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金的所有人是
?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屬于受托人。信托有效設立后,信托財產即從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一項運作的財產,僅服務于信托目的。對委托人來說,喪失了對該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該信托財產不再屬于其自有資產。
對受托人來說,取得了該信托財產的名義所有權,之所以說是名義所有權,因為并不能享受這一所有權所帶來的信托收益。對受益人來說,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請求權,即信托受益權。
維持這種狀況的條件是信托存續。信托一旦終止,上面所說的情形就會產生變化,受托人不再是信托財產的所有人。這也是受托人僅作為名義持有人的原因之一,該信托財產的所有權歸于委托人、受益人或者信托文件規定的人。
信托財產是指受托人依據信托意圖而管理和支配的財產。信托財產須為特定化的和現實存在的財產;它可由不動產、股票、公債、抵押契據、保險單、銀行存款等構成,但非財產性合同權利不能作為信托財產。
總結
- 上一篇: boost::sort模块实现提供多种分
- 下一篇: boost::sort模块实现整数排序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