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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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列表:
- 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
- 房屋繼承必須辦理公證嗎
- 繼承房產必須公證嗎
- 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
- 房產繼承是不是一定要公證?
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
法律規定房屋繼承必須公證。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繼承人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死者死亡證明以及單位或街道開出的有關證件材料,到公證部門(市房產中心大廳設有公證窗口)進行“繼承權公證”,經審核后繼承人將得到“繼承權公證書”。
公證時,需要所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到公證部門簽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場,子女的子女若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監護人到場代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親和哥哥自愿放棄繼承權,那在公證部門現場簽字時,他們需明確表示放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 【遺產管理人的選任】繼承開始后,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 【遺產管理人的指定】對遺產管理人的確定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 【遺產管理人未盡職責的民事責任】遺產管理人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條 【遺產管理人的報酬】遺產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獲得報酬。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 【繼承開始后的通知】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 【遺產的保管】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 【轉繼承】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房屋繼承必須辦理公證嗎
法律分析:房屋繼承是必須辦理公證的。根據繼承法和房地產法等規定房產繼承過戶必須先辦理公證、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其具體規定是房主死后其所有法定繼承人集體協商好,選定其中一人為房產繼承人,其他人放棄繼承,然后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取得公證書。而法律還有規定的是,繼承人帶著繼承房產公證書、房權證、身份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繼承房產必須公證嗎
在我們中國,繼承房產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但是,許多人在繼承房產的時候,都會感到一臉懵逼,畢竟繼承房產并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簡單。那么,繼承房產必須公證嗎?法定繼承房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摸索答案吧!一、繼承房產必須公證嗎?
1、繼承房產是必須要公證的。因為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不管是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承,都是不可以直接去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的,在此之前必須進行“繼承權公證”。而繼承人還需要攜帶房產證、戶口本、死亡者的死亡證明以及其它有關的材料去公證部門進行繼承權公證的程序,審核通過之后就可以獲得“繼承權公證書”了。
2、在公證的時候,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必須去公證部門簽署同意書,同時逝者的父母、所有子女、配偶都必須去簽字。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法定繼承人必須提交自愿放棄繼承權的證明哦。
二、法定繼承房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以及相關的復印件。
2、如果由代理人代為申請的話,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身份證和復印件一家授權委托書,且必須提供有代理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經死亡的話,就需要提交親屬關系證明和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婚姻情況證明以及其它有關親屬關系的證明。
7、公證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或證明。
編輯總結:上文給大家介紹了繼承房產必須公證以及法定繼承房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給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幫助。如需探索更多相關內容,就可以繼續鎖定我們的網站哦!
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
一、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1、房產繼承不需要公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由申請人選擇是否需要公證。如果想要公證的,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二、房產繼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產繼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
2、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等材料;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房產權屬證明材料;
5、法律規定的其它材料。
房產繼承是不是一定要公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由申請人選擇是否公證。因此,房產繼承不一定要進行公證。若選擇公證,需要準備好以下證件材料: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身份證明;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合同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無)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房產繼承一定要公證嗎?)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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