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年龄(民事权利能力年龄划分)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民事權利能力年齡(民事權利能力年齡劃分)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區別
- 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劃分是怎樣的
- 7、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 ) A.出生 B.10周歲 C.16周歲 D.18周歲
- 不同年齡階段的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不同?
- 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范圍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區別
法律主觀:
民事權利能力只要出生都有,但是民事行為能力則就不一定了,需要看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以及精神狀態,如果是正常的成年人,那么就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怎樣劃分民事行為能力年齡的劃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1、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2、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4、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5、第二十一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二、民事行為能力的特征民事主體獨立地以自己的行為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行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權利能力實現的條件。權利能力表明了作為民事主體的資格,行為能力則表明了民事主體能以自己的行為為民事行為的資格。其特征為:(1)由國家通過法律確認和賦予,不由民事主體的主觀意志決定。法律確認一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就承認他有資格進行民事法律行為。(2)民事主體對其民事活動的法律后果負責的資格。只有具備這種資格的主體實施的民事行為才有效,才能對其不法行為承擔責任,否則,實施的民事行為不能發生法律效力。(3)民事主體獨立地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有民事行為能力就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并通過民事行為為自己或他人取得權利和設定義務。民事行為能力依民事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三、民事行為能力的內容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設定民事義務的能力。如果說,民事主體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是具備了參與民事活動的資格的話,那么民事行為能力是其現實地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民事主體的民事行為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1)主觀方面,民事主體具有相應的意思表達能力,具有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愿。(2)客觀方面,民事主體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能夠對自己的不法行為或應盡義務承擔責任。判斷民事主體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標準應不同主體有所不同。對公民,主要有兩個:一是年齡;二是精神狀態。一般而言,公民的意識能力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健全的,因此年齡可以作為判斷的標準之一。但完全以年齡作為判斷標準有失偏頗,因為有些人即使達到成人年齡,但由于智力低或精神不正常,仍不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則以其成立時間和注銷時間作為判斷標準。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一般來說處于生長、發育的最初階段,智力水平普遍較低,一般難以進行民事行為,故將他們歸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雖然現實生活中,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智力水平相差較大,不否認個別的智力水平較高,如七八歲的大學生,五六歲的兒童音樂家等,但總體來說,他們仍不具有綜合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但在實踐中,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根據日常生活習慣,應認定其民事行為的效力。例如,到商店購買文具盒、練習本以及買票乘坐公共汽車等,應確認其效力。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由于其心智喪失,不具有識別能力和判斷能力,從保護他們的自身利益出發,法律規定他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由于判斷精神病人是否能夠辨認自己的行為比較困難,故《民法總則》規定,應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根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或者參照醫院所作的診斷、鑒定宣告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不具備診斷、鑒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參照群眾公認的當事人的精神狀態認定,但應以利害關系人沒有異議為限。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有三個階層,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條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劃分是怎樣的
一、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劃分是怎樣的1、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劃分如下:
(1)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承擔民事責任;
(2)八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承擔完全民事責任;
(4)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承擔完全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民事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民事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
7、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 ) A.出生 B.10周歲 C.16周歲 D.18周歲
A.出生。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根據《民法通則》:
第九條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條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擴展資料:
《民法通則》關于民事權利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 八周 [2] 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十三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第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不同年齡階段的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不同?
法律主觀:
一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
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出生時間:
(1)戶籍證明;
(2)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
(3)其他有關證明(如接生婆的證言)。
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權利能力
指自然人充當特定民事主體的資格,法律只將其賦予符合特定條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賦予所有的自然人。
授予特殊權利能力的標準有:
(1)國籍。例如,外國人在我國不得以律師身份執業;
(2)年齡。例如,男性滿22周歲之前,女性滿20周歲之前,均不具有結婚的權利能力。
(3)性別。例如,在我國,同性之間不得結婚。
3、胎兒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1)胎兒的父親死亡,分割遺產時,應當為胎兒保留應繼份。此時,胎兒與第一順序 法定繼承人 的地位相當。
(2)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兒的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二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終止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時終止。
1、生理死亡:學理上判斷生理死亡的標準是心臟停止跳動,自主呼吸消失,血壓為零。
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分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險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受益人的。
(4)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宣告死亡:
(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決宣告之日為其死亡的日期。
(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 民事法律行為 有效。
(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
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護
對死者的名譽、隱私、姓名、肖像、遺體、遺骨、著作權人身權等利益依然提供保護,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親屬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尋求救濟。但是,死者的近親屬請求 精神損害賠償 的,有順序限制:
(1)原則上,僅配偶、父母、子女有權作為原告起訴。
(2)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親屬作為原告起訴。
三、 法人與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 區別
(一)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自成立時產生,至終止時消滅。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必須具備一定的年齡和精神狀態才能取得。除精神病患者外,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十周歲以上,十八周歲以下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滿十周歲的公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二)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其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總是一致的。也就是法人必須在法律、法令規定的或核準登記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承擔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義務。如果法人的民事行為超出其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該行為無效,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權利能力同時產生,其范圍也可能不相一致。
(三)由于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組織本身不可能實施民事行為,所以,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通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為來實現的。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通過自身的行為即可實現。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的公民;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梢赃M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均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的范圍是一致的。法人自成立時起,享有民事權利能力;至法人終止時止,民事權利能力消滅。法人在享有民事權利能力時,同時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依據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四條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
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范圍
法律主觀:
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是分為了三類,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梢元毩嵤┟袷路尚袨椤?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設定民事義務的能力。如果說,民事主體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是具備了參與民事活動的資格的話,那么民事行為能力是其現實地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民事主體的民事行為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1.主觀方面,民事主體具有相應的意思表達能力,具有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愿。,2.客觀方面,民事主體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能夠對自己的不法行為或應盡義務承擔責任。,判斷民事主體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標準應不同主體有所不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于自身的知識和能力,他們的法律援助申請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權利能力年齡(民事權利能力年齡劃分)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民事權利能力年齡(民事權利能力年齡劃分)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民事权利能力年龄(民事权利能力年龄划分)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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