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问题 ofo运营主体公司法人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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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问题 ofo运营主体公司法人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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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2 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道,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公開執行信息顯示,因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陳正江出境。
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是 ofo 小黃車的運營主體,此前由 ofo 創始人戴威擔任該公司法人,但隨后在 2018 年,法人更改為現在的陳正江。
陳正江于 2014 年加入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是 ofo 前五號員工,也是 ofo 中國區業務主要負責人之一。
ofo 在押金門事件之后就沉寂已久,此前廣州重啟共享單車招標工作,ofo 也遭遇出局。
這并非該公司首次出現法律問題,2018 年 8 月—11 月,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ofo 運營主體)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的信息多達 20 條,立案時間范圍從 2018 年 08 月 31 日至 11 月 12 日,涉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和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被執行標的也從數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累計執行標的合計超 5360 萬元。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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