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医疗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醫療損害賠償計算標準(醫療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2023年醫療損害賠償標準
-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計算標準2023最新規定
- 醫療損害鑒定賠償標準
-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賠償標準
- 醫療損害賠償標準?
2023年醫療損害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通常大家如果是在診所里面治不好的病癥的話也是會直接去醫院治療,在醫院治療會有病歷,因為只有擁有了這個的話才能證明自己曾就診過,通常對于醫療事故的處理方式也是需要醫療病例本才能證明的。
一、醫療損害民事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漏診與誤診哪個責任大
(一)誤診比漏診責任大。
(二)漏診。漏診只是醫療過錯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漏診沒有具體的規定。但從醫療事故的有關解釋來看,醫療事故是由醫學會組織鑒定認為構成事故的醫療損害事件,構成醫療事故有三個條件:醫療過錯、醫療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醫學會組織的鑒定。
(三)誤診。根據《侵權責任法》五十七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三、誤診中的醫療過失如何判斷
判斷誤診應從兩個角度考慮:其一,醫生在診斷過程中不負責任,如不認真采集病史,不全面進行查體等。其二,醫生不鉆研業務,技術水平較低,對應該而且可以認識的疾病沒有認識。
(一)責任性誤診:
責任性誤診是指醫生馬虎從事、疏忽大意,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的誤診。在臨床工作中,各科均有各自的一套采集病史和檢查檢驗程序,醫生必須遵照執行,結合各病例的特點,認真完成診斷工作,否則就有可能造成誤診。
(二)技術性誤診:
技術性誤診是由于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低下造成的。醫學各學科均有自身的一整套科學規律,各級醫生必須達到技術水平的要求才能勝任醫療工作。否則,盡管醫生使出渾身解數,也仍然不可避免誤診的發生。為了提高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衛生行政部門設立了各種考試制度和一系列專業教育的規定,并且在臨床工作中,建立了查房、會診、病例討論等規章制度,努力減少技術性誤診的發生率。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計算標準2023最新規定
賠償標準有什么內容呢?根據有關規定醫療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11項賠償項目,接下來由的我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最新規定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一、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中西)藥費、住院費、醫療機構的護理費等。憑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收費單據計算。
2、“原發病醫療費用”是指非醫療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療本身原有疾病的醫療費用。
3、關于續醫問題。由于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不可能在醫療事故解決階段全部治愈,故條例對繼續治療費(亦稱續醫費、預期醫療費、二期醫療費)規定為:“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1、“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2、誤工日期的認定;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鑒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后不再賠償誤工費。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1、“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2、“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按司法解釋的原意,是指行政級別為“處級”以下的工作人員。其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各地均由規定,如重慶市現規定的出差伙食補助費為12元/天。
(四)、陪護費
1、“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2、“陪護費”這一稱謂比國務院1991年頒布的《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所稱的“護理費”要科學一些,因為醫護人員進行的醫療活動中也有護理活動。陪護費的計算期間只限于患者發生醫療事故后的“住院期間”,均以上一年度事故發生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為標準按日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1、“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2、“平均生活費”是指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該地方上一年度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如重慶市2002年公布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為5767元。但交通事故處理機關每年在轉發居民年平均生活費數據的同時,都要明確規定該數據使用于處理從什么時間至什么時間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以便于操作,建議衛生行政機關可予以借鑒。
(六)、殘疾用具費
1、“因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2、殘疾用具包括假肢、輪椅、助聽器、義眼、假牙、假發、眼鏡等。其中義眼、假發等雖無功能補償作用,但為社會普遍觀念所認同,仍屬殘疾用具。計算費用時既包括殘疾用具的購入費,也包括安裝費。費用按照市場上普及型器具的價格計算,也可以參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規定。同時還應按照殘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壽命年限(75歲)把將來需要更換的費用計算在內。
(七)、喪葬費
1、“按照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2、目前,各地民政和財政部門都規定有喪葬費的具體標準,如重慶市規定的喪葬費標準為1500元。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起草者的解釋,此喪葬費已包括了“存尸費、尸體運轉費、尸體整容費、火化費、壽衣費等費用。”至于死者方大辦喪事所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
1、“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2、包括必須轉院治療所必需的合理的交通費用等,一般視患者病情、傷型情況并結合當地交通條件而定。但是患者出于故意耗費而支付的不必要的各種交通費用,不應當列入賠償范圍。
(十)、住宿費
1、“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2、住宿費是指患者因轉院治療、檢查往返等原因未能住院也未能住在家里確需就地住宿的扶養。需要指出的十,這里的“憑據支付”不是憑住宿發票上的金額支付,它只是表明患者確有住宿實施及計算住宿天數的憑據,發票金額高低不論,只按住宿天數支付出差住宿補助費,如重慶市目前規定標準為30元/人、天。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1、“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不超過3年。”
2、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患者及其近親屬因醫療事故遭受心理上或生理上的痛苦而以金錢支付方式給予的撫慰。
二、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四種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醫療損害鑒定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一、醫療損害怎么賠償標準
1、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
2、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3、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4、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5、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二、醫療事故調解程序
1、調委會指定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
2、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醫療糾紛,按照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
4、未達成協議的,告知其他解決途徑;
5、分析醫療糾紛形成的原因,向醫療機構提出醫療糾紛防范意見和建議。
三、醫療事故鑒定程序步驟如何進行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共同書面委托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書面移交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法律客觀: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醫療損害是要涉及到賠償問題的,一般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賠償的金額,當然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
一、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賠償標準如何確定?
醫療損害事件,侵害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發生醫療損害事件要保存好醫療費票據、交通費等票據,及時固定證據資料,如及時復印醫囑病志等文件資料,避免醫囑被篡改及后補。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出現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怎么辦?
1、復印并封存病歷等資料
(1)復印客觀性病歷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等病歷資料。
(2)醫患雙方共同封存主觀性病歷
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病歷資料。
(3)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醫患雙方共同
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
注:如醫療機構拒絕或拖延復印并封存病歷及現場實物,應收集其拒絕或拖延復印的相關證據。
2、委托專業醫療損害律師協助收集證據
如從復印并封存病歷時起就有專業醫療損害律師協助收集證據,將會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3、專業醫療損害律師協助司法鑒定
應重視鑒定在醫療損害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在未取得專業醫療損害律師的指導前建議不進行任何鑒定。
法律客觀: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等。
醫療損害賠償標準?
解答醫療損害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醫療損害賠償計算標準(醫療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醫療損害賠償計算標準(醫療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医疗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医疗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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