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亮剑》中,分明李云龙是师长,为什么他敢“顶撞”王副军长呢?
原標題:《亮劍》中,分明李云龍是師長,為什么他敢“頂撞”王副軍長呢?
自打李云龍住進了野戰醫院,他就看上了護士田雨。李云龍從來都是這個性格,早在晉西北的時候他就說“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狹路相逢勇者勝,這就是亮劍精神。誰敢和李云龍搶田雨,他就要誰好看。
王副軍長在參加革命前,家中就有一個老婆,兩個孩子。早在延安時期,軍政干部就流行娶年輕的女革命青年。現在革命就要勝利了,王副軍長心中也癢癢,想換一個年輕漂亮有文化的女青年做老婆。
醫院政治部主任羅萬春是王副軍長的老下屬,當他得知醫院有個美人叫田雨的時候,就堅決要求要娶田雨。羅萬春也非常為難,他看得出來李云龍對田雨有意思。
李云龍住進醫院沒多久,中原野戰軍和華東野戰軍的1號和2號首長、各縱隊和各師、包括李云龍的老首長、老戰友都打來電話,要求必須把李云龍的傷治好,否則就槍斃院長政委。羅萬春知道,這樣的人物他惹不起。
李云龍的結論更簡單:這個田雨就是我將來的老婆。至于田雨怎么想,他可不管,那是她的事兒。他自己認準的事兒,就要義無反顧地做下去。
半路上跳出來一個王副軍長跟自己搶老婆,李云龍就認為這是兩個男人之間的事。自己的老婆被別人搶走了,這個臉丟不起。不管這個王副軍長是什么來頭,他也敢得罪。
當李云龍得知這位王副軍長家中還有一個老婆和兩個孩子的時候,他就一臉鄙視:革命快要勝利了,你們就開始換老婆了。那老子這個單身漢該干什么呢?
王副軍長也不甘示弱:那是你的事兒,你也可以去找。李云龍告訴他:我正在和田雨溝通這個事兒了,你就斜插一杠子進來了,這又算怎么一回事兒?
兩個人聊著聊著,突然發現在紅軍時期打過交道。王副軍長當時是特派員,到紅四方面軍李云龍團搞過肅反,害死了李云龍團的政委和兩個營長,還差一點要了李云龍的命。
在松云嶺突圍戰中,李云龍用槍逼著王特派員,讓他帶著突擊隊突圍。王特派員說他不是李云龍的部下,不歸李云龍管。李云龍說你現在不給老子率部突圍,現在就斃了你。突圍成功后,兩個人就再沒見過面兒了。
當王副軍長認出面前的這位李師長就是當年的李團長時,他明白這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地主,他根本就惹不起,就借開會的理由,匆匆忙忙走了。
李云龍從來就不是一個吃虧的主,他身上有農民式的狡猾。別看他在晉西北的時候,在自己的地盤上稱王稱霸,敢教訓孔捷和丁偉,對于楚云飛有時候也很不客氣。但當他碰到自己惹不起的人的時候也非常乖,比如他的頂頭上司陳賡。
這位王副軍長的職務并不比李云龍的師長高,李云龍的手下可是有整整的一個主力師,副軍長的權力可大可小。從這一點上來說,李云龍根本就不怕王副軍長。
當他認出王副軍長是王特派員時,可以說是一臉的不屑。王副軍長是一個政工干部,李云龍從來都看不起政工干部,以前就經常和政委尿不到一個壺里,趙剛除外。
李云龍認為作戰單位里最重要的就是打仗,一個政工干部能干什么?純粹就是來扯淡的。尤其是像他這樣的能打能拼的軍事干部,自然對這些只會紙上談兵的書呆子不屑一顧。
王副軍長原本就理虧,家里有老婆孩子,非要離婚了再找年輕的。如果這個情況被通報上去,那就是吃不完兜著走,很有可能會影響前途。
再加上碰到的是李云龍這樣的對手,王副軍長發現自己毫無勝算。三十六計,走為上策,趕忙灰溜溜的跑掉了。
到這時候李云龍可以松一口氣了,他明白這個王副軍長再也不會來找田雨了,這個情場上的對手已經徹底被他給淘汰出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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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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