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辅助.合同管理.文档配置.知识产权.变更.流程.知识
第一部分 合管理,采購過程圍繞合同展開
1. 合同類型
| 按范圍劃分 | |
| 總承包合同---總包合同乙方一個;但合同不一定只有一個; | 買方將項目的全過程作為一個整體發包給同一個賣方的合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總承包合同要求只與同一個賣方訂立承包合同,但并不意味著只訂立一個總合同。可以采用訂立一個總合同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訂立若干個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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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項承包合同 --1對多,一個甲方分別對多個乙方,項目要集成要控制要協調 | 一個賣方只承包項目中的某一項或某幾項內容,買方分別與不同的賣方訂立項目單項承包合同。 采用項目單項承包合同的方式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賣方參與投標競爭,使買方可以選擇在某一單項上實力強的賣方。同時也有利于賣方專注于自身經驗豐富且技術實力雄厚的部分的建設, |
| 分包合同 | 經合同約定和買方認可,賣萬將其承包項目的一部分或幾部分項目( 非項目的主體結構)再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方,與分包方訂立的合同稱為項目分包合同。
賣方在原承包合同范圍內向買方負責,而分包方與賣方在分包合同范圍內向買方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分包的項目出現問題,買方既可以要求賣方承擔責任,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包方承擔責任。//這個除非是三方合同,否則比較難以實現 |
| 按付款方式分,總價合同;成本補償類; 混合合同---工料合同; | |
| 總價合同-- 風險乙方大 要求準確定義要采購的產品或服務,工作范圍、性質和工作量清楚。 雖然允許范圍變更,但通常會導致價格提高。 | 從付款的類型上來劃分,總價合同又可以分為固定總價合同、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和訂購單。 固定總價合同: --風險在賣方,在乙方; |
| 2)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FPIF
獎勵的計算方法可以有多種,但都與賣方的成本、進度或技術績效有關。例如,規定目標工期以及提前完工的獎金。績效目標一開始就要制定好,而最終的合同價格要待全部工作結束后根據賣方績效加以確定。在FPIF合同中,要設置一個價格.上限(最高限價、天花板價格),賣方必須完業中作并且要承擔高于上限的全部成本,也就是說,買方付款的總數不得超過最高限價。 ?A項目: 項目總價11萬,限價12萬;乙方實際花費9萬,節省2萬,節省部分分攤甲方60%;---------9萬+2*0.4=9.8萬; B項目,項目總價11萬,限價12萬;乙方實際成本高了,全部自己承擔,甲方支付12萬; | |
| 3)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 FP--EPA 如果賣方履約要跨越相當長的周期(數年),合同 ( Fixed Price with Economic Price Adjustment, FP-EPA)。 如果買方和賣方之間要維持多種 長期關系,也可以采用這種合同類型。它是一一種特殊的總價合同,允許根據條件變化(例如,通貨膨脹、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等),以事先確定的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最終調整。FP-EPA合同可以保護買方和賣方免受外界不可控情況的影響,FP-EPA 合同條款必須規定用于準確調整最終價格的、可靠的財務指數。 | |
| 4)訂購單--單邊合同,小批量標準化產品采購-------京東采購,不談價 在實際工作中,還有另外一種形式的總價合同,那就是訂購單。當非大量采購標準化產品時,通常可以由買方直接填寫賣方提供的訂購單,賣方照此供貨。由于訂購單通常不需要談判,所以又稱為單邊合同。 | |
| 成本補償合同:---買方風險大,適用范圍:產品和服務無法明確定義,工作性質范圍和工作量不好定義 成本補償合同以賣方從事項目工作的實際成本作為付款的基礎,即成本實報實銷。在這種合同下,買方的成本風險最大。這種合同適用于買方僅知道要一個什么產 品但不知道具體工作范圍的情況,也就是工作范圍很不清楚的項目。當然,成本補償合同也適用于買方特別信得過的賣方,想要與賣方全面合作的情況。 | |
|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 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Cost Plus Fixed Fee, CPFF)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實報實銷),并向賣方支付一筆固定費用作為利潤,該費用以項目初始估算成本 (目標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計算。 費用只能針對已完成的工作來支付,并且不因賣方的績效而變化。 除非項目范圍發生變更,費用金額維持不變。這是最常用的成本補償合同,對賣方有--定的制約作用。例如,表13-2是一個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的示例。 |
| 2)成本加激勵費用合同 ? | 在CPIF合同下,如果賣方的實際成本低于目標成本,節余部分由雙方按--定比例分成(例如,按照80/20的比例分享,即買方80%,賣方20%);如果賣方的實際成本高于目標成本,超過目標成本的部分由雙方按比例分擔(例如,基于賣方的實際成本,按照20/80的比例分擔,即買方20%,賣方80%)。 ?A項目: 成本9萬;節省2萬;節省部分40%給乙方;所以9+2*0.4=9.8 B項目: 成本14萬,超支3萬;超支部分甲方需要支持60%;11萬+3*0.6=12.8萬; |
| 3)成本加獎勵費用合同 | 成本加獎勵費用合同(Cost Price Award Fee, CPAF) 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實報實銷),買方再憑自己的主觀感覺給賣方支付一筆利潤,完全由買方根據自己對賣方績效的主觀判斷來決定獎勵費用,并且賣方通常無權申訴。 //獎勵甲方定 |
| 工料合同, 工作范圍和性質清楚,但是工作量不清楚,買方擔工作量風險;賣方擔單價風險; 工料合同(Time and Material, T&M)是指按項目工作所花費的實際工時數和材料數,按事先確定的單位工時費用標準和單位材料費用標準進行付款。這類合同適用干中作性質清楚,工作范圍比較明確,但具體的工作量無法確定的項目。 在這種合同下,買方承擔中等程度的成本風險,即承擔工作量變動的風險,而賣方則承擔單價風險。因此,工料合同在金額小、工期短、不復雜的項目上可以有效使用,但在金額大、工期長的復雜項目.上不適用。
在授予合同時,買方可能并未確定合同的總價值和采購的準確數量。因此,如同成本補償合同,工料合同的合同價值可以增加。很多組織會在工料合同中規定最高價格和時間限制,以防止成本無限增加。另--方面,由于合同中確定了一-些參數,工料合同又與固定單價合同相似。當買賣雙方就特定資源類別的價格( 例如,高級工程師的小時費率或某種材料的單位費率)取得一致意見時,買方和賣方就預先設定了單位人力或材料費率(包含賣方利潤)。 | |
6.合同類型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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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管理過程,5個過程
合同簽訂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變更管理、合同檔案管理、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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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2合同的履行管理 | 合同當事人之間無法就某一事項協商達成一 致意見,該事項就成為一個爭議事項。解決爭議的方法主要有替代爭議解決方法(包括調解、仲裁等)和訴訟。替代爭議解決方法由雙方共同聘請的第三方提出解決方案;訴訟是向執法機關提出控告、申訴,要求評判曲直是非。 按照慣例,這兩種解決方法通常是相互排斥的,即如果約定了仲裁且約 |
| 13.2.5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 | 1)按索賠的目的分類
2)按索賠的依據分類
4)按索賠的處理方式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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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可索賠流程 在整個索賠過程中,遵循的原則是索賠的有理性、索賠依據的有效性、索賠計算的正確性。 索賠具體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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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文檔和配置管理
1. 軟件文檔分三類,質量分四級
軟件文檔一般分為三類:開發文檔、產品文檔、管理文檔。
(1)開發文檔描述開發過程本身,基本的開發文檔包括:
- 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任務書。
- 需求規格說明。
- 功能規格說明。
- 設計規格說明,包括程序和數據規格說明。
- 開發計劃。
- 軟件集成和測試計劃。
- 質量保證計劃。
- 安全和測試信息。
(2)產品文檔描述開發過程的產物,基本的產品文檔包括:
- 培訓手冊。
- 參考手冊和用戶指南。
- 軟件支持手冊。
- 產品手冊和信息廣告。
(3)管理文檔
- 開發過程的每個階段的進度和進度變更的記錄。
- 軟件變更情況的記錄。
- 開發團隊的職責定義。
- 項目計劃、項目階段報告。
- 配置管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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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的質量可以分為四級:
(1)最低限度文檔(1級文檔),適合開發工作量低于一個人月的開發者自用程序。該文檔應包含程序清單、開發記錄、測試數據和程序簡介。
(2)內部文檔(2級文檔),可用于沒有與其他用戶共享資源的專用程序。除1級文檔提供的信息外,2級文檔還包括程序清單內足夠的注釋以幫助用戶安裝和使用程序。
(3)工作文檔(3級文檔),適合于由同一單位內若干人聯合開發的程序,或可被其他單位使用的程序。
(4)正式文檔(4級文檔),適合那些要正式序或具有重復管理應用性質(如工資計算)的程序需要4級文檔。4級文檔遵守GB/T8567-2006的有關規定。
管理信息系統文檔的規范化管理主要體現在文檔書寫規范、圖表編號規則、文檔目錄編寫標準和文檔管理制度等幾個方面。
(1)文檔書寫規范。管理信息系統的文檔資料涉及文本、圖形和表格等多種類型,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文檔都應該遵循統一的書寫 規范,包括符號的使用、圖標的含義、程
序中注釋行的使用、注明文檔書寫人及書寫日期等。例如,在程序的開始要用統一的格式包含程序名稱、程序功能、調用和被調用的程序、程序設計人等。
(2)圖表編號規則。在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過程中用到很多的圖表,對這些圖表進行有規則的編號,可以方便圖表的查找。圖表的編號一般采用分類結構。根據生命周期法的5個階段,可以給出如圖14-1所示的分類編號規則。根據該規則,就可以通過圖表編號判斷該圖表出于系統開發周期的哪-一個階段,屬于哪-一個文檔,文檔中的哪一部分
(3)文檔目錄編寫標準。為了存檔及未來使用的方便,應該編寫文檔目錄。管理信息系統的文檔目錄中應包含文檔編號、文檔名稱、格式或載體、份數、每份頁數或件數、
存儲地點、存檔時間、保管人等。文檔編號-般為分類結構,可以采用同圖表編號類似的編號規則。文檔名稱要書寫完整規范。格式或載體指的是原始單據或報表、磁盤文件、
磁盤文件打印件、大型圖表、重要文件原件、光盤存檔等。
(4)文檔管理制度。
2. 配置管理6過程:計劃,標識,控制,狀態報告,審計,發布和交付
?配置管理是為了系統地控制配置變更,在系統的整個生命周期中維持配置的完整性和可跟蹤性,而標識系統在不同時間點上配置的學科。在GB/T 11457- 2006中, 將“配置管理”正式定義為:“應用技術的和管理的指導和監控方法以標識和說明配置項的功能和物理特征,控制這些特征的變更,記錄和報告變更處理和實現狀態并驗證與規定的需求的遵循性。”
盡管硬件配置管理和軟件配置管理的實現有所不同,配置管理的概念可以應用于各種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配置管理包括6個主要活動:制訂配置管理計劃、配置標識、配置控制、配置狀態報告、配置審計、發布管理和交付。
所有配置項都應按照相關規定統一-編號, 按照相應的模板生成,并在文檔中的規定章節(部分)記錄對象的標識信息。在引入配置管理工具進行管理后,這些配置項都應以一定的目錄結構保存在配置庫中。
在信息系統的開發流程中需加以控制的配置項可以分為基線配置項和非基線配置項兩類,例如,基線配置項可能包括所有的設計文檔和源程序等;非基線配置項可能包括項目的各類計劃和報告等。所有配置項的操作權限應由CMO (配置管理員)嚴格管理,基本原則是:
- 基線配置項向開發人員開放讀取的權限;
- 非基線配置項向PM、CCB 及相關人員開放。
| 2.配直項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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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配置項版本號 | 配置項的版本號規則與配置項的狀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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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配置基線 | ?基線通常對應于開發過程中的里程碑(Milestone), - - 個產品可以有多個基線,也可以只有一個基線。 交付給外部顧客的基線-般稱為發行基線(Release), 內部開發使用的基線一般稱為構造基線(Build)。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每個基線,都要納入配置控制,對這些基線的更新只能采用正式的變更控制程序。 |
| 6.配置庫 | 配置庫可以分開發庫、受控庫、產品庫3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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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配置控制委員會 | 配置控制委員會(Configuration Control Board, CCB),負責對配置變更做出評估、審批以及監督已批準變更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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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配置管理員 配置管理員(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Officer, CMO), | 負責在整個項目生命周期中進行配置管理活動,具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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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日常配置管理過程
| 1.制訂配置管理計劃 | 配置管理計劃是對如何開展項目配置管理工作的規劃,是配置管理過程的基礎,應該形成文件并在整個項目生命周期內處于受控狀態。配置控制委員會負責審批該計劃。 2)實施這些活動的規范流程 |
| 2.配置標識 | 配置標識(Configuration Identification)也稱配置識別,包括為系統選擇配置項并在技術文檔中記錄配置項的功能和物理特征。 配置標識是配置管理員的職能,基本步驟如下。 (1)識別需要受控的配置項。 (2)為每個配置項指定唯一性的標識號。 (3)定義每個配置項的重要特征。 (4)確定每個配置項的所有者及其責任 (5)確定配置項進入配置管理的時間和條件。 (7)維護文檔和組件的修訂與產品版本之間的關系。 |
| 3. 配置控制 | 包括下述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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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配置狀態報告 | 配置狀態報告( Configuration Status Reporting ) : 也稱配置狀態統計[Configuration Status Accounting],其任務是有效地記錄和報告管理配置所需要的信息,目的是及時、準確地給出配置項的當前狀況,供相關人員了解,以加強配置管理工作。 配置狀態報告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
| 5.配置審計 | 配置審計(Configuration Audit)也稱配置審核或配置評價,包括功能配置審計和物
2)物理配置審計--驗證配置項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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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管理和交付 | 發布管理和交付活動的主要任務是:有效控制軟件產品和文檔的發行和交付,在軟件產品的生存期內妥善保存代碼和文檔的母拷貝。 [1]存儲。 應通過下述方式確保存儲的配置項的完整性:?選擇存儲介質使再生差錯或損壞降至最低限度。根據媒體的存儲期,以一定頻次運行或刷新已存檔的配置項。將副本存儲在不同的受控場所,以減少丟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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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置管理工具 |
第三部分 知識產權和標準
1. 合同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為“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其他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以自己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組織,也稱為非法人組織。
當事人訂立合同, 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 訂立合同的方式 | |
| 要約--承諾方式 | 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內容具體確定,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愿意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法律分析: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不一定是甲方或者乙方。 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關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后,要約邀請人撤回其邀請,只要沒給相關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如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因為要約邀請只是作出希望別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約邀請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也不需要在要約邀請中詳細表示,無論對于發出邀請人還是接受邀請人,都沒有約束力。 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有下列情形之- -的,要約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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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諾 |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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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內容具體確定,表明接受要約人承諾;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已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例如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都是要約邀請。投標人根據招標內容在約定期限內向招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也可以看作是一一種要約。另外,如果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則視為要約。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2.?招投標法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的事項與招標公告相同。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于時間節點的規定
《實施條例》第二章
●第十六條招標人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標人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應當限于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十七條招標人應當合理確定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自資格預審文件停止發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二十一條招標人可以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資梧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 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 ?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
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投標法》第四章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四十七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五十七條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標人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標底。一個招標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標底必須保密。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應當不超過3個,并標明排序。
2.2?標底 vs?投標限價
- 最高限價是實行清單計價后的攔標價,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就視為脫標;
- 標底是定額計價時的投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可在招標文件規定范圍內高于或低于標底價;
“一個招標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標底作為評標的價格參考,具有唯一性的特征,如果一個招標項目設立了多個“標底”,則“標底”之間必然存在矛盾,評標時無法參考使用。標底在評標中盡管只具有參考作用,但是為了使標底不影響和誤導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標底必須保密。
以前的招標都是用標底的,一般是誰最接近標底中標不管是高還是低。
現在基本都不用標底的了,都是采用清單報價法都是用招標控制價。
3.?著作權法
根據著作權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著作權人對作品享有以下五種權利:
(①)發表權: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5)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取報酬權、轉讓權:
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和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著作權的保護是有-定期限的:
(1)著作權屬于公民。
- 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沒有任何限制,永遠受法律保護
- 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死亡后,著作權依照繼承法進行轉移。//辨析:著作權可以繼承50年權限,但是不是著作權人享有的權限。
(2)著作權屬于單位。
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首次發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若50年內未發表的,不予保護。但單位變更、終止后,其著作權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單位享有。
當第三方需要使用時,需得到著作權人的使用許可,雙方應簽訂相應的合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過10 年,期滿時可以續簽。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權: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為學校課堂教學或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2)為介紹、評論某一個作品或說明某-一個問題;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節目或新聞紀錄影片中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3)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或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已經發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4)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和美術館等為陳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5)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6)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及錄像。
(7)將已經發表的漢族文字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在國內出版發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公民向報社、雜志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15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雜志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雜志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這個規定,明確期限內不許一稿多投,同時又對報社、雜志社進行一定期限的限制。
2、公民主動投給圖書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應在6個月內決定是否采用。采用的應簽訂合同,不采用的應及時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簽訂合同的,6個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還原稿和給予經濟補償。6個月期限,從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計算。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權: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學校課堂教學或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2)為介紹、評論某-一個作品或說明某一個問題,在作品中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節目或新聞紀錄影片中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3)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或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已經發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4)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和美術館等為陳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5)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6)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及錄像。
(7)將已經發表的漢族文字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在國內出版發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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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府采購法
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的范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確定。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
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采用以下方式: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
門的批準。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政府米購法米用邀請招標方式米購: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政府采購法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政府采購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目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
(2)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3)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4) 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 -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5)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采取詢價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詢價小組應當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作出規定。
(2)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3)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4)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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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質疑7-->投訴15--訴訟30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
機構采購的,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者質疑,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就采購人委托授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答復。)
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但暫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
投訴人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逾期未作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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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軟件工程國家標準
| 1. 標準的層次 | 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并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備案。 對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鼓勵企業制定嚴千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
| 2. 標準的類型 | 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 |
| 3. 標準的表示 | 按照新的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的對應關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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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礎性標準 |
對于配置管理,有以下三種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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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存周期管理標 準 | 《信息技術軟件生存周期過程》(GB/T 8566-2007)等標準。 |
| 文檔標準 | 《計算機軟件文檔編制規范》(GB/T 8567- 2006)和 《計算機軟件需求規格說明規范》(GB/T 9385- -2008) 等標準。 GB/T 8567- -2006 詳細給出了25種文檔編制的格式(但在文檔的歸類中,卻只給出了其中的18種文檔), 包括可行性研究(研究)報告、
給出了這25種文件的具體內容,使用者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該標準進行適當剪裁。 ?2. GB/I9385- 2008 GB/T9385--2008詳細描述了SRS應該包含的內容及編寫格式。該指南為軟件需求實踐提供了一個規范化的方法,不提倡將軟件需求說明劃分成等級,避免將它定義成更小的需求子集。該指南規定,SRS的內容應該包括以下4個方面。 (1)前言:包括目的、范圍、定義、簡稱和縮略語、引用文件、綜述。. ? ? ?包括產品描述、產品功能、用戶特點、約束、假設和依賴關系、需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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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與測試標準 ? | 《信息技術軟件產品評價質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 16260- -2006) 等標準。
過程質量有助于提高產品質量,產品質量又有助于提高使用質量。 GB/T 16260.1- -2006定義了6個質量特性和21個質量子特性,它們以最小的重疊描述了軟件質量。質量特性和質量子特性,如表26-6所示。 |
第四部分? 變更管理
1. 變更的原因
由于項目逐漸完善的基本特性,意味著早期的共識隨著項目進行,對項目不斷深入的理解,作業過程與預先的發生變化是必然的。由于項目很少會保質保量地交付,因而
變更控制必不可少。變化可能是產品范圍,即對交付物的需求發生的變化,也可能是項目范圍或是項目的資源、進度等執行過程發生的變化。
變更的常見原因:
- 產品范圍(成果)定義的過失或者疏忽。
- 項目范圍(工作)定義的過失或者疏忽。
- 應對風險的緊急計劃或回避計劃。
- 項目執行過程與基準要求不一-致帶來的被動調整。
- 外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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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變更性質可分為:重大變更、重要變更和一般變更。通過不同審批權限控制。
根據變更的迫切性可分為:緊急變更、非緊急變更。通過不同變更處理流程進行。
根據變更內容可分為:信息系統集成行業可進一步可細分為多 個子行業,如弱電工程、應用開發、集成、IT 咨詢等。每種子行業的業務形態各異,成熟度亦有差距,因此內容的分類方法尚無法統-一,可在各項目中細化分類。通常對不同內容的變更區別情況提出不同控制方法。
例:弱電工程行業的常見分類方法:產品(工作)范圍變更、環境變更、設計變更、實施變更和技術標準變更。
2. 項目變更的管理原則
(1)基準管理:基準是變更的依據。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基準計劃確定并經過評審后(通常用戶應參與部分評審工作),建立初始基準。此后每次變更評審后,都應重新確定基準。
(2)變更控制流程化:建立或選用符合項目需要的變更管理流程,所有變更都必須遵循這個控制流程進行控制。流程化的作用在于將變更的原因、專業能力、資源運用方案、決策權、干系人的共識、信息流轉等元素有效綜合起來,按科學的順序進行。
(3)明確組織分工:至少應明確變更相關工作的評估、評審、執行的職能。
(4)評估變更的可能影響:變更的來源是多樣的,既需要完成對客戶可視的成果、交付期等變更操作,還需要完成對客戶不可視的項目內部工作的變更,如實施方的人員
分工、管理工作、資源配置等等。
(5)妥善保存變更產生的相關文檔,確保其完整、及時、準確、清晰,適當時可以引入配置管理工具,國內使用較多的配置工具有Rational ClearCase、Visual SourceSafe
和Concurrent Versions System。
2. 項目變更組織機構
項目控制委員會(CCB_ Change Control Board)或配置控制委員會(CCB),或相關職能的類似組織是項目的所有者權益代表,負責裁定接受哪些變更。CCB由項目所涉及的多方人員共同組成,通常包括用戶和實施方的決策人員。
CCB是決策機構,不是作業機構;通常CCB的工作是通過評審手段來決定項目基準是否能變更,但不提出變更方案。
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是受業主委托對項目經營過程負責者,其正式權利由項目章程取得,而資源調度的權力通常由基準中明確。基準中不包括的儲備資源需經授權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項目經理在變更中的作用,是響應變更、評估變更對項目的影響及應對方案,將需求由技術要求轉化為資源需求,供授權人決策:并據評審結果實施即調整基準。確保項目基準反映項目實施情況。
3. 變更工作程序
| 變更程序 | 1.提出與接受變更申請 4. CCB審批 審查過程,是項目所有者根據變更申請及評估方案,決定是否變更項目基準。評審過程常包括客戶、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等。審查通常是文檔會簽形式,重大的變更審查可以包括正式會議形式。 6.變更實施的監控 |
| 變更控制 | (1)對進度變更的控制:包括以下主題。
? ? ? ?項目費用控制查找正、負偏差的原因,它是整體變更控制的一- 部分。 (3)對合同變更的控制: |
| 變更管理 --- 配置管理 | 如果把項目整體的交付物視作項目的配置項,配置管理可視為對項目完整性管理的- .套系統,當用于項目基準調變更管理可視為其一部分。 變更管理由項目交付或基準配置調整時,由配置管理系統調用,變更管理最終應將對項目的調整結果反饋給配置管理系統,以確保項目執行與對項目的賬目相一致。 |
| 版本發布和回退計劃 | 版本發布準備 (1)進行相關的回退分析。 回退步驟: |
第五部分? 流程管理BPM,企業流程再造
業務流程管理(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BPM)是將生產流程、業務流程、各類行政申請流程、財務審批流程、人事處理流程、質量控制及客服流程等70%以上需要兩人以上協作實施的任務全部或部分由計算機處理,并使其簡單化、自動化的業務過程。BPM是一種以規范化的構造端到端的卓越業務流程為中心,以持續的提高組織業務績效為目的的系統化方法。
| 4.流程管理的層次 | 企業的流程管理一.般分為生產流程層、運作層、計劃層和戰略層4個層次 |
| 2.業務流程分析的方法 | 業務流程分析的主要方法有價值鏈分析法、客戶關系分析法、供應鏈分析法、基于ERP的分析法和業務流程重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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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業務流程分析工具 | Petri網是對離散并行系統的數學表示。 |
| 4, 業務流程設計工具 | 在流程設計過程中,為了更清晰地表達過程規則說明,陸續出現了- -些用于表示業務流程的工具,這些工具包括三類,分別是圖形工具、表格工具和語言工具。 其中常見的圖形工具包括程序流程圖、IPO 圖、N-S盒圖、問題分析圖、判定樹,表格工具包括判定表;語言工具包括流程設計語言; (4)問題分析圖。問題分析圖( Problem Analysis Diagram, PAD)是繼PFD和N-S圖之后,又一種描述詳細設計的工具,它由日立公司于1979 年提出,也是一種支持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圖形工具。 PAD也包含五種基本控制結構,并允許遞歸使用。PAD的執行順序是從最左主干線的上端的結點開始,自. 上而下依次執行。每遇到判斷或循環,就自左而右進入下一層,從表示下一層的縱線上端開始執行,直到該縱線下端,再返回.上一層的縱線的轉入處。如此繼續,直到執行到主干線的下端為止。可以以PAD為基礎,按照一個機械的變換規則編寫計算機程序,PAD具有清晰的邏輯結構、標準化的圖形等優點,更重要的是,它引導設計人員使用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從而提高程序的質量。 |
| BPR | 業務流程重構(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BPR)是針對企業業務流程的基本問題進行反思,并對它進行徹底的重新設計,使業績取得顯著性的提高。全面質量管理、戰略管理等理論相比,BPR 要求企業管理人員從根本上重新思考業已形成的基本信念,即對長期以來企業在經營中所遵循的基本信念(例如,分工思想、等級制度、規模經營和標準化生產等體制性問題)進行重新思考。這就需要打破原有的思維定勢,進行創造性思維。 由于BPR理論突破了傳統的企業分工思想,強調以流程為核心,改變了原有以職能為基礎的管理模式,為企業經營管理提出了一個全新的思路。 |
| BPR在追求顧客滿意度和員工追求自我價值實現的流程中帶來降低成本的結果,從而達到效率和效益改善的目的。 BPR在注重結果的同時,更注重流程的實現,并非以短期利潤最大化為追求目標,而是追求企業能夠持續發展的能力,因此,必須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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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知識管理
隱性知識是指難以表達、隱含于過程和行動中的非結構化知識,是知竅( Know-how ,技能知識)和知人(Know-who,人力知識)兩方面的知識,具體表現為個人的技能、
經驗或訣竅、心智模式、解決問題的方式和組織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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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13.辅助.合同管理.文档配置.知识产权.变更.流程.知识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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