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报》: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幕后之谜
飛鴿傳書
2008年7月9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起特殊的案件三審難斷——原告缺席,雙方律師各持己見,爭執不下,法官唯有宣布擇日再審.
隨后,54名高級法官就此案件展開熱烈討論,但仍然難以決斷.同時,網絡上對此案的討論達到一個新的高潮.這是一起什么樣的特殊案件?隱藏了什么秘密?這件案件為何難以決斷、矛盾重重?為何吸引從網絡到媒體的熱烈討論?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
“人肉搜索第一案”始末
一切都要從“死亡博客”說起,這個名為“北飛的候鳥”的博客承載了本案所有的秘密.
博客主人姜巖是某公司售后部的員工,31歲.去年10月,姜巖關閉了自己的MSN SPACE公共瀏覽權限,兩個月后突然打開.空間里記載了丈夫王菲的出軌及自己內心欲挽回而不得、欲棄之而不舍的煎熬,隱晦地表達了輕生的念頭.2007 年12月29日,在試圖挽回丈夫無果后,姜巖從自家24層一躍而下,“死亡博客”由此得名.
“從姜巖的朋友那里聽說了這件事,我就把這個事情發到了天涯”.這位名為“撒加的橡皮鴨”的網友告訴記者,她是姜巖事件最早的爆料者,動機簡單而又明確,但她沒有料到事情會朝難以控制的方向發展.這篇題為《哀莫大于心死,北京從24樓跳下自殺的 MM最后的日記》的帖子,幾個小時內回復破千,瀏覽無數.網友群情激奮,認為是王菲和第三者“逼死”了姜巖.不久,大旗網刊載專題報道,天涯等社區出現了更多的貼文.
為了替“姜巖討回公道”,網友們展開了規模浩大的人肉搜索.王菲及第三者的電話、地址、公司被一一曝光,王家每天接到莫名其妙的騷擾電話.隨著“人肉搜索”入侵現實生活,王菲從此過上了“驚弓之鳥”般的生活.王菲就職的公司也迫于網民壓力,辭退了他.
2008年3月,王菲將大旗網、天涯網、北飛的候鳥(姜巖朋友張樂奕所設祭奠網站,內有部分王菲信息)三家網站告上法庭,首次將“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推向司法領域,催生出“反網絡暴力”中國第一案.盡管此前有“銅須門事件”、“虐貓事件”等網絡暴力事件,但真正進入司法程序的,這在中國還是第一例.
隨后,本報記者多次試圖聯系上王菲,但均未果.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王菲自從被“人肉搜索”引來就深居簡出,拒絕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每天都有許多人在屋外晃蕩,我分不清誰是好人誰是壞人,是不是想害我!”王菲曾對該知情人士如此說.
直擊第一案庭審現場
2008年7月9日,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人肉搜索第一案”. 一大早,就有很多網友專門趕到這里旁聽,本報記者也偽裝成普通網友,“混入”了旁聽席.
對于此案,到場的網友們議論紛紛.前來旁聽的網友多是“倒王派”的,他們不相信“人肉搜索” 觸犯了法律.一位網友對甚至笑著對記者說“如果王菲勝訴,將是今年聽到最大的笑話”.此案曾在今年4月17日和5月4日兩次開庭審理,未能定案.這次,原告王菲仍未露面,天涯網也未派代表出席.
開庭前,原告王菲的代理律師張雁峰與被告之一“北飛的候鳥”網站代理律師李春誼相視一笑.幾個月前,兩人曾在這里展開了一場唇槍舌戰.今天,雙方將為人肉搜索是否觸及法律底線的問題再次展開交鋒.
法官宣布開庭,現場的氣氛頓時緊張起來.到場的網友們保持了絕對的肅靜,他們知道,審判結果將為 “人肉搜索”書寫濃墨重彩的一筆.
法庭調查階段,原告律師張雁峰提出新的訴訟請求,以被告侵犯了王菲的名譽權、隱私權為由,要求被告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2萬元到4萬元不等的賠償金額.該律師認為,三被告屬于網絡暴力的協同者,是“以鍵盤為武器,砍下他的頭,給死者作祭品”.
第三次審判開庭前,被告方“北飛的候鳥”網站負責人張樂奕提交了新的資料,證明北飛的候鳥網站提到的有關王菲的信息,別的網站之前已經披露過.“屬于轉載性質,報道公共事件并不構成侵權”.張雁峰立即回敬,“其他網站泄露的主要是王菲商業交流方面的信息,而王菲的家庭信息則是在'北飛的候鳥'中首次泄露,張樂奕難辭其咎”.另外,原告方認為幾家網站在侵犯原告隱私權的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本來只有100個人知道的私人信息,你轉載后200個人知道了,可以因為你是轉載就不構成侵犯隱私權?笑話!”張雁峰律師在事后接受采訪時對此舉證表示匪夷所思.
在辯論階段,法庭上的氣氛也到了一個高潮,雙方亮出了自己的觀點.原告律師認為,網民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失實言論,對王菲及其家人名譽造成嚴重損害.被告律師李春誼辯稱,“名譽不等同于美譽,王菲因婚外情這種不道德的行為給他帶來了負面的社會評價,不能稱之為名譽受損”.另外,王菲的姓名、單位、電話等屬于商務場合用于交流的信息,并不在隱私信息之列,披露這些信息并不構成對王菲隱私權的侵犯.
辯論階段出現了一個小插曲,一位旁聽的網友堅持要進行筆錄,聲稱要“還原一個真實的現場”,經法官勸阻無效后被強制離場.
在法官主持調解階段,原告方同意和解,但遭到被告方的拒絕.在經過近2個小時的審理之后,法官宣布審理結果將由合議庭合議之后擇日宣判.
百家爭鳴的“人肉搜索”
日前,北京朝陽法院召開高級法官聯席會議,54名高級法官就“人肉搜索第一案”展開熱烈討論.
會上關于“人肉搜索”的三個關鍵問題被提出:一是公布普通公民的個人信息與隱私權侵犯之間的關系;二是網站對網友的不當留言有無監管義務及承擔責任的程度;三是道德批判與隱私保護的限度.如果這三個問題得以順利解決,不僅對本案審判有幫助,也將為日后同類案件提供參考依據.
一位王姓法官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搜索本身無可非議.關鍵的是“人肉搜索”已經不再局限于網絡行為,而是實實在在地對人造成物質、精神上的傷害,這與傳統的暴力事件性質接近,也就進入了法律監管的范疇.
但更多的法官則表示,在處理這起案件時,要考慮案件處理結果對于網絡的健康發展與引導產生的影響,兼顧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如果說法官們的探討還僅限于法律領域的話,那么網絡上就本案件的討論則涵蓋了方方面面.姜巖事件在網絡上沉寂了半年之后,時下再次成為網友們熱議的話題.
網友秋天隕落告訴記者,天涯網站這類論壇審核上具有相當大的難度,難以有效地進行事前監管的義務.本案中,王菲是否有負姜巖、王家是否刺激姜巖并致其死亡,網站根本無從考證,不應當追究網站責任.
另一位網友妖殤認為“人肉搜索”的出現彌補了輿論監督的不足,承擔起了維護社會公共道德的作用,這也是多數網友對于“人肉搜索”的基本態度.
網友云中飄月發出了不一樣的聲音,“此 '人肉搜索'已經朝著 '網絡暴力'的方向發展,脫離了原本輿論監督的范疇.我認為法院可能會給予幾家網站象征性的懲罰.”
爭議遠未停止,“人肉搜索”商業化的進程卻高歌猛進.貓撲、騰訊等知名網站紛紛開始招兵買馬,組織專門從事“人肉搜索”服務的“正規軍”.
盡管傷害事件頻頻,但人人可以參與,讓人人都能成為“網絡偵探”的“人肉搜索”,依然是互聯網上“一呼千應”的游戲.“網絡偵探”們在尋找事實真相的同時,也“人肉”出了當事人的照片、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更多個人隱私,制造了無數的“人肉受害者”.如今在法律與道德的雙重審判之下,“賞金獵人”的網絡游戲,今后也許不再那么“好玩”了.
專家解讀:
法律缺位是滋生網絡暴力的根源
于國富 北京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根據我的理解,人肉搜索實際上是網友通過網絡平臺進行互動,匯集大量參與人提供的信息,從而取得最終搜索結果的一種方式.這個過程顯然離不開作為信息交流平臺的網站.但是,網站是否會因此承擔法律上的連帶責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對于僅僅提供BBS、博客等交流平臺的ISP(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來講,他們只有在明知內容侵犯他人權利或者在收到權利人的投訴后,仍然不刪除相關侵權內容時才具有主觀過錯,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之前在天涯發生的多起人肉搜索事例,由于及時刪除了相關帖子,網站并不承擔法律責任.去年張可可就名譽侵權起訴天涯敗訴的案例與這起案件比較相似,可以作為參考.(據記者了解,在原告與天涯交涉不久,天涯便將相關帖子刪除;北飛的候鳥也鎖定了2個網友的ID,并對其進行警告.)
2.對于那些將相關內容作為自己網站的內容,并有編輯整理匯編的ICP(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商)來講,他們負有謹慎核實內容的責任,如果因為沒有盡到謹慎義務而刊登了侵權信息,要承擔法律責任.
本案中涉及的隱私權與名譽權保護,是業界非常敏感的話題.中國關于隱私權保護的法規非常少,《民法通則》僅規定了生命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并沒有對隱私權做出相關規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采取間接保護方法,通過名譽權涵蓋隱私權,規定對侵害他人隱私權,造成名譽權損害的,認定為侵害名譽權,追究民事責任.如此一來,隱私權便成為名譽權的下位概念,這其實并不合適.
除了隱私權的定位,相關法律對于何為隱私,隱私權的范圍,隱私的保護方式等基本問題都采取了模糊處理的方式,這成為本案中網站、網民是否侵犯了原告隱私權爭論的根源.
在這里我們要承認,法律并不是萬能的.法律規定對社會生活的指引通常只是規定一個“底線”,而道德在調整人們的社會生活的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就像王菲的律師所說的那樣,王菲的婚外情和提出離婚,并不觸犯法律.這并不是說法律就鼓勵和提倡該行為,此類行為還應受到道德的譴責.
如果王菲的婚外情及網友披露的情況屬實,那么,僅僅因為其婚外情被揭露而導致他的社會評價降低,應當由其自身承擔責任.
本報觀點:規范“人肉搜索”須多方協同努力
“人肉他!”,成為2008年最讓人不寒而栗的一句話.
不知何時,“人肉搜索”慢慢變質——從網民互動搜集有效信息的行為,到公布個人信息、群起攻擊單個網民的行為,“人肉搜索”漸漸有了一些私刑的意味.在網絡暴力愈發有恃無恐的今天,王菲案可能成為一個界碑,使“人肉搜索”這一游離于法律之外的網絡行為走向規范.“人肉搜索”搜出的法律、道德盲點是人們需要長期思考、解決的問題.至于隱私權保護的專項法律擬定工作,也將被相關部門提上日程.加強立法、執法環節,是避免網絡暴力再度重演的治本之道.
受害人在數以萬計網民的共同聲討、謾罵之下,喪失了話語權,現實生活也受到極大影響.剝離互聯網這個載體,“人肉搜索”儼然已經成為公共暴力的代名詞.在網絡暴力的發跡史中,法律監管的缺位固然是首要因素,但作為“人肉搜索”的主體和基層監管者,網民和網站是否可以因此而推卸責任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如果網民可以將網絡世界制度化,理性地思考自己的網絡行為是否合理、是否合法,在網絡暴力事件發生后不去隨波逐流做“哄客”,相信網絡暴力案件將得到有效遏制.網站方面也應注重自身的監督、導向作用.本案中,大旗網制作的“姜巖專題”多是網民與姜家單方面的言論,如果能聽一聽王家的聲音,或許也不至于最終對簿公堂.
王菲案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敲響了警鐘,在適當的時機采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虛擬的網絡世界,都是必要的.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电脑报》: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幕后之谜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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