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的生存方式
高通的生存方式
作者:孫麗
最近在國內備受關注的高通是一家坐擁標準,靠出售知識產權為生的公司,在一片打壓聲中扶搖直上,以令人艷羨的生存方式,過上了風光的日子。
中國的企業,除了艷羨之外,還能悟出點什么?
高通公司的總部在美國圣地亞哥。一堵厚厚的墻上鑲嵌著高通所持有的CDMA的1400多項專利,橫亙在一進大門的地方。
高通的先行者和后來者總是像到麥加朝圣一樣向這面墻致注目禮,因為高通的一切都凝聚在這里:財富、地位、聲望。這就是高通生命的基礎。
高通,一家專門經營和銷售知識產權的公司。它所創造的贏利模式,被幾乎所有的技術性公司艷羨不已,也正在逐漸成為知識經濟下頂尖企業的生存方式。
高通的武器
十六年前,高通還什么都不是。
高通的創始人,艾文 ·雅各布曾經開了一家小公司。這個普通的賣產品的公司和后來的高通毫無相似之處,也沒有把什么經營理念傳給高通。但是賣掉它的錢,為高通公司積累了第一筆原始資本。
雅各布賣掉這個小公司后,準備在圣地亞哥這個美麗的海濱城市頤養天年了。這個時候,他看上了原屬于美國軍方所有的CDMA技術。因為當時還沒有移動通信,運輸卡車在離開公司總部之后就音訊杳然。雅各布利用CDMA技術作成了專門為外出的卡車和總部聯絡提供通訊的衛星定位裝置。比起后來的CDMA手機,這些大盒子笨重粗鄙,而且還不能傳遞聲音。盡管如此,卡車司機和總部卻都因為能夠通過衛星定位和敲擊鍵盤來傳遞即時消息而感到快樂。最初的CDMA產品賺到了一些錢。雅各布此時產生了一個奢望:把這個東西變成被全世界采用的全球移動通信標準。CDMA技術在雅各布之前,曾被很多人注意過,但是沒有人產生過如此瘋狂的念頭。
于是,雅各布又成立了一個公司來實現他的狂想,這就是今天的高通。3年之后,雅各布召集了20多個技術天才將CDMA技術成功地“軍轉民”;可用于個人移動通信的CDMA技術誕生了。可當時它的競爭對手——GSM技術的產品化已經趨向成熟。高通此后經歷的多次生死關口證明,CDMA技術的發明創造僅僅是西天取經路上九九八十一難中最容易的一關。
高通當時清一色的工程技術人員也許不懂經營,但是他們做了最重要的兩件事:第一,把高通的CDMA技術提交到美國標準組織TIA和世界標準組織ITU,申請被確立為世界移動通信標準;第二,高通把CDMA研發過程中所有大大小小的技術一股腦兒都申請了專利。當時所有的通信巨頭都在為爭奪GSM專利而激戰正酣,沒有人去注意這個小公司正在玩的把戲,自然也就沒有人去和高通搶專利。所以,等GSM的既得利益者發現半路里殺出個CDMA時,一方面對高通之小表示不屑,一方面更對CDMA的關鍵專利居然都已落到高通手上感到萬分驚訝。
標準和專利,成為高通日后抵御比自己龐大百倍的對手的利器。
拖大公司“下水”
CDMA出世,招致歐洲公司的堅決反對。他們在公開場合反復論證CDMA在技術上完全沒有商用的可能性。摩托羅拉等美國公司則不置可否,冷眼旁觀。高通在所有的公開場合都要和反對者激烈辯論甚至爭吵不休。反對者譏笑高通賣的是“水蒸氣”,一揭開鍋蓋就無影無蹤了。
如此強烈反對的原因是,GSM當時的產品化已經相當成熟,GSM專利被后來高通戲稱為“GSM神圣大同盟”的幾家世界頂尖通信企業共同持有。當時為了瓜分GSM的利益,幾家也曾打得天昏地暗。好不容易才平息了戰火,剛準備安靜下來享用勝利果實時,又冒出來個CDMA。誰也不愿意放棄眼看已經瓜分停當的GSM份額,再去搞自己完全沒有多少專利的CDMA。用高通的話就是,最好能把CDMA掐死在搖籃里,免得日后費心。
如果不是運營商對CDMA產生了興趣,GSM的盟友們原本可以不去理會CDMA,只管讓它在沒有市場的痛苦中自生自滅。但是美國電信管制放松,一些新興的電信運營商出現了。從太平洋電話公司中重組出來的移動公司Airtouch首先對CDMA表示有興趣,他們希望能采用不同的技術與傳統運營商進行差異化競爭。接下來是韓國政府面臨采用誰的移動標準的選擇:跟著歐洲上GSM,會因為后來者的劣勢難以望其項背;跟著日本上PDC,很難從日本人那里學到什么東西,況且PDC的產品化在日本也已經很成熟,韓國廠商后來居上的可能性同樣很小。于是,他們也把目光投向了高通的CDMA。韓國政府希望這個還沒有被廣泛采用的全新技術能夠為本國的廠商贏得一次先發制人的機會,而不是永遠跟從別人的腳步。
為了放大運營商對CDMA的興趣,為了讓標準化組織把CDMA做為世界標準確立下來,為了回應GSM利益集團對于CDMA的技術性攻擊,高通花了數億美元在美國圣地亞哥及世界各地做出了演示系統,邀請全世界的運營商來此觀看。幾十輛面包車載著高通自己做出來的手機和基站——還是一些巨大的盒子,在圣地亞哥奔馳,證明“CDMA可以打通電話、CDMA高速移動不會掉線、CDMA的容量比GSM大三倍到六倍”等曾在各種論戰中被高通聲嘶力竭地描述過幾百遍、但是沒人肯聽的事實。
折騰了十個月以后,有興趣的人更多了。可是運營商有興趣的不會是高通提交給標準化組織的那幾張紙,而是他們什么時候能夠用成熟的商用CDMA設備來鋪設網絡,而且這些設備最好是摩托羅拉、愛立信、朗訊等通信巨頭生產制造的,這樣用著放心。
但是,這些公司都不愿意向高通交納知識產權使用費來制造CDMA設備。GSM的蛋糕已經相當可觀了,沒有人愿意冒著巨大的風險來做CDMA,誰知道那個東西做不做得出來,可不可以商用化?高通做的演示系統離賣給運營商的產品還差得很遠。于是高通就陷入了與那些比自己大好幾十倍的大公司無休無止的談判中。這些大公司必須向高通購買CDMA的知識產權才能生產設備,他們不說不買,也不說什么時候買;而另一邊,還有更多的公司出來說CDMA的若干專利應該歸自己所有,或者干脆想繞過高通自己做,那就只好對簿公堂。于是高通在日本、歐洲、美國到處和別人打官司。這段經歷為高通后來爐火純青地經營CDMA的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轉讓積累了彌足珍貴的經驗。
“IPR授權費一定要收”,這是高通當時首先想到的自己作為一個技術公司的贏利模式,簡單、清晰。別忘了,高通是由一群技術工程師們組成的,這是他們最可能駕御的商業模式。況且,當時高通也沒有別的方式。難道要讓這些技術天才把技術變成產品,再和摩托羅拉這樣的銷售專家一起擠在市場上叫賣?這顯然是個笨辦法。但是命運卻迫使高通不得不采用了這個笨辦法,只有如此,他們才能生存下來。
在僵持不下的談判中,高通想明白了:“這伙人并非真的想和高通合作,再拖下去,高通就要被拖死了!顯然這正是那些身軀比高通大許多倍的公司希望的結果。”
“別人不做,我自己做!”這個原本想靠賣技術和標準賺錢的公司成立了自己的手機部、基站部,自己生產制造起CDMA的全套設備。由于沒有人給自己做配套,高通像是倒回了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時代,做手機、基站、測試設備、軟件工具、芯片,甚至是輔助設計工具,一切都得高通自己做。有人說,什么都自己做的那是農民。高通做了兩年農民。
高通大中華區總裁雷鳴說:“當時我們別無選擇。這樣做的目的是要逼那些大公司加入CDMA陣營,和高通一起來做設備,供貨給運營商。因為他們不會甘心眼看著這么大的市場被高通獨吞了”。
果然,后來隨著CDMA產品和市場的逐漸成熟,隨著高通向運營商供貨,那些還和高通糾纏在官司中的公司逐個選擇了與高通庭外和解,簽定了知識產權轉讓協議。到現在,全球已經有100多家公司簽定了這樣的協議,使用高通的專利來生產制造設備。
從市場壟斷到標準壟斷
過了這一關,高通活下來了。以后的活法就有很多選擇。
一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擁有了自己的制造部門和工廠的技術公司,選擇繼續增加投入,把產品做深做透,可能是很自然的選擇;何況該領域的所有核心專利都在自己手中,自己的產品具有絕對的競爭優勢。
但是高通選擇了退出。
雷鳴說,“我們原本以為憑著我們的創造力,能夠把產品制造也做得很出色。但是實際上手機部和基站部一直都利潤很薄。因為我們在采購規模、市場網絡各方面都拼不過老牌的制造企業。作為一個技術公司,我們做產品的經驗不夠。”有人評價說,高通的文化是典型的工程師文化,注重性能而對外觀和用戶界面的親和力重視不夠。
最后,高通的上層痛苦地做出了判斷:高通最能干的人是技術工程師,所以高通的核心能力在技術創新,而不是制造和銷售。
高通公司副總裁兼芯片部中國區總經理張謙說,知識產權(IPR)轉讓授權的商業模式對于高通來說是一開始就確定了的。做產品只是當初迫不得已,既然歷史使命已經完成了,為什么還要繼續做呢?生產制造產品與IPR轉讓的模式根本是沖突的,你既做IPR,又要參與產品競爭,誰還愿意買了你的專利再來和你競爭呢?
于是高通放棄了制造業,將手機部賣給了日本京瓷,將基站部賣給了愛立信。留下來的兩大業務是知識產權授權和芯片。這兩大業務是高通目前占絕對優勢地位的收益來源。
高通選擇的兩大業務具有兩個共同的特點:首先是都具有絕對的壟斷地位。通過和擁有少數CDMA知識產權的公司交叉許可專利,高通擁有了CDMA全部的知識產權。而初期進入芯片市場想和高通的芯片一較長短的公司后來都慢慢退出了戰場,如韓國的一些企業。如今CDMA芯片90%以上的市場份額都在高通手中。其次,都是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低風險。即使在芯片制造上,高通采用的也是無生產線方式,只設計而不直接介入芯片生產。芯片生產先是外包給美國的芯片公司,最后干脆包給了這一行的專家:臺灣地區的TSMC和UMC。
目前高通又在緊張地計劃將芯片部門獨立出去,重組一個也許不再叫高通的公司,也許讓它分拆上市。在CDMA芯片市場已經被高通完全控制的今天,高通為什么要這樣做?
雷鳴說,首先因為高通的芯片部很賺錢,通過分離出去上市或者其他的資本運作,它會給高通帶來更大的收益。另外,芯片部門獨立出去,會使高通的經營模式更加清晰,就是一門心思經營IPR轉讓。作為一個沒有產品負累的知識產權公司,高通可以集中全部力量進行技術研發來不斷增加專利規模。高通又回到了初始狀態:一個技術公司。
另一方面,分拆對于高通的芯片部也將帶來不可估量的未來。張謙說,目前高通是全球最大的非生產線模式的芯片提供商,但是只做CDMA芯片。芯片部獨立成一個不叫高通的公司,就可以做支持多模多網絡的各種無線芯片,運營商需要什么就做什么。當然,每一種芯片都會和CDMA有關聯,這無形中又擴大了CDMA的機會。高通設想,這個公司會變成世界上最大的無線通信芯片供應商。有一天它會變成第二個Intel,或者更強大。
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企業管理教研室主任楊杜說,在知識經濟時代,資產就是負債。每個行業的最高境界就是賣標準,靠賣產品所構成的市場份額已經不具有左右行業的力量。標準的壟斷相比市場的壟斷是質的超越。當中國很多企業還在辛辛苦苦地賣力氣,賺勞務費的時候,高通和所有超一流的企業一樣,收緊了自己的核心領域,將標準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賣標準是他們的終極目標,但不是誰都能一上來就進入賣標準的層次。從賣產品到賣標準,是一個并不容易跨越的過程。高通已經完成了這個過程,現在放棄低層次的市場壟斷,集中力量追求更高層次的技術壟斷,是必然的選擇。
知識產權的專賣店
等到把芯片——最后剩下的產品也獨立出去,高通就成了知識產權的專賣店。
這個專賣店的商業模式看起來很簡單:假如你是一家公司,首先你需要和高通簽定IPR授權協議,交納CDMA的入門費和使用費。然后你就有權向這家從高通剝離出去的CDMA芯片公司批量購買CDMA芯片。當然你也可以選擇其他公司的芯片,但是你不會,因為高通已經集中力量把芯片的性價比做得無與倫比。然后你就可以制造出產品,拿到市場上去賣。
高通的IPR轉讓費通常在產品售價的6%左右,這是一種明碼標價又非常單一的賺錢模式。但是很多人不習慣這種模式。GSM從來沒有收過什么IPR轉讓費,所以高通當然成了眾矢之的。高通的雷鳴說:高通到處被別人罵這6%,就是因為高通沒有像GSM的所有者一樣把它藏起來。高通在各種場合用各種事實和數據證明IPR轉讓費其實一直存在,不論是GSM還是未來的第三代移動通信,不論是美國公司還是歐洲公司,都不會將應該屬于自己的權利和收益免費地讓他人使用。所不同的只是怎么個收法。
高通認為其中的差別是高通把IPR收益完全作為自己商業模式的核心法律,要求每個進入者必須一手交錢,一手提貨。而GSM利益集團則共同采用了將IPR轉讓費隱藏在芯片等關鍵零部件中的辦法:表面上不收取IPR轉讓費;但是對于后來者來說,他們沒有能力自己制造這部分關鍵零部件,就必須向掌握它們的核心專利的擁有者來購買,也就自然為IPR付費了。高通提供的部分數據顯示,這筆隱含在GSM關鍵零部件中的IPR費用高達產品售價10%以上。歐洲公共通訊網絡運營協會(ETNO)也于近日確認,GSM手機生產許可費高達手機生產費用的29%。
這樣的數據,GSM利益集團中哪家也不會承認,而且也很難被證實。因為GSM的運作模式其實遠遠比CDMA復雜。一方面因為GSM專利被六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持有,收益需要分配;另一方面因為芯片制造廠商的介入以及這些持有專利的制造企業在中國設立合資工廠等復雜的變量,使得GSM的IPR費用成為一個難以說清的玄題。據說有人為計算和比較GSM和CDMA的IPR價格,已經寫出了好幾篇博士論文。諾基亞(中國)副總裁劉持金對此的回答比較中肯,既然計算過程如此復雜,我們無法去證實數據的準確程度,也沒有太多必要去比較其中的差別,總之用了別人的東西,肯定是要付費的,無論以什么方式,這是個基本規則。
GSM標準持有者賣的是產品,IPR負載在產品中體現,只是收益的一種方式,或許還不是主要方式。
CDMA的持有者賣的是知識產權,賣得很專業而且是收益的唯一方式。
這正是創新壟斷的兩種經典贏利方式。
高通的生態圈
高通要把自己的商業模式運轉起來,還需要有一個與之配套的生態圈。
收獲有三種可能:勞而無獲;勞而有獲;不勞而獲。如果把勞動定義在產品范疇,高通目前的狀態就是不勞而獲。但是想要讓別人甘心情愿讓你“不勞而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過去的游戲規則是把別人干掉,我就可以生存。知識經濟時代的游戲規則是和眾多的大小伙伴一起來玩,在雙贏、多贏中讓自己獲得最大的收益。高通想要“不勞而獲”,就得有很多人一起組成一個生態圈,要讓CDMA成為一個大產業。在沒有人愿意和高通一起玩的時候,高通獨自客串整個生態圈的全部角色:做設備,做軟件,做服務。
現在高通不需要再這樣做了,因為有很多人加入了CDMA的生態圈。張謙說,高通的聰明之處是它為自己在生態環境中設計的角色是一個“enabler”,而不是一個競爭者。“enabler”的任務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制造各種機會,擴大這個生態圈。
所以,高通可以不在乎自己的技術被別人掌握,只要他為此付費就可以。然后或許像Intel那樣,在CDMA手機背后會出現一行字: Digital by QUALCOMM。
所以,高通甚至不在乎讓自己的昔日競爭者加入。把基站部賣給愛立信表面上似乎是一種屈服,實際上愛立信從此成為推動CDMA發展的強勢力量。
所以,高通利用各種資本運營手段,先和微軟合資建立了做無線信息內容提供的Wirless Knowledge,又和傳統產業巨人福特合資建立了專門做車載無線通信系統的Wingcast公司。同時,高通又成立了風險投資公司,投資美國第二大PDA提供商Handspring 和美國最大的射頻芯片開發商RF微設備等一連串的公司,為的是擴大CDMA應用的領域,培養CDMA的應用提供商。另外,高通也不斷地把這些應用集成到自己的芯片上。
甚至在運營業,高通也布下了棋子。1998年高通分拆出去一個叫“Leap Wireless”的公司做CDMA運營。該公司迅速成長,目前已經占據美國無線本地環路1/4的市場,市值8.6億美元。
在高通處心積慮的設計下,CDMA的生態鏈越拉越長。
傳統的產品公司不可能這樣。對于想通過和它們合作來取得技術的公司來說,技術所有者既是合作者也是競爭者;既然它們賣的是同樣的產品,轉讓得到的技術就不大可能是毫無保留的。相比起來,高通與生態圈中的其他角色的聯系更加緊密,更加開放。
高通自愿在IPR轉讓完成之后,再派工程師去幫助購買IPR的企業進行產品化。張謙說,“日立公司本來缺乏做手機的經驗,通過與高通的合作,僅用了6個月就做了出來,并且在市場上賣得很好。”高通愿意讓每個加入CDMA陣營的公司都好好地活著,因為有了它們的存在,高通才能有更多的收益。
這就是高通的生態鏈,它不和誰競爭,也不吃掉誰。
但是這個生態圈的真正主宰者,是掌握了規則的高通公司。
如果你可以成為高通
如果有一天你有幸或者不幸擁有成為高通的可能性,你會是怎樣的一種心情?
當國內企業對規則和標準還沒有太多感覺的時候,有一家公司撞進了標準的競技場,這就是擁有第三代移動通信標準的大唐電信。和高通當年拿出CDMA的場景驚人地相似,反對、懷疑、不屑的聲音排江倒海而來,然后就是令人尷尬的沉默:沒有制造企業愿意跟從,市場前景不明朗。大唐只有選擇和高通當年相同的路:自己去把這個標準做成一個產品。大唐比當年高通唯一強些的地方是還有一個盟友——西門子,而且其實力很強大。高通的雷鳴說,大唐選擇西門子這一步棋走得非常正確而必要。
雖然命運非常相似,但是大唐卻未必能夠成為高通。大唐目前有兩個致命的弱點:其一是手中掌握的知識產權還不夠多,相比高通當年擁有的龐大專利數,大唐擁有的專利優勢非常有限。尤其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還很不完善的環境下,大唐暫時領先的技術優勢很可能會被別人利用各種不正當競爭(或者“合作”機會)攫取和超過。
高通當年在打官司、制造產品的過程中,始終沒有忘記全力投入CDMA技術專利的后續研發和專利申請,現在已經沒有人有能力去和高通的知識產權抗衡,甚至連這種想法都沒有了。正是這龐大的專利數構成了今天高通商業模式的基礎。但是大唐現在似乎沒有太多的精力集中在TD—SCDMA的專利研發上,它要應付的事太多,比方說找上門來的懷著各種企圖的合作意向。如此一來,今后的對抗上,大唐的領先優勢恐怕很難保持。
其二,大唐沒有足夠的錢。據說國家撥給第三代移動通信研發的首期項目費共有5000萬元,只有100萬元給了TD—SCDMA,剩下的分別給了歐洲的WCDMA和美國的CDMA2000。后來在大唐的一片喊冤聲中才在來年的第二期經費中又撥給了1500萬元。但是相對于標準開發所需的海量資金來說,這還是太少了。大唐是上市公司,而TD—SCDMA項目屬于集團公司。另外,資本市場能不能接受TD—SCDMA,還很難說。由于沒有錢,大唐當然希望有很多人能夠加入進來,分擔一部分任務。現在找大唐合作的人不少,但是肯出錢來合作的人都瞄著能從中拿走一些什么。三分兩分,大唐還有什么呢?
資金問題在高通的雷鳴看來,是目前大唐最迫在眉睫的問題。雷鳴說,高通當年在CDMA研發和后來自己開發設備的過程中消耗的資金只能用“難以想象”來形容。
那么,高通是如何解決資金來源的呢?
前期標準研發中所需要的資金還不是太多,那時候高通有一個當時很受市場歡迎的產品,就是故事一開始的時候所說的給汽車運輸開發的衛星定位系統,雖然與高通的“全球野心”相比,它顯得很渺小。但是那段時間里它賺的錢都給了CDMA的研發,而且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后來就有風險投資進入,高通對風險投資的利用并不是很大,因為當時的風險投資也很猶豫,不知道這個看不到市場前景的東西究竟有多大風險;幸運的是在最需要資金的時候,1991年高通上市了。當時正趕上美國股市的黃金期,納指從2000點飛漲到10000點,移動通信概念股又被資本看好,靠自給自足熬過了資本嚴冬后高通迎來了春天,沒錢的日子過去了。
可是大唐還會這樣幸運嗎?在TD—SCDMA上市的春天來臨之前,大唐有一個可以支撐巨額消耗的穩定收入來源嗎?業內人士說,留給大唐的機會窗口開著的時間不會很長了。大唐要靈活,通過一切辦法尋求資金。但是怎樣在這個過程中保護自己的核心優勢不喪失,大唐只有自己想辦法。
大唐未來的商業模式究竟是什么?是賣產品?還是賣標準?或者兩個都賣?又是怎么個賣法?在公開場合,大唐連連否認自己會成為中國的高通。誰說大唐會成為高通,大唐就和誰急。大唐說自己會像以前一樣主要致力于設備制造,因為大唐一直是中國最大的通信制造企業之一。大唐希望這樣會促使多一些企業愿意和自己一起投入TD—SCDMA的產品開發。大唐畢竟不是當年的高通,能夠瀟灑地扔下一句話:你們都不做?我自己做!
另外大唐的生態圈何時建立起來,有人打趣說,大唐要把和自己一起玩的各小兄弟的吃飯問題安排好。
楊杜說,在國內目前對賣標準缺乏思想準備,也缺乏資本市場等配套體系的局面下,經營標準的大唐顯得很超前,過于超前就有可能成為先烈。再加上電信又是一個規模巨大的市場,以大唐今天的實力很難把握和左右這個巨大的游戲。如果大唐的故事首先發生在一些較小的行業,局面可能會好很多。但是大唐今天的嘗試畢竟是有價值的。
為什么高通受到如此之多的關注?僅僅是因為CDMA在中國取得的成功嗎?CDMA相對于中國GSM市場的一億多用戶來說,畢竟還是弱者。高通的模式也并非多么稀罕,IPR授權不是高通的發明,但是高通卻是將這個復雜的過程運作的最好的公司。
周其仁說,高通對于國內企業的借鑒價值并不是一個抽象的商業模式。模式是一個被簡化的經驗,是容易誤導人的。真正的魔鬼是運作這個模式時的細節,是一個企業面臨突變和與想象不符的現實時的應變能力和自我調整能力。高通今天的模式很清晰,但是沒有把任何過往的細節概括進去。國內的企業,不僅僅是通信領域的大唐,漸漸會看清楚,吃標準這碗飯很舒服。可是你有吃的實力嗎?你知道怎么個吃法嗎?還是那句話,魔鬼在細節中。所以,高通的成功與其說是模式的成功,不如說是模式運作的成功。高通卻很少會在風光的今天告訴別人,當年我是怎樣死里逃生的。這樣,高通生存的故事就有了特別的含義。
賣標準”的境界
三流企業賣力氣,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技術,超一流企業賣標準。高通正活在企業發展的最高層次上。
在埋怨高通收取如此之高的知識產權費的時候,中國企業還在把自己的血汗錢投資到一大堆據說已經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硬件設備上,然后開足了馬力,給別人制造產品。勞動所得的收益扣除設備的折舊費,剩下的可能剛好夠吃飯。再也沒有多余的精力和財力去研究別人的活法了。
目前有很多人還認為標準沒有那么重要,所以大唐為TD—SCDMA打出的民族牌并不成功。很多人認為GSM不是也沒有收專利費嗎?沒有標準的中國企業也在自主開發,也有“自主知識產權”呀!那用別人的標準又有何妨呢?
但是事實如何呢?第二代我們所占有的5%的市場份額就先不提了。就拿第三代移動通信來說,國內的很多企業目前都在用歐洲的WCDMA和美國的CDMA2000標準來開發設備,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可是直到現在,標準持有者對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轉讓協議還遲遲未定。由于WCDMA的知識產權被20多家國外企業分別持有,這些跨國公司之間大多已經通過談判達成交叉使用專利的協議,不存在日后交納專利使用費的問題。而中國企業辛辛苦苦做了半天,心里還在打鼓,不知道人家將來會向自己收多少提成費呢!有消息說,目前華為等國內企業已經再次準備聯合起來,盡快和3G標準集團談判解決IPR轉讓問題。早日把IPR轉讓的條款定下來,自己才好放心地去做產品,然后期待明天能賣個好價錢。
國內對標準一直不甚了解也不甚重視,還總是三天兩頭改來改去。國家專利局方面透露,中國過去注冊的專利往往都是低附加值的,并大多附著在物質產品上,例如外觀設計,這樣的專利并不是標準。只要別人注冊了一種標準,就自然比你高了一個層次。當你的專利被概括成為別人標準之下的某個特例,那還有什么價值呢?
楊杜說,美國和日本的一些企業已經把自己的經營思路也拿去注冊了。中國再不重視規則,會落到一個很慘的境地:有一天突然發現,自己怎么想問題也要給別人交知識產權費了。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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