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工程师非法控制公司服务器"挖矿":4个月获利10万
原標題:百度工程師非法控制公司服務器“挖礦”:4 個月獲利 10 萬,被判坐牢 3 年
文/郭一璞、三井
來源:量子位(ID:QbitAI)
從挖礦、變現到被判 3 年,一位百度員工在短短 7 個月內走完了這三部曲。
沒錯,挖礦用的是百度的搜索服務器。
在最近公布的一份裁判文書中,公布了百度運維安某的“薅羊毛”細節。
從 2018 年 1 月底到 5 月底,安某薅了 155 臺服務器的羊毛,用來挖比特幣、門羅幣,賣掉一部分之后獲利 10 萬元.
但事發之后,不僅這筆錢被沒收,還額外被罰了 11000 元,另外還有 3 年的有期徒刑。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刑事裁定書,披露了案件細節。
因利動心,為幣走險
安某動歪心思的時候,是在 2018 初。
2017 年末,比特幣的價格飆升到了近 2 萬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一枚比特幣人民幣價格將近 13 萬。
雖然后續的幣價有所降低,但挖到一枚,還可以掙幾萬塊,這是個極大的誘惑。
不過,一個普通人所持有的算力有限,用自己的設備是幾乎挖不到幣的,想要靠虛擬幣們發財,首先需要大算力。
于是,安某想到了利用職務之便,拿百度的服務器來為自己挖礦。
當時,安某入職百度 1 年零 3 個月,作為百度搜索運維部的員工,他有操作百度搜索服務器的權限。
公司給他配的 MacBook 上,有 iterm 軟件可以操控所有服務器中控機,借助這個軟件,他通過中控機把挖礦腳本上傳,讓服務器批量下載挖礦腳本。
這樣,百度的算力就可以為安某挖礦所用了。
2018 年 1 月 26 日 23 時 4 分 57 秒,安某開啟了挖礦致富之旅。
他先是用自己的工作賬戶上傳了一個壓縮文件 miner.tar.gz,其中包含一個名為 java_4u3 的腳本,這個腳本可以自動執行解壓縮、創建目錄、刪除目錄、自動連接代理進行網絡交換,達到控制服務器的目的。
然后,他編譯了挖礦程序,并將上述程序部署非法控制百度的 155 臺服務器上,然后通過中控機上傳挖礦腳本,并通過 iterm 軟件發出批量下載指令,讓 200 余臺服務器下載了挖礦腳本。
通過腳本,把百度公司的運算資源上傳到哈希網站。
哈希網站通過其上傳的運算資源挖取門羅幣,最后根據其上傳運算資源的多少,以比特幣的方式向其結算。
接著,安某從哈希網站將比特幣提現到 otcbtc.com 網站,并通過這個網站將比特幣賣了約 10 萬元人民幣,然后買其比特幣的人將錢轉到了其的支付寶賬戶里。
目前在哈希網站的錢包里,其還存有約 1.44 個比特幣,在 otcbtc.com 網站里還存有大概 1.5 個比特幣。
根據幣價推算,安某這一頓操作大概也就獲得了4~5 個比特幣吧,不知道這段時間里,用百度搜索的朋友們有沒有感覺變卡了?
但安某的手銬警告,已經臨近。
挖礦 4 月,占用服務器 155 臺,事情敗露
在安某最后一次部署挖礦腳本(2018 年 5 月 30 日 23 時 59 分 5 秒)后,百度發現了問題——有大量服務器運行異常,正占用公司服務器的運算資源,執行挖礦程序。
納尼??!!
然后他們就順著網線通過調取后臺操作日志發現,操作人是安某,搜索運維部的高級運維工程師。
同時他們還發現,這位安某已經偷偷挖礦好幾個月了,多次部署了挖礦腳本,控制的服務器達到 155 臺。
這還能成?
百度明確規定,禁止從事此類活,挖礦軟件會占用服務器的運算資源,從而導致系統運行速度變慢。
然后,百度花費 2.7 萬元請北京耐特網科技公司提供了應急服務,具體項目是:樣本提取、樣本分析、服務器日志提取、日志分析、追蹤溯源、報告編寫。
掌握了確切證據之后,百度職業道德建設部的負責人秦某報警。
7 月 18 日 10 點左右,正在上班的安某,被職業道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叫到會議室,而且民警在場,他當場就交代了非法控制百度公司服務器的事實。
將安某抓獲之后,民警在現場起獲銀色蘋果筆記本電腦 1 臺、TOKEN 密鑰 1 個、蘋果 4S 手機 1 部、蘋果 6 手機 1 部、華為手機 1 部。
8 月 24 日,安某正式被逮捕,羈押于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
2019 年 1 月 4 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公開審理認為,被告人安某違反國家規定,采用技術手段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應予懲處: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
刑期從本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8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7 日止。
同時,在案扣押的人民幣十一萬一千元,其中人民幣十萬元作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其中人民幣一萬一千元,折抵罰金。
但安某不服,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但未提交新證據。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決定不開庭審理,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已審理終結。
獲利 10 萬判 3 年,網友:收入還不夠電費
案件詳情披露之后,引發了不少討論。
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張洪芹律師分享的“讀案筆記”指出,本案最后判罰 3 年,已屬寬大。
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控制計算機系統,情節特別嚴重,應處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如實供述、退繳違法所得兩情節,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獲利 10 萬,搭進去 3 年自由,大部分網友不能理解,高級運維工程師,工資每個月得有幾萬吧,這是圖啥呢?
有網友說,這個收入還不夠電費。也有網友“調侃”稱:“100 多臺服務器,才搞了十萬,這個水平有待提高……”。
但更重要的是,拿著雇主的薪水和資源,干著損害他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為,本身就可恥。
道路千萬條,守法第一條。
為了投機小利,賭上自由和未來,不值得。
裁判文書鏈接: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94ffc9c9a4c4431a9240ab74000c2f13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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