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rimer再学习(3)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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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rimer再学习(3)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第12~14章,主要講了類的創建的語法規則及應時刻注意的內容,復制構造,賦值操作符,析構函數,重載操作符的規則。 高級主題中介紹了,類類型與其他類型的轉換通過聲明定義類型轉換操作符 38.類的設計者必須關心類是如何實現的,而使用類的程序員不需要知道類的實現細節。類的使用者只需要知道類提供的接口操作,而不關心類型如何工作。 即是:類的使用者面向接口編程,類的創建者面向實現編程 39.在創建類的對象之前,必須要定義類,而不能僅聲明類。另,類的前置聲明一般用來編寫有依賴關系的類。 40.const成員函數只能返回一個*this的const引用 即 const T& T::Func(...) const 41.如果函數在類外定義,則函數的返回類型在類的作用域外,當其類型為類內部定義的類型,就應使用完全限定名。 42.名字查找-》先編譯成員聲明,再編譯定義本身 43.沒有默認構造函數的類類型成員,const或引用類型的成員,必須在類的構造函數的初始化化列表中進行初始化,而不能在構造函數的函數體中賦值。 44.可以用單個實參調用類的構造函數定義了從形參類型到該類類型的隱式轉換。如果想禁用此隱式轉換則需要在聲明單形參構造函數前加入explicit。推薦使用此法,避免由隱式轉換帶來的錯誤 45.類的static成員遵循正常的公有/私有/保護的訪問規則,而static的成員函數不能被聲明為const,也不能被聲明為虛函數 46.即使聲明定義了類的析構函數,在這個析構函數被調用完成后,仍然會調用編譯器生成的默認析構函數。 47為類設計操作符的最好方法是,先為類定義公共接口,然后根據公共接口的行為改寫為重載操作符 48.對于可能作為容器元素的類類型,應重載==,<操作符,同時應定義!=, >, >=, <= 49.=,[],(),->必須定義為類的成員操作符,自增,自減及解引用通常定義為類的成員。而其他對稱的操作符(二元操作符的兩個操作數都是該類類型的對象),最好定義為普通非成員 50.為類類型重載輸入操作符時,第二個參數應聲明為類類型引用。且必須處理錯誤和文件結束的可能 51.為類定義下標操作符[]時,需要定義兩個版本。一個是非const成員返回非const引用,一個是const成員返回const引用 52.前綴自增和自減操作符作為類成員時,具有0個形參,且返回類型的引用。而后綴自增和自減操作符作為類成員時,具有1個形參,且只能已值返回而非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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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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