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案例)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環境保護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案例)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環境保護稅稅率
 - 企業如何繳納環境保護稅
 - 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環境保護稅
 - 2023年環境保護稅
 - 關于環境保護稅的征管規定
 
環境保護稅稅率
環保稅是按照從量計征的方法,沒有固定稅率。
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
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類應稅污染物。
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保稅。環保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第五條 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第六條 環境保護稅的稅目、稅額,依照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執行。
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在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企業如何繳納環境保護稅
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很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會產生應稅污染物。比如,食品飲料生產企業會產生水污染物,醫院會產生醫療廢物。有些企業就會涉及到要交環境保護稅,那么大家知道企業如何繳納環境保護稅嗎?程序又是怎樣的呢?我已為大家整理出了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大家閱讀。一、納稅主體
納稅主體: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
以下情形不繳納或予以免征:
序號例外情形依據
1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一項
2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二項
3農業生產(不包括規?;B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予免征)
達到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規模標準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養殖場應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條例第四條
4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5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暫予免征)
該規定僅適用于社會公眾提供生活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不包括為工業園區、開發區等工業聚集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自建自用的污水處理場所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條例第三條
6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
二、應稅污染物
應稅污染物是指環境保護稅法附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具體種類依據環境保護稅法附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
特別規定:
類別應稅污染物
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前三項污染物征稅
水污染物對第一類水污染物(《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中規定的危害較高的污染物)按照前五項征稅
對其他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項征稅。
三、計稅方式
(一)大氣污染物
基本公式:應稅額=排放總量÷當量值×單位稅額
其中當量值由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單位稅額由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幅度,由地方規定具體標準。
污染物種類計稅方法示例
大氣污染物應稅額=排放總量÷當量值×單位稅額河北涿州某燃煤電廠月耗煤100萬噸,經檢測其主排口大氣污染物當量排放前三位分別為:煙塵、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
以煙塵為例,該廠煙塵灰分20.41%,飛灰中煙塵85%,除塵效率99.9%,煙塵中的可燃物6%。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煙塵污染當量值為2.18千克,河北當地規定涿州屬于靠近北京的“一檔稅率標準區域”,大氣污染物大氣主要污染物為9.6元/當量。
煙塵排放總量=1000×100×20.41%×85%×(1-99.9%)÷(1-6%)=184557千克
煙塵應稅額=184557千克÷2.18×9.6元=812728元
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應按照相同方式計算,三項合計為大氣污染物當月應稅總額。
(二)水污染物
基本公式:應稅額=排放總量÷當量值×單位稅額
其中當量值由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單位稅額由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幅度,由地方規定具體標準。
污染物種類計稅方法示例
水污染物應稅額=排放總量÷當量×單位稅額河北石家莊某排污企業排放水污染物:總汞125千克、總鉛50千克、懸浮物6000干克、化學需氧量1150千克、生化需氧量7000千克、氨氮1650千克、硫化物950千克。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規定,上述污染物中應稅的一類污染物為總鉛、總汞,應稅二類污染物為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硫化物。
一類污染物中,以總鉛為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總鉛污染當量值為0.025千克,河北當地規定石家莊“二檔稅率標準區域”,水主要污染物為7元/當量。
總鉛當量數=50千克÷0.025=2000
總鉛應稅額=2000×7元=14000元,同理可計算出總汞的應稅額。
二類污染物中,由于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僅對當量前三的污染物征稅,經過計算各污染物當量為
懸浮物6000÷4=1500
化學需氧量1150÷1=1150
生化需氧量7000÷0.5=14000
氨氮=1650÷0.8=2062.5
硫化物=950÷0.125=7600
所以二類污染物中應稅污染物為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氨氮。按照河北當地規定,石家莊地區二類水污染物每當量征收5.6元,以此標準分別計算各二類污染物應稅額。
一類水污染物應稅額+二類水污染物應稅額=應稅總額
(三)固體廢物
基本公式:應稅額=排放總量÷當量值×單位稅額
污染物種類計稅方法示例
固體廢物應稅額=排放量×單位稅額某排污企業當月生產過程中產生粉煤灰800噸,庫存200噸,綜合利用400噸,仍余200噸。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粉煤灰每噸應征稅25元,所以該企業應稅總額為(800-200-400)噸×25元/噸=5000元
其中當量值和單位稅額均由環境保護稅法規定。
(四)噪聲
基本公式:應稅額=超標時間×單位稅額
污染物種類計稅方法示例
噪聲應稅額=時間×單位稅額某施工企業城市內施工,工期1個月,施工過程中產生噪音,施工場界處晝夜噪聲80分貝,超標持續時間17天。
根據《建筑施工場界線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施工場界排放限值為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該企業晝間超標10分貝,根據環境保護稅法法應稅2800元/月,夜間超標25分貝,應稅11200元/月。該企業當月超標天數當月超過15天,應按照一個月計算,該企業應稅總額為2800+11200=13000元。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更是應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依法繳納環境保護稅。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排污企業不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也要注意不同的納稅申報要求。以上就是此次我分享的全部內容,大家如果還有其他法律方面的疑問,請咨詢,一直在你身邊。
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環境保護稅
在稅務師的五個考試科目中,《稅法一》是最為簡單和基礎的一個科目,學好這個科目可以為其他科目奠定良好的基礎,稅務師的考試也注重平時的點滴積累,那么就快來學一下環境保護稅的相關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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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稅稅目及稅率
一、環境保護稅稅目
四類重點污染物: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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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環境保護稅稅率(兩種)
1.全國統一定額稅:固體廢物和噪聲
2.各省浮動定額稅:大氣和水污染物,稅額上限設定為下限的10倍
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環境保護稅稅收優惠
一、環境保護稅免征規定
1.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2.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3.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
4.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
5.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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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環境保護稅
法律客觀:
2018年1月1日,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按照稅法規定,環保稅是按季申報,這也意味著,4月1日,環保稅將迎來首個征期。3月初,稅務總局召開一季度稅收政策解讀會,介紹了環保稅征收的最新進展。截至目前,各地稅務機關已識別認定環保稅納稅人26萬多戶。對于如何開展環保稅的核算申報工作,很多納稅人認為,只要把上年度環保部門下達的《排污核定與排污費繳納決定書》中的污染物種類和數量,根據產量情況增加或減少一定比例申報就可以了。如果真這么想,那就錯了。那么,納稅人該如何正確核算申報環保稅呢?第一步:確定應稅污染物的種類《環境保護稅法》附件2《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明確了應稅大氣污染物、應稅水污染物、應稅固體廢物和噪聲的種類。納稅人應當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污染物都是需要繳稅的應稅污染物。納稅人必須準確判斷自身排放的應稅污染物種類。應稅水污染物和有組織排放的應稅大氣污染物及噪聲可以通過監測的方法確定。無組織排放的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種類,則要通過分析物料的種類、生產工藝的反應原理等方式確定。無論采取何種手段,應稅污染物的種類確定方式必須是有據可查、有法可依的。比如,采用監測的方法確定水污染物種類,就應該監測全部應稅水污染物,并將應稅水污染物按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一類水污染物按前五項征收,對其他類按前三項征收;對沒有排放口進行無組織排放的應稅大氣污染物,可以按某車間的生產工藝流程涉及的物料種類及反應過程,判斷應稅污染物的種類。第二步:計算應稅污染物數量計算應稅污染物的數量比較復雜,可以通過四個例子說明。例1:A省B企業1月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硫10千克,氮氧化物20千克,一氧化碳300千克,汞及其化合物1千克。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B企業只有一個排放口,計算該企業1月大氣污染物應繳納的環境保護稅。(相應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分別為0.95千克、0.95千克、16.7千克和0.0001千克)第一步,計算各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二氧化硫:10÷0.95=10.53;氮氧化物:20÷0.95=21.05;一氧化碳:300÷16.7=17.96;汞及其化合物:1÷0.0001=10000。第二步,按污染當量數排序。汞及其化合物(10000)>氮氧化物(21.05)>一氧化碳(17.96)>二氧化硫(10.53)。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單位:元)。汞及其化合物:10000×1.2=12000(元);氮氧化物:21.05×1.2=25.26(元);一氧化碳:17.96×1.2=21.55(元)。例2:A省B企業1月向水體直接排放第一類水污染物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各1千克。排放其他類水污染物懸浮物(SS)、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氨氮、揮發酚各20千克。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計算B企業1月水污染物應繳納的環境保護稅。第一類水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分別為:0.0005、0.005、0.04、0.02、0.02、0.025;第二類水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分別為4、0.5、0.49、0.8、0.08(單位:千克)。第一步,計算第一類水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并排序。總汞:1÷0.0005=2000;總鎘:1÷0.005=200;總鉻:1÷0.04=25;六價鉻:1÷0.02=50;總砷:1÷0.02=50;總鉛:1÷0.025=40。因此,總汞(2000)>總鎘(200)>六價鉻(50)=總砷(50)>總鉛(40)>總鉻(25)第二步,計算第一類水污染物應納稅額(單位:元)??偣?000×1.4=2800(元);總鎘:200×1.4=280(元);六價鉻:50×1.4=70(元);總砷:50×1.4=70(元);總鉛:40×1.4=56(元)。第三步,計算第二類水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并排序(單位:千克)。懸浮物(SS):20÷4=5;生化需氧量:20÷0.5=40;總有機碳:20÷0.49=40.82;氨氮:20÷0.8=25;揮發酚:20÷0.08=250。因此,揮發酚(250)>總有機碳(40.82)>生化需氧量(40)>氨氮(25)>懸浮物(SS)(5)。根據《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對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總有機碳,只征收一項,按三者中污染當量數最高的一項收取。因此,其他類水污染物按照揮發酚、總有機碳、氨氮征收環境保護稅。第四步,計算其他類水污染物應納稅額(單位:元)。揮發酚:250×1.4=350(元);總有機碳:40.82×1.4=57.15(元);氨氮:25×1.4=35(元)。稅種,需要財務、環保、設備、生產和技術等部門形成一套合理的工作流程,才能更好完成環保稅的核算申報工作。尤其是像防腐工程、土石方作業等企業,有較多非正常生產情況下的排污行為,仍需要按次申報,這需要多部門聯合才能保證環保稅足額申報、足額納稅。
關于環境保護稅的征管規定
法律主觀: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深化,人們已經從只追求經濟效益的模式轉變成了既要實現經濟利益也要保護環境的綠色經濟模式。與此相適應在法律領域也應該制定一些對于保護環境有益的制度,例如環境保護稅制度。一、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環境保護稅的課征對象應是直接污染環境的行為和在消費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征稅對象▲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苯酉颦h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其他生產經營者。居民個人不屬于納稅人,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確定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具體應稅污染物依據《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根據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大氣污染物是指向大氣排放,導致大氣污染的物質,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等;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的,能導致水體污染的物質,包括重金屬、懸浮物、動植物油等;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包括煤矸石、尾礦等;噪聲是指工業噪聲,即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二、不征稅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1.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2.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以上就是環境保護稅征稅對象的介紹。環境保護稅既可以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還可以促使企業提高環保意識,增加對于環境保護的投入,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環境保護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案例)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環境保護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案例)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案例)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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