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信息博弈论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
1 信息不對稱
1.1 概念:信息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指交易中的各人擁有的信息不同。一般而言,賣家比買家擁有更多關于交易物品的信息,但反例也可能存在。前者例子可見于二手車的買賣,賣主對該賣出的車輛比買方了解。后者例子如醫療保險,買方通常擁有更多信息。交易關系因為信息不對稱變成了委托——代理關系,交易中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為代理人,不具信息優勢的一方是委托人,交易雙方實際上是在進行無休止的信息博弈。占有信息的人在交易中獲得優勢,這實際上是一種信息租金。
1.2 可能產生問題:
 (1)代理人問題
 (2)道德風險問題
 經濟學家經常用道德風險概括人們“偷懶”,“搭便車”和機會主義行為。
 (3)逆向選擇
2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
非對稱信息博弈論是非對稱信息背景下非合作博弈論在經濟學上的應用與發展。
2.1 基本內容:
 (1)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是非對稱信息條件下的最優契約設計問題。博弈論是以方法論為導向的,其研究性質是“實證的”;非對稱信息博弈論是以經濟問題為導向的,其研究性質是“規范的”。博弈論研究的是:給定信息結構,什么是可能的均衡結果?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是:給定信息結構,什么是最優的交易契約?因此,博弈論與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側重點是不同的。
(2)理論上講,如果契約能夠完善地說明各種可能的情況并得到很好的實施,經濟激勵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然而,這種理想境界只是在交易各方所掌握的信息完全相同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現。而現實中,交易各方信息不對稱更具有普遍性。信息不對稱的存在會引發各種機會主義行為的產生,從而使互利互惠的交易難以進行,造成帕累托最優無從實現。
(3)非對稱信息博奕論中的信息不對稱主要是指信息非對稱發生的時間與信息非對稱的內容兩種情況。
 從發生的時間看,信息非對稱可能發生在當事人簽約之前(事前非對稱),也可能發生在當事人簽約之后(事后非對稱)。
 從信息非對稱的內容看,信息非對稱是指某些參與人的行動不可觀測,或指參與人的知識不同。
 這樣,在非對稱信息條件下,研究最優的交易契約安排就成為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基本內容。
(4)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具體內容可概括為四類基本模型的設計:逆向選擇模型(研究事前非對稱信息的模型)、道德風險模型(研究事后非對稱信息的模型)、隱蔽行動模型(研究不可觀測行動的模型)、隱蔽信息模型(研究不可觀測知識的模型)。
(5)在非對稱信息博弈論中,幾乎所有模型都可以在委托人—代理人的框架下進行分析,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的核心是委托—代理理論。
擁有私人信息的參與人稱為“代理人”(Agent),不擁有私人信息的參與人稱為“委托人”(principal)。委托人在進行機制設計時必須考慮對代理人的激勵與約束問題。可以說,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研究的核心內容是最優交易契約的設計問題,主要的建模理論是委托—代理理論。
(6)在委托—代理理論下,委托人不能直接觀測到代理人選擇了何種行動,只能觀測到代理人的行動所產生的一些效果指標(變量),而這些效果指標中包含了外生隨機因素的影響作用。故委托人只能根據觀測到的信息,選擇對代理人的激勵(與約束)措施,以促使其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行動,所以,設計委托—代理模型即為設計一個能夠使委托人根據觀測到的信息對代理人實施獎懲的最優激勵合同(契約)。
(7)一個委托—代理模型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數、代理人的參與約束和代理人的激勵相容約束。
參與約束:指代理人接受合同下的期望收益(效用)要大于其它市場機會下能獲得的最大期望收益(該收益可稱為保留效用)。
激勵相容約束:指在一個激勵合同下,代理人總是在所有可能的行動集中選擇能使自己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動。
(8)委托—代理理論的建模方法主要有:“狀態空間模型化方法”、“分布函數的參數化方法”和“一般化方法”。三種建模方法均以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數、代理人的參與約束和代理人的激勵相容約束三個部分構成模型的基本框架,所不同的主要是在對外生隨機變量(自然狀態變量)的技術處理方法不同。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委托—代理理論并不是解決非對稱信息博奕問題的惟一理論方法,實際上委托—代理理論在解決比較復雜的非對稱信息博弈問題上已經面臨很多困難,這也正是提出管理博弈論的重要原因之一。
2.2 分類
合作博棄論和非合作博奔論是方法導向的,它們主要研究:給定信息結構,什么是可能的均衡結果;非對稱信息博弈論則是問題導向的,它研究:給定信息結構,什么是最優的契約安排(契約理論、機制設計理論)。可以說,非對稱信息博奕論的許多具體理論是從研究具體的制度安排中發展起來的。
信息的非對稱性可以從兩個角度劃分:時間或內容。據此,我們可將非對稱信息博弈分為五類:
(1)隱藏行動的道德風險
 博弈開始時,博奕兩個參與人擁有對稱信息并達成合同,但隨后某個參與人選擇了未被另一個參與人察覺的行動,信息是完全的,代理人先于自然行動。設P和A分別為博弈中的兩個參與人,N代表自然,A1 和A2 代表A參與人的前后行動,則隱藏行動的道德風險可以見下圖描述(其他四種類型博奕圖例使用相同符號,不再贅述)。
 
 (2)隱藏知識或信息的道德風險
 博弈開始時,博弈所有參與人擁有對稱信息并達成合約,但隨后自然選擇行動,該行動被某個參與人所觀測到,并隨后選擇行動。信息是完全的,參與人A在自然行動之后行動,并向參與人傳遞關于自然行動的信息。
 
 (3)逆向選擇
 
 (4)信號傳遞
 
 (5) 信息甄別
 
2.3
 逆向選擇的解決途徑:
信號傳遞:市場上擁有信息較多的一方通過他們可觀察的行為將
 其不可觀察的信息傳遞給信息較少的一方,從而形成市場交易機
 會的行為。例如賣車的承諾保修,表明其車質量好,否則不敢承
 諾;接受教育的人向雇主顯示自己的能力高。
信號甄別:由擁有信息較少的一方通過設計機制區別或甄別擁有
 信息較多一方信息的行為。例如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不同的合
 同選擇,投保人根據自己的特征選擇合同;廠商用非線性價格區
 別具有不同需求彈性的消費者。
聲譽機制:品牌效應
政府規制:市場準入、政府批準、認證機構。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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