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内部转移定价
(1)、按以下介紹,營銷中心為一工廠,但沒有具體介紹生產工廠與生產工廠、生產工廠與營銷工廠是否有結算需求的(一般情況下,一個公司代碼下不做內部結算)。其實有二點很重要,一是TP是要ML的情況下才能用的(這點下面資料有中講,該公司已啟用ML);最大的問題是第二點,利潤中心內部轉移價格(TP),在ECC5.0版本中是有問題的,SAP的顧問的講法是BUG,無法正確有效使用的。
(2)、如果生產與營銷部分,沒有買賣,且生產不單獨核算盈利的,則生產部分,只設成本中心(按車間或部門);營銷部分,設成本中心及對應的利潤中心(辦事處為最小單位)。費用可以在成本中心進行分配分攤。
2、 生產利潤中心分為兩個二級利潤中心:利潤中心一、利潤中心二。兩個利潤中心之間沒有交易。每個利潤中心下轄兩個車間,每個車間有自己單獨的庫房。兩個二級利潤中心需要分攤生產利潤中心公共部門(計劃部、設備部、技術部、質量部)的費用。
(1)只設成本中心,不設利潤中心,費用是在成本中心進行分配分攤。
3、 營銷利潤中心按大區分為八個二級利潤中心。每個二級利潤中心下轄若干辦事處(三級利潤中心)。二、三級利潤中心需要分攤其上級利潤中心公共管理部門(商務部、市場部、物流部、服務部)的費用。
(1) 設成本中心與利潤中心(辦事處即為一利潤中心,又是一成本中心,它的上級,是成本中心組與利潤中心組)
(2) 具體成本中心及利潤中心結構設計示意圖見附圖。
4、 目前營銷中心庫房設在總部。各大區、辦事處暫不設庫房。
5、 費用設定沖抵順序。生產利潤中心優先級從高到低:人員工資、房租、水電費、采購費用、其他管理費、利潤中心提成。營銷利潤中心沖抵順序為:人員工資、房租、水電費、其他管理費、利潤中心提成。
目前系統狀況:
1、 設5個工廠:生產中心4個工廠,每個工廠對應一個車間。營銷中心一個工廠。
2、 系統設一個采購組織,一個銷售組織。
3、 系統版本:ECC5.0。未啟用憑證分割功能。
4、 已實施財務相關模塊:FI \ CO \ FM \ ML等。
他們這個生產部門也要產生利潤嗎?難道他們的營銷部門與生產部門是有個結算價在核算的???
為什么要用TP呢???只在銷售時有銷售收入,同時結轉銷售成本,才會有利潤產生。那只要營銷那一塊設利潤中心即可。
生產那一塊只設成本中心,而營銷那一塊同時設成本中心與利潤中心,對每個辦事處設利潤中心,可以核算每個辦事處的利潤,大區就按該大區下的利潤中心匯總成利潤中心組,各大區再加上營銷總部的總部利潤中心,就成了公司的利潤中心組? ??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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