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对象点方法_python对象方法、类方法、静态方法
1、我們已經討論了類/對象可以擁有像函數一樣的方法,這些對象方法與函數的區別只是一個額外的self變量
#?-*-?coding:utf-8?-*-
#!/usr/bin/python
#?Filename:?method.py
class?Person:
grade=1
def?__init__(self,name):
self.name?=?name
def?sayHi(self):????#加self區別于普通函數
print?'Hello,?your?name?is?',self.name
@staticmethod?????#靜態方法不能訪問類變量和實例變量,也不能使用self
def?sayName():
print?"my?name?is?king"
@classmethod?????#類方法可以訪問類變量,但不能訪問實例變量
def?classMethod(cls):
print("class?method")
p?=?Person("king")
p.sayHi()
p.sayName()
p.classMethod()
Person.classMethod()
輸出:
Hello,?your?name?is??king
my?name?is?king
class?method
class?method
2、靜態方法
要在類中使用靜態方法,需在類成員函數前面加上@staticmethod標記符,以表示下面的成員函數是靜態函數。使用靜態方法的好處是,不需要定義實例即可使用這個方法。另外,多個實例共享此靜態方法。
3、?類方法
類方法與普通的成員函數和靜態函數有不同之處,在接觸的語言中好像也沒見過這種語義,看它的定義:
一個類方法就可以通過類或它的實例來調用的方法, 不管你是用類來調用這個方法還是類實例調用這個方法,該方法的第一個參數總是定義該方法的類對象。
記住:方法的第一個參數都是類對象而不是實例對象.
按照慣例,類方法的第一個形參被命名為 cls.任何時候定義類方法都不是必須的(類方法能實現的功能都可以通過定義一個普通函數來實現,只要這個函數接受一個類對象做為參數就可以了).
python中實現靜態方法和類方法都是依賴于python的修飾器來實現的。?對象方法有self參數,類方法有cls參數,靜態方法不需要這些附加參數。
class?MyClass:
val1?=?'Value?1'???#這里的val1是實例變量
def?__init__(self):
self.val2?=?'Value?2'????#這里的val2是實例變量
@staticmethod
def?staticmd():
print?'靜態方法,無法訪問實例變量val1和實例變量val2'
@classmethod
def?classmd(cls):
print?'類方法,類:'?+?str(cls)?+?',val1:'?+?cls.val1?+?',無法訪問val2的值'????#這里的cls.val1是類變量
分析如下:
>>>?mc = MyClass() ?# 實例化
>>>?mc.staticmd()??# 實例調用靜態方法,無法訪問實例變量val1和val2
>>>
靜態方法,無法訪問val1和val2
>>>?mc.classmd()??# 實例調用類方法,注意,這里訪問的是類MyClass的變量val1的值,不是實例化后mc的實例變量val1,這里容易混淆,往下看就會明白。val2一直是實例變量,所以無法訪問
>>>
類方法,類:__main__.MyClass,val1:Value 1,無法訪問val2的值
>>>?MyClass.staticmd()??# 類直接調用靜態方法,結果同上面的實例調用,無論是類變量還是實例變量都無法訪問
>>>
靜態方法,無法訪問val1和val2
>>>?MyClass.classmd()??# 類直接調用類方法,結果同上面的實例調用
>>>
類方法,類:__main__.MyClass,val1:Value 1,無法訪問val2的值
>>>?mc.val1 = 'Value changed' ?# 改變實例變量val1的值
>>>?mc.classmd()??# 實例調用類方法,注意到cls.val1的值沒變,所以,這時的cls.val1是類變量val1,而非實例變量val1
>>>
類方法,類:__main__.MyClass,val1:Value 1,無法訪問val2的值
>>>?MyClass.classmd() ?# 類直接調用類方法,結果同上面的實例調用
>>>
類方法,類:__main__.MyClass,val1:Value 1,無法訪問val2的值
>>>?MyClass.val1 = 'Class Value changed'??# 改變類變量val1的值
>>>?mc.classmd()??# 實例調用類方法,注意到cls.val1的值變了,所以,進一步證明了這時的cls.val1是類變量val1,而非實例變量val1
>>>
類方法,類:__main__.MyClass,val1:Class Value changed,無法訪問val2的值
>>>?MyClass.classmd()??# 類直接調用類方法,結果同上面的實例調用
>>>
類方法,類:__main__.MyClass,val1:Class Value changed,無法訪問val2的值
結論
如果上述執行過程太復雜,記住以下兩點就好了:
靜態方法:無法訪問類屬性、實例屬性,相當于一個相對獨立的方法,跟類其實沒什么關系,換個角度來講,其實就是放在一個類的作用域里的函數而已。
類成員方法:可以訪問類屬性,無法訪問實例屬性。上述的變量val1,在類里是類變量,在實例中又是實例變量,所以容易混淆。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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