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独爱莲之的下一句是什么呢?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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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独爱莲之的下一句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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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皆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凈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 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寶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后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譯文】 水上或陸地上的草木及花,受人喜歡者特別的繁多。東晉陶淵明偏愛于菊;自李唐王朝以來,世上的人都特別的喜歡牡丹;可是我獨獨喜愛蓮花的出自于淤泥而不沾染污穢的高潔,它經過清水的洗滌,顯得純凈而不妖媚。它內心通達而外形剛直,不像藤蔓四處蔓延,也不像枝干四處縱橫。香氣遠而清純芬芳,亭亭玉立如在水佳人,只可以遠遠的欣賞而不可以肆意的褻玩也。 我比喻菊,是花中的隱居避世之人也。牡丹,是花中的富貴之人也。而蓮花呢?是花中的君子也。噫!(感嘆詞,在此作助詞,以加重語氣)愛菊之人,陶淵明死后很少聽到。愛蓮之人,與我同樣所好的又有幾人?(幾人又作何人)而愛牡丹之人呢,適合于大多數人也。
我唯獨喜愛蓮花,它從污泥中長出來,卻不受到污染.之: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
樓主,先不探討這里稱“斷句”是否恰當,你的意思不外是找出停頓點。停頓的原則有二:一、完整意思做停頓。二、重讀停頓以示區別。B、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主語“予”重讀,以示強調。獨愛,謂語,意思完整,應該停頓。“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是主謂結構做“愛”的賓語。
“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的“之”的意思:無實義,用法是: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初中課文新課程標準要求學生掌握古文中部分虛詞的含義及用法,其中“之”字,比較常見,也很重要,由于受語言環境的影響,它的意思和用法十分靈活多變,理解起來有一定的難度。現對其中的規律進行總結,以更好的掌握虛詞“之”的意義及用法。 一、 作助詞用。主要用法有四種類型: 1、 結構助詞。相當于現代漢語“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作定語的標志。 其格式為:定語+之+中心語。 例如: ①故時有物外之趣。(沈復《幼時記趣》)譯:物體本身以外的樂趣。 ②于廳事之東北角。(林嗣環《口技》) 譯:在客廳的東北角。 ③水陸草木之花。(周敦頤《陋室金銘》)——各種草木的花。 ④覽物之情,得無異乎?(范仲淹《岳陽樓記》)譯:(他們)觀賞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⑤忘路之遠近。(陱淵明《桃花源記》)譯:忘記了路的遠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徑寸之木。(魏學伊《核舟記》)譯:直徑一寸的木頭。 ⑦菊之愛,陱后鮮有聞。(陱淵明《桃花源記》)譯:對于菊花的愛好。 2、 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句成為句子成分或復句的成分。不必譯出。 其格式為:主語+之+謂語。例如: ①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劉禹錫《愛蓮說》)譯:我唯獨愛蓮花的從淤泥中長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劉禹錫《陋室銘》)譯:這里沒有嘈雜的音樂聲侵擾耳鼓。 ③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劉禹錫《陋室銘》)譯:我認為菊花是花是的隱士。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禮記)譯:當政治上最高理想實施的時候。 3、 用在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時間副詞后起協調音節、舒緩語氣作用。不必譯出。 例如: ①公將鼓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魯莊公將要擊鼓進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齡《狼》)譯:時間長了, 4、 賓語前置標志。通常出現在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時,放在動詞謂語前。 其格式為:賓語+之+謂語。例如: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劉禹錫《陋室銘》)譯:孔子說:“有什么簡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譯:宋國有什么罪呢? 動詞“有”,賓語“陋”、“何罪”,借“之”幫助,把賓語“陋”“何罪”從動詞“有”后面提到動詞前面。這個“之”只是提賓標志,無實在意義。按現代漢語的說法,“何陋之有?”即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為“宋有何罪?”。 5、定語后置標志。為了強調定語,常把定語放在中心語的后面。例如: 馬之千里者。(韓愈《馬說》)譯:日行千里的馬,一頓有時吃完一石糧食。 二、作代詞用: 1、 人稱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我”、“他們”、“她們”、“它”、“它們”。例如: ①具答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漁人詳盡地回答了他們。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親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譯:親戚背叛反對他。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所以戰勝了他們。之:代指齊國軍隊。 ④又數刀斃之。(蒲松齡《狼》)譯:殺死了狼。之:代指狼。 ⑤箬篷覆之。(魏學伊《核舟記》)譯:用箬篷葉做成的船篷覆蓋在上面。之:代指船艙。 ⑥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學伊《核舟記》)譯:關上窗戶。之:它,代指窗戶。 2、 指示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這”、“這樣”“這……事”、“那”、“那樣”等。例如: ① 漁為甚異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漁為非常驚異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聽說了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譯:還不能挖掉魁父這樣的小山。 三、作動詞用,相當于“到”、“往”、“去”: 例如: ①輟耕之壟上。(《史記陳涉世家》)譯: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 譯:到蜀州上任。 ③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史記陳涉世家》)譯:到駐地旁的叢林里的神廟中
下一句是:濯清漣而不妖。出處:愛蓮說宋代:周敦頤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凈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后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譯文:水上、陸地上各種草本木本的花,值得喜愛的非常多。晉代的陶淵明唯獨喜愛菊花。從李氏唐朝以來,世人大多喜愛牡丹。我唯獨喜愛蓮花從積存的淤泥中長出卻不被污染,經過清水的洗滌卻不顯得妖艷。(它的莖)中間貫通外形挺直,不牽牽連連也不枝枝節節,香氣傳播更加清香,筆直潔凈地豎立在水中。(人們)可以遠遠地觀賞(蓮),而不可輕易地玩弄它啊。我認為菊花,是花中的隱士;牡丹,是花中的富貴者;蓮花,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唉!(對于)菊花的喜愛,陶淵明以后就很少聽到了。(對于)蓮花的喜愛,像我一樣的還有什么人呢?(對于)牡丹的喜愛,人數當然就很多了!
(1)結構助詞,的。(2)助詞,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起舒緩語氣的作用。(3)賓語前置的標志,起強調的作用。(4)代詞作賓語,它(指桃花源林的奇景)。
我唯獨喜愛蓮花,它從污泥中長出來,卻不受到污染.之: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
樓主,先不探討這里稱“斷句”是否恰當,你的意思不外是找出停頓點。停頓的原則有二:一、完整意思做停頓。二、重讀停頓以示區別。B、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主語“予”重讀,以示強調。獨愛,謂語,意思完整,應該停頓。“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是主謂結構做“愛”的賓語。
“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的“之”的意思:無實義,用法是: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初中課文新課程標準要求學生掌握古文中部分虛詞的含義及用法,其中“之”字,比較常見,也很重要,由于受語言環境的影響,它的意思和用法十分靈活多變,理解起來有一定的難度。現對其中的規律進行總結,以更好的掌握虛詞“之”的意義及用法。 一、 作助詞用。主要用法有四種類型: 1、 結構助詞。相當于現代漢語“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作定語的標志。 其格式為:定語+之+中心語。 例如: ①故時有物外之趣。(沈復《幼時記趣》)譯:物體本身以外的樂趣。 ②于廳事之東北角。(林嗣環《口技》) 譯:在客廳的東北角。 ③水陸草木之花。(周敦頤《陋室金銘》)——各種草木的花。 ④覽物之情,得無異乎?(范仲淹《岳陽樓記》)譯:(他們)觀賞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⑤忘路之遠近。(陱淵明《桃花源記》)譯:忘記了路的遠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徑寸之木。(魏學伊《核舟記》)譯:直徑一寸的木頭。 ⑦菊之愛,陱后鮮有聞。(陱淵明《桃花源記》)譯:對于菊花的愛好。 2、 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句成為句子成分或復句的成分。不必譯出。 其格式為:主語+之+謂語。例如: ①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劉禹錫《愛蓮說》)譯:我唯獨愛蓮花的從淤泥中長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劉禹錫《陋室銘》)譯:這里沒有嘈雜的音樂聲侵擾耳鼓。 ③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劉禹錫《陋室銘》)譯:我認為菊花是花是的隱士。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禮記)譯:當政治上最高理想實施的時候。 3、 用在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時間副詞后起協調音節、舒緩語氣作用。不必譯出。 例如: ①公將鼓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魯莊公將要擊鼓進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齡《狼》)譯:時間長了, 4、 賓語前置標志。通常出現在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時,放在動詞謂語前。 其格式為:賓語+之+謂語。例如: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劉禹錫《陋室銘》)譯:孔子說:“有什么簡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譯:宋國有什么罪呢? 動詞“有”,賓語“陋”、“何罪”,借“之”幫助,把賓語“陋”“何罪”從動詞“有”后面提到動詞前面。這個“之”只是提賓標志,無實在意義。按現代漢語的說法,“何陋之有?”即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為“宋有何罪?”。 5、定語后置標志。為了強調定語,常把定語放在中心語的后面。例如: 馬之千里者。(韓愈《馬說》)譯:日行千里的馬,一頓有時吃完一石糧食。 二、作代詞用: 1、 人稱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我”、“他們”、“她們”、“它”、“它們”。例如: ①具答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漁人詳盡地回答了他們。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親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譯:親戚背叛反對他。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所以戰勝了他們。之:代指齊國軍隊。 ④又數刀斃之。(蒲松齡《狼》)譯:殺死了狼。之:代指狼。 ⑤箬篷覆之。(魏學伊《核舟記》)譯:用箬篷葉做成的船篷覆蓋在上面。之:代指船艙。 ⑥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學伊《核舟記》)譯:關上窗戶。之:它,代指窗戶。 2、 指示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這”、“這樣”“這……事”、“那”、“那樣”等。例如: ① 漁為甚異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漁為非常驚異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聽說了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譯:還不能挖掉魁父這樣的小山。 三、作動詞用,相當于“到”、“往”、“去”: 例如: ①輟耕之壟上。(《史記陳涉世家》)譯: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 譯:到蜀州上任。 ③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史記陳涉世家》)譯:到駐地旁的叢林里的神廟中
下一句是:濯清漣而不妖。出處:愛蓮說宋代:周敦頤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凈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后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譯文:水上、陸地上各種草本木本的花,值得喜愛的非常多。晉代的陶淵明唯獨喜愛菊花。從李氏唐朝以來,世人大多喜愛牡丹。我唯獨喜愛蓮花從積存的淤泥中長出卻不被污染,經過清水的洗滌卻不顯得妖艷。(它的莖)中間貫通外形挺直,不牽牽連連也不枝枝節節,香氣傳播更加清香,筆直潔凈地豎立在水中。(人們)可以遠遠地觀賞(蓮),而不可輕易地玩弄它啊。我認為菊花,是花中的隱士;牡丹,是花中的富貴者;蓮花,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唉!(對于)菊花的喜愛,陶淵明以后就很少聽到了。(對于)蓮花的喜愛,像我一樣的還有什么人呢?(對于)牡丹的喜愛,人數當然就很多了!
(1)結構助詞,的。(2)助詞,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起舒緩語氣的作用。(3)賓語前置的標志,起強調的作用。(4)代詞作賓語,它(指桃花源林的奇景)。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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