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邦法院:谷歌搜索服务受联邦《隐私法》监管,不符合“新闻与艺术机构”豁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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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 日消息,據《福布斯》《The Globe And Mail》等媒體當地時間周六報道,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日前以 2-1 的多數通過了一項裁定:谷歌不是新聞和藝術機構,不符合豁免規定。
這項裁定將促使谷歌在加拿大作出更加強有力的保護個人信息措施。同時,這也意味著谷歌在加拿大的互聯網搜索領域將面臨新的挑戰,因為它占據了加拿大互聯網搜索市場超過 75% 的份額。
法官表示,“谷歌搜索并非出于‘新聞報道’的目的收集、使用或披露個人信息,即使有,也不完全是出于這一目的。”
報道稱,這項裁定引發了各界對“被遺忘權”的討論。(注:指人們要求自己的個人信息在網絡上不被搜索到)。
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的發言人 Valerie Lawton 表示,很高興法院同意了他們的立場,因為它表明了谷歌的搜索引擎服務受到美聯邦《隱私法》的監管。她說,“這為法律在這一領域的應用提供了一次重要的澄清。”
有關的案件可以追溯到 2017 年,有當地民眾向聯邦隱私專員投訴稱,一篇關于他的網絡文章對他造成了人身傷害、就業歧視以及對生命的持續威脅。他希望將自己的信息從搜索引擎提供的搜索結果中刪除,并向隱私權專員提出申訴,該專員根據加拿大《個人信息保護和電子文件法》處理了這宗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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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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