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帶什么材料(離婚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帶什么材料)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房屋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 房子過戶需要什么資料
- 房子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 房子過戶需要準備的資料有什么
房屋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如下:1、過戶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
3、房屋的產權證明;
4、土地使用權證;
5、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比如房屋買賣合同;
6、根據實際情況,需要的其它材料。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簿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
不動產登記簿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并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房子過戶需要什么資料
房子過戶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過戶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3、房屋的產權證;
4、登記原因證明材料,如因買賣而過戶,為買賣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房子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房子過戶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1、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合同、購房發票以及房屋產權證明;
2、房產減免的審批表、完稅憑證;
3、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屋的初始登記證、平面圖等。
房屋過戶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并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房子過戶需要準備的資料有什么
一、房子過戶需要準備的資料有什么1、房子過戶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
(3)房屋查檔證明;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
(8)買房的身份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二、手房辦理過戶手續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手房辦理過戶手續的注意事項如下:
1、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應特別提示買受人,其二手房買賣未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轉移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為防止出讓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為侵害買受人,應及時辦理轉移登記;
2、登記應提交的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屬來源證明或者權利證書,房地產轉移、轉讓、變更或者設定他項權的協議書、合同書或者批準文件,繳納房地產稅的證明等;
3、登記的審核時限和權證的領取。應告知當事人按規定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將轉移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冊,并通知房地產權利人領取《房地產權證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4、代辦登記。代辦二手房買賣轉移登記手續,要取得并向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當事人的委托書。如果房地產權利人為自然人,按有關規定委托書還需公證。要認真審核上述材料是否齊全、真實,并在買賣合同簽署后15日內及時辦理。對原件要妥善保管,辦理完畢要及時歸還當事人,以免丟失承擔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帶什么材料(離婚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帶什么材料)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帶什么材料(離婚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帶什么材料)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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