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论是谁写的啊?
                            
                            
                            2萬字的論文太長了 沒人要。即使有人要,版面費也夠嗆,發(fā)表論文沒有不要版面費這回事。我是《中國新書》編輯,可以私信我。
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會安漢,木蘭從軍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吳,楊妃亂唐的那些古老話。我以為在男權(quán)社會里,女人是決不會有這種大力量的,興亡的責任,都應該男的負。但向來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將敗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這真是一錢不值的沒有出息的男人。
《我之節(jié)烈觀》原文:世風人心這件事,不但鼓吹壞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旁觀,只是賞玩,只是嘆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來,居然也有幾個不肯徒托空言的人,嘆息一番之后,還要想法子來挽救。第一個是康有為,指手畫腳的說“虛君共和”才好,②陳獨秀便斥他不興③;其次是一班靈學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極古奧的思想,要請“孟圣矣乎”的鬼來畫策;陳百年錢玄同劉半農(nóng)又道他胡說。④這幾篇駁論,都是《新青年》⑤里最可寒心的文章。時候已是二十世紀了;人類眼前,早已閃出曙光。假如《新青年》里,有一篇和別人辯地球方圓的文字,讀者見了,怕一定要發(fā)怔。然而現(xiàn)今所辯,正和說地體不方相差無幾。將時代和事實,對照起來,怎能不教人寒心而且害怕?近來虛君共和是不提了,靈學似乎還在那里搗鬼,此時卻又有一群人,不能滿足;仍然搖頭說道,“人心日下”了。于是又想出一種挽救的方法;他們叫作“表彰節(jié)烈”⑥!這類妙法,自從君政復古時代⑦以來,上上下下,已經(jīng)提倡多年;此刻不過是豎起旗幟的時候。文章議論里,也照例時常出現(xiàn),都嚷道“表彰節(jié)烈”!要不說這件事,也不能將自己提拔,出于“人心日下”之中。節(jié)烈這兩個字,從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過“節(jié)士”,“烈士”的名稱。然而現(xiàn)在的“表彰節(jié)烈”,卻是專指女子,并無男子在內(nèi)。據(jù)時下道德家的意見,來定界說,大約節(jié)是丈夫死了,決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窮,他便節(jié)得愈好。烈可是有兩種:一種是無論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著自盡;一種是有強暴來污辱他的時候,設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殺,都無不可。這也是死得愈慘愈苦,他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御,竟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議論。萬一幸而遇著寬厚的道德家,有時也可以略跡原情,許他一個烈字。可是文人學士,已經(jīng)不甚愿意替他作傳;就令勉強動筆,臨了也不免加上幾個“惜夫惜夫”了。總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著,或者死掉;遇了強暴,便死掉;將這類人物,稱贊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國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康有為借重皇帝的虛名,靈學家全靠著鬼話。這表彰節(jié)烈,卻是全權(quán)都在人民,大有漸進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幾個疑問,須得提出。還要據(jù)我的意見,給他解答。我又認定這節(jié)烈救世說,是多數(shù)國民的意思;主張的人,只是喉舌。雖然是他發(fā)聲,卻和四支五官神經(jīng)內(nèi)臟,都有關系。所以我這疑問和解答,便是提出于這群多數(shù)國民之前。首先的疑問是:不節(jié)烈(中國稱不守節(jié)作“失節(jié)”,不烈卻并無成語,所以只能合稱他“不節(jié)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國家?照現(xiàn)在的情形,“國將不國”,自不消說:喪盡良心的事故,層出不窮;刀兵盜賊水旱饑荒,又接連而起。但此等現(xiàn)象,只是不講新道德新學問的緣故,行為思想,全鈔舊帳;所以種種黑暗,竟和古代的亂世仿佛,況且政界軍界學界商界等等里面,全是男人,并無不節(jié)烈的女子夾雜在內(nèi)。也未必是有權(quán)力的男子,因為受了他們蠱惑,這才喪了良心,放手作惡。至于水旱饑荒,便是專拜龍神,迎大王,濫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禍祟,沒有新知識的結(jié)果;更與女子無關。只有刀兵盜賊,往往造出許多不節(jié)烈的婦女。但也是兵盜在先,不節(jié)烈在后,并非因為他們不節(jié)烈了,才將刀兵盜賊招來。其次的疑問是:何以救世的責任,全在女子?照著舊派說起來,女子是“陰類”,是主內(nèi)的,是男子的附屬品。然則治世救國,正須責成陽類,全仗外子,偏勞主體。決不能將一個絕大題目,都閣在陰類肩上。倘依新說,則男女平等,義務略同。縱令該擔責任,也只得分擔。其余的一半男子,都該各盡義務。不特須除去強暴,還應發(fā)揮他自己的美德。不能專靠懲勸女子,便算盡了天職。其次的疑問是:表彰之后,有何效果?據(jù)節(jié)烈為本,將所有活著的女子,分類起來,大約不外三種:一種是已經(jīng)守節(jié),應該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種是不節(jié)烈的人;一種是尚未出嫁,或丈夫還在,又未遇見強暴,節(jié)烈與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種已經(jīng)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說了。第二種已經(jīng)不好,中國從來不許懺悔,女子做事一錯,補過無及,只好任其羞殺,也不值得說了。最要緊的,只在第三種,現(xiàn)在一經(jīng)感化,他們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將來丈夫死了,決不再嫁;遇著強暴,趕緊自裁!”試問如此立意,與中國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關系?這個緣故,已在上文說明。更有附帶的疑問是:節(jié)烈的人,既經(jīng)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圣賢雖人人可學,此事卻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種的人,雖然立志極高,萬一丈夫長壽,天下太平,他便只好飲恨吞聲,做一世次等的人物。以上是單依舊日的常識,略加研究,便已發(fā)見了許多矛盾。若略帶二十世紀氣息,便又有兩層:一問節(jié)烈是否道德?道德這事,必須普遍,人人應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兩利,才有存在的價值。現(xiàn)在所謂節(jié)烈,不特除開男子,絕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體都遇著這名譽的機會。所以決不能認為道德,當作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貞操論》⑧里,已經(jīng)說過理由。不過貞是丈夫還在,節(jié)是男子已死的區(qū)別,道理卻可類推。只有烈的一件事,尤為奇怪,還須略加研究。照上文的節(jié)烈分類法看來,烈的第一種,其實也只是守節(jié),不過生死不同。因為道德家分類,根據(jù)全在死活,所以歸入烈類。性質(zhì)全異的,便是第二種。這類人不過一個弱者(現(xiàn)在的情形,女子還是弱者),突然遇著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鄰右舍也不幫忙,于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終于沒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鄰舍,夾著文人學士以及道德家,便漸漸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無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懲辦,只是七口八嘴,議論他死了沒有?受污沒有?死了如何好,活著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許多光榮的烈女,和許多被人口誅筆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覺不像人間應有的事情,何況說是道德。二問多妻主義的男子,有無表彰節(jié)烈的資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說話,一定是理應表彰。因為凡是男子,便有點與眾不同,社會上只配有他的意思。一面又靠著陰陽內(nèi)外的古典,在女子面前逞能。然而一到現(xiàn)在,人類的眼里,不免見到光明,曉得陰陽內(nèi)外之說,荒謬絕倫;就令如此,也證不出陽比陰尊貴,外比內(nèi)崇高的道理。況且社會國家,又非單是男子造成。所以只好相信真理,說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應守的契約。男子決不能將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別要求。若是買賣欺騙貢獻的婚姻,則要求生時的貞操,尚且毫無理由。何況多妻主義的男子,來表彰女子的節(jié)烈。以上,疑問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離,何以直到現(xiàn)今,居然還能存在?要對付這問題,須先看節(jié)烈這事,何以發(fā)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緣故。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歡的寶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后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jié)便也漸漸發(fā)生。但大抵因為寡婦是鬼妻,亡魂跟著,所以無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這樣風俗,現(xiàn)在的蠻人社會里還有。中國太古的情形,現(xiàn)在已無從詳考。但看周末雖有殉葬,并非專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無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脫離了這宗習俗,為日已久。由漢至唐也并沒有鼓吹節(jié)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yè)儒”的才說出“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⑨的話,看見歷史上“重適”⑩兩個字,便大驚小怪起來。出于真心,還是故意,現(xiàn)在卻無從推測。其時也正是“人心日下,國將不國”的時候,全國士民,多不像樣。或者“業(yè)儒”的人,想借女人守節(jié)的話,來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側(cè)擊,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難分明,后來因此多了幾個節(jié)婦,雖未可知,然而吏民將卒,卻仍然無所感動。于是“開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國終于歸了“長生天氣力里大福蔭護助里”的什么“薛禪皇帝,完澤篤皇帝,曲律皇帝”⑾了。此后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jié)思想倒反發(fā)達。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jié)。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看見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么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著,一定要斥革功名⑿,“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jié)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只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請別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來,稱贊幾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jīng)地義,別討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志”⒀,甚而至于錢謙益⒁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jié)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只有自己不顧別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jié)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shù)氖桥印E颖旧恚我院翢o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⒂,理應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zhì)一樣,成了畸形。所以對于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fā)表的機會。做幾首“閨中望月”“園里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只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愿守節(jié),據(jù)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于慘苦不堪而死了⒃!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張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后,言論的機關,都被“業(yè)儒”的壟斷了。宋元以來,尤其利害。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yè)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余“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臥房一步。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⒄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⒅。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即如失節(jié)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xiàn)。他卻專責女性;至于破人節(jié)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于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志殉死的平和話,⒆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jié)的女人一樣看待。他便也只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所以節(jié)烈這事,到現(xiàn)在不生變革。(此時,我應聲明:現(xiàn)在鼓吹節(jié)烈派的里面,我頗有知道的人。敢說確有好人在內(nèi),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對,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為他是好人,便竟能從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愿他回轉(zhuǎn)身來。)其次還有疑問:節(jié)烈難么?答道,很難。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男子雖然誘惑了女人,卻不負責任。譬如甲男引誘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貞節(jié),死了,便是烈;甲男并無惡名,社會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jié);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別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歷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jīng)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負責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誘惑;文人著作,反將他傳為美談。所以女子身旁,幾乎布滿了危險。除卻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帶點誘惑的鬼氣。所以我說很難。節(jié)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說了。節(jié)婦還要活著。精神上的慘苦,也姑且弗論。單是生活一層,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計已能獨立,社會也知道互助,一人還可勉強生存。不幸中國情形,卻正相反。所以有錢尚可,貧人便只能餓死。直到餓死以后,間或得了旌表,還要寫入志書。所以各府各縣志書傳記類的末尾,也總有幾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兩人,趙錢孫李,可是從來無人翻讀。就是一生崇拜節(jié)烈的道德大家,若問他貴縣志書里烈女門的前十名是誰?也怕不能說出。其實他是生前死后,竟與社會漠不相關的。所以我說很苦。照這樣說,不節(jié)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會公意,不節(jié)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這社會里,是容不住的。社會上多數(shù)古人模模糊糊傳下來的道理,實在無理可講;能用歷史和數(shù)目的力量,擠死不合意的人。這一類無主名無意識的殺人團里,古來不曉得死了多少人物;節(jié)烈的女子,也就死在這里。不過他死后間有一回表彰,寫入志書。不節(jié)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隨便什么人的唾罵,無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說也很苦。女子自己愿意節(jié)烈么?答道,不愿。人類總有一種理想,一種希望。雖然高下不同,必須有個意義。自他兩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節(jié)烈很難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說是本人愿意,實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著少年女人,誠心祝贊他將來節(jié)烈,一定發(fā)怒;或者還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舊牢不可破,便是被這歷史和數(shù)目的力量擠著。可是無論何人,都怕這節(jié)烈。怕他竟釘?shù)阶约汉陀H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說不愿。我依據(jù)以上的事實和理由,要斷定節(jié)烈這事是:極難,極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無益社會國家,于人生將來又毫無意義的行為,現(xiàn)在已經(jīng)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臨了還有一層疑問:節(jié)烈這事,現(xiàn)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節(jié)烈的女人,豈非白苦一番么?可以答他說:還有哀悼的價值。他們是可憐人;不幸上了歷史和數(shù)目的無意識的圈套,做了無主名的犧牲。可以開一個追悼大會。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fā)愿:要自己和別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虛偽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強暴。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fā)愿:要除去于人生毫無意義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賞玩別人苦痛的昏迷和強暴。我們還要發(fā)愿:要人類都受正當?shù)男腋!R痪乓话四昶咴隆W髡吆喗?魯迅(1881.9.25~1936.10.19),浙江紹興人,原名周樹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為豫才。20世紀中國重要作家,新文化運動的領導人、左翼文化運動的支持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評價為現(xiàn)代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的作品包括雜文、短篇小說、評論、散文、翻譯作品,對于五四運動以后的中國文學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
我覺得“婚后出軌,以此引起雙方對婚姻的關注”這樣的行為很幼稚。畢竟這是影片,雖然來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導演想要表達什么,影片就變成了什么樣子。這個跟性觀念開放的關系好像不是很大吧。至于又團圓,因為愛里面有包容,因為愛的時候很容易忘記不愉快的事情,在爭吵難過的時候那些對方做過對不起自己的事情又會一股腦全涌現(xiàn)出來,這是很正常的。 至于性觀念的開放與否,一定要知道別人為什么要那樣做嗎?沒有太多必要,自己覺得不對就不要去做就可以了。在生活經(jīng)歷中我們總會慢慢得到自己的正解。
《貞操問題》 一 周作人先生所譯的日本人謝野晶子的《貞操論》,(《新青年》四卷五號)我讀了很有感觸。這個問題,在世界上受了幾千年的無意識的迷信,到近幾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學者正式討論這問題的真意義。文學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 Hardy的《苔史》(Tess),都帶著討論這個問題。如今家庭專制最利害的日本居然也有這樣大膽的議論!這是東方文明吏上一件極可賀的事。 當周先生翻譯這篇文字的時候,北京一家很有價值的報紙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這篇文章是海寧朱爾邁的《會葬唐烈婦記》。(七月二十三四北京《中華新報》。)上半篇寫唐烈婦之死如下: 唐烈婦之死,所閱灰水,錢鹵,投河,雉經(jīng)者五,前后絕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則其親試于殺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慘毒,又歷九十八日之長,非所稱百挫于折有進而無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節(jié)”的事來替唐烈婦作陪襯: 女年十九,受海鹽張氏聘,未于歸,夫夭,女即絕食七日;家人勸之力,始進糜曰,“吾即生,必至張氏,寧服喪三年,然后歸報地下。” 最妙的是朱爾邁的論斷: 嗟乎,俞氏女蓋聞烈婦之風而興起者平?……俞氏女果能死于絕食七日之內(nèi)豈不甚幸?乃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間,凡一千 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婦之九十八日也。且絕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雖有死之志,而無死之間,可奈何?烈婦倘能陰相之以成其節(jié),風化所關,猗歟甚矣! 這種議論簡直是全無心肝的貞操論。俞氏女還不曾出嫁,不過因為信了那種荒謬的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絕食尋死,想做烈女。這位朱先生要維持風化,所以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烈婦的英靈來幫助俞氏女趕快死了,“豈不甚幸”!這種議論可算得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輝看他女兒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輝的女兒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輝自己“生這女兒為倫紀生色”,他看他女兒死了反覺高興,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于這位朱先生巴望別人家的女兒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說出那種“猗歟盛哉”的全無心肝的話,可不是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嗎? 貞操問題之中,第一無道理的,便是這個替未婚夫守節(jié)和殉烈的風俗。在文明國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戀愛,訂了婚約,有時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個因為生時愛情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國,男女訂婚以后,女的還不知男的面長面短,有何情愛可言?不料竟有一種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來鼓勵無知女兒做烈女,“為倫紀生色”,“風化所關,猗歟盛矣!”我以為我們今日若要作具體的貞操論,第一步就該反對這種忍心害理的烈女論,要漸漸養(yǎng)成一種輿論,不但永不把這種行為看作“猗歟盛矣”可旌表褒揚的事,還要公認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惡;還要公認勸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殺人。 這不過是貞操問題的一方面。這個問題的真相,已經(jīng)與謝野晶子說得很明白了。她提出幾個疑問,內(nèi)中有一條是:“貞操是否單是女子必要的道德,還是男女都必要的呢?”這個疑問,在中國更為重要。中國的男子要他們的妻子替他們守貞守節(jié),他們自己卻公然嫖妓,公然納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婦人在社會上幾乎沒有社交的資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卻一毫不損失他們的身分。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嗎?怪不得古人要請“周婆制禮”來補救“周公制禮”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說,因為男子嫖妓,女子便該偷漢;也不是說,因為老爺有姨太太,太太便該有姨老爺。我說的是,男子嫖妓,與婦人偷漢,犯的是同等的罪惡;老爺納妾,與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惡。 為什么呢?因為貞操不是個人的事,乃是人對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雙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愛情,心思專一,不肯再愛別人,這就是貞操。貞操是一個“人”對別一個“人”的一種態(tài)度。因為如此,男子對于女子,也該有同等的態(tài)度。若男子不能照樣還敬,他就是不配受這種貞操的待遇。這并不是外國進口的妖言,這乃是孔丘說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丘說: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孔丘五倫之中,只說了四倫,未免有點欠缺。他理該加上一句道: 所求乎吾婦,先施之,未能也。 這才是大公無私的圣人之道! 二 我這篇文字剛才做完,又在上海報上看見陳烈女殉夫的事。今先記此事大略如下: 陳烈女名宛珍,紹興縣人,三世居上海。年十七,字王遠甫之子菁士。菁士于本年三月廿三日病死,年十八歲。陳女聞死耗,即沐浴更衣,潛自仰藥。其家人覺察,倉皇施救,已無及。女乃泫然曰:“兒志早決,生雖未獲見夫,歿或相從地下……”言訖,遂死,死時距其未婚夫之死僅三時而已。(此據(jù)上海紹興同鄉(xiāng)會所出征文啟。) 過了兩天,又見上海縣知事呈江蘇省長請子褒揚的呈文,中說: 呈為陳烈女行實可風,造冊具書證明,請予按例褒揚事。……(事實略)……茲據(jù)呈稱,……并開具事實,附送褒揚費銀六元前來。……知事復查無異。除先給予“貞烈可風”匾額,以資旌表外,謹援《褒揚條例》……之規(guī)定,造具清冊,并附證明書,連同褒揚費,一并備文呈送,仰祈鑒核,俯賜咨行內(nèi)務部將陳烈女按例褒揚,實為德便。 我讀了這篇呈文,方才知道我們中華民國居然還有什么《褒揚條例》。于是我把那些條例尋來一看,只見第一條九種可褒揚的行誼的第二款便是“婦女節(jié)烈貞操可以風世者”;第七款是“著述書籍,制造器用,于學術技藝或發(fā)明或改良之功者”;第九款是“年逾百歲者”!一個人偶然活到了一百歲,居然也可以與學術技藝上的著作發(fā)明享受同等的褒揚!這已是不倫不類可笑得很了。再看那條例《施行細則》解釋第一條第二款的“婦女節(jié)烈貞操可以風世者”如下: 第二條:《褒揚條例》第一條第二款所稱之“節(jié)”婦,其守節(jié)年限自三十歲以前守節(jié)至五十歲以后者。但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節(jié)已及六年者同。 第三條:同條款所稱之“烈”婦“烈”女,凡遇強暴不從致死,或羞忿自盡,及夫亡殉節(jié)者,屬之。 第四條:同條款所稱之“貞”女,守貞年限與節(jié)婦同。其在夫家守貞身故,及未符年例而身故者,亦屬之。 以上各條乃是中國貞操問題的中心點。第二條褒揚“自三十歲以前守節(jié)至五十歲以后”的節(jié)婦,是中國法律明明認三十歲以下的寡婦不該再嫁;再嫁為不道德。第三條褒揚 “夫亡殉節(jié)”的烈婦烈女,是中國法律明明鼓勵婦人自殺以殉夫;明明鼓勵未嫁女子自殺以殉未嫁之夫。第四條褒揚未嫁女子替未婚亡夫守貞二十年以上,是中國法律明明說未嫁而喪夫的女子不該再嫁人,再嫁便是不道德。 這是中國法律對于貞操問題的規(guī)定。 依我個人的意思看來,這三種規(guī)定都沒有成立的理由。 第一,寡婦再嫁問題 這全是一個個人問題。婦人若是對她已死的丈夫真有割不斷的情義,她自己不忍再嫁;或是已有了孩子,不肯再嫁;或是年紀已大,不能再嫁;或是家道殷實,不愁衣食,不必再嫁;——婦人處于這種境地,自然守節(jié)不嫁。還有一些婦人,對她丈夫,或有怨心,或無恩意,年紀又輕,不肯拋棄人生正當?shù)募彝タ鞓罚换蚴菦]有兒女,家又貧苦,不能度日;——婦人處于這種境遇沒有守節(jié)的理由,為個人計,為社會計,為人道計,都該勸她改嫁。貞操乃是夫婦相待的一種態(tài)度。夫婦之間愛情深了,恩誼厚了,無論誰生誰死,無論生時死后,都不忍把這愛情移于別人,這便是貞操。夫妻之間若沒有愛情恩意,即沒有貞操可說。若不問夫婦之間有無可以永久不變的愛情,若不問做丈夫的配不配受他妻子的操貞,只曉得主張做妻子的總該替她丈夫守節(jié);這是一偏的貞操論,這是不合人情公理的倫理。再者,貞操的道德,“照各人境遇體質(zhì)的不同,有時能守,有時 “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只曉得說“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用程子語)這是忍心害理,男子專制的貞操論。——以上所說,大旨只要指出寡婦應否再嫁全是個人問題,有個人恩情上,體質(zhì)上,家計上種種不同的理由,不可偏于一方面主張不近情理的守節(jié)。因為如此,故我極端反對國家用法律的規(guī)定來褒揚守節(jié)不嫁的寡婦。褒揚守節(jié)的寡婦,即是說寡婦再嫁為不道德,即是主張一偏的貞操論。法律既不能斷定寡婦再嫁為不道德,即不該褒揚不嫁的寡婦。 第二,烈婦殉夫問題 寡婦守節(jié)最正當?shù)睦碛墒欠驄D間的愛情。婦人殉夫最正當?shù)睦碛梢彩欠驄D間的愛情。愛情深了,生離尚且不能堪,何況死別?再加以宗教的迷信,以為死后可以夫婦團圓。因此有許多婦人,夫死之后,情愿殺身從夫于地下。這個不屬于貞操問題。但我以為無論如何,這也是個人恩愛問題,應由個人自由意志去決定。無論如何,法律總不該正式褒揚婦人自殺殉夫的舉動。一來呢,殉夫既由于個人的恩愛,何須用法律來褒揚鼓勵?二來呢,殉夫若由于死后團圓的迷信,更不該有法律的褒揚了。三來呢,若用法律來褒揚殉夫的烈婦,有一些好名的婦人,便要借此博一個“青史留名”;是法律的褒揚反發(fā)生一種沽名釣譽,作偽不誠的行為了! 第三,貞女烈女問題 未嫁而夫死的女子,守貞不嫁的,是“貞女”;殺身殉夫的是“烈女”。我上文說過,夫婦之間若沒有恩愛,即沒有貞操可說。依此看來,那未嫁的女子,對于她丈夫有何恩愛?既無恩愛,更有何貞操可守?我說到這里,有個朋友駁我道,“這話別人說了還可,胡適之可不該說這話。為什么呢?你自己曾做過一首詩,詩里有一段道: 我不認得他,他不認得我,我卻常念他,這是為什么? 豈不因我們,分定常相親?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海外土生子,生不識故里,終有故鄉(xiāng)情,其理亦如此。 依你這詩的理論看來,豈不是已訂婚而未嫁娶的男女因為名分已定,也會有一種情意。既有了情意,自然發(fā)生貞操問題。你如今又說未婚嫁的男女沒有恩愛,故也沒有貞操可說,可不是自相矛盾嗎?” 我聽了這段駁論,幾乎開口不得。想了一想,我才回答道:我那首詩所說名分上發(fā)生的情意,自然是有的;若沒有那種名分上的情意,中國的舊式婚姻決不能存在。如舊日女子聽人說他未婚夫的事,即面紅害羞,即留神注意,可見她對她未婚夫?qū)嵱羞@種名分上所發(fā)生的情誼。但這種情誼完全屬于理想的。這種理想的情誼往往因?qū)嶋H上的反證,遂完全消滅。如女子懸想一個可愛的丈夫,及到嫁時,只見一個極下流不堪的男子,她如何能堅持那從前理想中的情誼呢?我承認名分可以發(fā)生一種情誼,我并且希望一切名分都能發(fā)生相當?shù)那檎x。但這種理想的情誼,依我看來實在不夠發(fā)生終身不嫁的貞操,更不夠發(fā)生殺身殉夫的節(jié)烈。即使我更讓一步,承認中國有些女子,例如吳趼人《恨海》里那個浪子的聘妻,深中了圣賢經(jīng)傳的毒,由名分上真能生出極濃摯的情誼,無論她未婚夫如何淫蕩,人格如何墮落,依舊貞一不變。試問我們在這個文明時代,是否應該贊成提倡這種盲從的貞操?這種盲從的貞操,只值得一句“其愚不可及也”的評論,卻不值得法律的褒揚。法律既許未嫁的女子夫死再嫁,便不該褒揚處女守貞。至于法律褒揚無辜女子自殺以殉不曾見面的丈夫,那更是男子專制時代的風俗,不該存在于現(xiàn)今的世界。 總而言之,我對于中國人的貞操問題,有三層意見。 第一,這個問題,從前的人都看作“天經(jīng)地義”,一味盲從,全不研究“貞操”兩字究竟有何意義。我們生在今日,無論提倡何種道德,總該想想那種道德的真意義是什么。墨子說得好: 子墨子問于儒者曰,“何故為樂?”日,“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日,“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日,‘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公孟篇) 今試問人“貞操是什么?”或“為什么你褒揚貞操?”他一定回答道,“貞操就是貞操。我因為這是貞操,故褒揚他。”這種“室以為室也”的論理,便是今日道德思想宣告破產(chǎn)的證據(jù)。故我做這篇文字的第一個主意只是要大家知道“貞操”這個問題并不是“天經(jīng)地義”,是可以徹底研究,可以反復討論的。 第二,我以為貞操是男女相待的一種態(tài)度,乃是雙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面的。由這個前提,便生出幾條引申的意見:(一)男子對于女子,丈夫?qū)τ谄拮樱矐胸懖俚膽B(tài)度;(二)男子做不貞操的行為,如嫖妓娶妾之類,社會上應該用對待不貞婦女的態(tài)度來對待他;(三)婦女對于無貞操的丈夫,沒有守貞操的責任;(四)社會法律既不認嫖妓納妾為不道德,便不該褒揚女子的“節(jié)烈貞操”。 第三,我絕對的反對褒揚貞操的法律。我的理由是: (一)貞操既是個人男女雙方對待的一種態(tài)度,誠意的貞操是完全自動的道德,不容有外部的干涉,不須有法律的提倡。 (二)若用法律的褒揚為提倡貞操的方法,勢必至造成許多沽名釣譽,不誠不實,無意識的貞操舉動。 (三)在現(xiàn)代社會,許多貞操問題,如寡婦再嫁,處女守貞,等等問題的是非得失,卻都還有討論余地,法律不當以武斷的態(tài)度制定褒貶的規(guī)條。 (四)法律既不獎勵男子的貞操,又不懲男子的不貞操,便不該多帶帶提倡女子的貞操。 (五)以近世人道主義的眼光看來,褒揚烈婦烈女殺身殉夫,都是野蠻殘忍的法律,這種法律,在今日沒有存在的地位。 民國七年七月 本篇最初發(fā)表于1918年7月《新青年》第5卷第1號,署名胡適。后收入《胡適文存》。
作文,是學生內(nèi)心情感的流露,是學生平時積累的一次爆發(fā),是學生智慧與思維的一次展現(xiàn)。今天高老師就帶我們上一節(jié)關于怎樣寫好作文的一節(jié)課。這個學期的一次作文課,讓我體會頗深。與以往的做法不同的是,這節(jié)課我并不是一上來就宣布作文的主題、要求等等,而是先用多媒體播放一個課件來幫我們認識作文怎么寫,怎么寫的好。高老師說:“想寫好作文就要把握好細節(jié),寫好細節(jié)。”這就是我們這節(jié)作文課的內(nèi)容了。我一聽到這就頭疼了,我平時最不會寫細節(jié)了,開來這篇作文是一定要寫細節(jié)了。接下來高老師用課件給我們展示了一些細節(jié)描寫不到位的作文,讓我們找到不足的地方,可是沒有什么人舉手。這時候高老師說;“對了說到舉手,在下個星期我要在班里舉行一個公開課。大家都要舉手啊,我看著呢,要是那個組的組員不舉手的話,下課了都跟我去掃廁所去!”頓時我感到一種淡淡的憂傷啊。有些人的嘴都成了夸張的O型。哎這真的是天蒼蒼,野茫茫。高老師要耍流氓啊,什么叫去掃廁所哎~~!“話就說到這你們誰舉手啊?”立刻很多人都舉手,這招真有效。“一般來說,寫文章就是說事。事情說清了,文章也就寫完了。但是,寫文章又和說事不同,因為文學是形象思維的,寫出來的東西是要人看的,為了讓人愛看,看了后感同身受,要達到說的事動人、被說的人感人,需要有高超的語言手段,高妙的語言技巧,這就需要講求語法修辭,語言能力。寫文章要有中心…”在高老師精彩講解之后我豁然開朗,感覺自己像大師一樣。之后老師又叫我們來個小練筆10分鐘寫一段話,一會找人來讀。很快10分鐘過去了,結(jié)果我第一個就中獎了。“為什么第一個就是我。”沒辦法只好讀了。
                        
                        
                        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會安漢,木蘭從軍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吳,楊妃亂唐的那些古老話。我以為在男權(quán)社會里,女人是決不會有這種大力量的,興亡的責任,都應該男的負。但向來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將敗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這真是一錢不值的沒有出息的男人。
《我之節(jié)烈觀》原文:世風人心這件事,不但鼓吹壞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旁觀,只是賞玩,只是嘆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來,居然也有幾個不肯徒托空言的人,嘆息一番之后,還要想法子來挽救。第一個是康有為,指手畫腳的說“虛君共和”才好,②陳獨秀便斥他不興③;其次是一班靈學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極古奧的思想,要請“孟圣矣乎”的鬼來畫策;陳百年錢玄同劉半農(nóng)又道他胡說。④這幾篇駁論,都是《新青年》⑤里最可寒心的文章。時候已是二十世紀了;人類眼前,早已閃出曙光。假如《新青年》里,有一篇和別人辯地球方圓的文字,讀者見了,怕一定要發(fā)怔。然而現(xiàn)今所辯,正和說地體不方相差無幾。將時代和事實,對照起來,怎能不教人寒心而且害怕?近來虛君共和是不提了,靈學似乎還在那里搗鬼,此時卻又有一群人,不能滿足;仍然搖頭說道,“人心日下”了。于是又想出一種挽救的方法;他們叫作“表彰節(jié)烈”⑥!這類妙法,自從君政復古時代⑦以來,上上下下,已經(jīng)提倡多年;此刻不過是豎起旗幟的時候。文章議論里,也照例時常出現(xiàn),都嚷道“表彰節(jié)烈”!要不說這件事,也不能將自己提拔,出于“人心日下”之中。節(jié)烈這兩個字,從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過“節(jié)士”,“烈士”的名稱。然而現(xiàn)在的“表彰節(jié)烈”,卻是專指女子,并無男子在內(nèi)。據(jù)時下道德家的意見,來定界說,大約節(jié)是丈夫死了,決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窮,他便節(jié)得愈好。烈可是有兩種:一種是無論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著自盡;一種是有強暴來污辱他的時候,設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殺,都無不可。這也是死得愈慘愈苦,他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御,竟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議論。萬一幸而遇著寬厚的道德家,有時也可以略跡原情,許他一個烈字。可是文人學士,已經(jīng)不甚愿意替他作傳;就令勉強動筆,臨了也不免加上幾個“惜夫惜夫”了。總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著,或者死掉;遇了強暴,便死掉;將這類人物,稱贊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國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康有為借重皇帝的虛名,靈學家全靠著鬼話。這表彰節(jié)烈,卻是全權(quán)都在人民,大有漸進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幾個疑問,須得提出。還要據(jù)我的意見,給他解答。我又認定這節(jié)烈救世說,是多數(shù)國民的意思;主張的人,只是喉舌。雖然是他發(fā)聲,卻和四支五官神經(jīng)內(nèi)臟,都有關系。所以我這疑問和解答,便是提出于這群多數(shù)國民之前。首先的疑問是:不節(jié)烈(中國稱不守節(jié)作“失節(jié)”,不烈卻并無成語,所以只能合稱他“不節(jié)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國家?照現(xiàn)在的情形,“國將不國”,自不消說:喪盡良心的事故,層出不窮;刀兵盜賊水旱饑荒,又接連而起。但此等現(xiàn)象,只是不講新道德新學問的緣故,行為思想,全鈔舊帳;所以種種黑暗,竟和古代的亂世仿佛,況且政界軍界學界商界等等里面,全是男人,并無不節(jié)烈的女子夾雜在內(nèi)。也未必是有權(quán)力的男子,因為受了他們蠱惑,這才喪了良心,放手作惡。至于水旱饑荒,便是專拜龍神,迎大王,濫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禍祟,沒有新知識的結(jié)果;更與女子無關。只有刀兵盜賊,往往造出許多不節(jié)烈的婦女。但也是兵盜在先,不節(jié)烈在后,并非因為他們不節(jié)烈了,才將刀兵盜賊招來。其次的疑問是:何以救世的責任,全在女子?照著舊派說起來,女子是“陰類”,是主內(nèi)的,是男子的附屬品。然則治世救國,正須責成陽類,全仗外子,偏勞主體。決不能將一個絕大題目,都閣在陰類肩上。倘依新說,則男女平等,義務略同。縱令該擔責任,也只得分擔。其余的一半男子,都該各盡義務。不特須除去強暴,還應發(fā)揮他自己的美德。不能專靠懲勸女子,便算盡了天職。其次的疑問是:表彰之后,有何效果?據(jù)節(jié)烈為本,將所有活著的女子,分類起來,大約不外三種:一種是已經(jīng)守節(jié),應該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種是不節(jié)烈的人;一種是尚未出嫁,或丈夫還在,又未遇見強暴,節(jié)烈與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種已經(jīng)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說了。第二種已經(jīng)不好,中國從來不許懺悔,女子做事一錯,補過無及,只好任其羞殺,也不值得說了。最要緊的,只在第三種,現(xiàn)在一經(jīng)感化,他們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將來丈夫死了,決不再嫁;遇著強暴,趕緊自裁!”試問如此立意,與中國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關系?這個緣故,已在上文說明。更有附帶的疑問是:節(jié)烈的人,既經(jīng)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圣賢雖人人可學,此事卻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種的人,雖然立志極高,萬一丈夫長壽,天下太平,他便只好飲恨吞聲,做一世次等的人物。以上是單依舊日的常識,略加研究,便已發(fā)見了許多矛盾。若略帶二十世紀氣息,便又有兩層:一問節(jié)烈是否道德?道德這事,必須普遍,人人應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兩利,才有存在的價值。現(xiàn)在所謂節(jié)烈,不特除開男子,絕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體都遇著這名譽的機會。所以決不能認為道德,當作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貞操論》⑧里,已經(jīng)說過理由。不過貞是丈夫還在,節(jié)是男子已死的區(qū)別,道理卻可類推。只有烈的一件事,尤為奇怪,還須略加研究。照上文的節(jié)烈分類法看來,烈的第一種,其實也只是守節(jié),不過生死不同。因為道德家分類,根據(jù)全在死活,所以歸入烈類。性質(zhì)全異的,便是第二種。這類人不過一個弱者(現(xiàn)在的情形,女子還是弱者),突然遇著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鄰右舍也不幫忙,于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終于沒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鄰舍,夾著文人學士以及道德家,便漸漸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無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懲辦,只是七口八嘴,議論他死了沒有?受污沒有?死了如何好,活著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許多光榮的烈女,和許多被人口誅筆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覺不像人間應有的事情,何況說是道德。二問多妻主義的男子,有無表彰節(jié)烈的資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說話,一定是理應表彰。因為凡是男子,便有點與眾不同,社會上只配有他的意思。一面又靠著陰陽內(nèi)外的古典,在女子面前逞能。然而一到現(xiàn)在,人類的眼里,不免見到光明,曉得陰陽內(nèi)外之說,荒謬絕倫;就令如此,也證不出陽比陰尊貴,外比內(nèi)崇高的道理。況且社會國家,又非單是男子造成。所以只好相信真理,說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應守的契約。男子決不能將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別要求。若是買賣欺騙貢獻的婚姻,則要求生時的貞操,尚且毫無理由。何況多妻主義的男子,來表彰女子的節(jié)烈。以上,疑問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離,何以直到現(xiàn)今,居然還能存在?要對付這問題,須先看節(jié)烈這事,何以發(fā)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緣故。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歡的寶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后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jié)便也漸漸發(fā)生。但大抵因為寡婦是鬼妻,亡魂跟著,所以無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這樣風俗,現(xiàn)在的蠻人社會里還有。中國太古的情形,現(xiàn)在已無從詳考。但看周末雖有殉葬,并非專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無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脫離了這宗習俗,為日已久。由漢至唐也并沒有鼓吹節(jié)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yè)儒”的才說出“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⑨的話,看見歷史上“重適”⑩兩個字,便大驚小怪起來。出于真心,還是故意,現(xiàn)在卻無從推測。其時也正是“人心日下,國將不國”的時候,全國士民,多不像樣。或者“業(yè)儒”的人,想借女人守節(jié)的話,來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側(cè)擊,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難分明,后來因此多了幾個節(jié)婦,雖未可知,然而吏民將卒,卻仍然無所感動。于是“開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國終于歸了“長生天氣力里大福蔭護助里”的什么“薛禪皇帝,完澤篤皇帝,曲律皇帝”⑾了。此后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jié)思想倒反發(fā)達。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jié)。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看見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么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著,一定要斥革功名⑿,“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jié)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只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請別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來,稱贊幾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jīng)地義,別討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志”⒀,甚而至于錢謙益⒁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jié)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只有自己不顧別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jié)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shù)氖桥印E颖旧恚我院翢o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⒂,理應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zhì)一樣,成了畸形。所以對于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fā)表的機會。做幾首“閨中望月”“園里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只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愿守節(jié),據(jù)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于慘苦不堪而死了⒃!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張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后,言論的機關,都被“業(yè)儒”的壟斷了。宋元以來,尤其利害。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yè)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余“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臥房一步。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⒄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⒅。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即如失節(jié)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xiàn)。他卻專責女性;至于破人節(jié)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于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志殉死的平和話,⒆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jié)的女人一樣看待。他便也只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所以節(jié)烈這事,到現(xiàn)在不生變革。(此時,我應聲明:現(xiàn)在鼓吹節(jié)烈派的里面,我頗有知道的人。敢說確有好人在內(nèi),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對,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為他是好人,便竟能從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愿他回轉(zhuǎn)身來。)其次還有疑問:節(jié)烈難么?答道,很難。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男子雖然誘惑了女人,卻不負責任。譬如甲男引誘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貞節(jié),死了,便是烈;甲男并無惡名,社會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jié);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別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歷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jīng)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負責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誘惑;文人著作,反將他傳為美談。所以女子身旁,幾乎布滿了危險。除卻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帶點誘惑的鬼氣。所以我說很難。節(jié)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說了。節(jié)婦還要活著。精神上的慘苦,也姑且弗論。單是生活一層,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計已能獨立,社會也知道互助,一人還可勉強生存。不幸中國情形,卻正相反。所以有錢尚可,貧人便只能餓死。直到餓死以后,間或得了旌表,還要寫入志書。所以各府各縣志書傳記類的末尾,也總有幾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兩人,趙錢孫李,可是從來無人翻讀。就是一生崇拜節(jié)烈的道德大家,若問他貴縣志書里烈女門的前十名是誰?也怕不能說出。其實他是生前死后,竟與社會漠不相關的。所以我說很苦。照這樣說,不節(jié)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會公意,不節(jié)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這社會里,是容不住的。社會上多數(shù)古人模模糊糊傳下來的道理,實在無理可講;能用歷史和數(shù)目的力量,擠死不合意的人。這一類無主名無意識的殺人團里,古來不曉得死了多少人物;節(jié)烈的女子,也就死在這里。不過他死后間有一回表彰,寫入志書。不節(jié)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隨便什么人的唾罵,無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說也很苦。女子自己愿意節(jié)烈么?答道,不愿。人類總有一種理想,一種希望。雖然高下不同,必須有個意義。自他兩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節(jié)烈很難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說是本人愿意,實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著少年女人,誠心祝贊他將來節(jié)烈,一定發(fā)怒;或者還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舊牢不可破,便是被這歷史和數(shù)目的力量擠著。可是無論何人,都怕這節(jié)烈。怕他竟釘?shù)阶约汉陀H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說不愿。我依據(jù)以上的事實和理由,要斷定節(jié)烈這事是:極難,極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無益社會國家,于人生將來又毫無意義的行為,現(xiàn)在已經(jīng)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臨了還有一層疑問:節(jié)烈這事,現(xiàn)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節(jié)烈的女人,豈非白苦一番么?可以答他說:還有哀悼的價值。他們是可憐人;不幸上了歷史和數(shù)目的無意識的圈套,做了無主名的犧牲。可以開一個追悼大會。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fā)愿:要自己和別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虛偽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強暴。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fā)愿:要除去于人生毫無意義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賞玩別人苦痛的昏迷和強暴。我們還要發(fā)愿:要人類都受正當?shù)男腋!R痪乓话四昶咴隆W髡吆喗?魯迅(1881.9.25~1936.10.19),浙江紹興人,原名周樹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為豫才。20世紀中國重要作家,新文化運動的領導人、左翼文化運動的支持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評價為現(xiàn)代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的作品包括雜文、短篇小說、評論、散文、翻譯作品,對于五四運動以后的中國文學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
我覺得“婚后出軌,以此引起雙方對婚姻的關注”這樣的行為很幼稚。畢竟這是影片,雖然來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導演想要表達什么,影片就變成了什么樣子。這個跟性觀念開放的關系好像不是很大吧。至于又團圓,因為愛里面有包容,因為愛的時候很容易忘記不愉快的事情,在爭吵難過的時候那些對方做過對不起自己的事情又會一股腦全涌現(xiàn)出來,這是很正常的。 至于性觀念的開放與否,一定要知道別人為什么要那樣做嗎?沒有太多必要,自己覺得不對就不要去做就可以了。在生活經(jīng)歷中我們總會慢慢得到自己的正解。
《貞操問題》 一 周作人先生所譯的日本人謝野晶子的《貞操論》,(《新青年》四卷五號)我讀了很有感觸。這個問題,在世界上受了幾千年的無意識的迷信,到近幾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學者正式討論這問題的真意義。文學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 Hardy的《苔史》(Tess),都帶著討論這個問題。如今家庭專制最利害的日本居然也有這樣大膽的議論!這是東方文明吏上一件極可賀的事。 當周先生翻譯這篇文字的時候,北京一家很有價值的報紙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這篇文章是海寧朱爾邁的《會葬唐烈婦記》。(七月二十三四北京《中華新報》。)上半篇寫唐烈婦之死如下: 唐烈婦之死,所閱灰水,錢鹵,投河,雉經(jīng)者五,前后絕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則其親試于殺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慘毒,又歷九十八日之長,非所稱百挫于折有進而無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節(jié)”的事來替唐烈婦作陪襯: 女年十九,受海鹽張氏聘,未于歸,夫夭,女即絕食七日;家人勸之力,始進糜曰,“吾即生,必至張氏,寧服喪三年,然后歸報地下。” 最妙的是朱爾邁的論斷: 嗟乎,俞氏女蓋聞烈婦之風而興起者平?……俞氏女果能死于絕食七日之內(nèi)豈不甚幸?乃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間,凡一千 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婦之九十八日也。且絕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雖有死之志,而無死之間,可奈何?烈婦倘能陰相之以成其節(jié),風化所關,猗歟甚矣! 這種議論簡直是全無心肝的貞操論。俞氏女還不曾出嫁,不過因為信了那種荒謬的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絕食尋死,想做烈女。這位朱先生要維持風化,所以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烈婦的英靈來幫助俞氏女趕快死了,“豈不甚幸”!這種議論可算得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輝看他女兒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輝的女兒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輝自己“生這女兒為倫紀生色”,他看他女兒死了反覺高興,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于這位朱先生巴望別人家的女兒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說出那種“猗歟盛哉”的全無心肝的話,可不是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嗎? 貞操問題之中,第一無道理的,便是這個替未婚夫守節(jié)和殉烈的風俗。在文明國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戀愛,訂了婚約,有時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個因為生時愛情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國,男女訂婚以后,女的還不知男的面長面短,有何情愛可言?不料竟有一種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來鼓勵無知女兒做烈女,“為倫紀生色”,“風化所關,猗歟盛矣!”我以為我們今日若要作具體的貞操論,第一步就該反對這種忍心害理的烈女論,要漸漸養(yǎng)成一種輿論,不但永不把這種行為看作“猗歟盛矣”可旌表褒揚的事,還要公認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惡;還要公認勸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殺人。 這不過是貞操問題的一方面。這個問題的真相,已經(jīng)與謝野晶子說得很明白了。她提出幾個疑問,內(nèi)中有一條是:“貞操是否單是女子必要的道德,還是男女都必要的呢?”這個疑問,在中國更為重要。中國的男子要他們的妻子替他們守貞守節(jié),他們自己卻公然嫖妓,公然納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婦人在社會上幾乎沒有社交的資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卻一毫不損失他們的身分。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嗎?怪不得古人要請“周婆制禮”來補救“周公制禮”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說,因為男子嫖妓,女子便該偷漢;也不是說,因為老爺有姨太太,太太便該有姨老爺。我說的是,男子嫖妓,與婦人偷漢,犯的是同等的罪惡;老爺納妾,與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惡。 為什么呢?因為貞操不是個人的事,乃是人對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雙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愛情,心思專一,不肯再愛別人,這就是貞操。貞操是一個“人”對別一個“人”的一種態(tài)度。因為如此,男子對于女子,也該有同等的態(tài)度。若男子不能照樣還敬,他就是不配受這種貞操的待遇。這并不是外國進口的妖言,這乃是孔丘說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丘說: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孔丘五倫之中,只說了四倫,未免有點欠缺。他理該加上一句道: 所求乎吾婦,先施之,未能也。 這才是大公無私的圣人之道! 二 我這篇文字剛才做完,又在上海報上看見陳烈女殉夫的事。今先記此事大略如下: 陳烈女名宛珍,紹興縣人,三世居上海。年十七,字王遠甫之子菁士。菁士于本年三月廿三日病死,年十八歲。陳女聞死耗,即沐浴更衣,潛自仰藥。其家人覺察,倉皇施救,已無及。女乃泫然曰:“兒志早決,生雖未獲見夫,歿或相從地下……”言訖,遂死,死時距其未婚夫之死僅三時而已。(此據(jù)上海紹興同鄉(xiāng)會所出征文啟。) 過了兩天,又見上海縣知事呈江蘇省長請子褒揚的呈文,中說: 呈為陳烈女行實可風,造冊具書證明,請予按例褒揚事。……(事實略)……茲據(jù)呈稱,……并開具事實,附送褒揚費銀六元前來。……知事復查無異。除先給予“貞烈可風”匾額,以資旌表外,謹援《褒揚條例》……之規(guī)定,造具清冊,并附證明書,連同褒揚費,一并備文呈送,仰祈鑒核,俯賜咨行內(nèi)務部將陳烈女按例褒揚,實為德便。 我讀了這篇呈文,方才知道我們中華民國居然還有什么《褒揚條例》。于是我把那些條例尋來一看,只見第一條九種可褒揚的行誼的第二款便是“婦女節(jié)烈貞操可以風世者”;第七款是“著述書籍,制造器用,于學術技藝或發(fā)明或改良之功者”;第九款是“年逾百歲者”!一個人偶然活到了一百歲,居然也可以與學術技藝上的著作發(fā)明享受同等的褒揚!這已是不倫不類可笑得很了。再看那條例《施行細則》解釋第一條第二款的“婦女節(jié)烈貞操可以風世者”如下: 第二條:《褒揚條例》第一條第二款所稱之“節(jié)”婦,其守節(jié)年限自三十歲以前守節(jié)至五十歲以后者。但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節(jié)已及六年者同。 第三條:同條款所稱之“烈”婦“烈”女,凡遇強暴不從致死,或羞忿自盡,及夫亡殉節(jié)者,屬之。 第四條:同條款所稱之“貞”女,守貞年限與節(jié)婦同。其在夫家守貞身故,及未符年例而身故者,亦屬之。 以上各條乃是中國貞操問題的中心點。第二條褒揚“自三十歲以前守節(jié)至五十歲以后”的節(jié)婦,是中國法律明明認三十歲以下的寡婦不該再嫁;再嫁為不道德。第三條褒揚 “夫亡殉節(jié)”的烈婦烈女,是中國法律明明鼓勵婦人自殺以殉夫;明明鼓勵未嫁女子自殺以殉未嫁之夫。第四條褒揚未嫁女子替未婚亡夫守貞二十年以上,是中國法律明明說未嫁而喪夫的女子不該再嫁人,再嫁便是不道德。 這是中國法律對于貞操問題的規(guī)定。 依我個人的意思看來,這三種規(guī)定都沒有成立的理由。 第一,寡婦再嫁問題 這全是一個個人問題。婦人若是對她已死的丈夫真有割不斷的情義,她自己不忍再嫁;或是已有了孩子,不肯再嫁;或是年紀已大,不能再嫁;或是家道殷實,不愁衣食,不必再嫁;——婦人處于這種境地,自然守節(jié)不嫁。還有一些婦人,對她丈夫,或有怨心,或無恩意,年紀又輕,不肯拋棄人生正當?shù)募彝タ鞓罚换蚴菦]有兒女,家又貧苦,不能度日;——婦人處于這種境遇沒有守節(jié)的理由,為個人計,為社會計,為人道計,都該勸她改嫁。貞操乃是夫婦相待的一種態(tài)度。夫婦之間愛情深了,恩誼厚了,無論誰生誰死,無論生時死后,都不忍把這愛情移于別人,這便是貞操。夫妻之間若沒有愛情恩意,即沒有貞操可說。若不問夫婦之間有無可以永久不變的愛情,若不問做丈夫的配不配受他妻子的操貞,只曉得主張做妻子的總該替她丈夫守節(jié);這是一偏的貞操論,這是不合人情公理的倫理。再者,貞操的道德,“照各人境遇體質(zhì)的不同,有時能守,有時 “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只曉得說“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用程子語)這是忍心害理,男子專制的貞操論。——以上所說,大旨只要指出寡婦應否再嫁全是個人問題,有個人恩情上,體質(zhì)上,家計上種種不同的理由,不可偏于一方面主張不近情理的守節(jié)。因為如此,故我極端反對國家用法律的規(guī)定來褒揚守節(jié)不嫁的寡婦。褒揚守節(jié)的寡婦,即是說寡婦再嫁為不道德,即是主張一偏的貞操論。法律既不能斷定寡婦再嫁為不道德,即不該褒揚不嫁的寡婦。 第二,烈婦殉夫問題 寡婦守節(jié)最正當?shù)睦碛墒欠驄D間的愛情。婦人殉夫最正當?shù)睦碛梢彩欠驄D間的愛情。愛情深了,生離尚且不能堪,何況死別?再加以宗教的迷信,以為死后可以夫婦團圓。因此有許多婦人,夫死之后,情愿殺身從夫于地下。這個不屬于貞操問題。但我以為無論如何,這也是個人恩愛問題,應由個人自由意志去決定。無論如何,法律總不該正式褒揚婦人自殺殉夫的舉動。一來呢,殉夫既由于個人的恩愛,何須用法律來褒揚鼓勵?二來呢,殉夫若由于死后團圓的迷信,更不該有法律的褒揚了。三來呢,若用法律來褒揚殉夫的烈婦,有一些好名的婦人,便要借此博一個“青史留名”;是法律的褒揚反發(fā)生一種沽名釣譽,作偽不誠的行為了! 第三,貞女烈女問題 未嫁而夫死的女子,守貞不嫁的,是“貞女”;殺身殉夫的是“烈女”。我上文說過,夫婦之間若沒有恩愛,即沒有貞操可說。依此看來,那未嫁的女子,對于她丈夫有何恩愛?既無恩愛,更有何貞操可守?我說到這里,有個朋友駁我道,“這話別人說了還可,胡適之可不該說這話。為什么呢?你自己曾做過一首詩,詩里有一段道: 我不認得他,他不認得我,我卻常念他,這是為什么? 豈不因我們,分定常相親?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海外土生子,生不識故里,終有故鄉(xiāng)情,其理亦如此。 依你這詩的理論看來,豈不是已訂婚而未嫁娶的男女因為名分已定,也會有一種情意。既有了情意,自然發(fā)生貞操問題。你如今又說未婚嫁的男女沒有恩愛,故也沒有貞操可說,可不是自相矛盾嗎?” 我聽了這段駁論,幾乎開口不得。想了一想,我才回答道:我那首詩所說名分上發(fā)生的情意,自然是有的;若沒有那種名分上的情意,中國的舊式婚姻決不能存在。如舊日女子聽人說他未婚夫的事,即面紅害羞,即留神注意,可見她對她未婚夫?qū)嵱羞@種名分上所發(fā)生的情誼。但這種情誼完全屬于理想的。這種理想的情誼往往因?qū)嶋H上的反證,遂完全消滅。如女子懸想一個可愛的丈夫,及到嫁時,只見一個極下流不堪的男子,她如何能堅持那從前理想中的情誼呢?我承認名分可以發(fā)生一種情誼,我并且希望一切名分都能發(fā)生相當?shù)那檎x。但這種理想的情誼,依我看來實在不夠發(fā)生終身不嫁的貞操,更不夠發(fā)生殺身殉夫的節(jié)烈。即使我更讓一步,承認中國有些女子,例如吳趼人《恨海》里那個浪子的聘妻,深中了圣賢經(jīng)傳的毒,由名分上真能生出極濃摯的情誼,無論她未婚夫如何淫蕩,人格如何墮落,依舊貞一不變。試問我們在這個文明時代,是否應該贊成提倡這種盲從的貞操?這種盲從的貞操,只值得一句“其愚不可及也”的評論,卻不值得法律的褒揚。法律既許未嫁的女子夫死再嫁,便不該褒揚處女守貞。至于法律褒揚無辜女子自殺以殉不曾見面的丈夫,那更是男子專制時代的風俗,不該存在于現(xiàn)今的世界。 總而言之,我對于中國人的貞操問題,有三層意見。 第一,這個問題,從前的人都看作“天經(jīng)地義”,一味盲從,全不研究“貞操”兩字究竟有何意義。我們生在今日,無論提倡何種道德,總該想想那種道德的真意義是什么。墨子說得好: 子墨子問于儒者曰,“何故為樂?”日,“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日,“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日,‘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公孟篇) 今試問人“貞操是什么?”或“為什么你褒揚貞操?”他一定回答道,“貞操就是貞操。我因為這是貞操,故褒揚他。”這種“室以為室也”的論理,便是今日道德思想宣告破產(chǎn)的證據(jù)。故我做這篇文字的第一個主意只是要大家知道“貞操”這個問題并不是“天經(jīng)地義”,是可以徹底研究,可以反復討論的。 第二,我以為貞操是男女相待的一種態(tài)度,乃是雙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面的。由這個前提,便生出幾條引申的意見:(一)男子對于女子,丈夫?qū)τ谄拮樱矐胸懖俚膽B(tài)度;(二)男子做不貞操的行為,如嫖妓娶妾之類,社會上應該用對待不貞婦女的態(tài)度來對待他;(三)婦女對于無貞操的丈夫,沒有守貞操的責任;(四)社會法律既不認嫖妓納妾為不道德,便不該褒揚女子的“節(jié)烈貞操”。 第三,我絕對的反對褒揚貞操的法律。我的理由是: (一)貞操既是個人男女雙方對待的一種態(tài)度,誠意的貞操是完全自動的道德,不容有外部的干涉,不須有法律的提倡。 (二)若用法律的褒揚為提倡貞操的方法,勢必至造成許多沽名釣譽,不誠不實,無意識的貞操舉動。 (三)在現(xiàn)代社會,許多貞操問題,如寡婦再嫁,處女守貞,等等問題的是非得失,卻都還有討論余地,法律不當以武斷的態(tài)度制定褒貶的規(guī)條。 (四)法律既不獎勵男子的貞操,又不懲男子的不貞操,便不該多帶帶提倡女子的貞操。 (五)以近世人道主義的眼光看來,褒揚烈婦烈女殺身殉夫,都是野蠻殘忍的法律,這種法律,在今日沒有存在的地位。 民國七年七月 本篇最初發(fā)表于1918年7月《新青年》第5卷第1號,署名胡適。后收入《胡適文存》。
作文,是學生內(nèi)心情感的流露,是學生平時積累的一次爆發(fā),是學生智慧與思維的一次展現(xiàn)。今天高老師就帶我們上一節(jié)關于怎樣寫好作文的一節(jié)課。這個學期的一次作文課,讓我體會頗深。與以往的做法不同的是,這節(jié)課我并不是一上來就宣布作文的主題、要求等等,而是先用多媒體播放一個課件來幫我們認識作文怎么寫,怎么寫的好。高老師說:“想寫好作文就要把握好細節(jié),寫好細節(jié)。”這就是我們這節(jié)作文課的內(nèi)容了。我一聽到這就頭疼了,我平時最不會寫細節(jié)了,開來這篇作文是一定要寫細節(jié)了。接下來高老師用課件給我們展示了一些細節(jié)描寫不到位的作文,讓我們找到不足的地方,可是沒有什么人舉手。這時候高老師說;“對了說到舉手,在下個星期我要在班里舉行一個公開課。大家都要舉手啊,我看著呢,要是那個組的組員不舉手的話,下課了都跟我去掃廁所去!”頓時我感到一種淡淡的憂傷啊。有些人的嘴都成了夸張的O型。哎這真的是天蒼蒼,野茫茫。高老師要耍流氓啊,什么叫去掃廁所哎~~!“話就說到這你們誰舉手啊?”立刻很多人都舉手,這招真有效。“一般來說,寫文章就是說事。事情說清了,文章也就寫完了。但是,寫文章又和說事不同,因為文學是形象思維的,寫出來的東西是要人看的,為了讓人愛看,看了后感同身受,要達到說的事動人、被說的人感人,需要有高超的語言手段,高妙的語言技巧,這就需要講求語法修辭,語言能力。寫文章要有中心…”在高老師精彩講解之后我豁然開朗,感覺自己像大師一樣。之后老師又叫我們來個小練筆10分鐘寫一段話,一會找人來讀。很快10分鐘過去了,結(jié)果我第一個就中獎了。“為什么第一個就是我。”沒辦法只好讀了。
總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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