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竖管的设置要求(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要求)
1. 臨時消防豎管的設置要求
施工臨時消防用水應設置穩定、可靠的水源,并應能滿足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
施工臨時消防用水系統,可與現場生產、生活用水系統合并設置,其消防用水量應按不小于 10L/s
施工臨時消防用水的水管直徑,不應該小于100mm,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道
2. 安裝臨時消防豎管高度
一、干式消防豎管
1. 設置場所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確有困難時,可只設置干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內消火栓。
2. 設置要求
1)干式消防豎管宜設置在樓梯間休息平臺,且僅應配置消火栓栓口.
2)干式消防豎管應設置消防車供水的接口。
3)消防車供水接口應設置在首層便于消防車接近和安全的地點。
4)豎管頂端應設置自動排氣閥,以加快干式豎管的充水速度。
5)干式豎管的管徑宜采用80mm,消火栓口徑應采用65mm。
3. 臨時消防管線布置要求
設置條件: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單體體積超過30000m3的在建工程,應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設置要求
消防豎管:1.數量不應少于2根,結構封頂時,應將消防豎管設置成環狀。2.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DN100。
水泵接合器:設置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應設消防水泵接合器,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距離宜為15~40m。
室內消火栓接口及軟管接口:
1.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各結構層均應設置室內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軟管接口
2. 消火栓接口及軟管接口應設置在位置明顯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3.消火栓接口的前端應設置截止閥
4.消火栓接口或軟管接口的間距,多層建筑不應大于50m,高層建筑不應大于30m
5.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完畢的每層樓梯處應設置消防水槍、水帶及軟管,且每個設置點不應少于2套。
4. 建筑物內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直徑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30米以上設置臨時消防水滅火系統。
明確表示的. 根據石公消發〔2010〕157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規定(摘錄): 1、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源。應當在建設工程平地階段按照總平面設計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并保持充足的管網壓力和流量。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消防用水,施工用水池可作為臨時消防水池,但應確保使用方便,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池;臨時消防供水系統應配備消防水泵,所選消防水泵的流量和揚程應滿足消防要求;冬季施工臨時消防供水系統應采取有效的防凍措施。2、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根據在建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臨時消火栓,消防豎管應與建筑主體工程施工進度一致,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mm;消防主干管應按照要求設置水泵接合器火災首層外墻設置直徑80mm的水帶消防接口并應有明顯的標志;消防豎管應在每層配備直徑為65mm的臨時消火栓、水帶和直徑19mm的水槍,臨時消火栓應設置在易于取用和便于撲救火災的地點。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應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備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
5. 臨時室內消防豎管的設置
消防豎管的設置位置應便于消防人員操作,其數量不應少于2 根,當結構封頂時,應將消防豎管設置成環狀;
2)消防豎管的管徑應根據在建工程臨時消防用水量、豎管內水流計算速度進行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DN100。
3) 結構施工進度和臨時消防設施進度不應超過3層;室內消防豎管要設置水泵接合器
6. 臨時消防水管設置要求
一、管網設計要求
1. 一般要求
1)消防給水管道的設計流速不宜大于2.5m/s,自動水滅火系統管道設計流速,應符合相應規范有關規定,但任何消防管道的給水流速不應大于7m/s。
2)埋地管道宜采用球墨鑄鐵管、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和加強防腐的鋼管等管材,室內外架空管道應采用熱浸鋅鍍鋅鋼管等金屬管材。
2. 室外消防給水管網
1)室外消防給水采用兩路消防供水時應采用環狀管網,但當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時可采用枝狀管網。
2)管道的直徑應根據流量、流速和壓力要求經計算確定,但不應小于 DN100。
3)消防給水管道應采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室外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
3. 室內消防給水管網
1)室內消火栓系統管網應布置成環狀,當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不大于20L/s,且室內消火栓不超過10個時,除規范另有規定外,可布置成枝狀。
2)當由室外生產生活消防合用系統直接供水時,合用系統除應滿足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以及生產和生活最大小時設計流量的要求外,還應滿足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設計流量和壓力要求。
3)室內消防管道管徑應根據系統設計流量、流速和壓力要求經計算確定;室內消火栓豎管管徑應根據豎管最低流量經計算確定,但不應小于DN100。
4)室內消火栓豎管應保證檢修管道時關閉停用的豎管不超過1根,當豎管超過4根時,可關閉不相鄰的2根。
5)每根豎管與供水橫干管相接處應設置閥門。
6)室內消火栓給水管網宜與自動噴水等其他水滅火系統的管網分開設置;當合用消防泵時,供水管路沿水流方向應在報警閥前分開設置。
4. 埋地管道要求
1)埋地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不大于1.20MPa時,宜采用球墨鑄鐵管或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給水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20MPa小于1.60MPa時,宜采用鋼絲網骨架塑料復合管、加厚鋼管和無縫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60MPa時,宜采用無縫鋼管。鋼管連接宜采用溝槽連接件(卡箍)和法蘭,當采用溝槽連接件連接時,公稱直徑小于等于DN250的溝槽式管接頭系統工作壓力不應大于2.50MPa,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DN300的溝槽式管接頭系統工作壓力不應大于1.60MPa。
3)埋地金屬管道最小管頂覆土不應小于0.70m;當在機動車道下時管道最小管頂覆土應經計算確定,并不宜小于0.90m;最小管頂覆土應至少在冰凍線以下0.30m。
5. 架空管道要求
1)架空管道當系統工作壓力小于等于1.20MPa 時,可采用熱浸鋅鍍鋅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20MPa 時,應采用熱浸鍍鋅加厚鋼管或熱浸鍍鋅無縫鋼管;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60MPa 時,應采用熱浸鍍鋅無縫鋼管。
2)架空管道的連接宜采用溝槽連接件(卡箍)、螺紋、法蘭、卡壓等方式,不宜采用焊接連接。當管徑小于或等于DN50時,應采用螺紋和卡壓連接,當管徑大于DN50時,應采用溝槽連接件連接、法蘭連接,當安裝空間較小時應采用溝槽連接件連接。
3)架空充水管道應設置在環境溫度不低于5℃的區域,當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取防凍措施;室外架空管道當溫差變化較大時應校核管道系統的膨脹和收縮,并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4)架空管道外應刷紅色油漆或涂紅色環圈標志,并應注明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識。紅色環圈標志,寬度不應小于20mm,間隔不宜大于4m,在一個獨立的單元內環圈不宜少于2處。
6. 閥門選擇
1)埋地管道的閥門宜采用帶啟閉刻度的暗桿閘閥,當設置在閥門井內時可采用耐腐蝕的明桿閘閥。
2)室內架空管道的閥門宜采用蝶閥、明桿閘閥或帶啟閉刻度的暗桿閘閥等。
3)室外架空管道宜采用帶啟閉刻度的暗桿閘閥或耐腐蝕的明桿閘閥。
4)埋地管道的閥門應采用球墨鑄鐵閥門,室內架空管道的閥門應采用球墨鑄鐵或不銹鋼閥門,室外架空管道的閥門應采用球墨鑄鐵閥門或不銹鋼閥門。
5)消防給水系統管道的最高點處宜設置自動排氣閥。
6)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止回閥宜采用水錘消除止回閥,當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過24m時,應采用水錘消除器。當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設有囊式氣壓水罐時,可不設水錘消除設施。
7. 管網支吊架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或固定支架的安裝應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質及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
2)設計的吊架在架空管道的每一支撐點處應能承受5倍于充滿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統支撐點應支撐整個消防給水系統。
3)架空管道支架的支撐點宜設在建筑物的結構上,其結構在管道懸吊點應能承受充滿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閥門、法蘭和接頭等附加荷載,充水管道的參考重量可按規范規定選取。
4)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穿梁處宜作為一個吊架。
5)配水管宜在中點設一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小于DN50時可不設。
6)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長度超過15m,每15m長度內應至少設1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不大于DN40可不設。
7)管徑大于DN50的管道拐彎、三通及四通位置處應設1個防晃支架。
8)防晃支架的強度,應滿足管道、配件及管內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時不損壞或不產生永久變形;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管道再用緊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結構上,宜可作為1個防晃支架處理。
9) 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設置的防晃支架不應少于1個;當管道改變方向時,應增設防晃支架;立管應在其始端和終端設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8. 其他要求
1)消防給水管穿過建筑物承重墻或基礎時,應預留洞口,洞口高度應保證管頂上部凈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應填充不透水的彈性材料。
2)消防給水管穿過墻體或樓板時應加設套管,套管長度不應小于墻體厚度,或應高出樓面或地面50mm;套管與管道的間隙應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應位于套管內。
3)消防給水管必須穿過伸縮縫及沉降縫時,應采用波紋管和補償器等技術措施。
二、管網試壓沖洗
1. 一般要求
1)管網安裝完畢后,應對其進行強度試驗、沖洗和嚴密性試驗。
2)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干式消火栓系統應做水壓試驗和氣壓試驗。
3)系統試壓完成后,應及時拆除所有臨時盲板及試驗用的管道,并應與記錄核對無誤,且應按規范格式填寫記錄。
2. 管網沖洗
1)管網沖洗應在試壓合格后分段進行。
2)沖洗順序應先室外,后室內;先地下,后地上;室內部分的沖洗應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順序進行。
3)管網沖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應小于系統設計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網沖洗宜分區、分段進行;水平管網沖洗時,其排水管位置應低于沖洗管網。
4)管網沖洗的水流方向應與滅火時管網的水流方向一致。
5)管網沖洗應連續進行。當出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時,沖洗可結束。
6)管網沖洗宜設臨時專用排水管道,其排放應暢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積不應小于被沖洗管道截面面積的60%。
7)管網的地上管道與地下管道連接前,應在管道連接處加設堵頭后,對地下管道進行沖洗。
8)管網沖洗結束后,應將管網內的水排除干凈。
9)干式消火栓系統管網沖洗結束,管網內水排除干凈后,宜采用壓縮空氣吹干。
3. 管網試壓
1)試壓用的壓力表不應少于2只,精度不應低于1.5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值的1.5倍~2倍。
2)對不能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應加以隔離或拆除;加設的臨時盲板應具有突出于法蘭的邊耳,且應做明顯標志,并記錄臨時盲板的數量。
3)系統試壓過程中,當出現泄漏時,應停止試壓,并應放空管網中的試驗介質,消除缺陷后,應重新再試。
4)管網沖冼宜用水進行。沖洗前,應對系統的儀表采取保護措施。
5)沖洗前,應對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6)對不能經受沖冼的設備和沖冼后可能存留臟物、雜物的管段,應進行清理。
7)沖洗管道直徑大于DN100時,應對其死角和底部進行振動,但不應損傷管道。
8)水壓試驗和水沖洗宜采用生活用水進行,不應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蝕性化學物質的水。
9)對鋼管進行水壓強度試驗時,當系統工作壓力小于等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并不應小于1.4MPa;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
10)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應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穩壓30min后,管網應無泄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于 0.05MPa。
11)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應為系統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泄漏。
12)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低于5℃時,水壓試驗應采取防凍措施。
13)消防給水系統的水源干管、進戶管和室內埋地管道應在回填前單獨或與系統同時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水壓嚴密性試驗。
14)氣壓嚴密性試驗的介質宜采用空氣或氮氣,試驗壓力應為0.28MPa,且穩壓24h,壓力降不應大于0.01MPa。
7. 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
室外消防給水管網:
1.兩路消防供水時應采用環狀管網,一路消防供水時可采用支狀管網;
2.向管網輸水的進水管不應少于兩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余的進水管應能滿足供水要求;
3.管道的直徑經計算確定,但不應小于DN100;
4.消防給水管道應采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室外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
室內消防給水管網:
1.管網應布置成環狀,進水管宜設詈兩條;當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M20L/S,且室內消火栓不超過10個時,可布置成枝狀;
2.管道管徑應經計算確走,豎管管徑不應小于DN100;
3.環狀給水管道檢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保證檢修時關閉停用的豎管不超過1根,當豎管超過4根時,可關閉不相鄰的2根
②每根豎管與供水橫干管相接處應設置閥門
管道設計流速:設計流速不宜大于2.5m/s,任何消防管道的給水流速不應大于7m/s。
消防用水:消防給水管道內平時所充水的pH值應為6.0~9.0。
二、消防給水管道安裝要求
管道:
1.架空管道的安裝不應影響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應影響和妨聘通行以及門窗等開啟;
2.當設計無要求時,管道的中心線與梁、柱、樓板等的最小距離應符合相關規定;
3.消防給水管穿過地下室外墻、構筑物墻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處時,應設防水套管;
4.消防給水管穿過建筑物承重墻或基礎時,應預留洞口,洞口高度應保證管頂上部凈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
5.架空皆道外應刷紅色油漆或涂紅色環圏標志,并應注明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識。紅色環圈標志,寬度不應小于20mm,間隔不宜大于4m,在一個獨立的單元內環圈不宜少于2處。
管道支吊架:
1.支架、吊架的安裝應固定牢固;
2.設計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撐點處應能承受5倍于充滿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統支撐點應支撐整個消防給水系統;
3.管道支架的支撐點宜設在建筑物的結構上,其結構在管道懸吊點應能承受充滿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閥門、法蘭和接頭等附加荷載;
4.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設置間距應滿足要求;
5.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穿梁處宜作為一個吊架。
三、支架或吊架設置要求
1.下列部位應設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點設一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小于DN50時可不設。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長度超過15m,每15m長度內應至少設1個防晃支架,但當管徑不大于DN40可不設。
3)管徑大于DN50的管道拐彎、三通及四通位置處應設1個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強度,應滿足管道、配件及管內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時不損壞或不產生永久變形;當管道穿梁安裝時,管道再用緊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結構上,宜可作為1個防晃支架處理。
另外,機械三通連接時,應檢查機械三通與孔洞的間隙,各部位應均勻,然后再緊固到位;機械三通開孔間距不應小于1m,機械四通開孔間距不應小于2m。
8. 臨時消防豎管的設置要求有哪些
采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設置消防水箱的目的,—是提供系統啟動初期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壓,在消防泵出現故障的緊急情況下應急供水,確保噴頭開放后立即噴水,及時控制初期火災,并為外援滅火爭取時間;二是利用高位差為系統提供準工作狀態下所需的水壓,以達到管道內充水并保持一定壓力的目的。
設置常高壓給水系統并能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水量和水壓的建筑物,或設置干式消防豎管的建筑物,可不設置消防水箱。
9. 在建工程臨時室內消防豎管的設置說法正確
一)規章制度、組織機構的建立和責任制落實情況
1.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協助,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按國家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電安全、動火審批、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2.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當服從承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國家、省重點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4.高層建筑和國家、省、市重點工程的建筑工地,必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對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消防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演練,使其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
(二)臨時消防車道的設置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便于消防車輛出入的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4m,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和地面承載能力,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高層建筑和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筑工地,應設置環形的臨時消防車道;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的;應沿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兩個長邊設置臨時消防車道;盡頭式臨時消防車疲乏應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
(三)滅火器的配置
施工現場、工棚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ABC型干粉滅火器,做到布局合理;重點部位應重點防范,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落實定人、定責經常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滅火器材好有效。
(四)消防水源的設置
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水源,按裝臨時室外簡易消火栓或設置臨時消防水池,保證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總量要求。
2、國家、省重點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80mm,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消防水帶;并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
3、臨時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應當科學合理,便于操作,設專人管理,保證臨時消防供水需求。
4、臨時消防水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并保證連續不斷供電。
5、國家、省重點工程的實施現場宜設臨時消防抬泵及配套的滅火置。
(五)用火用電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況
1、電焊工、氣焊工等從事電器設備安裝的電氣焊切割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進行動火作業前,因嚴格行動火審批手續,做好動火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清理動火現場,采用不燃材料進行分割,陪有專人監管和滅火器材,動火完畢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在豎向井道或高空動為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準備工作。
2.施工現場的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得小于10cm,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存放氧氣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3.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安裝、配電線路的的敷設必須符合電力規范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臨時用電必按過載保護裝置。750瓦以上大功率照明設備應用支架支撐,照明燈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離必須距可染物件和可染物的水平間距50cm以上,電源引入線有隔熱保護措施。
4.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落實專人負責保管,配備滅火器材,且嚴禁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吸煙和使用明火
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臨時庫房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用庫房儲存,并分類單獨存放。不準在建筑工程內、庫房調配油漆燃料。
6.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不準設置臨時倉庫,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建筑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時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消除。
7.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保溫材料應具備有質量體系認證書和檢驗報告等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8.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嚴禁隨意吸煙,應設置專門的吸煙安全場地,嚴禁在吸煙安全場地外吸煙或亂丟煙頭。
9.從事油漆刷涂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派人看護。
(六)工地的民工工棚的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將食堂和宿舍設在同一工棚內。
2.建筑工程工棚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嚴禁使用木板、竹片、毛氈等可燃材料搭設建筑工程工棚,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或建筑面積100?O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兩處的安全出口,居住100人以上或建筑面積500?O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3.生活區的用火應當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生活用火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用火點和使用燃料應當分開設置和堆放,使用時落實專人管理,使用后應當指派專人查看余火熄滅情況。
4.建筑工程工棚內的配電線路必須嚴密套管保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工棚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對用電設備必須落實責任,統一安裝管理。
5.建筑工程工棚區內應當按規定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ABC型干粉滅火器和設置臨時固定消防給水滅火設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禁止無關的人員在建筑工程工棚內居住,尤其是老人和小孩。
10. 臨時消防管直徑
消火栓給水系統管徑>100mm的鍍鋅鋼管,應采用法蘭連接或溝槽連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徑>100mm未明確不能使用螺紋連接,僅要求在管徑≥100mm的管段上應在一定距離上配設法蘭連接或溝槽連接點。
1、消火栓給水系統管道當采用內外壁熱浸鍍鋅鋼管時,不應采用焊接。系統管道采用內壁不防腐管道時,可焊接連接,但管道焊接應符合相關要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指報警閥后)管道不能采用焊接,應采用螺紋、溝槽式管接頭或法蘭連接。
11. 高度超過多少米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
設置條件: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單體體積超過30000m3的在建工程,應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設置要求
消防豎管:1.數量不應少于2根,結構封頂時,應將消防豎管設置成環狀。2.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DN100。
水泵接合器:設置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應設消防水泵接合器,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距離宜為15~40m。
室內消火栓接口及軟管接口:
1.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各結構層均應設置室內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軟管接口
2. 消火栓接口及軟管接口應設置在位置明顯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3.消火栓接口的前端應設置截止閥
4.消火栓接口或軟管接口的間距,多層建筑不應大于50m,高層建筑不應大于30m
5.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完畢的每層樓梯處應設置消防水槍、水帶及軟管,且每個設置點不應少于2套。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消防竖管的设置要求(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要求)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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