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邮政管理局:未经同意投递快递柜产生的费用可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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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邮政管理局:未经同意投递快递柜产生的费用可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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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MO新聞】根據羊城晚報報道,廣東省郵政管理局日前表示,豐巢智能快遞柜的使用,要充分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若未經收件人同意就將快件放進快遞柜,因此而產生的費用,消費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償。
2019年6月20日,交通運輸部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寄件人交寄物品時指定智能快件箱作為投遞地址的除外。
根據第二十五條規定: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廣東省郵政管理局表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積極妥善處理與用戶、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的關系。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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