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备案(还建备案)
住建局查詢樓盤已備案是什么意思?
是指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在住建局產權監理處已經登記備案,通常也叫做網簽,住建局都會有一個商品房網上查詢公眾平臺,業主可以通過這個查詢平臺查詢整個城市所有商品房的信息,包括所有商品房項目小區的面積,容積率,綠化率,車位比,預售許可證,每個樓棟已經銷售套數,還未銷售套數,銀行抵押情況,這些數據都是向社會公開的,網上備案成功后,說明商品房買賣已經完成,業主的權利也有了合法的保證!
勞務備案制什么意思?
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備案制: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都應到登記注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1、從2007年起,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單位都應到登記注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到2008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都要建立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勞動保障業務專網,實現國家、省、市三級勞動用工信息數據的交換與共享,基本建立全國勞動用工信息基礎數據庫。
2、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的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備案信息。
3、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4、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后,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注銷后,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注銷手續。
5、.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在實際經營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6、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工資、就業、失業、統計和勞動保障監察等相關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搞好勞動保障部門內部各項涉及勞動用工備案、登記工作的相互銜接,實現資源共享,避免相同內容重復備案。按照相關數據信息全面、準確、規范、統一的要求,為每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用工臺帳,逐步建立和完善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實現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及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動態管理。
7、.搞好勞動用工備案服務。健全勞動用工備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采取直接備案、郵寄備案和網絡備案等方式,方便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8、.加強對勞動用工備案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建立職工查詢舉報渠道,方便職工及時查詢用人單位是否進行了勞動用工備案、備案的內容是否真實。對不履行備案義務、備案內容不真實、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9、充分發揮勞動用工備案信息在政府宏觀管理和市場監管中的作用。定期對轄區內勞動用工備案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存量、變量以及勞動合同簽訂等情況,為制定勞動保障政策提供決策依據。特別是要通過勞動用工備案動態掌握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的情況,及時督促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維護職工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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