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劳动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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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劳动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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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勞動法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有關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 賠償、補償和補助在法律概念上有什么區別呀?
- 請問什么是補償金?
- 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有關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公司辭退員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賠償、補償和補助在法律概念上有什么區別呀?
賠償是指個體或者團體在其行為過程中,損害了他人或者集體的利益的,應當以現金,失物等物質方式給予受害一方的賠付補償是指個體或者團體在行為過程中,得到他人的幫助并因此受益,但對于幫助其的個體或者團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受益人應當對于其給予一定物質補償
而補助指政府或集體專向的,使得某方獲益的某種行為
三者的區別:(為方便理解,下面采用A和B作為代名詞)
賠償:當A的行為對B造成了侵害,并使得B受到損失,則B有權要求A賠償自己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在內的一切損失。這里是A對B具有侵害或者過錯。(關鍵詞:侵害)
補償:A落水,B本著救人的態度積極營救A,A獲救但B死亡,則B的家屬有權要求A對B的死支付一定得補償。這里A和B之間并沒有存在侵害或者過錯問題,但是因B的行為使得A受益,而B因此遭到損害的,A應當作為受益人適當補償B。(關鍵詞:受益)
補助:A和B是某企業員工,企業因二人上班較遠,向二人提供每個月50元的交通費。這里并不存在任何損害及損失問題,只是企業向員工發放一定的交通費,使得員工A和B受益,但企業并沒有因此遭受損失。(關鍵詞:受益但是沒有損害)
請問什么是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二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三是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四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參考資料:更多請查看法邦網法律咨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1、 經濟補償金 的計算 a=勞動者月 工資 = 勞動合同 解除或中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b=統計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157元 a>3b,按照3b補償,不超過36b,否則按照a進行補償,是否有36a的上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經濟補償金,6個月以上算一年,不足6個月算半個月 2、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情形 (1) 勞動者不存在過錯的用人單位單方合法解除 (2) 單位主動提起的協商解除 (3) 另外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單位如果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被吊銷 營業執照 導致 勞動合同終止 ,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 賠償金 的支付情形 (1)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賠償金=2倍補償金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與勞動者約定 試用期 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 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安排 加班 不支付加班費的; ④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企業常見 勞動關系 問題 有哪些?通常企業勞動關系問題中比較常見的就是因為工資問題、勞動合同的解除問題及補償金和賠償金問題引發的爭議和矛盾,本文主要從 勞動法 的規定方面對上述問題一一作了闡述,但是企業勞動關系問題本來就呈現復雜性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勞動法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勞動法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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