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计算机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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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是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舉辦、經教育部批準實施普通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
學院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毗鄰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花江校區。校園環境優美,生活條件完備。學院先后獲“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安全文明校園”、“自治區衛生優秀學校”、 “廣西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單位” 、“全國高校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所有學生公寓被評為“廣西高校示范性標準化學生公寓”,學生食堂被評為“廣西高校示范性標準化學生食堂”。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被評為首批廣西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與咨詢示范中心。
學院面向全國24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F有信息工程系、電子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等8個教學單位,涵蓋工、管、文、法、藝術等六大學科門類,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群為廣西新建本科院校轉型發展首期試點專業群。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為廣西民辦高校重點專業。2016年擬招收本科專業28個。
二、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三、學院代碼:13644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錄取要求
1、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2、外語考試語種:公外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3、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檢,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七、錄取規則
1、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投檔的考生分數(含各類加分)從高到低,并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學院藝術類的考生需要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省控分數線,然后按照60%(專業課成績)+ 40%(文化課成績)的總和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同等分數情況下,按藝術分優先)。
4、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按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等分類錄取。
5、江蘇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科目2C,必測科目4C。
6、往屆生的錄取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八、收費標準
根據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及實際辦學成本,本著以支定收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非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年(其中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8000元/生·年(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為17000元/生·年),當年新增專業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準的學費標準收費。住宿費為1200元/生·年。若因各種原因辦理...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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