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2013-2017PDF(司法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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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針對酒店在客房內陳列的帶有標價的零食、酒水的行為屬于要約還是要約邀請進行分析。
2、要約是以和對方訂立合同為目的、向對方開列欲訂立的合同條款并等待對方接受的法律行為。
3、其要件包括:第一,須有和別人訂立合同的內容、意思,也就是說,要約須以和對方訂立合同為目的;第二,內容要具體確定,以便承諾人能不對要約作任何增加、變更直接承諾;第三,須由特定的要約人向特定的受要約人發出,但此點實踐中有例外,如自動售貨機、自選商場標明價格的商品沒有注明非賣品、陳列品的,屬于對不特定人發出的要約;第四,要約須到達受要約人。
4、要約邀請從合同法第15條的規定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它和要約都是和訂立合同有關的意思表示。
5、但要約以邀請對方和自己訂立合同為目的,要約邀請則以邀請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為目的;對要約的接受構成承諾,對要約邀請的接受只構成要約;要約是法律行為,要約人發出要約后受要約的約束,一旦要約被對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通常不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6、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酒店的行為屬于要約。
7、 下面我們再對房客行為是否屬于承諾進行分析。
8、有些人認為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承諾要通知要約人的,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9、房客在房間內飲用了一瓶洋酒,是根據交易習慣所做出的承諾的行為。
10、我認為房客的行為并非如此,下面我們從承諾的概念及其構成要素分析房客的行為。
11、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做出的同意要約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2、承諾應以明示方式作出,而且要在要約規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才發生效力。
13、從定義可以看出承諾最重要的構成要素是做出意思表示,要形成意思表示必須符合它的構成要素。
14、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包括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為。
15、目的意思是指明民事行為具體內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據以成立的基礎。
16、效果意思是指當事人欲使其目的意思發生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要素。
17、表示行為是指行為人將其內在的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現于外部,為行為相對人所了解的行為要素。
18、我們可以看出房客的行為明顯缺乏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所以其行為不構成承諾,雙方之間不能成立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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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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