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杭州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
對譚卓來說,杭州真成了天堂,而對于我這種不曾行善積德的人來說,杭州恐怕將會是我的地獄。
和絕大多數網友一樣,我對這件事的了解,來源于“70碼”這個詞,悲劇已經發生了,而我們卻是通過這一個黑色幽默來知道這件事的,這本身,又充滿了諷刺。
數次通告,兩次鑒定,漫不經心的丟掉了點公信力;一次訴訟,一次判決,毫不在意的搶走了些安全感。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么馬路上的攝像頭有沒有記錄下一些車速;我不知道為什么在做過筆錄后,辦案的人可以不做任何防止串供措施而讓當事人離開;我更不知道為什么在當事人有多次違章記錄,并且在此次造成如此嚴重后果的情況下,僅以交通肇事罪對當事人提起公訴。
判決結果出來后,網上很多的人說應是死刑,我也支持了,現在想想,部分怒火實際是被辦案中的部門給激起來的,畢竟懲罰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
但是這樣的判決,卻是給生命標出了一個極其廉價的價碼,3年+100多萬能換一條人命,下一次在碰到行人前,不知還會不會有人停車,因為撞個半死,成本太高了。
懲罰變成了鼓勵!
因為這個,我會盡量避免去杭州。
因為這個,我會努力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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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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