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5 类和对象
面向對象編程OOP
類:相似對象的集合。
對象
對象:實體。一切可以被描述的事物。
屬性:特征。
方法:動作,行為。
類和對象的區別
【1】類時抽象的,對象是具體的。
【2】類是一個模板,創建出來的對象具備共同的屬性和方法。
【3】類是一種數據烈性。引用數據類型。
語法
public classs 類名{//定義屬性部分 屬性1的類型 屬性1; 屬性2的類型 屬性2;...屬性3的類型 屬性n; //定義方法部分 方法1;方法2;...方法m; }?
類名命名規范
帕斯卡命名。多個單詞組成,每個單詞首字母都大寫。
定義方法
語法
訪問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參數1,參數2...參數n){方法體; }?
帶返回值的方法
注意:
【1】必須return 值;返回一個值
【2】類型必須相符
【3】不能返回多個值,只能返回一個值
方法的作用
代碼的封裝和重用。
定義類
一個文件里可以定義多個類,
但是只能有一個類是public的,
通常約定帶主方法的類是public的,
public所修飾的類的類名必須與文件名一致。
成員變量 和 局部變量的區別
局部變量:定義在方法 或代碼塊兒中的。
成員變量:定義在類中的。
1.初始值。
局部變量系統不會初始化,需要自己初始化。
成員變量系統根據類型自動初始化。
2.作用域。
局部變量 只能在定義它的代碼塊兒或方法中使用。
成員變量 在整個類中都是有效的。
3.優先級。
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同名,優先使用局部變量,成員變量被隱藏。
this
表示本類對象
作用1:用來區分成員變量 和 局部變量。
作用2:調用本類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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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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