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怎么補辦)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
- 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補辦?
- 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丟失怎么辦
- 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
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
小孩的出生證明丟了是可以補辦的,具體流程如下:
(1)孩子的父母帶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去原來孩子出生醫院的科室開具當時的住院分娩醫學情況證明。
(2)父母去當地婦幼保健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填寫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還有戶口本復印件都要上交。
(3)將醫院開好的證明,拿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補辦出生證明。資料提交后,相關部門受理資料之后的五個工作日,每周周二、周五可領取最后的證明文件,另外辦理證明需要繳納工本費。
【法律依據】:《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遺失《出生醫學證芹改明》要求補發,蘆首消應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托管理機構。提出書面陪知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補辦?
出生證明丟了可以補辦的,程序如下:1、父母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雙方結婚,生育的證明;
2、醫院出具分娩證明,簽字及身份證復印件;
3、父母雙方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
4、帶上材料到原簽發機構提出補辦要求;
5、簽發機構審核《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補辦。
【法律依據】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第九條
《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建立證件的出、入登記制度,補發和報廢登記制度,并建立臺賬進行管理和備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嚴格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對本省發放程序制定具體規定。
《山東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包括首次簽發、換發和補發。
首次簽發是指簽發機構第一次為新生兒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換發是指原簽發機構為因當事人或簽發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新生兒更換證件。補發是指原簽發機構所在縣(區、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為因遺失、被盜等情況造成出生醫學證明喪失的新生兒補辦證件。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丟失怎么辦
1、已經辦理過入戶手續的。已經辦理入戶手續后,出生證明丟了,到派出所查出入戶時遞交的出生證的存根,把復印下來,然后讓派出所出一個證明,直接到婦幼保健所去辦理。
2、如果派出所找不證明到存根的。需要做一個掛失申明,讓派出所開張證明,7天之后,帶著戶口本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到婦幼保健所補辦醫學出生證明。
3、沒有辦理入戶手續,到派出所去沒有用,因為戶口還沒有報。那么首先要找到能證明當時出生情況的證明。如果知道出生證的編號,辦一個掛失申明后,到當地婦幼保健所補辦。
4、不知道出生證的編號,時間又經歷了很多年,當時又沒有開出生證明的。到醫院出生的,到醫院查出當時住院的記錄,請醫院補開一張醫學出生證明,然后到婦幼保健所辦理補辦手續。
5、確實在醫院出生,但是找不到病歷存根的,找到當時接生的醫生,醫生如果能證實此事,讓醫院開一張證明,到婦幼保健所辦理補辦手續。如果沒有在醫院生,這就比較麻煩一點,需要請當時接生的人,出具申明,有的地方還需要村民(居民)村委會(居委會)的證明
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以下手續:1、需要憑戶口本和身份證,去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證明。2、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復印件或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復印件。3、領證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父母戶口登記簿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分析: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以下手續:1、需要憑戶口本和身份證,去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證明。2、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復印件或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復印件。3、領證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父母戶口登記簿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怎么補辦)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怎么補辦)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 上一篇: 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民法典关于婚
- 下一篇: 老婆走了没离婚没联系怎么办(老婆走了没离