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迷信组织“弥勒佛道”:宣扬弥勒佛指导共产主义
本案庭審現場
2015年8月,主犯李長祿(中)落網。
該組織成員在庭審時悔過痛哭
[原標題]以迷信思想對成員實行精神控制,靠“開光”產品斂財過千萬——
中功“彌勒佛道”非法組織真相揭秘
4月1日,巴東縣人民法院審判庭,隨著法槌的一聲脆響,中功“彌勒佛道”非法組織案公開宣判,因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李長祿等16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2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是一個什么性質的組織?它對法治建設和社會秩序形成了怎樣的危害?近日,記者通過探訪偵辦該案的相關單位及該案受害者、組織者,揭開中功“彌勒佛道”非法組織的真面目。
1.死灰復燃
“洗腦”數千信徒,金字塔組織隱秘壯大
2013年9月,恩施州巴東縣鐵路公安機關在巴東縣野三關火車站查獲兩名從事秘密活動的原“中功”組織人員,收繳中功“彌勒佛道”資料26本。這一異常現象立即引起警方高度重視。
經進一步偵查發現,自2011年以來,原已被打擊處理的中功“彌勒佛道”組織殘余骨干李長祿冒用他人身份,伙同他人聚攏原組織成員,在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組織體系,大肆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自此,一個潛藏地下的非法組織浮出水面。
“中功”,是中華養生益智功的簡稱,由黑龍江人張宏堡于1987年在北京創立,曾是一個組織體系嚴密、經濟實力雄厚、有著明確的反動政治綱領和政治圖謀、涉嫌重大刑事和經濟犯罪的非法組織,于1999年被政府依法取締。2006年張宏堡死后,其秘書張曉成為“中功”境外組織的核心人物,受其影響,國內“中功”地下組織開了“二次起功”。一批原“中功”骨干以“中功”的歪理邪說為基礎,創立了名為中功“彌勒佛道”的非法組織,以辦班授課、布設道場、銷售“信息”產品等方式發展成員。
巴東縣公安局辦案負責人向繼明介紹,該組織以原“中功”理論和迷信思想為基礎,編造了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宣揚“彌勒佛”理論是當今世界上最先進的理論體系,世界正面臨第六次生物大滅絕,要安全度過大滅絕、實現“共產主義”非得要彌勒佛來指導不可。
李長祿,1955年生,湖南永州人,大學文化,最初是“中功”信徒。2011年10月,李長祿在山東濟南召集原“中功”組織部分骨干成員,謊稱自己接到“太爺爺”(元始天尊)、“董事長”(張宏堡)的信息,要其重整旗鼓、重新遵照“彌勒佛”的指示,開創一個新的時代。
2012年7月,李長祿組織成立“總公司”,自封“李老總”,以湖北為界設立“南方公司”和“北方公司”,在各省設立“分公司”及“二線經理”,在地市設立“一線老板”并配備“教導員”,將最下層的人員稱為“員工”。
李長祿通過設立五級組織、編造一系列宣揚文章、規范一套“儀式”,對成員進行思想控制、層層洗腦,建立了自己在組織內至高無上的權力和地位。
“每次開會前,要先擺上六個杯子,一起拜完元始天尊等‘六位老人’,再等‘李老總’入座之后,大家才能坐下。”一名原中功“彌勒佛道”成員告訴記者,“李長祿說,我們參加這個儀式越多,功法提升越快。”
為暗中壯大力量,李長祿還采用了一套非常嚴格的保密制度,要求所有成員單線聯系、頻換手機號、冒用他人身份、大量設置通話暗語、租住房屋須隱蔽、出入“法會”會場一次不準3人以上結隊,等等。為逃避打擊,該組織的迷信思想都是口口相傳,要求信徒做筆記,沒有印刷宣傳物。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一旦有人“暴露”,其單線聯系就會立即被掐斷,該人數月內不會參加任何“法會”。
一年多時間內,中功“彌勒佛道”非法組織在全國迅速膨脹,發展了4000余名信徒,遍布全國23個省份。
2.“以商養功”
三無食品“開光”后價格翻番,非法斂財過千萬
一個靠傳播迷信思想為主線的非法組織,為何發展速度如此之快?
接任伊始,李長祿即確定了“以商養功”的發展思路,他要求各省“分公司”積極發展實業。在其指引下,各地組織先是采購各種日用品賣給信徒,以賺取差價,后在經營過程中逐漸形成以“長壽合金”、“丹粉”、“茶油”等為主打產品的經營模式。
為獲取利潤,李長祿宣稱,這些產品都是佛祖加了“功法信息”的,要求信徒多吃多積累功德,不準對其銷售的產品討價還價。據了解,一盒成本40元的“長壽合金”,賣給信徒高至120元。
“我們買的‘長壽合金’為什么這么貴?教導員說,只要過了他的手、或者說了一句話甚至看過一眼,就不一樣的,你吃了這個產品、用了它,你的道行就不一樣了,就可以成佛成仙。”一名原組織成員告訴記者。
依靠銷售這些“開了光”的“信息產品”,“總公司”即獲利數百萬元。
記者了解到,該組織銷售的主打產品“長壽合金”無生產許可證,經恩施州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該產品不符合國家食用和藥用標準;而另一款產品“丹粉”的藥方則為原“中功”組織遺留,檢驗報告顯示,信徒長期服用該藥粉,對身體危害極大。
為進一步拉人入伙,該組織以原“中功”人員為主要發展對象,先后在遼寧、浙江、湖南及在湖北恩施、襄陽等地舉辦全國性、省級培訓班15次。為培養傳道及經營“人才”,還先后舉辦了“教導員”培訓班4次,培訓并考試合格后再分赴各地“道場”傳道授課,發展信徒,進一步推銷其“功法信息”產品。
通過一段時間的摸索,該組織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牟利體系:
基層“教導員”宣講——各地“教導員”在培訓班或聚會上蠱惑信徒購買并服用產品。
地市級負責人統計——統計當地信徒購買產品的種類、數量,上報至省級公司。
省級負責人核算貨款——核算所購產品所需貨款通知地市級負責人將貨款匯到指定賬戶,同時上報“總公司”。
“總公司”收款和發貨——總公司根據上報的產品數量,收到貨款后,直接通過物流發貨到信徒手中。
該組織還制定了《實業管理制度》《財物管理制度》《商品采購流程》等制度。其中財物管理尤其嚴格,明確規定各級公司的銀行卡要分開為“經營卡”“利潤卡”“集資卡”。其中“利潤卡”內余額超過2萬元必須取現上交總公司。
通過這套嚴密的牟利體系,至案發時,該組織積累資金達1032萬元,其中李長祿直接持有的三張銀行卡就達600多萬元。
3.雷霆出擊
恩施最大規模抓捕行動,骨干成員72小時全部落網
鑒于案情重大且異常復雜,2014年1月,公安部將該案件列為部督專案,由公安部主導,湖北主偵,其他涉案地配合偵查。恩施州公安局立即組建專案組,抽調33名干警組成偵查專班。
專案組通過排查發現,有一個叫“羅文軍”的身份信息高達近萬條,且有交叉矛盾的情況。經跟蹤調查,正是該組織首要分子李長祿長期冒用“羅文軍”身份頻繁活動,這一發現,為偵破全案打開了局面。
該組織反偵查能力較強,基本每兩個月就會更換一次電話號碼,且都是單線聯系。為準確掌握該組織主要成員的活動情況,專案組及時獲取了骨干分子的行蹤、秘密會議的場所、資金交付轉移的方式等重要情報。
“這個組織警惕性非常高,稍有風吹草動,像潮水退潮一樣,全部‘潛伏’。”巴東縣公安局辦案民警薛維政告訴記者,“有一次我們僅以當地政府的名義走訪了一戶信徒家庭,結果第二天全國所有骨干成員的手機號碼全部換了,而且秘密通知這家人近期內不要再參加任何活動。”
針對該組織要求“組織骨干人員不準用自己的身份證開戶,只能用一般信徒的身份證開戶”的情況,專案組輾轉10多個省市,從近萬條信息中核對,從中發現該組織借用他人身份證開立的銀行賬號30余個,涉案金額600余萬元。
經過近半年的秘密偵查,警方基本查清了該組織的組織體系、活動內幕、斂財方式。
經判斷,專案組認為抓捕時機已經成熟,于2014年8月18日,果斷下達抓捕行動命令。恩施州公安局抽調146名警力,組成20個抓捕專班,當即分赴全國各地,對公安部交辦的21名省級以上骨干成員實施抓捕。
“這是恩施建州以來最大的抓捕行動。”向繼明介紹。
距抓捕命令發出18分鐘,該組織的湖南省級經理、茶油產品經營負責人及會計、物流發貨人在湖南桃源縣最先落網。
截至8月21日22時,李長祿等21名骨干成員全部歸案。同時,警方凍結該組織資金1032萬元,扣押銀行卡73張,收繳賬本67冊、宣傳書籍82本、手抄筆記1532本、復印資料53份及多件內部經營的“信息”產品。
4.危害社會
老人焚屋盼兒迷途知返,練功人練得妻離子散
歸案后,成員首要分子李長祿和骨干分子均如實交代了罪行。
“他們宣揚所謂的孝道,強調家風家教、廣行善事,但是信徒被洗腦之后,長年不在家,上不敬父母、下不養子女,談何孝道?”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公訴人楊玉蓮說。
一名山東籍的信徒加入該組織后,長年不回家,拋下年邁的父親,老人絕望之下,一把火燒了家宅,就希望兒子能回心轉意。
多名接受服刑的骨干成員均對本報表示,自己當初受到蠱惑,曾被洗腦,被迷信思想蒙蔽。
今年52歲的陳某,自小孤苦伶仃,有過兩段失敗的婚姻,加之疾病纏身,無助之際經人介紹接觸到中功“彌勒佛道”。聽說信了道能幫她脫離苦海,吃了“加持”的產品更是能改變基因改變命運,陳某義無反顧地加入組織,還成為一名省級“公司”的會計。可聽了“道”、傾其所有服用了產品之后,卻感覺并無效果,反而身體惡化,還數次暈倒以至于摔壞了骨頭。“我心生疑慮,他們卻說藥沒效果是因為我心不誠!”面對記者,陳某潸然淚下,痛悔不已。
在巴東縣茶店子鎮,記者見到了58歲的“練功人”田某某。當年為了練功修仙,他曾一口氣交出一年的種地收入,卻什么也沒學到,還因“等級過低”而不許過問。“產品也買了,吃了一年,什么效果都沒有。”
“李長祿等人以迷信思想對成員實行精神控制,對正常的社會秩序予以破壞,妨害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統一、正確、有效實施,其行為已構成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巴東縣人民法院庭審法官姜濤說。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康均心認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300條對此案被告人進行定罪量刑,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值得注意的是,新刑法修正案將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事實的法定量刑提高到了無期徒刑,同時明確規定,在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事實的過程中又實施詐騙等犯罪行為的,要實行數罪并罰。”
宣判后,李長祿等人均表示服從判決,并當庭認罪、悔罪。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和改造,李長祿逐漸認清了事實。他覺得自己過去一直生活在虛幻之中,不能自拔。
“現在回過頭來看,自己的所作所為不僅對社會有危害,而且違背了法律,很多人因為跟著自己練功而妻離子散。”正在服刑期的李長祿對記者表示,“我認識到國家法律是公正的、是莊嚴的,我要在后面的教育改造中好好反省自己,爭取早日回歸社會,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采訪即將結束時,李長祿哽咽地說:“自從我練功后,兒子不認我,前妻也離我而去。是我傷害了孩子,希望他能夠接納我,也希望我80多歲的母親能夠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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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識“有害氣功”
“有害氣功”組織,泛指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打著“氣功”的旗號,名義上是在傳播氣功,暗地里卻突破健身保健領域,聚斂錢財,甚至進行危害社會穩定安全的非法活動的組織。中國健身氣功協會委員、武漢體育學院副教授項漢平表示,“有害氣功”猶如“三無”商品,沒有經過歷史的、科學的檢驗,更沒有得到國家的認可,再加上強烈的精神思想控制,最終不僅無法起到強身健體的作用,而且易走上背離家庭、背離社會的歪路。
具體而言,易筋經、八段錦、五禽戲等人們熟知的健身氣功與“有害氣功”的區別有以下四點:
一是健身氣功立足祛病強身,有害氣功旨在用一套歪理學說“度人”;
二是健身氣功承認功法多樣性,允許自主鍛煉,而有害氣功排斥、否定其他功法,要求練習者對其忠誠、順從;
三是健身氣功設法避免練功走火入魔,而有害氣功大力渲染走火入魔時的幻覺,并鼓勵追求這種幻覺;
四是健身氣功要求勤學、苦練,通過時間積累增長“功力”,而有害氣功要求通過“聯絡站”加入地下組織體系。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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