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金瓶梅词话》第10回之杀人者武松,该当何罪?
原標題:細讀《金瓶梅詞話》第10回之殺人者武松,該當何罪?
《金瓶梅詞話》第10回的回目是:武二充配孟州道 妻妾宴賞芙蓉亭。
武松殺人了!
不過,殺的可不是西門慶!
殺西門慶的是施耐庵的《水滸傳》。
我們說的可是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詞話》。
武松在這本書里殺的是,
李外傳。
誰是李外傳?李外傳是誰?
李外傳是清河縣衙門口的皂隸,按理說和殺他的這位武松武都頭,還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同事。
武松殺他,事出有因。說來話長,簡斷截說,武松要在獅子樓殺西門慶,替兄報仇。很不幸,他當了替死鬼。
反正不管怎樣,武松殺人了,而且是在眾目睽睽之下。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大宋朝也是有王法的。清河縣知縣李達天,既然拿了西門慶的錢財,一副金銀酒器,外加五十兩雪花白銀,當然要替這位金主消災,好歹要以法律之名結果了武松這廝。
只是將來如果再要找人去東京送禮,恐怕就不那么好找了,但現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必須說,這位李大老爺的法制觀念確實挺強的,嚴格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一切都按照大宋朝的法律程序辦事,做好了文書申詳,派人解送武松到上級衙門山東東平府。
大宋朝不但有鐵面無私的開封府的包青天。謝天謝地,就在東平府居然還有一個賢良方正的府尹陳文昭,人稱“陳青天”。
陳青天坐堂查看清河縣送來的申文:“擬武松合依斗毆殺人,不問手足、他物、金刃,律絞。”這位清河李知縣建議以斗毆殺人的罪名,判處武松絞刑,必要置武松于死地。
好在這位陳府尹明鏡高懸,明察秋毫,查明武松殺人背后必有隱情,發下文書,著落清河縣添提豪惡西門慶,并嫂潘氏、王婆、小廝鄆哥兒、仵作何九,決心一定要將此事查個水落石出,還打虎英雄武松一個公道。
西門慶聞訊,慌了手腳,知道這位陳文昭是個清官,不敢來打點。只得另想門路,趕緊通過親家陳洪托人找到陳府尹的座師,現任內閣蔡京蔡太師。
既然蔡太師都出面了,我們的這位陳府尹再怎么青天,總不能駁當朝的蔡太師的面子,如果這點官場規矩都不懂,恐怕他也就做不到東平府的府尹了。
陳府尹最后能做的,就是在自己的權力范圍之內,把武松的死罪給免了,最后只問了個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充軍,發配孟州牢城營。
武松將家中值錢的東西都變賣了,作為押送他的兩個公差的路上盤費,又委托鄰居姚二郎幫著照顧自己的侄女迎兒。此時,正值中秋天氣。
好了,武松從第一回出場,到這回暫時下線,不多不少,正好十回,和《水滸傳》里著名的“武十回”遙相呼應,不知是不是純屬巧合。如果是巧合,那未免也太巧了。
此外,我們分明記得,武松出場的時候是在上一年的秋天在景陽岡打虎,而現在武松暫時下線,發配孟州道,又是正值這一年的中秋天氣。
唉,卻道天涼好個秋!
這真是一部秋天的書,難怪有人這么說這部《金瓶梅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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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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