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恐怖的刑罚
中國古代的刑罰有很多,例如: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活埋、鋸割、彈琵琶等,這些刑罰都非常的殘酷而且也非常恐怖,但我認為最恐怖的刑罰應該是凌遲。凌遲也稱為陵遲,它是一種古代死刑的名稱,民間百姓也把這種刑罰稱為“千刀萬剮”,足以表達出凌遲刑罰的恐怖程度。凌遲刑罰的具體處刑方式就是把處死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割下來,一般是切八刀,然后再把身體的四肢切割并分離開來,這對受罰人來說是一種肢解的懲罰,受罰人肢解完畢以后,會將他肢解后的尸體殘骸放入簍子里,受罰人的頭顱則會公開示眾,由此可以看出凌遲刑罰的殘酷和恐怖。凌遲這種刑罰早在秦漢左右時期就已經出現過,但由于這種刑罰較為殘酷和恐怖,因此國家法典并不允許對受罰人使用這種酷刑,因此凌遲刑罰屬于私刑。后來到了南宋時期,凌遲刑罰正式被納入《慶元條法事類》,從那之后,凌遲刑法正式成為合法的法定死刑。在明朝之前,凌遲這種刑罰主要用于處罰那些十惡不赦的犯人,例如:謀反、大逆等罪名。后來到了清朝時期,如果孩子不孝順父母,打罵父母或公婆,殺害自己的父親、母親或妻子等違反社會倫理道德的人,也同樣會被處罰凌遲,還有那些不按時繳納賦稅的人也要被處以凌遲。而后到了1905年,凌遲刑罰才被正式取消。古時候殘酷的刑罰真的有很多,除了凌遲以外,剝皮和活埋也都非常恐怖,現在的人們和古時候相比較,真的是很幸福了。
在漢文帝改革前有肉刑:宮刑(切掉男性生殖器)·剮型(切掉屁股)·臏刑(取出膝蓋骨,最著名的就是孫臏),劓邢(切鼻子)塌刑(鐵荊棘打腰,絕大部分都會癱瘓)黥(臉上刺字)刖(切除左右腳的腳趾),改革后僅有的肉刑:笞刑(打板子)魏晉恢復了部分肉刑,比如:節舌(截斷舌頭)還有滿清十大酷刑收錄的:插針 彈琵琶(在肋骨磨刀)斷椎(斷脊椎)棒刑,烙刑等。然后死刑的:腰斬、車裂(五馬分尸)、扒皮、油浸,灌鉛、俱五刑、烹人、鋸割、抽腸、活埋、沉河、凌遲。封神榜里酷刑最多:烹食(做包子)、炮烙、剖腹、蠆盆、紅繡鞋,以及上面俱五刑等大部分出自商紂王時期,和封神榜演義里
滿清十大酷刑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后,向里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里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后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里... 皮剝下來之后制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后才剝,后來發展成活剝。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即五馬分尸,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后,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后,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里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后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后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據說發展到后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后終于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后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里...后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后會死于尿毒癥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后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后,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后,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后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么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個頭,然后開始凌虐..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尸體投到四望臺下。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奸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只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這里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圣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后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殺。
您好!水刑(waterboarding),是指一種使受刑者以為自己快被溺斃的刑訊方式,受刑者會被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臉部被毛巾蓋住,然后把水倒在受刑者臉上。這種酷刑會使受刑者產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覺。水刑就像是個單向閥。水不斷涌入,而毛巾又防止受刑者把水吐出來,因此只能呼一次氣。即便屏住呼吸,還是感覺空氣在被吸走,就像個吸塵器。“水刑”自中世紀問世以來,一直被公認為是一種酷刑,水刑的使用至少可以追溯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SpanishInquisition)時期。在美國軍方2009年9月份修改過的審訊手冊中,明確禁止使用“水刑”和其它被日內瓦公約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有損人格”的審訊手段。實施水刑需要的僅僅是一個斜坡、一罐子水、一塊濕毛巾或是一塊塑料布。塑料布要放在嘴上,不要蓋住鼻子和眼睛。然后將水注入人的鼻子中。塑料布會防止受刑者將水噴出。而如果用毛巾的話,要蓋住人的整個臉部,然后再澆水。 使用“水刑”時,一般的常人在五十秒鐘或者約一分鐘后,由于用力地掙扎,體內的血氧降低消耗的很快,此時此刻人體的條件反射使神經中樞控制受刑者張開大口用力地呼吸和吞咽,導致大量的水被吸進胃中,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在胃中,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的水,刺激受刑者在水中嘔吐及咳嗽。這時,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的水對人體的刺激極度的難忍。受刑者會雙手亂劃,雙腳亂登。大約二三分鐘,受刑者基本喪失了意識,但是,受刑者的中樞神經仍然在工作,中樞神經仍然在保護主人,所以,受刑者雖然喪失了意識但是肉體上的痛苦更加煎熬。從受刑者的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分泌出大量的粘稠的分泌液——即大量的濃鼻涕。受害人開始小便失禁,一部分人會有大便排出。然后受害人開始最后的痙攣式的掙扎---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垂死掙扎,受刑者表現為全身痙攣,雙手雙腿亂劃亂登,非常地有力,并伴有放屁的行為,受刑者的眼睛和鼻孔及嘴巴里有時會有血液流出。為了減少受刑者的死亡率,后來在技術上做了一定的改進:增加受刑者的痛苦,減少受刑者的死亡。比如:用冷水實施----降低人體中的血氧的消耗,使受刑者的痛苦時間延長。在實施的水中投放辣椒粉劑-----能夠更加刺激受害人的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水刑能夠造成“真正的致命風險,這些風險包括溺斃、心臟病發或因肺部吸入水后造成的損害。”紐約大學(NewYorkUniversity)醫學部的教授艾倫·凱勒(AllenKeller)還稱,水刑會給人們帶來長期的影響,其中包括恐慌、抑郁以及遭受創傷后的身心失調。許多專業醫療人員警告說這種刑罰可能致命。2009年1月,奧巴馬下令要求所有政府機構在審訊恐怖嫌疑人時嚴格遵守陸軍作戰手冊的審訊條例,禁止使用“水刑”等嚴刑逼供。美國中央情報局已銷毀92盤有關嚴刑審訊的錄像帶。這些錄像帶拍攝于2002年,內容涉及兩名恐怖嫌疑人,他們據稱遭受過“水刑”。 2013年2月,美國國防部長公開承認,在追捕本·拉登時采用過水刑。謝謝閱讀!
變為“人彘”后,戚夫人活了一年。將戚夫人抓來,砍其四肢,瞎其眼,聾其耳,割其舌,把她放在廁所中,稱為“人彘(即人豬,當時的廁所是與豬圈相連的)”,但這時,戚夫人還是活著的。這樣她還不解恨,還叫漢惠帝劉盈來看。劉盈看到了廁所中的這個血肉模糊無四肢的光頭怪物的時候,嚎啕大哭,即病了一年多。后來,因為“人彘事件”的刺激,他從此沉迷于酒色之中,不理朝政,僅在“人彘事件”發生七年后,就抑郁而亡。
人彘的確是最痛苦、殘忍的一種懲罰辦法。鐵娘子僅次于人彘。凌遲應該算是第二級別的。比人彘更慘的當然有,是經過人彘改進的,但沒人用過,更不敢想
在漢文帝改革前有肉刑:宮刑(切掉男性生殖器)·剮型(切掉屁股)·臏刑(取出膝蓋骨,最著名的就是孫臏),劓邢(切鼻子)塌刑(鐵荊棘打腰,絕大部分都會癱瘓)黥(臉上刺字)刖(切除左右腳的腳趾),改革后僅有的肉刑:笞刑(打板子)魏晉恢復了部分肉刑,比如:節舌(截斷舌頭)還有滿清十大酷刑收錄的:插針 彈琵琶(在肋骨磨刀)斷椎(斷脊椎)棒刑,烙刑等。然后死刑的:腰斬、車裂(五馬分尸)、扒皮、油浸,灌鉛、俱五刑、烹人、鋸割、抽腸、活埋、沉河、凌遲。封神榜里酷刑最多:烹食(做包子)、炮烙、剖腹、蠆盆、紅繡鞋,以及上面俱五刑等大部分出自商紂王時期,和封神榜演義里
滿清十大酷刑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后,向里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里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后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里... 皮剝下來之后制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后才剝,后來發展成活剝。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即五馬分尸,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后,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后,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里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后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后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據說發展到后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后終于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后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里...后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后會死于尿毒癥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后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后,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后,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后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么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個頭,然后開始凌虐..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尸體投到四望臺下。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奸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只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這里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圣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后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殺。
您好!水刑(waterboarding),是指一種使受刑者以為自己快被溺斃的刑訊方式,受刑者會被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臉部被毛巾蓋住,然后把水倒在受刑者臉上。這種酷刑會使受刑者產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覺。水刑就像是個單向閥。水不斷涌入,而毛巾又防止受刑者把水吐出來,因此只能呼一次氣。即便屏住呼吸,還是感覺空氣在被吸走,就像個吸塵器。“水刑”自中世紀問世以來,一直被公認為是一種酷刑,水刑的使用至少可以追溯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SpanishInquisition)時期。在美國軍方2009年9月份修改過的審訊手冊中,明確禁止使用“水刑”和其它被日內瓦公約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有損人格”的審訊手段。實施水刑需要的僅僅是一個斜坡、一罐子水、一塊濕毛巾或是一塊塑料布。塑料布要放在嘴上,不要蓋住鼻子和眼睛。然后將水注入人的鼻子中。塑料布會防止受刑者將水噴出。而如果用毛巾的話,要蓋住人的整個臉部,然后再澆水。 使用“水刑”時,一般的常人在五十秒鐘或者約一分鐘后,由于用力地掙扎,體內的血氧降低消耗的很快,此時此刻人體的條件反射使神經中樞控制受刑者張開大口用力地呼吸和吞咽,導致大量的水被吸進胃中,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在胃中,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的水,刺激受刑者在水中嘔吐及咳嗽。這時,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的水對人體的刺激極度的難忍。受刑者會雙手亂劃,雙腳亂登。大約二三分鐘,受刑者基本喪失了意識,但是,受刑者的中樞神經仍然在工作,中樞神經仍然在保護主人,所以,受刑者雖然喪失了意識但是肉體上的痛苦更加煎熬。從受刑者的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中,分泌出大量的粘稠的分泌液——即大量的濃鼻涕。受害人開始小便失禁,一部分人會有大便排出。然后受害人開始最后的痙攣式的掙扎---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垂死掙扎,受刑者表現為全身痙攣,雙手雙腿亂劃亂登,非常地有力,并伴有放屁的行為,受刑者的眼睛和鼻孔及嘴巴里有時會有血液流出。為了減少受刑者的死亡率,后來在技術上做了一定的改進:增加受刑者的痛苦,減少受刑者的死亡。比如:用冷水實施----降低人體中的血氧的消耗,使受刑者的痛苦時間延長。在實施的水中投放辣椒粉劑-----能夠更加刺激受害人的肺葉及氣管和支氣管。水刑能夠造成“真正的致命風險,這些風險包括溺斃、心臟病發或因肺部吸入水后造成的損害。”紐約大學(NewYorkUniversity)醫學部的教授艾倫·凱勒(AllenKeller)還稱,水刑會給人們帶來長期的影響,其中包括恐慌、抑郁以及遭受創傷后的身心失調。許多專業醫療人員警告說這種刑罰可能致命。2009年1月,奧巴馬下令要求所有政府機構在審訊恐怖嫌疑人時嚴格遵守陸軍作戰手冊的審訊條例,禁止使用“水刑”等嚴刑逼供。美國中央情報局已銷毀92盤有關嚴刑審訊的錄像帶。這些錄像帶拍攝于2002年,內容涉及兩名恐怖嫌疑人,他們據稱遭受過“水刑”。 2013年2月,美國國防部長公開承認,在追捕本·拉登時采用過水刑。謝謝閱讀!
變為“人彘”后,戚夫人活了一年。將戚夫人抓來,砍其四肢,瞎其眼,聾其耳,割其舌,把她放在廁所中,稱為“人彘(即人豬,當時的廁所是與豬圈相連的)”,但這時,戚夫人還是活著的。這樣她還不解恨,還叫漢惠帝劉盈來看。劉盈看到了廁所中的這個血肉模糊無四肢的光頭怪物的時候,嚎啕大哭,即病了一年多。后來,因為“人彘事件”的刺激,他從此沉迷于酒色之中,不理朝政,僅在“人彘事件”發生七年后,就抑郁而亡。
人彘的確是最痛苦、殘忍的一種懲罰辦法。鐵娘子僅次于人彘。凌遲應該算是第二級別的。比人彘更慘的當然有,是經過人彘改進的,但沒人用過,更不敢想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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