從重從快進行判決,但并不代表能以此鼓勵啤酒瓶爆頭甚至隨身帶刀準備捅人的思想和文章。
此類言論,全部都是害人之言。
回頭開頭的話題,假定你被人打了一巴掌,此時你還擊算不算正當防衛。
簡單的說,因為一巴掌很輕,不屬于行兇,更不屬于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行為,所以只要你還擊,無論任何手段,都不屬于正當防衛。
體現在實踐中,就是兩個人打架,無論誰先動的手,到派出所里警察一看,你們雖然臉都被打腫了,但一個輕傷都沒有,更沒有重傷,那直接一律按互毆處理,根本懶得管前因后果。
很多人打架后喜歡找警察評理,說是他先動的手,警察同志你要把他抓起來,還要讓他賠我錢,我有證據,這里有攝像頭錄像。
就算有錄像,就算確實是對方先動的手,但你還手了,那就是互毆,要么就把這事算了,要么就警察把你們倆都抓起來,然后全部罰款。
當然,如果一方輕傷到重傷,一方沒事,那就要按故意傷害罪處理了,但還是不考慮誰動的手,而是誰傷重誰有理。
實踐中派出所就是這么操作的,你要是不懂這個,吃虧的是你,而不是別人。
至于為什么這么操作,那也是有原因的。
首先,當有人打了你一巴掌,如果允許你正當防衛,那允許到什么程度?
有人打了你一巴掌,然后你二話不說,直接拿出刀把對方捅死,算不算正當防衛?
很明顯,這種行為要是算正當防衛,那全社會都亂套了。
專精于犯罪的團伙,會研發出無罪殺人的辦法,專門挑釁你,辱罵你媽,辱罵你女兒,辱罵你家人,突破你的底線,故意激你動手。
只要你情緒激動,動了手,比如說有推搡行為。
那對方直接就一刀把你捅死,然后說自己是正當防衛。
你覺得自己打他一巴掌,是因為他侮辱你家人,但他畢竟只動口沒動手,你動手了,所以他殺你無罪。
死后到了地府,你服嗎?
肯定不服對吧,惡人明明是對方,憑什么我被殺了還要因先動手負全部責任,對方甚至在殺了你之后還可以很大度的表示你應該賠的50兩醫藥費責任他們不追究了,因為他殺你屬于正當防衛。
因此,當有人打了你一巴掌之后,法律允許你直接殺了對方,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殺,打成重傷行不行?
當然也不行,理由是一樣的。
打成輕傷,也不行。
法律認定的輕重傷和常人認定的輕重傷完全就是兩碼事,臉被打腫,看起來很慘,這在法律上最多就是輕微傷。
甚至眼眶內壁骨折,鼻骨骨折,這都是輕微傷,更別提只是皮膚腫了而已。
肋骨骨折2根以上,這個才算輕傷二級,斷6根以上,才算輕傷一級。
肺破裂,這個才算重傷。
再舉個更明確的例子,被砍斷小拇指,只算輕傷,掌骨骨折只算輕微傷。
所以,有人被打一巴掌,就允許他把別人打到眼眶骨折或掌骨骨折這種輕微傷,肯定是不合理的。
那別人打我一巴掌,我也打別人一巴掌,以牙還牙行不行?這樣總不過分吧。
問題倒是不大,但這種行為屬于激化矛盾。
此時分兩種情況,打你一巴掌的那個人是個歹徒,或者是普通老百姓。
當習慣于暴力犯罪的歹徒打了你一巴掌,然后你打回去一巴掌,那會是個什么結果?
很明顯,這只會激發歹徒的兇性,然后導致你受到更大的傷害,遠遠超過你想象極限的傷害。
連鼻骨骨折這種輕微傷都無法接受的普通人,最好不要去激怒那些動不動就把人打成輕傷乃至于重傷的歹徒,這是為你好,因為警察不是神,不可能在歹徒行兇的一瞬間就抵達現場把你救出來。
等歹徒把你打完了警察再去把他抓住,就算懲罰再嚴厲又能怎樣,傷害的是你自己。
如果對方是個普通老百姓,那普通老百姓打你一巴掌,就是典型的治安案件,對方沒有大量傷害的能力和心理準備,你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傷害,完全可以選擇報警后交給警察處理。
但你在有條件報警的時候不報警,不讓警察插手,非要打他一巴掌,這很明顯就是在故意攻擊對方身體,他是有傷害你身體的意圖,但你也有傷害他身體的意圖,判互毆很正常。
同時,你還擊他一巴掌的行為會導致事態擴大,雙方暴力升級,造成社會總暴力程度增大。
很明顯,法律不會支持這樣的行為。
綜上所述,當你被打一巴掌的時候,無論對方是什么人,什么情況,只要不危及你生命安全,法律都不支持你還擊,一律建議你立即逃跑并報警找警察處理。
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允許你還擊,那是因為假如你命都沒了,那法律即便抓住了歹徒進行懲罰,也沒辦法幫助到你,所以允許你還擊,且無限度還擊。
但是當沒有危及你生命安全的時候,法律對打人者的懲罰,遠遠大于你還擊的那幾下拳頭。
不信的話,你下次遇到沖突的時候可以打別人一巴掌,對方只要不還手,直接躺下并報警,你就知道到底是拳頭的懲罰大,還是法律的懲罰大了。
中國的這種法律制定,其實遵循一個精神,就是社會矛盾和暴力總量必須降低。
假如法律實施后,社會暴力總量提升了,那這就是惡法,應該修改。
假如法律實施后,社會暴力總量減少了,那這就是善法,不應該修改。
簡單的說,在中國的立法精神里,中國公民有退讓義務。
退讓義務貫穿了中國所有的制度建設和法律條文,和諧社會也是這一精神的體現。
在最常見的沖突領域,交通事故案的處理中,這種退讓義務體現的更為明顯。
但是,中國法律也給退讓義務設置了底線,當法律規定的那幾種重大惡性暴力降臨時,你可以使用暴力。
但是,這種暴力是有限度的,法律允許你用小暴力去制止大暴力,但絕不允許你用大暴力去制止小暴力。
你的所作所為,必須是在削減和減少社會的暴力總量,這個是可以的,但不能是相反。
中國法律堅決反對公民私力救濟,堅決反對升級沖突,堅決反對以暴制暴。
被人暴力侵害可以報警,但絕不可用更大的暴力去制止這個暴力。
在認定這個暴力的大小時,是否持械,是很重要的標準。
基本上誰持械誰理虧,不持械的一方觸發正當防衛。
這些所謂的械,指刀槍棍棒和石頭磚塊等,這些基本沒什么爭議,實踐中比較有爭議的是桌椅、馬扎、啤酒瓶等,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來判定是否屬于械具。
舉例,A和B在操場約架,雙方本屬于標準斗毆,結果A突然掏出一把刀出來,蓄謀攻擊,赤手空拳的B臨時從地上撿起石頭,一擊砸中A頭部導致重傷,屬正當防衛。
這就是誰持械誰理虧的典型,因為你故意持械放大了社會暴力,增加了社會總傷亡。
再舉例,街頭隨機沖突。
A用拳故意攻擊B,但是B拿出一把隨身攜帶的刀具進行反擊,造成A嚴重受傷,這不屬于正當防衛,B至少是防衛過當,或涉嫌故意傷害罪。
A用刀故意攻擊B,然后B搶下A的刀具,或從路邊臨時獲取磚頭、棍棒、啤酒瓶等反擊,造成A死亡,屬于正當防衛,不需負責。
A用拳故意攻擊B,然后B用拳反擊,擊中A要害,如果沒有造成A嚴重受傷,那么屬治安案件,警察各打50大板,和稀泥處理。如果造成A嚴重受傷,列入刑事案件,而且B連搞個防衛過當都很困難,大概率屬故意傷害罪,最多法官考慮A先動手情節給予B一定輕判。
除非B能證明A用拳給自己造成了生命威脅,自己實在是沒有辦法,不還手一定會死,沒有更好的選擇了,這幾乎不可能證明,實踐中也幾乎沒有這樣的事情。
因此,當一方主動攻擊時,除非動用刀具,另一方最好的結果就是逃跑外加報警,不要還手。
誰持械升級武力誰理虧,誰受傷重誰理虧,雙方均赤手空拳且不造成傷亡,那就算互毆。
是否先動手,會適當考慮增加一定罪責,但絕對不代表還擊的另一方可以免責。
要想完全免責,那就把暴力降低到零,自己履行公民退讓義務,一點不動手,直接報警等警察來處理,此時警察100%站你這邊。
這種法律并不是讓好人憋屈,壞人得逞,為補償履行退讓義務的公民,懲罰那些增大社會暴力和沖突總量的人,法律同步設置了對挑釁者極大的懲罰。
你明明只打了對方一巴掌,給對方造成的損害微乎其微,為什么警察來了之后你要賠幾千乃至于上萬塊錢,還可能被抓進去拘留?
至于嗎?
僅僅一巴掌,確實不至于懲罰那么重,但為了平衡,必須這么做。
理解了以上立法精神后,你就可以輕易理解怎樣做才算正當防衛了。
首先,你防衛動用的暴力,必須小于或等于對方使用的暴力,否則最少也是個防衛過當。
其次,當對方逃跑,停止使用暴力的時候,你不能再繼續使用暴力,否則也是防衛過當。
舉幾個實際案例,讓大家更深刻的理解這兩句話。
中國有個功夫大師,叫陳鶴皋,此人和一般的中國武術大師不一樣,他的武術門派是中國唯一有擊殺記錄的存在。
一般的武術大師,是這樣的,提倡武林要以和為貴。
而陳鶴皋的畫風,是這樣的。
陳鶴皋以前比武時,特征是亂吼亂叫、凌亂的步伐、夸張的姿態,打人只打下三路,插眼踢檔無所不用其極。
正常武林人士對陳鶴皋的評價是“毫無武德”、“瘋狗拳”等負面詞匯,從來沒人說他好話。
也不怪他們用詞負面,畢竟陳鶴皋發明的功夫,是能把咬人脖子當成一個專門的招式給寫進去的。
咬招都能發明出來,這確實和其他武術派別格格不入了。
但是,陳鶴皋的弟子總共擊殺4人,傷11人,都被判正當防衛。
陳鶴皋授徒,教的第一個本門心法,是《刑法》。
陳鶴皋教育弟子,在遭遇歹徒時,出手次數一定要少,最好只出一次手,哪怕一擊必殺,你都是合法防衛,其次在出手前一定要警告對方,發出很尖銳的怪叫,恐嚇對方不要靠近。
此時如果對方還要靠近,那你動手反擊,誰都不會說你不是。
2001年,弟子馮建漢的父親和哥哥被村霸帶著11人帶木棍等械具堵在了家里并打傷,馮建漢徒手打死1人打傷2人,嚇退9人,被判正當防衛,且跑掉的9人還要反過來賠馮建漢醫藥費。
被判正當防衛的核心原因,是對方故意挑起事端,人多,且持有木棍等械具,而馮建漢是被動反擊,且徒手。
因此,屬正當防衛沒毛病。
2002年,弟子劉艷在東莞和7名流氓發生了口角,爭執后7個流氓拿著西瓜刀追砍劉艷,然后劉艷掏出剪刀,施展了門派里師傳的剪刀功,邊逃邊打,反殺1人,重傷3人,被判正當防衛,不需承擔責任。
屬正當防衛的核心原因,是7名混混手持西瓜刀等管制刀具率先砍人,觸發無限反擊權,而劉艷隨身攜帶的剪刀屬普通居民物品,且劉艷無追殺情節,邊逃邊打只為自保,對方死1重傷3停手后也跟著停手。
因此,屬正當防衛沒毛病。
2005年,弟子羅神貴和女友在深圳乘坐公交時被小偷偷了手機,羅神貴發現后大聲喝止,兩人下車后遭遇3名小偷的圍堵,然后小偷掏出了匕首。
隨后,羅神貴使用剪刀和3名持刀歹徒搏斗,導致3名小偷1死2重傷,被認定正當防衛。
對方先動手,且持刀,羅神貴被動自衛,打死打傷無責,沒毛病。
唯一被判防衛過當的弟子張澤中,于2000年被11人持械圍毆,打死1人,重傷4人,剩下6人轉身跑了,然后張澤中忘記了師門教誨,有了個追擊6人的情節。
因為追這個動作,張澤中被判需要為追之后的事情負責,因為此時他屬于主動施加暴力者。
因沒產生什么傷亡,被判防衛過當,賠償2000元醫藥費,而在追擊動作產生之前的1死4重傷,無需負責,因為對方持械。
從以上實際案例大家可以看出,正當防衛的標準一直都很明確,20年來從未變過。
再回頭看看我之前給你說的刑法,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現在你的理解應該就清晰多了。
這個行兇,只要對方持有械具,你使用的武器等級不高于對方武器等級,比如磚頭對磚頭,棍棒對棍棒,刀具對刀具,那就沒有任何爭議的可以觸發無限防衛權。
因為你行使的暴力等級較低,你是在用較小的暴力去制止較大的暴力使得整個社會暴力降級,而不是在用較大的暴力去制止較小的暴力從而導致整個社會暴力升級。
吃透這一法律原則,你就可以理解什么是正當防衛。
2014年3月,海南三亞某工地,陳某杰的妻子被幾名醉酒男子調戲摸大腿,雙方爭吵后陳某杰被醉酒男子用拳腳、鋼管等圍毆,陳某杰護住妻子后拿出一把折疊式小刀(刀刃長約6cm),致對方1死3傷。
法院一審判決陳某杰正當防衛,無罪釋放,檢方不服,進行抗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依然認定陳某杰正當防衛。
請注意這里法院判決書的重點,首先特地寫明了幾名醉酒男子使用了鋼管這種武器,然后特地寫明了陳某杰使用小刀的刀刃長度。
這一切都是在說明雙方使用的武力等級,這也是法院駁回檢方起訴的最大法律支撐點。
如果醉酒男子僅使用拳腳,未使用鋼管等武器,而陳某杰拿出6厘米小刀致1死3傷,那檢方起訴防衛過當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如果陳某杰違法隨身攜帶刀刃長度超過15厘米的管制刀具致流氓1死3傷,那檢方甚至可以起訴故意傷害罪甚至殺人罪,最多考慮流氓調戲情節給予一定輕判。
所以如果出現打架行為,一方持械,率先動用小刀、棍棒、石頭等高等級暴力物品,那就等于送給對方無限防衛權,在自身逃跑之前對造成傷亡負全責,而對方不用對造成的傷亡負責,所以怎么打都是自己吃虧。
法律這么設定,就是為了降低全社會暴力等級,確定一個誰動用高等級暴力誰吃虧的判罰傾向。
拳腳是法律容忍的最低武力,因為拳腳長在人類自己身上,扔不掉,所以對方使用拳腳無法觸發你的無限自衛反擊權,你也動用拳腳就是互毆。
如果不這樣規定,反而會增加社會總暴力和總傷亡。
要想對抗拳腳,使用比拳腳更低的武力等級,就只能不動手。
為平衡,不讓不動手的人感到憋屈,法律給予不動手的人高度保護,讓動拳腳的人吃大虧。
很多人一碰就倒,躺地上,然后警察的判決會讓你感覺到對方是在訛人。
不是訛人,是為了平衡和補償。
因為這種法律傾向,這20年來中國社會上的小混混,敢帶刀帶棍動手的越來越少了,因為穩虧不賺,所以造成的社會總傷亡越來越低了。
到現在,甚至敢動用拳腳的小混混都少了,大老爺們互相吐口水,一碰就躺地上的情況越來越多,因為這就是法律鼓勵的方向。
有人說這樣很不夠爺們,消磨了男人的陽剛之氣。
打架斗毆怎么就叫陽剛之氣了?減少社會總暴力量真的不好嗎?
唐山打人案,7男2女9個小混混當眾打人,在中國能震驚全國。
捫心自問,這種等級的暴力,在歐美那是極度常見,不可能震驚什么人,甚至在20年前的中國更是極度常見。
男女流氓用啤酒瓶打人,哪個人90年代上學的時候沒聽說過,實在是太常見了。
你知道歐美的兇殺率是中國的多少倍嗎?你知道歐美每年的暴力毆打犯罪率是中國的多少倍嗎?
你可以去查查數據,10倍起跳,整個社會的暴力總量高到離譜。
而那些東南亞發展中國家的暴力總量,又遠遠高于歐美。
20年前的中國,暴力犯罪率才更像是一個“正常的”發展中國家,如今的中國暴力犯罪率已經被壓到了一個和自身經濟等級遠遠不匹配,低到離譜的地步。
在這一波唐山事件中,很多所謂律師鼓吹的一些思想,如中國法律摧毀了中國公民拔刀相助的道義精神,中國從立法精神上就不鼓勵你反抗等,還有一些帶節奏的大V單純鼓吹負面,贊揚以暴制暴,宣揚帶刀捅人也屬于正當防衛等。
他們真不是蠢,就是壞而已。
按全球同經濟水平的暴力率判斷,目前中國的法律大約可以把社會暴力總量降低幾十倍左右,反過來說如果中國執行和歐美或東南亞國家一樣的法律,社會上暴力傷人和兇殺案件大概會多上幾十倍。
如果你認為這是好事,希望回到20年前那個車匪路霸橫行的狀態,那我也不和你辯,疫情結束了你可以去東南亞國家體驗一下,機票也不貴。
但只要你還在中國生活,那我就要勸你一句,不要聽信網上所謂帶刀能讓自身更安全之類,司法判定中凡是故意隨身攜帶刀具的,一律按非良民處理,只要造成傷亡直接重判。
如果你特別想要正當防衛權,記住,讓對方帶刀帶棍,只要他動用了械具率先攻擊你,那你就具備無限防衛權了,你和他之間的所有死傷,全部由對方負責。
千萬不要反過來。
讀完此文,你應該對如何獲得正當防衛權有了清晰的認知,但我希望你永遠不要動用這個權力。
遠離一切暴力,平平安安的生活,不受一點傷不打一次架,生活在一個所有人都不敢打架,動手就會被嚴懲,一切匕首棍棒石塊永遠砸不到你身上的社會,才是我們最優的選擇。
記住,一切言行都向降低社會暴力總量這個方向上去靠攏,而警察和法律會幫你嚴懲那些不履行公民退讓義務,故意增大社會暴力總量的人。
這才是完整的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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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舉報石獅法院決定羈押的被執行人所在地【http://zx.ssfy.gov.cn,石獅法院執行措施預警系統】的,協助我院實際羈押人(自然人,為本人;單位,是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舉報人獎金,已被石獅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并正在執行的除外。
警察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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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法定節假日除外。
舉報電話
0595-83283110
需要告知被執行人位置信息,并提供舉報人的身份信息。我院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獎金支出
我院將另行聯系舉報人進行賠付。
任何其他業務
2.*輸入8位日期,如20190101(嚴格格式,含0,不可省略),系統自動反饋當日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只提供自即日起前六個月的數據* *。
相關問答:中國失信執行信息公開網
可以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進行查詢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官網。
一、失信執行對象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二、對應措施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三、強制執行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第十條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后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官網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失信被執行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
相關問答:法院說被執行人上了失信名單,但是最高法院查詢系統查不到,有這個可能嗎?該怎么辦?
一、法院說上了失信人黑名單,需要被執行人本人查詢才能查到;
如果是外人去查詢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是查詢不了的,因為需要網站發送短信認證;如果是本人查詢,你需要到《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還有一種情況,本人的輸入手機號碼和法院登記的手機號碼不一樣,無法收到短信認證也是查詢不到的;
二、法院雖然說了,但是案件并沒有辦理終本,還是不能上失信人黑名單;
按照法院的辦理案件經驗,可能案子的結果就是被執行人上失信人黑名單,但是法律程序還沒有走完,法院執行局警官窮盡辦法沒有找到被執行人可以執行的財產,按照程序進行終本,需要申請強制執行人的原告簽字后,才能辦理,有可能原告沒有簽字,因為原告清楚,如果簽字后,案子進入終本,恢復終本案件是非常難的事情,需要原告提供充分的證據,才能有機會恢復終本案件,因此原告簽字遲緩,造成被執行人暫時未能上失信人黑名單;
三、如果法院說了,高院沒有查詢到,你可以有三個部分打算;
1、由于系統的原因,你可以等待一周以后,如果還沒有,你可以去找法院法官溝通下;
2、你可以去上一級人民法院反映這個問題;
3、你向法院紀檢組或者法院院長反饋情況,要求處理;
2016年校園欺凌事件有哪些?
校園欺凌暴力事件常有發生,讓人觸目驚心,而且愈演愈烈,這種暴力傾向已經嚴重影響了學們的正常生活和學習,身心健康也受到嚴重威脅,更削弱了學校的教育成果,甚至引起了國家的關注。下面就說說2015-2016年都發生了哪些校園欺凌事件(鬧得比較大的,引起社會反響的)
女生太邋遢引公憤遭群毆
重慶榮昌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一初中女生蘭蘭在住校期間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憤”,5名女生對蘭蘭打耳光,想要“教育”蘭蘭,不料竟將其打成10級傷殘(十級傷殘最輕微)
多人圍毆女生事件
一起名為“網曝江西永新縣女初中生打架”的視頻在微博廣泛傳播。視頻中,多名初中生模樣的女孩對著另一下跪著的女孩連扇耳光,不時用腳踹其身體,毆打時間長達5分鐘。
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學生有2人,中學生4人,3人已輟學,年齡都在12至16歲之間。涉案人員劉某(白色衣服的女生)被刑拘。
初中女生遭扒光羞辱
從6月22日晚11點之后到今(23)日,資陽有幾張照片在網絡、QQ、微博上流傳甚廣。照片中,3位女生包圍著一位上身全裸的女生在自拍,其中黑衣女生手持手機對著鏡頭微笑,白衣女生和另一名黑衣女生同時用手比出“剪刀手”,而受害女生則低著頭,用手臂遮擋著自己的胸。
7女3男扒光一女生
11月23日下午,QQ空間、微信朋友圈熱傳一則視頻,視頻中一個中學生模樣的女學生被兩名同學輪番掌摑,視頻畫面之外,不時傳來陣陣狂笑。
視頻畫面中,一名穿校服的女孩站在路邊上,被幾名年紀相仿、身穿同樣的校服的女學生輪番掌摑。記者細數了下,在短短的6分多鐘視頻里,被打女生遭38次掌摑。據了解,這個視頻發生在張掖市山丹縣第二中學校外,而打人者與被打者均為該校學生。
福建南安兩初中女生暴力3分鐘 小學女生被扇25巴掌
6月29日,福建南安水頭,一小學女生被打視頻流出,父親認出女兒后報警。視頻中,這段流出的視頻,時長共3分40秒。視頻顯示,女生扎著長長的馬尾辮,白衣黑裙,被10多個學生圍著,兩名女生斷斷續續,前后共朝前臉部扇了25巴掌。通過視頻聲音可知,其中一名女孩,一邊動手扇巴掌,嘴里還振振有詞地質問:“你不是說見我一次打我一次嗎?”
福建永泰初三男生遭圍毆脾被切除 此前被同學欺凌4年
6月10日上午,16歲的永泰縣東洋中學初三學生小黃,在結束中考語文科目考試后,難以忍著劇烈腹痛繼續參加中考,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個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學五年級起,他就經常被其他同學無故毆打。
8日晚,小黃再次遭同班同學夏某、林某和張某圍毆,忍痛2天后被送醫,卻被發現脾臟出血嚴重,于11日晚,經手術切除了脾臟。
安徽懷遠火星小學副班長逼同學喝尿事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安徽懷遠縣火星小學13歲的副班長小賜因為擁有檢查作業、監督背書的權力,向另外6個孩子要錢。錢沒給夠,就逼迫他們喝尿吃糞。
據報道,經過走訪,“副班長的王國”更多細節被披露,在事情敗露后“副班長“還威脅要“弄死”其他學生。
記者: 喝尿,真有這樣的事發生? 學生: 有,真有。 記者: 你們看到了,還是你們自己也喝過? 學生: 自己也喝過。 記者: 什么時候? 學生: 反正就是在那個地方。副班長母親則說,副班長是被冤枉的,她認為其他孩子嫉妒副班長學習好。
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廁內圍毆學生
5月6日下午,一條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廁內圍毆學生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視頻中,學生遭多人連番踢踹,被按進糞坑,被打得滿臉是血。記者從山西夏縣晉新中學校方負責人處得到證實,該學生系該校初三學生,目前當地警方和教育部門均已介入調查。
女生99秒被扇32記耳光
江西南昌市教育局宣教處工作人員9月28日證實,視頻中被打女生系南昌象湖實驗學校學生,事發于9月25日下午放學時間,目前被打女生傷情穩定,當地派出所正在調查事發原因。
網曝視頻顯示,事發于一處樓頂天臺,被打女生與打人女生均為初中生模樣。打人者連扇被打女生耳光,而后又腳踹、拽扯頭發。旁邊有人拍手叫好。視頻最后,被打女生臉頰紅腫,鼻血流下,打人者看著她說“哎喲流鼻血了”,視頻拍攝者則提醒“不要打鼻子”。
在這段全長1分39秒的視頻中,被打女生被扇了32記耳光。
視頻曝光后,有疑似知情微博網友“原諒原來”評論說,其實是被打女生此前毆打了拍攝視頻的女生,拍視頻女生找人來報復。記者多次私信聯系該網友,未獲回復。
這些還都是被披露出來的。不難想象到底還有多少學生在遭受著校園欺凌。
觸目驚心。
通報唐山打人案件中嫌疑人七男兩女,其中兩名女性是為什么成為嫌疑人的?
通報唐山打人案件中嫌疑人七男兩女
唐山打人事件嫌疑人7男2女共9人,根據視頻顯示打人的主要有4個男子,其中紅衣男子打了兩下,其他三個男子就是暴力打人,手段非常的殘忍,動作幅度非常的大,以至于想治兩位女子于死地。
視頻當中一桌人共計7男2女,4名男子實施了暴力打人,打人過程令人發指,不寒而栗。對于另外3男2女,其中2男1女沒有動手;還有一男一女在視頻中沒有看到,在人群中也出現了伸手的現象,可能是在拉架,打沒打人還有待警方認定。
不過總體上來說,兩位嫌疑女生表現還是可以的,沒有像那三位男子一樣動狠手打人。由于打人事件視頻曝光,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怒,一致呼聲要求嚴懲打人者。
視頻顯示多名男子打兩位女生,動作步驟非常大,手段非常的歹毒,具有黑惡勢力團伙的打人的性質。涉嫌聚眾鬧事,尋釁滋事,殘害婦女,故意傷害,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多項犯罪行為,給人民增添了不安全感。
這就為涉嫌犯罪的9名嫌疑人,在6月11號已全部落網,6月12日被廊坊檢察院依法逮捕。被依法逮捕就說明了已經涉及到違法犯罪,或者是具有了犯罪的證據的事實,違反了刑法,并非是行政民事案件了。
逮捕必須具備的條件: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能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逮捕的對象主要是對即將實施犯罪的,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全的危險分子,也包括對被害人打擊報復,毀壞證據,串供,逃跑,或自殺等行為的嫌疑人,才實施依法逮捕。
其中兩名女性是為什么成為嫌疑人的
對于打人事件涉及的舊名嫌疑犯,都被依法逮捕,這說明了有證據表明他們實施了犯罪行為。盡管兩個女生沒有打人,但是作為一個黑惡勢力的組織者、參與者或者領導者,都被列入犯罪嫌疑對象。
對打人事件當中,這9名涉嫌嫌疑人在打人過程中,分工非常的明確。有的對勸架的人實行阻攔,或者是恐嚇,或者毆打。白衣女子就被主犯陳繼志毆打,而且毆打得非常的嚴重,手段非常的毒辣,以至于造成該女子進入重癥監護室治療,造成多處骨折,器官受損,頭部流血,牙齒被打掉等。
可看這是一起有組織的,分工明確,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他人的慣犯,經驗老道。根據相關的資料調查顯示,涉案9名嫌疑人中有5名有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的前科。出于黑惡勢力團伙暴力打人的方面考慮,把9名嫌疑人全部依法逮捕,當然兩名女生也逃脫不了。
對于參與黑惡勢力的人員,尤其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罪的最高處以15年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團伙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即便是兩名女生在這次沒有參與打人,可有證據證實了他們參與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就等于觸犯了我國的刑法。比如兩個小偷一個去實施了偷東西,另一個望風,偷東西的被處以盜竊罪論處,望風的沒有偷東西,但不能說沒有犯罪,是兩個人共同實施了犯罪才偷竊成功,望風的是從犯,判處比較輕一點。
綜上所述,對于燒烤店打人事件中兩個女生沒有打人,卻被作為嫌疑人逮捕。主要是他們具備了黑惡勢力團伙犯罪的事實,沒有親自動手打人,但參與了打人的過程。更何況這七男兩女多次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實。把兩位女生作為嫌疑人逮捕,不會被冤枉的,沒有證據也不會隨便依法逮捕的,這不是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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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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