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治安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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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會治安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要點第1篇
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鎮綜治工作實際。經鎮黨委研究制定鎮2016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要點:
一、總體目標
(一)制定鎮新一輪創建活動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并嚴格執行。把綜治創建工作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并列入綜合責任目標考核。創建領導小組(綜治辦)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辦公會議。鎮與分管領導、村(居)、企業以及各創建成員單位層層簽訂責任狀。
(二)把綜治平安創建專項經費、禁毒、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大調解”工作、刑釋解教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治宣傳和法律援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三)專職安保、流動人口協管員、兼職消防隊員、村(居)治保會、調委會人員工資報酬按月發放,落實到位。
二、基層基礎建設
(一)制定“平安村(居)”、“平安學校”、“平安單位”、“平安家庭”“平安醫院”、“無毒無邪教村(居)”、“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等系列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并制定考核評比標準和獎懲辦法,經常開展考核評比工作。
(二)建立十戶聯防、警民聯系點、“紅袖標”工程等群防群治工作機制。
(三)認真開展中小學法制教育活動,法制副校長、指導員聘任到位,學校全部有法制宣傳活動室和宣傳欄,并按要求上法制教育課。
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社會穩定
(一)健全大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機制。
(二)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網絡和工作機制,制定和完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工作預案,確保不發生不穩定事件、群體性事件。
(三)建立健全防范和處理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敵對勢力工作網絡,認真落實民族宗教工作責任制,鎮、村兩級簽訂民族宗教責任書。
四、防范控制犯罪水平
(一)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財政預算。認真落實單位內部安全保衛措施,金融機構、單位財務室保險箱等要害部位,全面落實人防、技防、設施防等防范措施。
(二)全面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按時完成技防鄉鎮建設任務。
(三)加強重點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確保不發生在校生犯罪和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案件。
(四)認真加強公共場所、企業周邊、校園周邊和文化市場秩序整治。確保不出現在省、市、縣有影響的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
五、社會管理創新
(一)落實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加強重點人口管理。積極發揮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完善機制,堅持回訪制度。
(二)禁毒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
(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危險物品得到依法嚴格管理。經常開展危險物品的安全檢查工作和危險物品使用管理知識宣傳,確保不發生影響公共安全的重特大事故。
(四)安全生產工作常抓不懈。經常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全鎮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2021年社會治安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要點第2篇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確定了2007年的“七大工作要點”,以進一步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社會持續穩定。
記者16日從中央綜治委了解到,根據剛剛審議通過的《2007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首先是以重點開展創建平安縣(市、區)活動為抓手,廣泛深入地開展平安建設。
其次是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著力構建在黨委領導下,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作用,三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分析機制和排查調處工作責任制。突出排查調處工作重點,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防止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第三是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繼續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建立健全“打黑除惡”長效工作機制。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殺人、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始終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堅決遏制發案上升的勢頭,增強群眾安全感。繼續開展“掃黃打非”和禁毒、禁賭、禁娼等斗爭,堅決打擊、查禁毒品犯罪和六合彩賭博、網絡賭博、出境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掃除社會丑惡現象。
第四是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著力解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加快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信息系統建設和運用,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協作機制。嚴厲打擊幕后控制、操縱流浪未成年人乞討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為。積極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指導和職業培訓,推進過渡性安置企業和基地的建設。
第五是加強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大力推進科技防范工作。加強治安防范組織網絡建設,推進治安防范社會化、職業化。
第六是加強和改進檢查考評工作,推動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切實增強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責任感,健全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第七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
2021年社會治安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要點第3篇
1.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打擊暴力恐怖團伙和極端組織專項斗爭,嚴防發生暴力恐怖事件,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2.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加強社會矛盾排查調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做好矛盾糾紛信息統計、臺賬管理、分流交辦、結果反饋、考核督辦等工作。加強調解工作隊伍專業化建設,引導社會力量、吸收專家咨詢委員會等第三方參與調解。
3.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
發現、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鮮經驗,切實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善于總結規律特點,善于將基層的成熟經驗,努力實現點上突破、面上鋪開,推動工作向縱深發展。
4.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加強對治安復雜場所、重點行業、重點人員、危險物品的治安管理。
5.加強治安防控網絡建設
重點加強對易發高發案部位和時段的巡邏防控,在治安問題復雜的城鄉接合部、城中村結合實際推行社區化管理,在農村開展鄰里守望、聯戶聯防工作。大力推進技防設施升級改造、聯網運行和資源共享、綜合應用,提高防范效能。
6.加強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設
建設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整合人、地、物、情、事、組織等各類基礎信息,推動實現網絡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共用。
7.加強互聯網管理
推動落實網絡網址、網民上網、網絡互動等實名登記措施,嚴格監管措施,嚴厲打擊網絡詐騙、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8.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通過在市、縣、鄉三級建立統一的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形成對群眾求助、投訴,報警的聯動受理、處理、反饋機制。
9.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
在社區(村)科學劃分基礎網格,每個網格至少配備一名專職管理員,并將其納入群防群治崗位的管理,統籌解決待遇報酬等問題。
10.深化基層平安創建
深化縣(市、區)、平安鄉鎮(街道)建設,加強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檢察室等基層單位建設,深化平安企事業單位、平安醫院、平安學校、平安市場、平安邊界、軍地平安創建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以局部平安促進全市平安。
11.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完善黨政領導、綜治協調、部門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將綜治工作任務分解細化,落實到各地各部門各單位。
12.保障專項經費落實
將綜治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地方財政撥付的經費和上級撥來的專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建立群眾報告社會治安重要信息獎勵保護制度,設立獎勵基金,積極探索市場經濟體制下治安防范的社會化、市場化辦法和途徑,多渠道籌集群防群治經費。
13.建立科學工作考評機制
建立社會評價和行業評價機制,以人民群眾的需求確定考評內容,以群眾滿意度作為主要標準。建立完善綜治工作檢查督辦機制,建立完善黨政領導干部綜治工作實績檔案制度,建立完善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等制度,對綜治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嚴格責任追究;進一步加大綜治工作的獎勵力度,各級財政要設立專項獎勵經費,對被評為先進的單位、地方和個人給予獎勵。
以上內容是針對一個時期市級社會綜治部門總結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六個工作手段和十三個重點工作內容,由此可見,做好綜治工作需要指導、協調、推動各地、各部門聯動落實各項重要工作任務,同時不斷總結實踐經驗,推陳出新,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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