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件委托的整理 ,另附bind,live,delegate,on区别
隨著DOM結(jié)構(gòu)的復(fù)雜化和Ajax等動態(tài)腳本技術(shù)的運用導(dǎo)致如今的js界里最火熱的一項技術(shù)應(yīng)該是‘事件委托(event delegation)’了,什么是事件委托呢?小七給你娓娓道來,說白了就是想給子元素添加事件反而添加到父元素的身上,現(xiàn)在的你可能會說博主有病,放屁脫褲子多此一舉,那么博主告訴你博主放屁是不脫褲子的,下面說下什么時候使用事件委,(1)考慮一個ul,在li的數(shù)量非常少的時候,為每一個li添加事件當然不會存在太多性能方面的問題,但是當列表非常的長for循環(huán)太浪費內(nèi)存,長到上百上千甚至上萬的時候,為每個li添加事件就會對頁面性能產(chǎn)生很大的影響。(習慣用ul了,其他元素嵌套關(guān)系自行腦補)(2)給一個ul里面的幾個li添加了事件但是如果動態(tài)又生成了li則剛生成的li不具備事件這時就需要用到委托。
使用委托的優(yōu)點:原本需要給多個元素添加事件的現(xiàn)在只需要給他們的父元素添加事件,提高性能,提高可讀性。
那么現(xiàn)在是不是有點了解了呢?廢話不多說直接上圖,高清無碼的哦、
點擊每一個li都會觸發(fā)事件alert出1。
HTML:
Jq代碼不用委托:
Jq代碼事件委托:
li就是子元素,jq委托的格式就是這樣記住就行,當然on可以用bind,live,delegate.然而為什么小七沒用呢自然是有原因的。
jQuery 1.3之前使用.bind()實現(xiàn)委托給他已經(jīng)存在的子元素綁定事件,但不能給未來新增的元素綁定事件
為了突破單一.bind()方法的局限性jQuery 1.3使用live()方法但卻只能放在直接選擇的元素后面,不能在層級比較深,連綴的DOM遍歷方法后面使用,即$(“ul”").live...可以,但$("body").find("ul").live...不行;
后來,為解決“事件傳播鏈”過長的問題, jQuery 1.4.2干脆直接引入了一個新方法.delegate()。
根據(jù)jQuery 1.7 Beta 1的發(fā)版說明,jQuery 1.7為了解決.bind()、.live()和.delegate()并存造成的不一致性問題,將會增加一對新的事件方法:.on(),所以不用糾結(jié)用刀還是用槍了以后直接用迫擊炮(on()方法)
提示:使用事件委托時,如果注冊到目標元素上的其他事件處理程序使用.stopPropagation()阻止了事件傳播,那么事件委托就會失效。
轉(zhuǎn)載于:https://www.cnblogs.com/MagicZhao123/p/5980957.html
總結(jié)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关于事件委托的整理 ,另附bind,live,delegate,on区别的全部內(nèi)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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