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什么情夫?既非夫又无情!1994年长沙“6·21”特大烹尸案侦破始末
原標題:什么情夫?既非夫又無情!1994年長沙“6·21”特大烹尸案偵破始末
1994年6月中旬,湘江流域暴雨成災,洪水滔滔,長沙水位頻頻告急。6月20日,長沙地區(qū)水位已達38.9米,超歷史最高水位0.04米;豐順垸、長善垸、麓山垸等堤岸險象環(huán)生;長沙市北站路,洪水已漫漫二馬路……正當數(shù)百萬市民焦急的目光緊緊盯著洶涌的洪水時,長沙市北區(qū)麻園嶺卻發(fā)生了一起震驚全市的無名女碎尸慘案。
6月21日晨7時15分。太陽已有竹桿高。一學生家長將上學的孩子送到麻園嶺小學時,發(fā)現(xiàn)校門左側(cè)一棵綠化樹下蚊蠅飛舞,嗡嗡作響,并聞到了一股腐臭味。好奇的家長順勢看去,原是一堆支離破碎的骨頭,有的骨頭還殘留了皮肉,起先認為是居民把豬骨頭或牛骨頭倒在此,但越看越不對勁,他辨認出了人的頭顱和半截手掌,以及手指上留的長指甲、軀干,四肢被剁成一段一節(jié)的已被煮熟,旁邊還有一袋子衣服……警惕的家長即在近旁的湖南省衛(wèi)生廳傳達室向長沙市公安局北區(qū)分局報了案。
7時40分。正在北站路地區(qū)進行抗洪搶險的北區(qū)分局刑偵隊、北站路派出所和長沙市公安局刑偵一隊的干警們聞訊相繼趕到現(xiàn)場,撥開圍觀的群眾,進行了現(xiàn)場勘察、取樣、拍照。隨即將肢解的尸骨、肉及衣服帶回市公安局,火速進行法醫(yī)鑒定。
經(jīng)驗明,死者系一身份不明的女青年,年齡約21歲左右,身高1.58米,牙齒整齊潔白,耳垂有耳環(huán)孔,留辮子,身穿高檔黑色低胸套裙。
死者是誰?在人們心頭籠罩著一團疑云。
案發(fā)當日,“6·21”專案組迅速成立。專案組的精兵強將們兵分三路:一路召開全北區(qū)內(nèi)部單位特別是重點單位負責人、治安負責人會議,通報案情,尋求協(xié)作;二路根據(jù)法醫(yī)給死者的畫像迅速趕制一個模特,穿上死者衣服,在麻園嶺一帶,北站路和芙蓉路沿線巡回展示,發(fā)動市民辯認;三路分組下到附近居委會,與管區(qū)民警一道開展摸底排查。
6月21日下午,烈日當空。湖南省衛(wèi)生廳招待所門前,人頭攢動,一時裝模型穿著死者的黑色套裙,佩戴著死者激光佛像項鏈向過往的人群展示著昔時的風姿。人們議論最多是死者的高檔時裝,從其服飾上推測,死者生前愛打扮,可能是個時髦的風流女子。這天下午沒有什么收獲。
6月22日,時裝模型穿著死者的衣服又在湘雅醫(yī)院的交叉路口出現(xiàn),吸引了一批又一批過往的行人。公安干警在烈日下等待著時機。下午3時許,一位清秀的女人看了模特穿的衣服后,大驚失色:這衣服好像是自己的姐姐穿過的。而且,姐姐也有好幾天沒回家了。
旋即,趕回家將自己所見之事跟母親說了。母親半信半疑。晚飯后,長沙電視臺也播發(fā)“認尸啟事”,并播放了死者所穿衣服的鏡頭,母親感到蹊蹺,即在女兒的陪同下,于當晚9時來到北區(qū)公安分局。
這位母親對自己的女兒太熟悉了,她根據(jù)衣服的質(zhì)地、式樣、大小、扣子形狀判定,這就是兒女生前穿過的衣服。
見此情景,睹物思人,其母嚎啕不已。
哭過后,這位可憐的母親還要瞧一瞧女兒的尸體。安公人員考慮到死者已支離破碎,慘不忍睹,對死者的母親將是個極大的惡性刺激,就說:“尸體已火化了。”
其母頓時又涕淚雙流,喃哺地說:“早兩天,還是好好的一個人咧……”
后來,公安人員又在死者家里獲取了死者生前的指紋、毛發(fā)等,經(jīng)反反復復核對查實,初步認定,死者系家住長沙某廠的歐陽曲紅。其父為副教授,母親是家庭婦女。
住在父母家的歐陽曲紅,時年23歲,系國營某軍工廠留職停薪職工。
據(jù)悉,歐陽曲紅在如花似玉的17歲時,便曾失身于人,少女潔白的心靈從此留下了巨大的創(chuàng)傷,18歲,經(jīng)人介紹與海軍某部志愿兵王某結為秦晉之好,但好景不長,王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因公死亡。歐陽曲紅悲痛欲絕,自嘆“命不好”,后部隊照顧其安排在國營某軍工廠。因工廠效益不佳,又離家較遠,于去年7月1日留職停薪,自謀生路。她曾在中巴車上賣過車票,在舞廳里做過公關,在夜總會放過影碟,當過酒店服務員……
過早的失身,不幸的婚姻,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生活,她似乎過早地看透了世態(tài)炎涼,人生冷暖。她什么都無所謂了,遂走上了放蕩的生活道路,追求享樂和刺激,據(jù)了解她的人說,她生前曾與數(shù)個男人有性關系或曖昧關系。
死者的身份確定后,專案組即組成2個行動小組,通過其親屬排查歐陽曲紅“落腳”的場所和交往密切的人員。
6月22日晚11時,古城長沙夜色闌珊。洶涌的洪水已不再那般瘋狂地拍打著護城堤岸,水位也有所下降,此時,機警的偵查員查出了歐陽曲紅神秘的佃居住所——東區(qū)蔡鑼中路三條巷3號3門5樓。在其住所發(fā)現(xiàn)了血跡、毛發(fā)、尸水、人體組織碎片和煮尸用的鍋、盆,并提取了兇手的指紋,經(jīng)技術鑒定,該處為第一作案現(xiàn)場。
第一作案現(xiàn)場既不是死者家,又不是兇手的住地,而是在一處佃住的房屋,給偵破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于是,專案組人員果斷決定,一是對第一作案現(xiàn)場進行仔細勘察,收集犯罪證據(jù)。所查該房屋的真正佃主不是歐陽曲紅,而是美籍華人某先生,某先生此時遠在千山萬水的美國,作案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但可以證明,某先生佃這套房子,完全是為了養(yǎng)歐陽曲紅這只“金絲雀”供他回國消受的;二是對與歐陽曲紅有曖昧關系和往來密切的人員,從外圍展開調(diào)查,逐人排隊調(diào)查。
公安人員對死者生前20余名交往甚密的“哥兒們”、“姐兒們”逐一進行調(diào)查,結果又都一一被否定。山重水復,偵破工作幾乎陷入絕境。
正當案情線索一條條中斷的時候,有群眾反映:在長沙坡子街某公司銷售點做事的趙某與歐陽曲紅生前關系“不同尋常”,案發(fā)前半個月與歐陽曲紅關系若即若離,忽冷忽熱,有作案嫌疑。
6月25日,公安干警迅速傳訊趙某,經(jīng)證實,其無作案時間,趙某除承認與歐陽曲紅“來往密切”外,還提供了一條極為重要的線索:6月15日,他曾與歐陽曲紅一起到過某風機廠找劉建國廠長,歐與劉不知是什么原因吵了一架。事后,歐對趙某說:“我今天喊你一起去風機廠,是想請你作個證,搞不好我以后死了,無人收尸。”
劉建國何許人也?
公安干警隨即把調(diào)查的重點轉(zhuǎn)向某風機廠劉建國廠長。據(jù)組織介紹和部分職工群眾反映,劉建國時年38歲,工作能力強,使工廠的經(jīng)濟效益好轉(zhuǎn),曾被評為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企業(yè)經(jīng)營者。但劉好色,生活作風不檢點,常與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來往,職工私下稱劉廠長為“建國流子”。
與此同時,在第一作案現(xiàn)場訪問的干警獲悉,6月19日晚,在作案現(xiàn)場對面樓房里,一男青年普隱隱約約發(fā)現(xiàn)一40歲左右的瘦高個男子在現(xiàn)場廚房內(nèi)忙忙碌碌。這一男子年齡、體型與劉建國相似。
案情出現(xiàn)重大轉(zhuǎn)機。
6月27日凌晨,專案組決定:立即傳訊劉建國。但劉不在家,其妻稱劉到外地出差,赴廠查詢,劉根本未出差,但連日來,其行蹤詭秘,去向不明。
偵查員繼續(xù)巧妙地在職工中查訪、周旋。有一工人提供,劉廠長在馬家沖佃了一套房子,但具體位置不詳。
27日晚。干警找到了馬家沖居委會,通過翻閱暫住登記證實有個姓劉的廠長佃住在居民點21棟東門5樓。并說常有“高矮胖瘦不一樣的女人”在這里出出進進。公安干警當機立斷:守點布控。
當晚11時半。5樓亮著燈光。室內(nèi)有男女打情罵俏聲和音樂聲。干警們將子彈推上膛,在門口大聲喊:“劉廠長”。調(diào)笑聲止。然音樂聲不絕。
又喊:“劉廠長”。仍未見應答。干警為防劉跳樓,破門而入。只見,劉和一姑娘抱在一起,女的嚇得大聲驚叫,思維素亂的劉連連對幾位20多歲的干警喊著:“叔叔,伯伯,這是么子回事啰!”
經(jīng)北區(qū)公安分局技術員提取指紋比對,認定劉建國指紋與殺人碎尸現(xiàn)場作案的指紋相符。當夜,急請長沙市公安局技術專家復核鑒定,確證無疑。
鐵證如山!劉建國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為擺脫情婦歐陽曲紅的糾纏,吵鬧,將其扼死、分尸、煮尸、拋尸的犯罪事實。
去年5月,劉建國在某歌舞廳與歐陽相識,爾后,來往甚密,劉認歐母為“干媽”。去年夏天,劉去北海出差,背著妻子,攜歐陽曲紅隨同前往,倆人形影不離,如膠似漆儼然一對夫妻,往后的日子,倆人經(jīng)常在河邊、在公園、在影院親熱云雨。
可歐陽曲紅不甘心長期過這樣躲躲閃閃的“偷情”生活,她要堂堂正正做劉建國的妻子,歐知道劉建國已有妻室孩子,可歐不管這些,去年10月,歐向劉提出“結婚”,要他和妻子離婚。劉認為歐做他的情婦可以,做妻子“靠不住”,沒有答應歐的要求。
今年3月某日。劉建國帶妻去一夜總會消遣,正好遇到了歐陽曲紅也在場。歐故意和劉親熱,為此,劉的妻子和歐陽曲紅爭風吃醋,吵了一架,不歡而散。爾后,歐又多次提出要和劉辦“結婚”手續(xù),劉不同意。
為擺脫歐陽曲紅的糾纏,劉建國曾好言好語相勸,勸她不要拆散他的家,其他事情都好辦,因而,劉每月給歐陽曲紅500元生活費;今年5月,劉還一次給歐陽曲紅6000元人民幣“作生意”。歐陽曲紅并不滿足這些。6月15日,歐陽曲紅又來到風機廠,當眾表明她和劉的關系,并威脅劉,如不同意結婚,就要吵得他全家人不安寧。
6月19日下午,劉和歐陽相約來到河西望月公園,這一帶正是洪災最嚴重的地區(qū),數(shù)萬名軍民正在緊張地防洪搶險。殊不知,這兩人的感情波濤,也如潰堤洪水,一發(fā)不可收拾。在公園的3個小時,他們爭吵不休。
晚飯后,歐陽曲紅告訴劉,她在蔡愕中路三條巷還有一套房子,要劉去看看。劉從未知曉歐還有住房,即隨同前往。落坐不久,兩人又為“結婚”之事唇槍舌戰(zhàn)。氣急之下,歐將早已準備的刀片、安眠藥、水果刀擺在劉面前,“要死要活”地威逼他離婚。
這時,歐陽曲紅用刀片在自己的手臂上劃開了一道口子,出了血,劉建國沒有理睬。接著,歐又將劉的手腳劃破,鮮血淋漓。劉強忍著仍沒吱聲,歐得寸進尺地說:“你不跟我結婚,我就要搞死你的老婆和孩子。”
想起歐陽曲紅平素所作行為,劉也覺得歐是“說到做到的人”,難免不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想到此,劉建國怒火中燒,抱起歐陽曲紅,將其按倒在床,雙手用力捏緊了她的脖子……也許只有到了這時,歐陽曲紅,這位追求享樂和刺激的風流女子,才猛醒到過去的生活不該荒唐。隨后,劉建國不慌不忙回到馬家沖,另一姘婦早在屋里恭候。
20號上午,劉建國面不改色,鎮(zhèn)定自若地處理防汛救災的有關事宜后,便到食堂拿了一包燒堿,去行政科領了一捆尼綸繩和幾只塑料袋。下午,劉建國來到作案現(xiàn)場處理歐陽曲紅的尸體。
一個人轉(zhuǎn)移尸體太費神,又易被人察覺。劉建國想到了碎尸,他從廚房尋了一把菜刀磨光后,就在死者身上開膛破肚,取出內(nèi)臟,然后,將其砍成一坨坨、一塊塊的。
進而,劉搬來液化汽灶,將大的鋁腳盆置其上,加了幾桶水,把肢解的尸體倒入盆中,添了燒堿,煮了好幾鍋,才將其煮熟。過后,劉將軀干、內(nèi)臟、衣服分裝幾個塑料袋,取下了歐陽曲紅的一條金項鏈,兩枚金戒指等飾物。至晚上10點多鐘,劉將分裝的幾袋子尸骨和衣服等裝進一大旅行袋,租了一輛三輪摩托車,趁著夜深人靜,他把尸骨拋到麻園嶺小學旁的綠化樹下。爾后,又打“的士”到瀏城橋,將旅行袋扔到一垃圾堆里。
回到家中,已是深夜11點。疲憊不堪的劉建國吃了泡飯,喝了酒,洗了澡,如釋重負般上床睡覺了。
劉建國認為死者身上無任何證件,又煮得面目全非,一定可以瞞天過海,可他萬萬沒想到,僅過七天七夜僥幸的日子,便戴上了錚亮的手銬。
不尋常的七天七夜呵。專案組的全體公安干警熬紅了雙眼,瘦掉了幾斤肉,沒有洗過一次象樣的澡,沒有睡過一夜囫圇覺。至此,“6·21”特大殺人碎尸案已大白于天下。
然而,此案留給人們的教訓是什么呢?
從社會學、倫理學、教育學、醫(yī)學、生理學等等方面,我們將得到怎樣的一些啟示呢?
人生路上隨時有陷阱,生與死,善與惡其實只有一步之遙。人們啊,警惕!莫以善小而不為,也千萬莫以惡小而為之。清清白白地在人世上活著吧,這一點比什么都重要。
責任編輯: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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