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领导让人去另一部门,薪资不变,岗位不变,工作不变,只是领导变,该不该去?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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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领导让人去另一部门,薪资不变,岗位不变,工作不变,只是领导变,该不该去?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我覺得真的應該馬上去,有幾個觀點。1、第一臺,目前有一份工作真的不容易,你們看到網上很多人辭職了,包括我們自個,目前產能不足,我在家要休息一臺禮拜,每天只能按照最低工資標準領取,一臺禮拜我要損失1000多塊,將近2000塊,目前能有份工作已經不錯了。2、我聽說一臺朋友在網上找工作,其他什么條件都符合,但是后面老板一看生肖屬虎,說鼠和虎與他相沖啊!因為這個生肖,最后他或是沒有去那家公司了,所以說找工作真的是不容易,什么原因都有,能在一家公司上班,真的就是一種緣分,好好珍惜。3、最后第三個重要的原因,公司裁員了,其他人都要走了,要么拿經濟補償,要么連補償都沒有,你還有崗位,只是變動一臺部門,工作也不變,只是換一臺領導而已,薪資也沒有減少,這是多好的一件事,這個是領導對你的充分的重視和肯定。你應該珍惜身在福中,身在福中要知福!以上僅供參考!
作為領導調動是正常的,組織上根據你的管理水平,內部調整應該服從,而且沒降職降薪,也是從新學習機會,更多掌握新的發展思路,更好的完善自個能力!
沒有該不該,只有需要不需要。如果該公司在走下坡路,你本來就打算離開,目前調整你崗位,你可以不去,直接離職已經裁員了,換個部門又能如何?不如早點離開,避免真正倒閉時受到更大損失。你實力過硬,不去其他部門,在原部門還能留得下來,那就不去雖然裁員,但是原部門還在,還留下一些人。而你業務技術好,業績好,部門離不開你,即使你不同意調部門也不會被裁掉,那么就堅持留在原部門,不去其他部門。如果暫時不打算離職,不同意調部門就會被裁掉,那不得不去新部門形勢所逼,由不得你,不去不行啊。不是該不該去,而是你需要去。領導沒有裁你,只是給你調部門,說明對你是信任和關心的。你要服從領導安排,不在裁員時給領導添亂,配合有關部門把調崗流程迅速走完。到了新崗位,加倍努力工作,不辜負領導期望。干出成績,鞏固地位,防止在下一次裁員中被裁掉。
這種不是該不該去的問題,你沒得選擇,只能去!因為這個已經不屬于調崗,不需要你同意,這屬于公司的經營自主權。換領導、換部門,與調崗不是一回事,我們一定要搞清楚!不要一看到公司對你有些變動,就感覺公司是違法的,就感覺自個有權不同意。實際上并非如此!一、公司有權調整部門領導!讓你去另外一臺部門,什么都不變,只能換一臺領導。公司當然有權任命誰做你的領導,不會因為你和新領導關系不好就能改變的。其實反過來想就明白了,你調到另外一臺部門,面對新領導,和把新領導調過來管你,是一臺道理。而且勞動合同的約定中,不可能約定固定的領導,畢竟這也不屬于勞動條件。二、公司有權調整部門的名稱!部門的名稱和崗位是不同的。《勞動合同法》中也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中只需要約定工作內容,并不需要約定部門名稱。因為部門名稱,不同的公司擁有不同的命名權,比如我們常說的生產部,公司叫制造部也可以,叫組裝部也行,總之根據公司自個的省事來。沒有法律規定一定就得叫生產部。再比如說市場部,公司可以叫銷售部,也可以叫業務部,也可以叫營銷部。雖然看起來好像不是很專業,但公司有命名權。那么針對你的情況也是一樣的道理,公司讓你調去另外一臺部門,讓新領導管你,即便你不愿去,那么公司可以把你部門名稱改成新部門名稱,或者把你現有的部門劃歸新部門領導管轄,也就是說最終你或是得受新領導管轄,并不會因為你不愿意去新部門就能改變結果。三、薪資、工作內容的變更,原則上才需要協商一致。你公司這樣做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薪資不變、崗位不變、工作不變,也就是說,公司和你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條款,一樣都沒有變,因此你只能同意過去。薪資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而崗位和工作內容也是一臺意思,崗位名稱只不過是對一類工作內容的叫法,因此只要你的工作內容沒有變化,那么你崗位名稱叫什么也不是最主要的。因此,只有公司調整你的薪資和工作內容,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而公司僅僅只讓你換一臺部門,換個領導,而工資和工作內容都沒有變化,那你只能同意,根本不用想該不該去!否則你會被動!總的來說,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消極對待,不過去,那么在公司發了通知后,你還不去,公司有有合法的理由辭退你,因此在應對這種情況時,一定要慎重!
公司裁員讓你去另一臺部門,你不去的辦法是指什么?即便是不是裁員,叫你去另外一臺部門去也的去,不去也得去,下級只有服從上級的安排,這是組織原則。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首先公司裁員如果對公司沒有需要的員工。公司可能會直接裁員不管員工有沒有找到合適自個的工作,然后就是像你這樣公司裁員叫你去另一臺部門。說明你對本公司還有很大的用處,所以你不應該猶豫不決。你就應該去公司給你安排的另一臺部門,也就是你去另一臺部門總比你沒有工作好。你雖然換了一臺部門但是工作或是一樣,你在另外一臺部門還可以像他們多多學習。所以我認為你應該去呀?這么好的前程不要浪費了哦!加油!
作為領導調動是正常的,組織上根據你的管理水平,內部調整應該服從,而且沒降職降薪,也是從新學習機會,更多掌握新的發展思路,更好的完善自個能力!
沒有該不該,只有需要不需要。如果該公司在走下坡路,你本來就打算離開,目前調整你崗位,你可以不去,直接離職已經裁員了,換個部門又能如何?不如早點離開,避免真正倒閉時受到更大損失。你實力過硬,不去其他部門,在原部門還能留得下來,那就不去雖然裁員,但是原部門還在,還留下一些人。而你業務技術好,業績好,部門離不開你,即使你不同意調部門也不會被裁掉,那么就堅持留在原部門,不去其他部門。如果暫時不打算離職,不同意調部門就會被裁掉,那不得不去新部門形勢所逼,由不得你,不去不行啊。不是該不該去,而是你需要去。領導沒有裁你,只是給你調部門,說明對你是信任和關心的。你要服從領導安排,不在裁員時給領導添亂,配合有關部門把調崗流程迅速走完。到了新崗位,加倍努力工作,不辜負領導期望。干出成績,鞏固地位,防止在下一次裁員中被裁掉。
這種不是該不該去的問題,你沒得選擇,只能去!因為這個已經不屬于調崗,不需要你同意,這屬于公司的經營自主權。換領導、換部門,與調崗不是一回事,我們一定要搞清楚!不要一看到公司對你有些變動,就感覺公司是違法的,就感覺自個有權不同意。實際上并非如此!一、公司有權調整部門領導!讓你去另外一臺部門,什么都不變,只能換一臺領導。公司當然有權任命誰做你的領導,不會因為你和新領導關系不好就能改變的。其實反過來想就明白了,你調到另外一臺部門,面對新領導,和把新領導調過來管你,是一臺道理。而且勞動合同的約定中,不可能約定固定的領導,畢竟這也不屬于勞動條件。二、公司有權調整部門的名稱!部門的名稱和崗位是不同的。《勞動合同法》中也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中只需要約定工作內容,并不需要約定部門名稱。因為部門名稱,不同的公司擁有不同的命名權,比如我們常說的生產部,公司叫制造部也可以,叫組裝部也行,總之根據公司自個的省事來。沒有法律規定一定就得叫生產部。再比如說市場部,公司可以叫銷售部,也可以叫業務部,也可以叫營銷部。雖然看起來好像不是很專業,但公司有命名權。那么針對你的情況也是一樣的道理,公司讓你調去另外一臺部門,讓新領導管你,即便你不愿去,那么公司可以把你部門名稱改成新部門名稱,或者把你現有的部門劃歸新部門領導管轄,也就是說最終你或是得受新領導管轄,并不會因為你不愿意去新部門就能改變結果。三、薪資、工作內容的變更,原則上才需要協商一致。你公司這樣做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薪資不變、崗位不變、工作不變,也就是說,公司和你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條款,一樣都沒有變,因此你只能同意過去。薪資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而崗位和工作內容也是一臺意思,崗位名稱只不過是對一類工作內容的叫法,因此只要你的工作內容沒有變化,那么你崗位名稱叫什么也不是最主要的。因此,只有公司調整你的薪資和工作內容,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而公司僅僅只讓你換一臺部門,換個領導,而工資和工作內容都沒有變化,那你只能同意,根本不用想該不該去!否則你會被動!總的來說,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消極對待,不過去,那么在公司發了通知后,你還不去,公司有有合法的理由辭退你,因此在應對這種情況時,一定要慎重!
公司裁員讓你去另一臺部門,你不去的辦法是指什么?即便是不是裁員,叫你去另外一臺部門去也的去,不去也得去,下級只有服從上級的安排,這是組織原則。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首先公司裁員如果對公司沒有需要的員工。公司可能會直接裁員不管員工有沒有找到合適自個的工作,然后就是像你這樣公司裁員叫你去另一臺部門。說明你對本公司還有很大的用處,所以你不應該猶豫不決。你就應該去公司給你安排的另一臺部門,也就是你去另一臺部門總比你沒有工作好。你雖然換了一臺部門但是工作或是一樣,你在另外一臺部門還可以像他們多多學習。所以我認為你應該去呀?這么好的前程不要浪費了哦!加油!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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