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从为天职下一句是什么呢?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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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从为天职下一句是什么呢?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這個問題曾經難倒多少熱血青年啊。從軍十載,略有體會,談談吧: 1:軍人以服從為天職,這個毫無疑問的。 2:對于戰士來說,上級的命令分為兩種,一個是直接
這個問題曾經難倒多少熱血青年啊。從軍十載,略有體會,談談吧:1:軍人以服從為天職,這個毫無疑問的。2:對于戰士來說,上級的命令分為兩種,一個是直接上級,二個是間接上級。如果直接與間接上級的命令意圖一致的話是沒什么好說的,按照總意圖去做就行了,尖銳的問題是:當直接上級與間接上級的命令不同的時候,甚至相悖時,以直接上級的命令為執行基準。因為直接上級是對自己直接負責的。3:您的問題尖銳之處在于:當自己不打折扣的執行了直接上級的命令時,后果如何?請放心,士兵只需要執行命令,后果,是由下發命令的人負責的。4:打個比方:戰場上或者是平時,一位司令員老N有叛國傾向,作為連長發現老N的苗頭,這時候連長命令自己的部下將司令員老N暴打一頓再捆起來,上交總部,經過查實有兩個結果,一是這個司令員老N真的叛國,那上級獎勵下來,連長會做的話會給士兵獎勵的。二是司令員老N沒有叛國,那總部追查下來,連長可能槍斃,但士兵是不會受到任何處置的。5:所以,命令下來了,不管對錯,先執行。士兵,只需要不折不扣的執行上級的命令,依照總的意圖去落實,至于后果,不是你考慮的。因為你的上級風險比你還要大。
軍人的天職是“服從命令”,這是古今中外少有爭議的一句話,尤其是在軍人圈子里。因為戰場局面千變萬化,上一級更能掌控全局、著眼未來,下級堅定的執行全局任務是沒有商量的。尤其是“兵者,詭道也”,即使是上級下令投降,下級也需要服從,因為上級很有可能是在策劃計謀。其實,“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是存在例外情況的,古今中外都有類似的例子。首先《孫子兵法》里就講過,“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意思就是在外作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不受上級命令約束。古往今來“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情況非常多,但所有前提都建立在勝利的基礎之上,如果“不受君命”而且沒有取得勝利,那違令者一定會很慘。宋代岳飛曾經被趙構12道金牌召回,前11道金牌岳飛都拒絕了,如果岳王爺最后能夠贏回二帝或許還能挽回一切,而最后如果完成不了這個目標,結局是注定的。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在上級命令必然違背良知的情況下發生的,因為軍人首先也是一個人。1992年兩德統一后,幾位曾經射殺過越境柏林墻市民的士兵接受審判,辯護的理由是自己執行的是上級命令。但是法庭認為,執行命令可以,可是否進行準確射擊的權力仍然在士兵手中。柏林法庭最終判決:開槍射殺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主審法官發表了一段經典名言:“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沖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墻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家法也不能抵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西點軍校將“拒絕執行不合理命令”寫入了道德課程。不過盡管如此,各國在執行過程中都難免會出現標準的不統一。畢竟有時候立場不同,良知和善惡的判定是會出現差異的。
這個問題是比較復雜的。只能由官兵在具體問題上具體把握了。軍隊之所以要求服從性,是軍隊的特殊性質決定的。軍隊就好像一個人的身體,這具身體必須在一個大腦的指揮下才能做事情,如果全身上下的每一個細胞都有自己的想法且這些想法不一致的話,這個人是什么事都做不成的。每一個官兵都是軍隊這個身體上的細胞,軍隊要想作戰、要想發揮戰斗力,就必須統一服從大腦——最高指揮官的命令。當然,人不是細胞,人肯定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也肯定會與上級有不同,所以就必須要求官兵必須服從上級,否則就沒法打仗了。而且,人做出判斷都是基于一定的客觀情況的,而上級往往掌握的客觀情況要多于下級,所以上級往往做出一些決定下級并不理解,但上級的決定往往是有道理的。比如,上級可能掌握一些機密情報,或者收到一些絕密命令,如果僅僅因為下級不理解就不執行命令的話,那很多作戰行動就沒法執行了。就說投敵這個問題吧。抗戰期間新四軍有一個團就投敵了,但事實上這是新四軍精心布置的一次作戰行動,通過假投敵迷惑敵人,最終取得了勝利。如果當初這個團的戰士因為投敵而拒絕執行命令的話,那這場勝利也就沒法取得了。所以你這個問題真的沒法回答。樓上那位朋友的回答也只能說有一定的道理,提高官兵的思想政治素質,加強他們的辨別能力,是對解決錯誤命令問題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說到底,在“絕對服從”和“錯誤命令”的選擇上,絕大多數的軍隊還是選擇了前者,這是一個“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問題,在軍隊的角度來看,不服從上級、不執行命令的危害要遠遠大于執行錯誤命令的危害。
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忠誠于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獻身使命,崇尚榮譽。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國家,絕不叛離部隊。軍人:是對在國家軍隊中服役的軍職人員的稱呼,包括戰斗人員和非戰斗人員,類似古代的武士,騎士。其職責是保衛國家安全,保衛及守護國家邊境,政府政權穩定,社會安定,有時亦參與非戰斗性的包括救災等工作。軍職:班:由若干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制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于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排:由若干個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連。為戰術小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制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斗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連:由若干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營。為基本戰術分隊。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導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營:由若干個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團和旅。為高級戰術分隊。一般在團或旅編成內遂行戰斗任務。直接隸屬于師以上單位的營稱獨立營,多遂行戰斗勤務、技術勤務和后勤保障任務。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營(摩托化步兵營、機械化步兵營)、坦克營、炮兵營、導彈營、空降兵營、電子對抗營、工兵營、通信營、雷達營、防化營、汽車營等。戰斗營通常轄3-5個戰斗連及戰斗、勤務保障分隊。設有營部,有的國家軍隊的營設司令部,編有參謀長和參謀。團:由若干個營(或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師(或旅)。直屬于軍(集團軍)以上單位的稱獨立團。為基本戰術部隊,是具有一定職能和權限的教育訓練、行政管理單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分隊。由統帥部授予番號和軍旗,有的還有自己的獨特標志。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步兵團、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航空兵團、空降兵團、導彈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雷達團、汽車團等。通常在師或旅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旅:由若干個營(或團)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師或集團軍(軍)。為戰術兵團。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分隊。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旅、坦克旅(裝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戰術火箭旅(導彈旅)、空降旅(傘兵旅)、工兵旅、舟橋旅、海軍陸戰旅、航空兵旅、雷達旅等。師:由若干個團(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部隊、分隊。通常隸屬于集團軍或軍。為基本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步兵師(徒步步兵師、摩托化步兵師、機械化步兵師、山地步兵師、重裝步兵師、輕裝步兵師)、坦克師(裝甲師)、炮兵師、高射炮兵師、防空師、空降師(空降兵師)、航空兵師、空中突擊師、海軍陸戰師(海軍步兵師)等.按戰備程度的不同,有滿員師、簡編師、架子師、動員師等。師是構成戰略戰役軍團的基礎,也是計算戰略戰役力量對比的基本單位,其數量和質量是衡量軍隊作戰實力的主要標志。軍:由若干個師(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軍區、方面軍。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部隊、分隊。為戰役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陸軍軍(步兵軍)、坦克軍、空軍軍、空降軍等。集團軍:由若干個軍(或師)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軍區或方面軍、集團軍群。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并直轄一定數量的戰斗、勤務保障旅(團)、營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戰役作戰任務,亦可獨立擔負作戰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諸兵種合成軍團(有的稱野戰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防空集團軍、戰略火箭集團軍等。集團軍通常在戰時編設。一個國家的軍隊平時是否編設集團軍,主要取決于軍隊規模、領導指揮體制、作戰方式和地理環境、歷史傳統等因素。平時編設集團軍的國家,集團軍一般為部隊的最高編制單位,戰時則可為方面軍(集團軍群)編成的基礎。集團軍通常編制不固定,規模有大有小,一般依據集團軍的性質、戰役使命、所擔負的任務、戰區的地理環境和敵方軍隊的編制等條件而定。方面軍:由若干個集團軍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于統帥部或戰區。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為諸軍種、兵種合成的戰略戰役軍團。通常在戰時組建,其編成主要視作戰方向的戰略地位、戰場容量、敵方可能投入的兵力和己方兵力情況及作戰企圖等因素而定。一般能獨立地進行一個戰役方向的作戰,還可與其他方面軍共同進行數個戰役方向或一個戰略性戰役方向的作戰。有的國家的方面軍還可用于完成陸戰區一個戰略方向或數個戰略性戰役方向任務。建立方面軍的目的在于對重要方向上作戰的部隊實施統一指揮,使之協調一致,共同完成作戰任務。有些國家將與方面軍性質、任務、編成相類似的軍隊組織稱集團軍群。
沒有。當對命令有疑問時,在堅決執行命令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申訴權)。《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 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四十一條第五款規定: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這個問題曾經難倒多少熱血青年啊。從軍十載,略有體會,談談吧:1:軍人以服從為天職,這個毫無疑問的。2:對于戰士來說,上級的命令分為兩種,一個是直接上級,二個是間接上級。如果直接與間接上級的命令意圖一致的話是沒什么好說的,按照總意圖去做就行了,尖銳的問題是:當直接上級與間接上級的命令不同的時候,甚至相悖時,以直接上級的命令為執行基準。因為直接上級是對自己直接負責的。3:您的問題尖銳之處在于:當自己不打折扣的執行了直接上級的命令時,后果如何?請放心,士兵只需要執行命令,后果,是由下發命令的人負責的。4:打個比方:戰場上或者是平時,一位司令員老N有叛國傾向,作為連長發現老N的苗頭,這時候連長命令自己的部下將司令員老N暴打一頓再捆起來,上交總部,經過查實有兩個結果,一是這個司令員老N真的叛國,那上級獎勵下來,連長會做的話會給士兵獎勵的。二是司令員老N沒有叛國,那總部追查下來,連長可能槍斃,但士兵是不會受到任何處置的。5:所以,命令下來了,不管對錯,先執行。士兵,只需要不折不扣的執行上級的命令,依照總的意圖去落實,至于后果,不是你考慮的。因為你的上級風險比你還要大。
軍人的天職是“服從命令”,這是古今中外少有爭議的一句話,尤其是在軍人圈子里。因為戰場局面千變萬化,上一級更能掌控全局、著眼未來,下級堅定的執行全局任務是沒有商量的。尤其是“兵者,詭道也”,即使是上級下令投降,下級也需要服從,因為上級很有可能是在策劃計謀。其實,“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是存在例外情況的,古今中外都有類似的例子。首先《孫子兵法》里就講過,“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意思就是在外作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不受上級命令約束。古往今來“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情況非常多,但所有前提都建立在勝利的基礎之上,如果“不受君命”而且沒有取得勝利,那違令者一定會很慘。宋代岳飛曾經被趙構12道金牌召回,前11道金牌岳飛都拒絕了,如果岳王爺最后能夠贏回二帝或許還能挽回一切,而最后如果完成不了這個目標,結局是注定的。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在上級命令必然違背良知的情況下發生的,因為軍人首先也是一個人。1992年兩德統一后,幾位曾經射殺過越境柏林墻市民的士兵接受審判,辯護的理由是自己執行的是上級命令。但是法庭認為,執行命令可以,可是否進行準確射擊的權力仍然在士兵手中。柏林法庭最終判決:開槍射殺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主審法官發表了一段經典名言:“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沖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墻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家法也不能抵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西點軍校將“拒絕執行不合理命令”寫入了道德課程。不過盡管如此,各國在執行過程中都難免會出現標準的不統一。畢竟有時候立場不同,良知和善惡的判定是會出現差異的。
這個問題是比較復雜的。只能由官兵在具體問題上具體把握了。軍隊之所以要求服從性,是軍隊的特殊性質決定的。軍隊就好像一個人的身體,這具身體必須在一個大腦的指揮下才能做事情,如果全身上下的每一個細胞都有自己的想法且這些想法不一致的話,這個人是什么事都做不成的。每一個官兵都是軍隊這個身體上的細胞,軍隊要想作戰、要想發揮戰斗力,就必須統一服從大腦——最高指揮官的命令。當然,人不是細胞,人肯定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也肯定會與上級有不同,所以就必須要求官兵必須服從上級,否則就沒法打仗了。而且,人做出判斷都是基于一定的客觀情況的,而上級往往掌握的客觀情況要多于下級,所以上級往往做出一些決定下級并不理解,但上級的決定往往是有道理的。比如,上級可能掌握一些機密情報,或者收到一些絕密命令,如果僅僅因為下級不理解就不執行命令的話,那很多作戰行動就沒法執行了。就說投敵這個問題吧。抗戰期間新四軍有一個團就投敵了,但事實上這是新四軍精心布置的一次作戰行動,通過假投敵迷惑敵人,最終取得了勝利。如果當初這個團的戰士因為投敵而拒絕執行命令的話,那這場勝利也就沒法取得了。所以你這個問題真的沒法回答。樓上那位朋友的回答也只能說有一定的道理,提高官兵的思想政治素質,加強他們的辨別能力,是對解決錯誤命令問題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說到底,在“絕對服從”和“錯誤命令”的選擇上,絕大多數的軍隊還是選擇了前者,這是一個“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問題,在軍隊的角度來看,不服從上級、不執行命令的危害要遠遠大于執行錯誤命令的危害。
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忠誠于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獻身使命,崇尚榮譽。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國家,絕不叛離部隊。軍人:是對在國家軍隊中服役的軍職人員的稱呼,包括戰斗人員和非戰斗人員,類似古代的武士,騎士。其職責是保衛國家安全,保衛及守護國家邊境,政府政權穩定,社會安定,有時亦參與非戰斗性的包括救災等工作。軍職:班:由若干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制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于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排:由若干個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連。為戰術小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制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斗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連:由若干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營。為基本戰術分隊。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導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營:由若干個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團和旅。為高級戰術分隊。一般在團或旅編成內遂行戰斗任務。直接隸屬于師以上單位的營稱獨立營,多遂行戰斗勤務、技術勤務和后勤保障任務。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營(摩托化步兵營、機械化步兵營)、坦克營、炮兵營、導彈營、空降兵營、電子對抗營、工兵營、通信營、雷達營、防化營、汽車營等。戰斗營通常轄3-5個戰斗連及戰斗、勤務保障分隊。設有營部,有的國家軍隊的營設司令部,編有參謀長和參謀。團:由若干個營(或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師(或旅)。直屬于軍(集團軍)以上單位的稱獨立團。為基本戰術部隊,是具有一定職能和權限的教育訓練、行政管理單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分隊。由統帥部授予番號和軍旗,有的還有自己的獨特標志。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步兵團、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航空兵團、空降兵團、導彈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雷達團、汽車團等。通常在師或旅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旅:由若干個營(或團)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師或集團軍(軍)。為戰術兵團。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分隊。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旅、坦克旅(裝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戰術火箭旅(導彈旅)、空降旅(傘兵旅)、工兵旅、舟橋旅、海軍陸戰旅、航空兵旅、雷達旅等。師:由若干個團(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部隊、分隊。通常隸屬于集團軍或軍。為基本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步兵師(徒步步兵師、摩托化步兵師、機械化步兵師、山地步兵師、重裝步兵師、輕裝步兵師)、坦克師(裝甲師)、炮兵師、高射炮兵師、防空師、空降師(空降兵師)、航空兵師、空中突擊師、海軍陸戰師(海軍步兵師)等.按戰備程度的不同,有滿員師、簡編師、架子師、動員師等。師是構成戰略戰役軍團的基礎,也是計算戰略戰役力量對比的基本單位,其數量和質量是衡量軍隊作戰實力的主要標志。軍:由若干個師(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軍區、方面軍。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部隊、分隊。為戰役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陸軍軍(步兵軍)、坦克軍、空軍軍、空降軍等。集團軍:由若干個軍(或師)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軍區或方面軍、集團軍群。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并直轄一定數量的戰斗、勤務保障旅(團)、營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戰役作戰任務,亦可獨立擔負作戰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諸兵種合成軍團(有的稱野戰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防空集團軍、戰略火箭集團軍等。集團軍通常在戰時編設。一個國家的軍隊平時是否編設集團軍,主要取決于軍隊規模、領導指揮體制、作戰方式和地理環境、歷史傳統等因素。平時編設集團軍的國家,集團軍一般為部隊的最高編制單位,戰時則可為方面軍(集團軍群)編成的基礎。集團軍通常編制不固定,規模有大有小,一般依據集團軍的性質、戰役使命、所擔負的任務、戰區的地理環境和敵方軍隊的編制等條件而定。方面軍:由若干個集團軍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于統帥部或戰區。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為諸軍種、兵種合成的戰略戰役軍團。通常在戰時組建,其編成主要視作戰方向的戰略地位、戰場容量、敵方可能投入的兵力和己方兵力情況及作戰企圖等因素而定。一般能獨立地進行一個戰役方向的作戰,還可與其他方面軍共同進行數個戰役方向或一個戰略性戰役方向的作戰。有的國家的方面軍還可用于完成陸戰區一個戰略方向或數個戰略性戰役方向任務。建立方面軍的目的在于對重要方向上作戰的部隊實施統一指揮,使之協調一致,共同完成作戰任務。有些國家將與方面軍性質、任務、編成相類似的軍隊組織稱集團軍群。
沒有。當對命令有疑問時,在堅決執行命令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申訴權)。《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 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四十一條第五款規定: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以服从为天职下一句是什么呢?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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