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区房”无法按时交付的十年
“買房子時孩子一年級,如今已經高三了,10年過去了,房子依然沒住上。”李德順家住河南省駐馬店市,2012年底,他在當地的“明星學區樓盤”中州·龍湖國際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單價2700多元。十多年來,經歷了開發商手續不全、樓盤停工、地塊轉讓、加價續房,李德順依然在等待房子的交付。
期間,中州·龍湖國際購房者們還經歷了《房屋認購協議書》從被判無效到有效,業主向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訴訟,但至今尚未立案的現實。
9月1日,新黃河記者聯系到中州·龍湖國際項目的一位鐘姓負責人,其表示按照駐馬店經濟開發區金山辦事處的解決意見,購房者可加價到每平方米5053元繼續購買房子,也可退房退款,不同意者可走司法途徑。
突然停工的“學區房”
在李德順看來,中州·龍湖國際當時最大的賣點就是“實驗中學的學區房”。根據2014年一則中州·龍湖國際的項目介紹,該項目位于駐馬店市洪河大道西段(市實驗中學隔壁),由中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州公司)所開發,項目占地230畝,總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此前多個宣傳中也提到,中州·龍湖國際緊駐馬店市最好的中學——駐馬店市實驗中學。一份當時的傳單上更是直接印上了“住中州·龍湖國際,上市實驗中學”的宣傳語。
樓盤曾經的宣傳廣告語 受訪者供圖
“2012年底中州·龍湖國際剛開盤,我就買了那的房子,當時承諾2015年10月1日交房,但一直遙遙無期。”李德順介紹,當時購買的房價在每平方米兩千七八左右,總房款32萬左右,首付50%。“當時的樓盤所在的位置較偏,有的地方路也沒有修好,但因為附近實驗中學的修建,吸引了大量購房者。”
公開信息顯示,駐馬店市實驗中學位于駐馬店市洪河大道西段,2009年動工建設,2011年9月投入使用,市區共投入資金近9000萬元,是市區義務教育階段規模最大、條件最好的一所學校。
另據知情者透露,中州·龍湖國際項目還曾有當地檢察系統和市實驗中學的團購房。
王麗看中中州·龍湖國際的房子同樣是因為其“學區房”標簽。王麗依然很清楚記得自己購房時的價格,每平方米2758元,“但在十年前,這并不是一筆小數目,單價在駐馬店市也是比較高的。”
然而,看似優質的樓盤卻突然在2015年春天停工了。
根據河南都市頻道2018年5月的報道,中州·龍湖國際項目的開發商(中州公司)李首良在接受采訪時介紹,“我們手續不全就開工建設了,后來市政府為了規范(房地產)市場,手續不全的項目都停工了。”他還表示,整個中州·龍湖國際項目證件齊全的有4棟,剩下的7棟還沒有取得土地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后期因為資金問題造成目標未實現。彼時的報道中,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政法委書記李國順則表示,當年市政府提出要建百棟高樓,“手續不規范,就邊批邊建”,2014年駐馬店市政府將證件不齊全的樓盤列為“雙違樓盤”,叫停了這些問題樓盤,導致中州·龍湖國際項目爛尾。
開發商接受采訪時表示停工因手續不全
天眼查APP顯示,中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李首良曾是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15年退出,目前的法定代表人為楊振峰,持股比例50%。此外,新黃河記者還注意到,公司失信被執行人13次,歷史失信被執行人29次。
2018年9月,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問題樓盤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公布了一批市中心城區問題樓盤整改緩慢的名單,涉及25個問題樓盤,其中就包括中州·龍湖國際項目。李德順記得,2015年時駐馬店市遭遇停工的樓盤非常多,“聽說有的樓盤陸續交罰款后就又開工了。”
根據掌上駐馬店(駐馬店廣播電視臺)2019年6月發布的一則信息,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回復了網友關于中州·龍湖國際項目的相關問題。回復中提到,該項目占地面積140畝,建設規模約30萬平方米。2012年進行了規劃并投入開發建設,共規劃23棟樓,目前開工建設11棟樓,其中有8棟已封頂。一期27.5畝地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手續。二期未完善土地手續,115畝土地使用權全部被收回重新出讓,由于開發企業缺少資金交納土地出讓金,至今未取得土地使用權。
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的回應
上述回復中還提到,“中州·龍湖國際”項目自2012年開工建設以來,由于受公司決策失誤、地產調控、信貸收緊、低價團購和被列為“雙違”項目罰款等諸多因素影響,造成開發企業資金鏈條斷裂,2014年該項目被列入“雙違”項目,2015年3月工程停工,遲遲無法交房。同時因規劃條件改變,18號樓由原限高100米變更為60米,19、20號樓變更為40米,導致部分購房戶房源消失。
手續不全、樓盤停工爛尾、部分購房者房源消失,一系列的遭遇,讓業主們倍感離奇又無奈。
要么退房退款,要么加價續房?
2020年7月,駐馬店融媒發布了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金山辦事處關于協調解決中州·龍湖國際項目樓盤遺留問題的意見,并提到為加快推進解決房地產領域問題樓盤處置工作,2020年6月2日,ZMD-2019-40號土地實施了公開競拍,駐馬店市富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地公司)將ZMD-2019-40號土地摘牌。
2021年1月,富地公司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上述地塊原為中州公司開發的中州·龍湖國際項目,將原項目19號、20號樓變更為富地公園學府9號、10號樓。
天眼查信息顯示,駐馬店市富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企業注冊資本1000萬。
另有多位業主表示,在后續多次接待購房業主的對接會中,原中州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首良仍會出席,有購房者質疑兩家公司是否存在關聯。新黃河記者聯系到富地公司負責人,其表示,中州公司和富地公司并無關系,地塊是正常競拍得來,“我們一直在趕建筑進度。”
中州·龍湖國際的區位圖 受訪者供圖
在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金山辦事處發布的解決意見中,一共分三條。意見一為:原中州·龍湖國際項目19號、20號樓20層(含20層)以下所有購房客戶,愿意要房者,按照評估房屋成本價5053元/㎡的價格,辦理轉換手續;原中州·龍湖國際項目18號(25層及以上)、19號、20號樓21層(含21層)以上因限高失去房源的購房客戶,如果原購房客戶愿意要房子的,參與本次選房,按評估的房屋成本價5053元/㎡,并可分別于2020年7月20日和22日辦理轉換手續。意見二為:要求退預付房款者,中州公司以客戶所交預付房款為基數,按年化4.75%(評估公司核定企業投資利率)計息退還本金和利息。意見三為:不同意以上兩條解決方案者,建議走司法途徑。
多位業主向新黃河記者反映,雖然金山辦事處發布了三條意見,但他們并不認同。關于加價到5053元/平方米購買已經認購且交完首付的房子,李德順覺得這太貴了,“同一塊地,轉轉手就再收近一倍的錢,這不就是一房二賣?”不少購房者也有同樣的疑問。
“超出當初的房價這么多,業主為什么要替開發商承擔損失?”王麗對此很不解。她還介紹,現在樓盤所在位置的房價均價在6000元每平方米左右。
金山辦事處出具的解決意見 受訪者供圖
關于意見二提到的退房退款,在一些業主的眼中也并非易事。談起退房退款經歷,業主楊珍說,當年孩子生病急需用錢,2020年前后,她多次找開發商退房,“最終首付購房款分三次才要回”,且退房沒有利息和違約金。” 也有其他業主表示,“有退房者只拿回來了白條,并未實際要回退款,被告知需排隊等待。”
仍在等待的立案
多位購房者介紹,因不同意加價購買等協商意見,中州公司曾以無效合同為由起訴了部分購房者,“理由是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證,也競拍轉讓了地塊,無法繼續履行合同,被要求解除合同。”李德順認為,“這就像開發商自己告自己的合同無效。”
一位被開發商起訴的購房者,向新黃河記者提供了一份2023年2月的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此前驛城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中,確認原告中州公司與被告簽訂的《中州龍湖國際房屋認購協議書》無效。在駐馬店中院判決中,驛城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被撤銷。
上述判決書中顯示,案涉《中州龍湖國際房屋認購協議書》屬于預約合同。《中州龍湖國際房屋認購協議書》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綜上,中州公司以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為由請求確認案涉《中州龍湖國際房屋認購協議書》無效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當駁回中州公司的訴訟請求。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提到認購書有效 受訪者供圖
既然認購書有效,那就應該履行合同,這是多位購房者的訴求。
今年5月,業主王麗向驛城區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將中州公司和富地公司均列入被告。訴訟請求中州公司繼續履行業主的認購協議書。至今,驛城區人民法院并未立案。“由于沒有立案,這場官司也就卡在了這里,接下來不知道怎么辦才好。”王麗等購房者也都在焦急等待中。期間,多位購房者表示曾多次找到開發區政府,但并未有實質進展。
此外,不管是加價續買還是退房,多名購房者向新黃河記者表示,關于購房者的損失誰來承擔,依然沒有確切說法。
9月2日,新黃河記者聯系到駐馬店市開發區政府一位臧姓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他曾多次面對面對接購房百姓和相關企業,開發商違規行為是可以肯定的,要承擔的責任一定要承擔,“一直非常慎重處理這件事,會盡最大努力保障購房百姓的權益。”同時,他還透露,違規銷售涉及700多戶,根據了解有一半左右的購房者同意了加價。
新黃河記者又聯系到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康姓負責人,詢問關于上述事件的立案事宜,其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回答。金山辦事處的一位工作人則表示此事需請示領導,并未有其他回應。
隨后,記者聯系到中州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首良,其聽聞采訪就掛斷了電話。另一位中州·龍湖國際項目的鐘姓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解決了一千余戶購房者的需求,已有四五百戶入住。”他還介紹說,加價到5053元/㎡的購房者比例占60%,且退房者均有利息補償,而關于有的退房者并未拿到利息,他則表示“因為有的人太著急拿錢,自愿放棄利息”。關于不同意的購房者,他表示可走司法途徑,“聽法院判決”。
上海秦兵(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尹航認為,在認購書有效的情況之下,中州公司應該履行與購房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締約義務。按照原認購協議的約定,以及原認購協議中雙方認定的房屋價格進行簽約,否則應當賠償購房人資金占用利息,以及房屋差價等預期利益損失。同時他也表示,“加價購買房屋屬于違規行為”,因為加價購房,是行政機關單方出具的意見建議,并不是一個具體行政行為,對購房人與開發商雙方都沒有強制力。加價購房屬于開發商嚴重的毀約行為。
尹航還提到:“在建設房屋的過程當中存在未批先建的違規行為,是導致目前狀況的根本原因。”
如今,李德順所購買的18號樓的建筑情況已接近尾聲,“封頂了,聽說明年底交房。我還沒想好該怎么辦。”
(文中李德順、王麗、楊珍均為化名)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一个“学区房”无法按时交付的十年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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