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dge之再会
年初的時候學過了Bridge模式,那時候理解也不太深刻。今天再拿起《設計模式解析》,重新看Bridge,覺得終于算是理解了什么是Bridge.
先來看看GOF4的書籍中關于Bridge的描述:Decoupling interface and implementation.《設計模式解析》中,作者的解釋為:將抽象與其實現分離。在這里首先得弄清楚實現的涵義,《解析》一書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這里的實現“不是抽象類的派生類”,而是“抽象類及其派生類的用來實現自己的對象”。第一次看或者前幾次看的時候,我還是有些模糊。結合《解析》一書的例子,最后才完全弄清楚此涵義。我以我的理解嘗試用個通俗的例子來說明吧:假設有一個抽象類叫做“人”,那么這個人的實現(也就是抽象的實現)就包括穿衣,吃飯等等。把人作為一個抽象類,然后“穿衣”這個人的實現又作為一個抽象類“穿衣”,然后把穿衣聚集到人這個類中,這就實現了抽象及其實現的分離。
好處就是,人可以派生出各色人等,黃黑白高矮胖瘦.etc;穿衣也有各種派生,穿短袖,夾克,襯衫.etc,如此便實現了分開派生,避免了“組合爆炸”的問題。
以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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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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