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表現形式?其產生的原因是什么?其危害有哪些?
-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 不正當競爭的表現形式
- 以下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的有( )。
-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
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表現形式?其產生的原因是什么?其危害有哪些?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1.假冒行為。2.虛假宣傳行為。3. 公用企業或者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限制競 爭的行為。4.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 5.商業賄賂行為。6.侵犯商業秘密行為。7.低于成本價的銷售 行為。8.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行為。9.不正當有獎 銷售行為。10.商業誹謗行為。11.串通招、投標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危害性有:1.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 導致經濟資源的不合理配置,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2. 損害了其他經營者或競爭對手的合法權益。3. 侵犯了廣大消 費者合法權益。4. 在一定程度上敗壞了社會風氣,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5. 影響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改革 開放的進程。6. 破壞了社會技術進步機制。
不正當競爭行為產生的原因有:1.經濟利益驅動。2.部分 生產經營者商業道德意識差,法制觀念淡漠。3. 競爭規則不 健全,立法滯后,社會控制不力。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混淆行為、虛假宣傳行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低價傾銷行為、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詆毀商譽行為。
一、混淆行為
1、假冒他人注冊商標;
2、與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二、虛假宣傳行為
虛假宣傳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廣告和其他方法,對產品的質量、性能、成分、用途、產地等所作的引人誤解的不實宣傳。以廣告或其他方式銷售商品,是現代社會最常見促銷手段。
但各類虛假廣告和其他虛假宣傳,或亂人視聽,有害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或直接誤導用戶及消費者,使其作出錯誤的消費決策,引發了大量社會問題;或侵犯其他經營者,特別是同行業競爭對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競爭秩序的混亂。《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均將此類行為作為必須禁止的違法行為予以規范。
三、商業賄賂行為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交易對方有關人員或者其他能影響交易的相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的行為。
商業賄賂的形式不勝枚舉。在中國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以回扣、折扣、傭金、咨詢費、介紹費等名義爭取交易機會的現象非常普遍,如何判斷其是否違法,我們必須以法律為標準,分析其實質特征,從而得出正確結論。
四、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包括: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3、根據法律和合同,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的人(包括與權利人有業務關系的單位、個人,在權利人單位就職的職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在實踐中,第三人的行為可能與侵權人構成共同侵權。
五、低價傾銷行為
低價傾銷行為是指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低價傾銷違背企業生存原理及價值規律,在市場競爭中往往引發價格大戰、中小企業紛紛倒閉等惡性競爭事件,甚至導致全行業萎縮的嚴重后果。
六、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不正當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以提供獎勵(包括金錢、實物、附加服務等)為名,實際上采取欺騙或者其他不當手段損害用戶、消費者的利益,或者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七、詆毀商譽行為
詆毀商譽行為是指經營者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從而削弱其競爭力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不正當競爭行為
不正當競爭的表現形式
混淆行為、強制性交易行為、行政強制經營行為、商業賄賂行為、虛假宣傳行為、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低價傾銷行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為、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詆毀商譽行為、招標投標中的串通行為。在不正當競爭中,其他市場主體因為不正當競爭行為而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如利益受損、企業名譽受到影響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如下: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商品;
6。附條件交易行為;
7。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行為;
8。損害競爭對手信譽的行為;
不正當競爭賠償標準是什么
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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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以下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的有( )。
【答案】:A,B,C,D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①采用欺騙性標志從事交易行為;②強制交易行為;③濫用行政權力強制交易行為;④商業賄賂行為;⑤虛假宣傳行為;⑥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⑦壓價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為;⑧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行為;⑨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⑩詆毀商業信譽的行為;⑩串通勾結投標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1、假冒他人注冊商標;
2、與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享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的限制競爭行為
1、限定用戶或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附帶提供的相關商品,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同類商品;
2、限定用戶或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生產或者經銷的商品,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同類商品;
3、強制用戶、消費者購買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強制用戶、消費者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驗驗商品質量、性能等為借口,阻礙用戶、消費者購買、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其他商品;
6、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用戶、消費者拒絕、中斷或者削減供應相關商品,或者濫收費用;
7、其他限制競爭的行為。
政府機構的限制競爭行為
濫用行政權力,
1、實施行政性強制經營活動,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
2、實施地區封鎖行為: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
商業賄賂行為
經營者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能夠影響市場交易的有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
虛假宣傳行為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公眾知道的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構成虛假廣告必須達到足以引起一般公眾誤解的程度。
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3、與權利人有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合同約定或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4、權利人的職工違反合同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應知上述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7)低價傾銷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六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第七條 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一)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
(二)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經營者在交易活動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經營者向交易相對方支付折扣、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的,應當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也應當如實入賬。
經營者的工作人員進行賄賂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但是,經營者有證據證明該工作人員的行為與為經營者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無關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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