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1.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邊框、圖象為主要特征的圖形符號或文字構成的標志,用以表達與消防有關的安全信息。消防安全標志的顏色應符合GB 2893中的有關規定。
基本信息
中文名消防安全標志外文名Fire safety signs發布時間1995-7-19標準號GB 15630-1995設置要求箭頭必須指向通往緊急出口的方向。
2.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
尺寸固定為 359×149×23mm,孔距/環距為260/220mm。260/220mm。
應急標志要安裝在距地面300-500mm左右。輸入電壓:AC220V充電時間:<24小時、光源:LED超亮半導體發光管、應急功率:6w、電池型號及類別:1.2V800mAh鎳鎘電池。
依據:
按《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標志》(GB 13495-2015)相關規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 ,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5m 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 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 ,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白的距離大于l0m 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3、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建筑,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3.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實施日期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不含設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導流帶)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墻面或地面上,且應符合下列要求:
a)當設置在墻面上時,其間距不應大于10m;
b)當設置在地面上時,其間距不應大于5m;
c)當與疏散導流標志聯合設置時,其底邊應高于疏散導漢標志上邊緣5cm。
4.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最新實施日期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的要求:
1、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2、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3、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5m,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應大于15m);
4、設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1.5m,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不應大于3m;
5、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6、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5.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15630
尺寸固定為 359×149×23mm,孔距/環距為260/220mm。260/220mm。
應急標志要安裝在距地面300-500mm左右。輸入電壓:AC220V充電時間:<24小時、光源:LED超亮半導體發光管、應急功率:6w、電池型號及類別:1.2V800mAh鎳鎘電池。
依據:
按《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標志》(GB 13495-2015)相關規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 ,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5m 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 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 ,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白的距離大于l0m 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3、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建筑,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6.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2015
《建規》第11.3.1條規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廠房和丙類倉庫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消防應急標志燈具:
1、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煙與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間;
3、觀眾廳,建筑面積超過4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多功能廳、餐廳,建筑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
4、建筑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動房間;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建規》第11.3.4條規定:公共建筑、高層廠房(倉庫)及甲乙丙類廠房應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門的正上方設置燈光 疏散指示標志。
《建規》第11.3.5條規定:下列建筑或場所應在其內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增設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
1、總建筑面積超過8000m2的展覽建筑;
2、總建筑面積超過5000m2的地上商店;
3、總建筑面積超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5、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院,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會堂或禮堂。
《建規》將消防應急燈具的設置單獨列為一個章節進行了全面規范,與原《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相比,明顯擴大了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設置范圍,突出了消防應急標志燈設置的強制性,如規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廠房(倉庫)的規定部位均應設置消防應急燈具,公共建筑、高層廠房(倉庫)、除丁戊類以外的廠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門等部位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娛樂游藝放映場所等建筑增設地面燈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
然而,目前許多設計單位對規范理解不夠、執行標準不嚴,擅自降低標準設計,往往只重視了人員密集場所和大型公共建筑消防應急燈具的設計問題,對于多層工業廠房(倉庫)、普通的公共建筑消防應急燈 具不予設計,尤其是對增設地面燈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不能嚴格執行,認為設不設無所謂。一些消防監督機構建審人員在審核消防設計時,由于認識上的誤區和對規范理解程度上的差異,把關不嚴,致使許多工程消防應急燈具 未設置或設置不到位,致使工程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因此,設計單位和消防監督機構應高度重視消防應急燈具的設計問題,要組織人員加強對規范的學習和理解,加大對規范的宣貫力度,提高理論水平。只有設計到位,審核把關嚴格,才能確保消防應急標志燈在火災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7.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書籍
安全出口和疏散導向的標識一般安裝在靠近其出口一冊的門上方、或者門洞兩側的墻面上,這樣方便人們可以看到,標識牌的下邊緣距離門的上邊緣的距離不要超過30cm。標識牌上面的箭頭指向的安全出口是距離最近的。
在疏散通道的地面或者墻面上的疏散導向標志,應符合下面接要求
設置在地面時,標志應沿著地面走道的中心線布置,兩塊標志牌之間的距離不要大于5m;
設置在墻上時,標志牌中心距離地面不小于50cm,標志牌與標志牌之間的距離不要大于10m;
導流標志要連續布置,標志牌寬要大于等于8cm,長要大于等于30cm;
當連續布置時,導向標識牌不應超過1m;
8.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最新版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的要求:
1、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2、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3、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5m,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應大于15m);
4、設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線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蓄光自發光型標志間距不應大于1.5m,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不應大于3m;
5、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6、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
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9. 消防安全標識設置要求(GB15630)
尺寸:
尺寸固定為359×149×23mm,孔距/環距為260/220mm。
應急標志要安裝在距地面300-500mm左右。輸入電壓:AC220V充電時間:<24小時、光源:LED超亮半導體發光管、應急功率:6w、電池型號及類別:1.2V800mAh鎳鎘電池。
依據:
按《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標志》(GB 13495-2015)相關規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 ,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5m 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 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 ,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白的距離大于l0m 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3、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建筑,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
10.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有哪些
安全標志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圖形、符號四部分構成。
安全標志分為三類,具體如下:
1、安全標志的設置
(1)安全標志應設置在與安全有關的明顯地方,并保證人們有足夠的時間注意其所表示的內容。
(2)設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標志應被牢固地安裝,保證其自身不會產生危險,所有的標志均應具有堅實的結構。
(3)當安全標志被置于墻壁或其它現存的結構上時,背景色應與標志上的主色形成對比色。
(4)對于那些所顯示的信息已經無用的安全標志,應立即由設置處卸下,這對于警示特殊的臨時性危險的標志尤其重要,否則會導致觀察者對其它有用標志的忽視與干擾。
2、安全標志的安裝位置
(1) 防止危害性事故的發生。首先要考慮:所有標志的安裝位置都不可存在對人的危害。
(2) 可視性,標志安裝位置的選擇很重要,標志上顯示的信息不僅要正確,而且對所有的觀察者要清晰易讀。
(3)安裝高度。通常標志應安裝于觀察者水平視線稍高一點的位置,但有些情況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則是適當的。
(4)危險和警告標志。危險和警告標志應設置在危險源前方足夠遠處,以保證觀察者在首次看到標志及注意到此危險時有充足的時間,這一距離隨不同情況而變化。
3、安全標志的維護與管理
為了有效地發揮標志的作用,應對其定期檢查,定期清洗,發現有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現象存在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從而使之保持良好狀況。安全管理部門應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1.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2007
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墻面上或頂棚上。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標志宜設置在通道兩側部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的上邊緣距地面不應大于1m。也可以把標志直接設置在地面上,上面加蓋不燃透明牢固的保護板。
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袋形走道的盡頭離標志的距離不應大于10m。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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