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爱狗人士简直就是脑残?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
有些爱狗人士简直就是脑残?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然也
轉:我不愛狗,也沒有養過狗,但是我的父母養過,也跟我說過狗是如何通曉人性。但是我養過貓,從貓與主人之間的感情,我可以體會到某些愛狗人士對狗的那種偏愛。我也了解狗與人類生活的密切關系,比如警犬、軍犬、導盲犬、緝毒犬,搜救犬,看過“義犬救主”的故事,也從電視劇中看過犬渾身綁著炸藥沖向敵陣的情景,也從報紙上看到過一些孤寡老人與狗相依為命的事情。不錯,在眾多被人類馴化的動物中,狗與人類的關系是最密切的,也是最有靈性的,所以,當有人能夠解決好狗吠擾民,狗糞便污染環境,惡狗傷人等問題,我對某些人養狗,愛狗給以充分理解。我一般不吃狗肉,如果遇到夏至,也會偶爾吃一頓,但是我尊重別人吃狗肉的習慣,也能夠理解某些人由于愛自己的寵物狗,因此愛屋及烏,愛所有狗,這里面也多多少少包含善良的美德。正如一位網友所說的,愛狗沒有錯,過了頭就錯了。西方國家不吃狗肉,這是一種文化,就像某些地區和某些民族不吃其他動物一樣,這只是一種文化習俗或者風俗習慣,沒有優劣之分。假如我們到了人家那里,就應該尊重別人的風俗習慣。但是在這些國家、地區和民族以外的地方,有的卻是另外的習俗。“掛羊頭賣狗肉”的說法,說明吃狗肉也是其他地方的一種習俗,而且狗肉比不上羊肉受歡迎。某些人愛狗可以理解,但是你強迫別人愛狗或者以愛狗的名義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就失當了。據中原網2014年12月23日訊,愛狗人士在滎陽攔下運狗車,達四天之久。愛狗人士要求無償把這360條狗拉走救治,遭到經營者拒絕。至信息發布昨日上午9時,愛狗人士越來越多,有人沖入院內,要求解救院內的狗,雙方發生沖突各有人受傷住院。警方與律師都認為,愛狗人士有建議權與監督權,但沒有執法權,他們的某些行為已涉嫌違法。又據梅州網消息,今年2月7日,兩名男子駕駛一輛面包車到廣東豐順縣湯西鎮和安村偷狗時被村民發現,在逃跑過程中,一人被抓獲一人逃脫。被抓男子遭村民暴打,頭部和手腳等多處受傷住院。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此案。據網友@上帝說十月二十久爆料,該男子手腳筋被挑。記者從目擊者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偷狗男子被村民抓獲暴打后的情形。一名中年男子痛苦地躺在地上,頭部、雙手和雙腳到處是血,衣服上和附近的地面上也不例外。該名男子的腳腕附近有明顯割傷的傷口,右手中指骨折嚴重,幾乎斷掉。近日消息,在寵物門診內做完絕育手術,寵物狗一天后死亡,爭論之下,狗主人怒斥獸醫,要求參與手術的兩名獸醫(一人事發時不在店內)必須向死去的寵物狗賠禮道歉。最終,59歲的獸醫當著門診內眾人的面,“被迫”給寵物狗尸體下跪約一分鐘。獸醫陳某說這是第一次給狗下跪,“他很兇,要打人的樣子,何況我幾十歲的人了,跪就跪了。”對此,狗主人陳先生回應:前幾天新聞報道一位母親為了保護孩子被惡狗撕咬5分鐘。近日,一則和狗相關的新聞在網上狂傳,其主要內容就是:新疆一位叫王建的先生,因為他的孩子受到了兩條流浪狗的攻擊,而打了流浪狗。隨后受到一群所謂“愛狗人士”的各種手段的瘋狂圍攻,最后被迫道歉,并賠了一萬元錢。對于在高速公路攔截車輛,或者圍堵屠宰狗的場所,有人解釋是因為那里面的狗有些是偷的。如果有人懷疑某個愛狗人士偷了東西,可以攔車搜查或者上他家搜查嗎?對于將擒獲的偷狗賊挑斷手腳筋,有人解釋是“見義勇為”,幫助政府維持社會治安。這種人是法盲,按照刑法,對別人的身體故意傷害(除非是正當防衛)判得比盜竊還要重。前段時間,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發出通知,依法堅決制止“醫鬧”,而那些“醫鬧”通常是由于“醫患矛盾”造成的,而讓59歲的獸醫當著門診內眾人的面,給寵物狗尸體下跪,是性質更加惡劣的“醫鬧”,嚴重損害醫生的人格尊嚴。為了所謂“保護”流浪狗而圍攻因為保護自己的孩子而打狗的人,還向人家索要10000塊錢。愛狗是說得好聽,前幾天新聞報道一位母親為了保護孩子而被惡狗撕咬5分鐘這些愛狗人士知道嗎?任何一個父母親在自己的孩子面臨威脅的情況下,都會作出這種本能的反應,別說是狗,就算打的是人,有時候也情有可原,何況打的是流浪狗。再說,某些人有什么權利向王先生索要所謂賠償?一,你們不是執法單位人員,二,你們不是狗的主人。誰知道你們是不是以愛狗的名義敲詐勒索?加上媒體和網絡頻頻報道的惡狗傷人事件,某些人的做法已經出格了,并且頻頻沖撞法律的底線。就連很多既不愛狗也不喜歡吃狗肉的立場中立的人士也忍無可忍了。無論何時何地,人的合法權益是第一位的,狗的權利只不過是人的權利的附帶部分,不能與人的權利平等,更不能高于人的權利。真心奉勸某些愛狗的朋友,不要把自己喜歡的東西也以“普世價值”的名義強加于人,盡管西方國家的人跟你們一樣,但是這不會讓你們的行動涂上“高大上”的色彩,在人的權利和愛什么動物的問題上人人平等。你們可以推動立法保護狗,可以宣傳愛狗,可以以你們的行為感化更多的人跟你們一樣愛狗,唯獨不能以上述種種沖撞法律底線的行為“愛狗”。如果在法律的框架內,無論你們怎么個愛法,就算是出現包括人與狗的丑聞別人也不會管,但是如果凌駕于法律之上,一再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必定進一步引起民憤,要求政府采取措施,如果有關部門置之不理的話,到時候只能把你們自己的狗置于非常危險的境地,說不定還會面臨滅頂之災,如果是真的愛狗,還是好自為之吧!
烏魯木齊那個,沒有攻擊,當事人開著車一路堵截,狗嘴被打歪。這個我能做證,場面很慘。我只能說他活該,淡然也比較倒霉。
樓主腦殘
這種極端人士,一般的愛狗者對他們也是敬而遠之的他們屬于正常人都反感的群體
對極端愛狗的真心覺得他們是有病,
轉:我不愛狗,也沒有養過狗,但是我的父母養過,也跟我說過狗是如何通曉人性。但是我養過貓,從貓與主人之間的感情,我可以體會到某些愛狗人士對狗的那種偏愛。我也了解狗與人類生活的密切關系,比如警犬、軍犬、導盲犬、緝毒犬,搜救犬,看過“義犬救主”的故事,也從電視劇中看過犬渾身綁著炸藥沖向敵陣的情景,也從報紙上看到過一些孤寡老人與狗相依為命的事情。不錯,在眾多被人類馴化的動物中,狗與人類的關系是最密切的,也是最有靈性的,所以,當有人能夠解決好狗吠擾民,狗糞便污染環境,惡狗傷人等問題,我對某些人養狗,愛狗給以充分理解。我一般不吃狗肉,如果遇到夏至,也會偶爾吃一頓,但是我尊重別人吃狗肉的習慣,也能夠理解某些人由于愛自己的寵物狗,因此愛屋及烏,愛所有狗,這里面也多多少少包含善良的美德。正如一位網友所說的,愛狗沒有錯,過了頭就錯了。西方國家不吃狗肉,這是一種文化,就像某些地區和某些民族不吃其他動物一樣,這只是一種文化習俗或者風俗習慣,沒有優劣之分。假如我們到了人家那里,就應該尊重別人的風俗習慣。但是在這些國家、地區和民族以外的地方,有的卻是另外的習俗。“掛羊頭賣狗肉”的說法,說明吃狗肉也是其他地方的一種習俗,而且狗肉比不上羊肉受歡迎。某些人愛狗可以理解,但是你強迫別人愛狗或者以愛狗的名義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就失當了。據中原網2014年12月23日訊,愛狗人士在滎陽攔下運狗車,達四天之久。愛狗人士要求無償把這360條狗拉走救治,遭到經營者拒絕。至信息發布昨日上午9時,愛狗人士越來越多,有人沖入院內,要求解救院內的狗,雙方發生沖突各有人受傷住院。警方與律師都認為,愛狗人士有建議權與監督權,但沒有執法權,他們的某些行為已涉嫌違法。又據梅州網消息,今年2月7日,兩名男子駕駛一輛面包車到廣東豐順縣湯西鎮和安村偷狗時被村民發現,在逃跑過程中,一人被抓獲一人逃脫。被抓男子遭村民暴打,頭部和手腳等多處受傷住院。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此案。據網友@上帝說十月二十久爆料,該男子手腳筋被挑。記者從目擊者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偷狗男子被村民抓獲暴打后的情形。一名中年男子痛苦地躺在地上,頭部、雙手和雙腳到處是血,衣服上和附近的地面上也不例外。該名男子的腳腕附近有明顯割傷的傷口,右手中指骨折嚴重,幾乎斷掉。近日消息,在寵物門診內做完絕育手術,寵物狗一天后死亡,爭論之下,狗主人怒斥獸醫,要求參與手術的兩名獸醫(一人事發時不在店內)必須向死去的寵物狗賠禮道歉。最終,59歲的獸醫當著門診內眾人的面,“被迫”給寵物狗尸體下跪約一分鐘。獸醫陳某說這是第一次給狗下跪,“他很兇,要打人的樣子,何況我幾十歲的人了,跪就跪了。”對此,狗主人陳先生回應:前幾天新聞報道一位母親為了保護孩子被惡狗撕咬5分鐘。近日,一則和狗相關的新聞在網上狂傳,其主要內容就是:新疆一位叫王建的先生,因為他的孩子受到了兩條流浪狗的攻擊,而打了流浪狗。隨后受到一群所謂“愛狗人士”的各種手段的瘋狂圍攻,最后被迫道歉,并賠了一萬元錢。對于在高速公路攔截車輛,或者圍堵屠宰狗的場所,有人解釋是因為那里面的狗有些是偷的。如果有人懷疑某個愛狗人士偷了東西,可以攔車搜查或者上他家搜查嗎?對于將擒獲的偷狗賊挑斷手腳筋,有人解釋是“見義勇為”,幫助政府維持社會治安。這種人是法盲,按照刑法,對別人的身體故意傷害(除非是正當防衛)判得比盜竊還要重。前段時間,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發出通知,依法堅決制止“醫鬧”,而那些“醫鬧”通常是由于“醫患矛盾”造成的,而讓59歲的獸醫當著門診內眾人的面,給寵物狗尸體下跪,是性質更加惡劣的“醫鬧”,嚴重損害醫生的人格尊嚴。為了所謂“保護”流浪狗而圍攻因為保護自己的孩子而打狗的人,還向人家索要10000塊錢。愛狗是說得好聽,前幾天新聞報道一位母親為了保護孩子而被惡狗撕咬5分鐘這些愛狗人士知道嗎?任何一個父母親在自己的孩子面臨威脅的情況下,都會作出這種本能的反應,別說是狗,就算打的是人,有時候也情有可原,何況打的是流浪狗。再說,某些人有什么權利向王先生索要所謂賠償?一,你們不是執法單位人員,二,你們不是狗的主人。誰知道你們是不是以愛狗的名義敲詐勒索?加上媒體和網絡頻頻報道的惡狗傷人事件,某些人的做法已經出格了,并且頻頻沖撞法律的底線。就連很多既不愛狗也不喜歡吃狗肉的立場中立的人士也忍無可忍了。無論何時何地,人的合法權益是第一位的,狗的權利只不過是人的權利的附帶部分,不能與人的權利平等,更不能高于人的權利。真心奉勸某些愛狗的朋友,不要把自己喜歡的東西也以“普世價值”的名義強加于人,盡管西方國家的人跟你們一樣,但是這不會讓你們的行動涂上“高大上”的色彩,在人的權利和愛什么動物的問題上人人平等。你們可以推動立法保護狗,可以宣傳愛狗,可以以你們的行為感化更多的人跟你們一樣愛狗,唯獨不能以上述種種沖撞法律底線的行為“愛狗”。如果在法律的框架內,無論你們怎么個愛法,就算是出現包括人與狗的丑聞別人也不會管,但是如果凌駕于法律之上,一再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必定進一步引起民憤,要求政府采取措施,如果有關部門置之不理的話,到時候只能把你們自己的狗置于非常危險的境地,說不定還會面臨滅頂之災,如果是真的愛狗,還是好自為之吧!
烏魯木齊那個,沒有攻擊,當事人開著車一路堵截,狗嘴被打歪。這個我能做證,場面很慘。我只能說他活該,淡然也比較倒霉。
樓主腦殘
這種極端人士,一般的愛狗者對他們也是敬而遠之的他們屬于正常人都反感的群體
對極端愛狗的真心覺得他們是有病,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有些爱狗人士简直就是脑残?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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