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合同坑人吗(劳动派遣合同坑人吗)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和三方公司簽合同在進行勞務派遣,靠譜嗎?怕被坑
- 勞務派遣公司都是怎么坑人的?
- 勞務派遣是騙局嗎?你怎么看?
- 勞務派遣到底有多坑?為什么?
- 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
和三方公司簽合同在進行勞務派遣,靠譜嗎?怕被坑
是否靠譜首先是形式上是否合法,這要結合合同的內容,權利義務的約定等具體事項來確定,其次是實質上是否靠譜,比如公司是否經合法登記注冊,是否有被處罰記錄,甚至公司是否存在,是否有辦公場所等!所以,不是你簡單描述一下過程就能判斷出來的,建議帶著相關材料在當地當面咨詢律師。勞務派遣公司都是怎么坑人的?
近年來,許多企業為了節省人工成本,減少正式工人,規避風險,在一線崗位上大量使用臨時工,這樣世面上勞務派遣公司就相應而生了。
什么是勞務派遣呢?
勞務派遣服務,是指勞務派遣公司為了滿足用工單位對于各類靈活用工的需求,將員工派遣至用工單位,接受用工單位管理并為其工作的服務。
勞務派遣公司是如何盈利的?這里給大家舉例說明一下:
A公司現在有一批訂單,預計需要100個工人才能完成,這100個人A公司沒有,只有與勞務派遣公司達成合作,這樣勞務派遣公司就像A公司派遣100個人到A公司上班。
這里有網友可能會問,勞務派遣公司是從哪里找的人員?
這里告訴大家:這些勞務人員主要來自于市面上各個階層無業人員,從18歲到60歲以上都有,有剛畢業的大學生,有農民,也有文盲,這其中管理復雜度不言而喻,幾乎大部分招聘這群勞務人員的管理者在遇到利益紛爭的時候都無法管控。
那么許多企業為什么愿意用這些人呢?主要是因為成本低,當然有些企業也會一定方式來管控工作質量問題,主要就是通過年齡限制,比如只要求:18~45歲。
另外一個問題又產生了,勞務派遣公司是如何盈利的?這里以成都行情為例:
勞務派遣公司盈利點主要分為兩類:計件和計時,市面大部分企業都是采用計時的方式。
計件:比如一個臨時工一個小時預計能完成30件商品,每件商品企業給勞務派遣公司開0.8元/件;勞務公司扣除自己成本后,以0.5元/件支付給勞務工。勞務公司每件盈利0.3元,一個小時就是9元,一天就是72元。以A公司100人/天為例,勞務派遣公司盈利為:一天7200元,一個月為216000元。
計時:成都行情企業基本上都是給勞務派遣公司大部分預計為20元/小時,也有30元/小時,而勞務派遣公司給勞務人員支付工資為15元/時,能支付到20元/小時的就算是有良心里派遣公司了。但是無論企業給勞務派遣公司開多少,但是勞務派遣給勞務人員開的始終很少,現在疫情期間,甚至還有開的12元/小時的。
我們以最低20元/小時為例,勞務人員每小時得15元,勞務派遣公司每小時利潤5元。還是A公司100人/天為例。勞務公司每小時盈利500元,每天盈利為4000元,每個月盈利120000元。
勞務派遣公司的成本只有現場招聘管理人員成本、車費、辦公費,等費用,安排的人越多,成本就越低。大部分勞務派遣公司成本只占利潤的20~40%。
現在我們來看下勞務人員除了得到了可憐的收入外,面臨著什么:
(1):勞務人員沒有基本社保、醫保、更沒有公積金。
(2):勞務人員都是市面上臨時組織的閑散人員,沒有任何合同協議,一但發生公司事故,訴求無門。
(3):勞動力和時間被勞務派遣公司嚴重壓榨,失去了許多學習時間和休閑時光。
(4):所從事工作基本無任何技術,隨時面臨無工作所做的問題。
說到這里,雖然我們看到勞務派遣公司有這么的問題在里面,為什么我們總能看到那么多勞動者拼命要往勞務派遣公司擠,主要還是因為這里面絕大多數人文化程度不好,生活所迫而已。
這種現象的存在,主要還是因為社會的快速發展,制度還沒有完善到這一步,站在個人的角度:希望未來不再有勞務派遣工,不在有勞務派遣公司,每個打工者都應該以正式工的身份進入企業,都應該得到自己應有的基本權益:社保。
勞務派遣是騙局嗎?你怎么看?
勞務派遣應該不是騙局,雖然介紹中心從中賺取了提成,但介紹工作時是你情我愿的事,所以不存在騙,而且派遣出去的勞工應該比他在國內的工資高,才會出去,要不誰愿意背井離鄉的,之所以讓人感到不滿意的是,和那些正規出去工作的人相比,工資少了一些。我有個同事就被招到非洲去打工,跟他把工資談了一下,當初去的那一年月工資一千多美金,而且不會發到你手上,發到你手上的只有一千多人民幣,說是零用錢,2年回來探親一次,如果家里親人要錢,可以每月寄一點,但不能全給,2年到了,一回家全打給你,說起來工錢也不多,但比起國內每月2千多的工資來說還是挺多了,還可以年年長點工資,所以一干就是八年,現在回來了,也退休了,感覺挺滿意的,所以說勞務派遣不是騙人的,而是互惠互利的事。單位領導會理直氣壯的說:勞務派遣是世界上最先進的用工制度,所以聘用人員必須強制轉入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是可行的方案,簡單來講有三點好處:
1.可以給單位節省很多費用,聘用人員直接和用人單位簽合同,領導認為支出的費用太高,一旦把聘用人員轉給勞務公司只需要每月固定支出一筆費用,取消原用人單位的福利,而且不會輕易給派遣人員加工資,從而完美解決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2.可以高效率管理派遣人員,一般單位正式員工擔任領導職務,所提出的要求派遣工必須無條件服從,沒有任何反駁的權利。把在工作中容易發生的矛盾轉化給派遣人員,用人單位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一旦派遣人員因工作失誤出現了問題領導會出面澄清責任人跟用人單位沒有任何關系,立刻劃清界限俗稱都是臨時工干的,由當事人自己擔責;
3.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合理規避勞動法,派遣工認為不合理的地方找用人單位鬧是沒用的,只能找勞務公司,就算違反了勞動法,派遣工也只能狀告勞務公司。換句話說就是用人單位把違法成本都轉化給勞務公司,派遣工只能有苦說不出!
4.補充一點在原單位聘用有十多年工齡的老員工,單位領導可以毫不知廉恥告知聘用人員在轉入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后清零,以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為由拒付工齡補償金,要想繼續在原單位派遣工作必須上交自愿辭職信,派遣工因害怕被解聘丟掉工作,只能忍氣吞聲不敢輕易狀告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人員成為用人單位殘酷壓榨的對象,真到了需要吃勞動官司的時候,勞務公司已經成為用人單位耍無賴推脫責任的擋箭牌。于是單位高層領導研究決定不愿意辦理自愿辭職的聘用人員一律辭退,按照勞動法規定標準給予經濟補償!凡是已經上交自愿辭職信的聘用人員轉入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繼續在原單位工作崗位任職!!!
如果用人單位多次更換勞務公司其目的就是剝奪勞動者的工齡權益,當原單位領導要求聘用人員提出自愿辭職拒絕補償時,一定要堅決大膽狀告用人單位要回自己的勞動權益,用人單位實際上就是欺軟怕硬專挑軟柿子捏,打勞動法的擦邊球,單位領導掌握了聘用人員敢怒不敢言的心理特點,賭你沒膽量去告他!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心理打算在勞務派遣公司長期穩定工作,因為用人單位不會給你美夢成真的機會。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足之處請大家踴躍補充!!!
勞務派遣并非騙局,它是大家都不理解的,或者說大家都對它存在誤解的一種用工制度,雖然充滿各種爭議,但卻是 社會 發展的必然產物。
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署的,和具體的甲方用工企業沒任何關系。
對于派遣員工來說,要么就干脆不要接觸這種用工制度,一旦問明是勞務派遣,完全可以轉身離開。
如果不在意這種用工方式,那么一定要要求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只有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同工同酬,我們可以理解,可以憧憬,但不必太當真。做同樣的工作一定要同樣薪水嗎?一個工作5年,一個工作2年,都從事同樣工作,企業也沒辦法同酬。
對于派遣員工和甲方的正式員工,更是沒辦法比較。派遣員工的福利待遇是和勞務派遣公司談的,你們怎么談,你們談多少,和甲方公司沒任何關系。
同樣,甲方正式員工的工資,是他們和自己公司談的,怎么談,談多少,也和勞務派遣公司沒任何關系。
不同的公司,薪酬體系就不同,對人的要求也就不同,給員工的工資也不同。
所以,不要在不同的薪酬體系中進行比較,沒意義。
關于差價的來由,估計大家是用甲方公司付給派遣公司錢款減去派遣員工的工資所得。
甲方付的錢款,也就是甲方對于派遣員工的報價,這是甲方和勞務派遣公司雙方合同的約定,在行業標準的基礎上,根據雙方公司以及人員能力等有細節上的調整,這本屬于商業機密,不知道緣何流出。
返回來說差價,其實就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利潤,這個對于勞務派遣公司而言,很正常。
舉個例子,你工資5K,你為公司研發了一個軟件,公司對外銷售10K,其他成本不考慮,就簡單計算,5K為利潤,你總不能說,公司賺取了你5K的差價吧。
更何況,你自己的工資是你和勞務派遣公司談的,怎么談,談多少,別人也沒辦法參與。談工資,任何單位都會壓價,任何員工都希望工資最高,就看誰先讓步了。
另外,由于現在競爭激烈,還出現了另一個情況,有些派遣員工,特別是等級低的,幾乎不會給勞務公司帶來任何利潤。
兩個主要的鑒別方法:
1、是否向員工收取各種費用
如果利用各種借口,向員工收取各種費用,比如培訓費、各種證件費、服裝費等,那么假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弄不好是騙子公司。
2、是否和員工簽署正規聘用合同
正規的勞務派遣公司都會和派遣員工簽署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合同中都會有各種約定,包括員工的福利待遇,其實就和普通單位一樣。
相反,如果不和你簽署勞動合同,那這勞務派遣公司必定不合法,不正規。
勞務派遣沒關系,但一定要選擇正規的勞務派遣公司,一定要簽署正規勞動合同,并要求其繳納國家規定的社保醫保等。
勞務派遣只是一種用工方式,起源歐美國家,只是在我國的發展過程中變得畸形。如果你新入職一家公司,到簽合同的時候單位拿出勞務派遣合同讓你簽字,我的意見是千萬別簽!
勞動合同法63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在法律層面上是同工同酬,你看到這條法條心中大喜馬上向領導說:“領導我和小王都是同一個崗位上個月我還比他多上兩個班,為什么他的工資還比我多,國家要求同工同酬你這是違法”。領導白了眼看了看你:“同工同酬?怕是還沒睡醒吧,趕緊洗把臉上工去吧“
我剛畢業的時候曾經在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工作過,我們公司的主營業務就是給附近家國營公司招聘勞務派遣工。當時的當地最低工資是1140元,國企的領導給了個基本工資980元(實際是基本+績效,每月拿到手大概2200)讓我們去招人,直到實在招不到人才勉勉強強把基本工資提到了1140。這就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工人作為勞務派遣進入了工廠,干活的時候你低人一等,什么人都可以管你。你的班組長可以命令你,你的正式工同事可以命令你,甚至不知哪里冒出來的什么人也會來句:“哪個誰把這個搬到你們工段去”。干活你得向前沖,拿錢你得往后退,等到了背鍋的時候你發現自己被退回了勞務派遣公司,失業了。當然這些只是我個人在自己工作中看到的聽到的,也許限于行業,也許限于眼界,過激了,說錯了也請你見諒。
雖然在同工同酬方面國家目前沒有有效的手段去監管,但是并不代表沒有保護自己的方法。2018年頒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對勞務派遣的用工性質和人數都有了較為嚴格的限制。
是不是騙局看看什么是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誕生于德國,主要是方便工人能夠及時方便地找到工作,又能方便工商服務業及時找到熟練的工人,勞務派遣公司在我國出現在00年左右! 當時我國正處在企事業改制調整期!一批又一批職工被下崗!事實上就是失業潮!做法違法,但你奈何! 稍后,特別是國企留下的職工,被逼迫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入職勞務派遣公司,才可以被派遣的名義繼續在國企工作!這樣國企就可規避了工人上崗滿10年就視為長期合同工的法律規定的義務!這時候出現的勞務公司是什么角色,大家就明白了!多么多么可恥的話就不敢講了,是不是騙局,大家都該有數了!
勞務派遣的出現,主要是為解決勞動力供需問題,有其正面積極的意義,但是隨著 社會 的發展,現在派遣形式已經完全的變味了,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與一般意義上的就業方式的不同,在于勞務派遣組織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但并不直接使用這些派遣人員,而用人單位與派遣人員建立的崗位工作關系僅作用于工作崗位的指揮調度。簡單來講,就是請你的人,和用你的人不是同一個企業,用你的人指是指揮你的工作,而請你的人,才是和你建立勞動關系的一方。
勞務派遣之所以能發展的比較快,最主要的原因蠅降低了市場勞動力交易成本,減少勞動者、用人單位和中介組織面臨的市場風險,滿足了勞務派遣三方各自的需要,適應了勞動力市場的變化要求。原本的小工曲作都沒有勞動保障,現在通過勞務派遣公司,簽定正規的勞動合同,有了更好的勞務保障。而用人企業 ,因為只是對雇傭者有指揮權,降低了用人成本支出,不需要為被派遣人員額外支付其它計劃外的費用,在人事管理上,可以根據自身業務隨時增減人員,非常機動靈活。
勞務派遣的主要就業對象是農村富余勞動力、城鎮下崗失業人員以及一些特殊行業的技能人才。原來的勞動力管理相對粗爆分散,現在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實現勞務輸出,通過針對性培訓迎合企業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規范了務工人員的管理,促進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為維護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提供了一定的保證。
有些企業假借勞務派遣的名義,一味追求降低用工成本,隱性地謀求經濟利益,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務派遣本來是為了解決國企等單位企業用人矛盾政策,卻被人拿來當作開源節流的好助手,成了用人單位節省開支的行為,我們下面用一個例子來說明。
比如小特公司要招5個員工,正式員工市場上一個月要6000元,公司還要管工傷、孕假、公積金還有其它計劃外的福利等,林林總總加起來一個人其實需要8000元。而這時候小特抖了個機靈,找到了勞務公司,說要5名員工,每月每人5000工資 ,每人給勞務公司管理費共2000,一個人共支出7000元。
勞務公司接了單,在市場上招人,一個月4000,然后設立各種扣罰獎懲制度(比如稱有項目獎金等),招到人后,就分配給小特的公司干活。干了一叫時間,員工也不傻,6000員的工作,現在才拿4000元,而且還沒有公司的各種福利,這肯定不行啊,所以找到小特說要加工資 。小特說我是和你們勞務公司簽訂的合同,你們應該找勞務公司,把皮球踢給勞務公司,但最后勞務公司通常是把這批員工全部開除,然后繼續低工資招聘新的員工。
勞務派遣如果繼續這種模式,不用多久必然會退出 歷史 舞臺。所以盡快完善有關勞務派遣的法律法規,明確勞務派遣在勞動力市場中的合理定位,明確勞務派遣業的經營資格,明確其規范發展的扶持政策,并且對勞務派遣組織實行嚴格的資質管理,啟動勞務派遣組織須實施行政許可制度,定期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勞務派遣組織的工商登記年審,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 社會 保險費的繳納,派遣人員權益維護、財會制度執行等業務運作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運作才能保證市場 健康 。
勞務派遣當然不算是騙局 ,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存在的,而我國是從2014年3月開始實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如果這是一個騙局,那么它早就被取締了。
勞務派遣是近半個世紀以來才在我國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用工形式,它起源于美國,后傳至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家。區別于傳統的雇傭形式,勞務派遣表現為 派遣機構“雇人不用人” 、用工單位“用人不雇人” 的一種特殊雇傭方式。
因為勞務派遣的形式比較靈活,因此它在我國的發展非常順暢,特別是在90年代末期,因為國企的改革,導致大量人員下崗,在那個時期勞務派遣人員的數量突飛猛進。據相關數據顯示:
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問題就是“ 同工不同酬 ”。
在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發展起來之前,很多人都不知道原來還有這種套路,做一樣的活, 干得更多更好的人,領的錢可能反而不如干得差的那些 。
而當勞務派遣發展起來以后,企業發現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 可以明顯地降低了人力成本 ,于是勞務派遣在企業間的使用就泛濫起來了,曾經很多企業的派遣人員占了總員工數量一半以上的比例。
但勞務派遣對于勞動者而言實在不是什么好事,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
雖然我國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明確,“ 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但是 因為法律沒有明確定義“同工同酬”的意思 ,所以不同的人對于它的解釋也有所不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論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都并沒有真正做到“同工同酬”,而是通過身份將兩者的薪酬區分開來,派遣人員的工資收入遠低于正式人員。
同時,對于勞務派遣人員而言,他們的工作穩定性相較正式員工也是有很大差距的!
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中,擁有正式編制的員工,在沒有觸碰法律紅線的情況下,工作都是非常穩定的,一般不會出現單位主動辭退員工的情況。而對于勞務派遣人員,他們就沒有這種保障了,小雷認識的無故被辭退的派遣人員就不少,聽說的就更多了。
所以,很多人認為勞務派遣就是一個騙局,它們在招聘的時候是打著某某國企或單位的名號,可進入以后卻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只是一個“臨時工”!
目前來說,國有企業的招聘基本都是面向應屆畢業生的, 每年在畢業季的時候各個企業都會組織校招 ,會去一些比較知名的大學開展宣講會,通過這種招聘進入的就是正式員工。
當然,除了校園招聘, 國企有時候也是會面向整個 社會 招聘一些急需的人才 ,這種招聘一般在企業的官方網站上都會發布相關信息,通過考核的人員也是屬于正式員工。
而至于在官方網站找不到的招聘信息,那么就一定要多加注意了。 雖然招聘公告寫的是“某某央企員工”,但很有可能就是勞務派遣。對于這種情況,如果自己不能確定,那就按照公告上的聯系方式打電話了解清楚,或者直接找到企業的聯系方式問明白。
而對于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聘,如果是行政單位 那么只有通過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或者各省的公務員考試才是有編制的。 而如果是事業單位, 那么一般單位在招聘的時候會注明招聘的是編外人員,從公告上注明的薪酬待遇也能區分出來,如果不確定也可以打電話溝通咨詢。
如果希望在企業一展身手,那么要做好隨時離開的準備。 這種離開可能是尋覓好機會主動辭職,也可能是因為單位變動而被動辭職,不管是哪種情況,你都需要在平時注重自身技能水平的提升,才能夠在出現機會或者發生變故的時候不會慌亂,做出最有利于自身發展的選擇!
如果希望在體制內發展,那么要做好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準備 。其實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考試都是有套路的,行政能力測試考的就是語文和數學,而申論也是作文能力的一個體現,而這些都是能夠通過平時的鍛煉提升的,不管是報名參加培訓班還是自己練習總結,都是需要平時多準備,多花精力下去才能夠有成效。
總而言之,勞務派遣算不上騙局,但對于勞務派遣人員而言,不公平卻是始終存在的,勞資雙方的沖突也是愈演愈烈, 如何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利益對于政府、企業和個人,都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
想讓大家都共同富裕,勞務派遣的前提下,肯定是不行的。
你想啊,在勞務派遣下,多數的企事業單位都一樣:做得好的勞務派遣工跟做得不好的勞務派遣工都領一樣的工資,那我為什么還要做得好呢?
說白了勞務派遣制是西方的東西,如果我們生搬硬套,將會后患無窮,禍害的是自己。說提高素質,說了這么多年了,如果收入都提不上去,人的素質怎么能夠提上去呢?
并不是說所有的勞務派遣的員工的能力都一樣,說實話,勞務派遣的員工有做的很好的,當然也有做得很不好的。
關鍵是做的好的,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不認可你做得好,甚至連勞務派遣公司都不認可這個勞工做得好做得優秀,意思是說你做這么優秀干什么呢?你做這么好干什么呢?這才是最要命的,做的好你都不認可,那為什么還要做好呢?如果人是機器,沒有差別的話,那么勞務派遣當然是合適的,問題是人不是機器,人有千差萬別。
其實現在稍微有所好轉,有的企事業單位已經取消勞務派遣了,他們跟員工直簽,任何員工只要做得好,都有晉升的機會,沒有說誰是正式工,誰是臨時工。
你看看逢年過節,正式工有多少福利?你再看看勞務派遣工,只有眼淚。
但是整體的大環境下,因為勞務派遣制的存在,有很多干得好的臨時工沒有出頭之日,他們因為 歷史 原因,家庭原因還有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已成為了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是貼著什么標準去發的?是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啊,連平均工資的一半都不到。
我想說一句,誰想過窮日子啊?
【補充:有人說勞務派遣工都是沒有技術含量的,其實不然。】
技術含量是相對而言的,而做得好不好才是大家都看到的。我可以說編程有技術含量,但我不能說做編程的就一定比產品經理要高尚(產品經理相對于工程師是遠遠沒有技術含量的)
還有一些像什么房地產公司的策劃,呵呵,這就更沒有技術含量了。可是,產品經理和公司策劃這兩種崗位,卻沒有勞務派遣工擔任,也就是產品經理和公司策劃不接受勞務派遣制提供來的人。
很簡單三個字:不接受。
假設,如果有一天,企業的某些崗位也不接受勞務派遣工(法律終于不允許了)的話,這說明他們要花10倍的錢,去雇傭那些做一樣活兒的人。
我覺得應該看正不正規,因為現在出現了好多勞務派遣公司,我身在大慶,外省出去的少,就拿大慶這個二線城市來說,已經就有好多家勞務派遣公司,從這看我覺著一線城市的勞務派遣公司應該更多。
勞務派遣公司是新的一種運行方式的用工公司,它取代了原先不正規的家政公司,也使一些公司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像有些公司和員工簽了合同,員工不是那么理想,公司要根據勞動法相關程序走,不敢輕易的辭退人,可勞務派遣來的人,是勞務派遣和找工作的人簽訂合同,所以用工單位可以不顧記任何,如果員工真的不行,就直接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所以就出現了,用工單位白使喚人,沒過試用期就把人推回勞務派遣公司,這樣的事比比皆是。
所以一種新的形式的出現,一些法律法規不能及時的跟上,導致了一些弊端,也讓一些勞務派遣公司讓人覺得不相信。
我覺著要想讓大家相信勞務派遣公司,就是有相關的法律可以制約勞務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出去的人,應該和勞務派遣簽一份合同,也應該和用人單位簽一份合同,勞務派遣公司也要和用人單位有一份合同,我有個朋友通過勞務派遣去個單位,單位不及時開資,壓資半年以上,還好給開了,有沒有勞務派遣公司派人去哪個公司,不給開資的現象哪?我想是有的,所以勞務派遣公司必須為派出去人著想,如果用工單位不給開資怎么辦?必須勞務派遣出面解決問題,所以勞務派遣需要和用工單位有一份合同。
希望新型的事業能有個美好的明天
沒想到你竟然提出這樣的問題確實讓我很費解
勞務派遣不是騙局我有以下幾點有力證據,請詳閱:
1勞務派遣的員工們(以下用他們代表打字太累)每天花著八九小時的工作時間為很多失業的朋友找到了“致富發財”的羅馬大陸。
2他們每條不厭其煩的撥通一個個的手機號碼,當你對他們愛理不理的時候,他們是不是對你仍如初戀般“百般呵護”微笑著面對你?
3雖然他們從中獲取著“廉價”的介紹費,可是他們在“艱苦”也不曾向你要過一粒米不是嗎······嘔·····
4接下來回歸正題,出門在外一定要多留個心眼,正規勞務、中介是不會跟被介紹人收取費用的,所以沒有什么騙不騙局,只要自己不好逸惡勞,貪小便宜,想著花點小錢找個更好的工作那就不會被騙。
勞務派遣到底有多坑?為什么?
務派遣就是被剝削的 。勞務派遣是規避了勞動法的,如果工作中出現意外,傷害,甚至死亡,但是由于你沒和用工單位簽訂合同,所以你得到的賠償少的可憐甚至沒有。勞務人員就是舊社會的貧苦農民,同樣的工作,你拿的錢估計就正式工的零頭。勞務人員屬于非編,所以工齡啊,職稱什么的都與你無關,也無晉升機會。如果出現勞動糾紛,你投訴都找不到人 。福利就是最低的五險,住房公積金沒有保證。坑的地方就是給你發工資的單位不是你正在上班的單位,而是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單位會按照合同收取用工單位的服務費,這樣的話,你的工資會被多剝削一層,更低了。就業穩定性差的問題。因為許多用人單位為了降低勞動成本,試圖在很多崗位上用勞務派遣工代替常規雇員,而且用人單位可能在勞務派遣合同期未滿時就要求更換勞務派遣工。結果,派遣單位就不得不再次進行勞務派遣或解雇勞務派遣工,這種做法導致了就業的不穩定。被派遣勞動者與正式勞動者不公平待遇問題。受派遣勞動者往往從事的是替代性的工作,受派單位給予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一般較正式勞動者的條件差,用人單位的一些福利往往也享受不到。雇主責任不明,勞動者權益缺乏保護問題。勞務派遣造成雇傭勞動與使用勞動相分離,被派遣勞動者在勞動過程發生的事故與糾紛往往沒有明確的法律加以規范,當事方也可能約定不清,容易產生無人負責狀態,無法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些民營派遣公司運作不規范、不合法,變相的克扣員工工資等,破壞了企業以及個人對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員工、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著三角關系,更容易產生員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勞動安全易被忽視等弊端。
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
當企業選擇和職工選擇簽署勞動派遣合同時,意味著員工只是單位的一名長期工而已。很多正式員工享受的福利待遇是勞動派遣的員工享受不到的。所以,勞動派遣是有一定的缺點的。此外,勞動派遣的缺點也是存在不少的。
1.勞動派遣的員工無法升職。勞動派遣的員工是被派遣到當前的公司工作的,所以無法升職和享受一定的獎勵。
2.無法繳納社保。
3.無法報銷工傷等意外傷害。
4.勞動派遣只能干一些臨時的、輔助性的工作。
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勞動派遣合同坑人嗎)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劳动派遣合同坑人吗(劳动派遣合同坑人吗)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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